1、基于合同法的基于合同法的案例案例分析分析0101案例引入案例引入提出问题提出问题案例分析案例分析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目录020203030404 01.01.案例引入案例引入1.20051.2005年年5 5月月5 5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发电称: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发电称:“本公司有本公司有一一批特定货物出售批特定货物出售,每吨价款,每吨价款20002000元,元,如如同意购买请速回同意购买请速回电电与本公司联系以便进一步协商。与本公司联系以便进一步协商。”2.2.乙接电后回电:乙接电后回电:“愿意购买愿意购买100100吨,总价吨,总价200200,000000元,元,请在请在20052005年年5 5
2、月月3030日前日前回电。回电。”3.3.但甲到了但甲到了20052005年年7 7月月1010日日才回电才回电称:称:“由于该货物发生由于该货物发生市场价格上涨市场价格上涨的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不能以原价卖出,本公司在,不能以原价卖出,本公司在20052005年年6 6月已以高于原价的价格将货物卖给了他人。月已以高于原价的价格将货物卖给了他人。”4.4.乙认为甲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当乙认为甲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及赔偿为筹集货款而支付的偿为筹集货款而支付的1000010000元费用损失。元费用损失。01.01.提出问题提出问题1.20051.2005年年5 5月月
3、5 5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发电称: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发电称:“本公司有本公司有一批特定货物出售一批特定货物出售,每吨价款,每吨价款20002000元,元,如同意购买如同意购买请速回电请速回电与本公司联系以便进一步协商。与本公司联系以便进一步协商。”问题问题1 1:甲给乙的第一次甲给乙的第一次发电发电属于什么行为属于什么行为?01.01.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一)要约 (二)承诺1.合同的订立程序(一)(一)要约要约l我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l我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u要约u要约邀请a.目的不同 b.内容不同 c.方式不同 d.法
4、律效力不同u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u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要约要约邀请要约邀请目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内容明确不十分明确方式必须向特定特定的人发出通常向不特定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法律效力一经发出就产生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法律效果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产生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法律效果 01.01.解决问题解决问题问题问题1 1:甲给乙的第一次甲给乙的第一次发电发电属于什么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属于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行为行为 02.02.提出问题提出问题2.2.乙接电后回电:乙接电后回电:“愿意购买愿意购买100100吨,总价吨,总价200200,0
5、00000元,请在元,请在20052005年年5 5月月3030日前日前回电。回电。”问题问题2 2:乙给甲的乙给甲的回电回电属于什么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属于属于要约要约行为行为 03.03.提出问题提出问题3.3.但甲到了但甲到了20052005年年7 7月月1010日日才回电才回电称:称:“由于该货物由于该货物发生发生市场价格上涨市场价格上涨的不的不可抗力可抗力,不能以原价卖出,不能以原价卖出,本公司在本公司在20052005年年6 6月已以高于原价的价格将货物卖给月已以高于原价的价格将货物卖给了他人。了他人。”问题问题3 3:甲第二次给乙回电所称的甲第二次给乙回电所称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否
6、成立是否成立?03.03.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的客观情况客观情况 03.03.解决问题解决问题问题问题3 3:甲第二次给乙回电所称的甲第二次给乙回电所称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否成立是否成立?不成立不成立 04.04.提出问题提出问题问题问题4 4:甲是否承担甲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什么?为什么?04.04.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我国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
7、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04.04.解决问题解决问题问题问题4 4:甲是否承担甲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什么?为什么?不承担。原因:在案例中,乙的邀约有时间限制,甲没有在乙的要约确定的期限内答复,视为甲拒绝该要约,要约失效,合同关系不成立,因此甲不承担违约责任 05.05.提出提出问题问题问题问题5 5:甲是否承担其他责任甲是否承担其他责任?若承担应承担哪方面的责任若承担应承担哪方面的责任?05.05.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我国合同法第42条确立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该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05.05.解答问题解答问题是。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原因:案例中,甲没有在乙的要约确定的期限内答复,导致要约失效,给乙方造成了损失,因此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问题问题5 5:甲是否承担其他责任甲是否承担其他责任?若承担应承担哪方面的责任若承担应承担哪方面的责任?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