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滕尼斯的社会学体系第三章滕尼斯的社会学体系 第一节生平与著述 第二节滕尼斯社会学的代表作 公社与社会 第三节对社会生活的构成及形态的研究 第四节社会学体系中的其他类别 第五节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2概 要3第一节生平与著述第一节生平与著述第一节 生平与著述大学毕业之后,滕尼斯曾潜心于哲学和国家学说的研究。他对霍布斯的学说 进行了仔细钻研。年,他以 霍布斯哲学注释的论文获得基尔大学哲学 学院授课资格。在这本书的结尾处,他首次运用了“公社”和“社会”两个重要 概念。同年,撰写了题为 公社与社会(副标题为 文化哲学原理)的论文,对以上两个概念作了更详尽的说明。滕尼斯很早就对统计学发生了兴趣。年,
2、他是著名统计学家恩 格尔在普鲁士统计局主持的讨论班的成员。他在后来对犯罪、自杀、码头工人的 社会经济状况等问题的经验研究中便采用了统计相关的方法。年,滕尼斯获得教授头衔,但这时的滕尼斯在社会上并没有很大的影响。直到年,公社与社会这部著作以 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的副标 题再版之后,才名声大扬。很快,滕尼斯成为基尔大学的正教授。年,汉 堡大学授予他法学名誉博士;年,他又被波恩大学授予国家科学名誉博士。滕尼斯的主要著作除了以上提到的 公社与社会以外,还有 伦理()、公众舆论批判()、社会学研究与批判(卷本,)、进步与社会发展()、社会学引论()以及 近代精神()。另外,滕尼斯的其他著作还有 托马斯霍
3、布斯的生平与著作()、马克思的生平与学说()。在理论上,滕尼斯的思想来源主要是霍布斯和斯宾诺莎的哲学和自然法学 说。此外,世纪的哲学和社会思潮,特别是当时对古代社会和社会形态的研 究,给了他很大启发。45第二节滕尼斯社会学的第二节滕尼斯社会学的代表作代表作 公社与社会公社与社会第二节 滕尼斯社会学的代表作 公社与社会一、公社与社会一书产生的理论背景二、人类共同生活的两种表现形式三、共同生活的意志类型6一、公社与社会一书产生的理论背景滕尼斯提出“公社”与“社会”这样两种社会生活的基本类型,在理论立场和思想方法上,与当时的浪漫主义思潮以及在浪漫主义思潮影响下产生的历史学 派观点有着密切联系。浪漫主
4、义思潮主要指世纪末启蒙运动和古典主义引起的一场思想和文学 艺术运动。这场运动首先出现在欧洲大陆,遂席卷整个西方。它强调个性,从社 会整体的有机结合出发,反对一切人为的机械性和强迫性,注意发掘历史的意 义,强调民族精神和民族意识。但其中有些人的观点往往以美化前资本主义的、落后保守的经济与社会制度以及生活方式的形式出现。滕尼斯既受到上述方法论争论的影响,又有自己对这种争论的独到见解。在 滕尼斯看来,应该克服理性主义和历史主义各自的褊狭性。理性主义只重视概念 的纯粹联结和过渡,完全排除经验对象,这是错误的。历史主义只讲经验归纳而 拒绝逻辑演绎方法同样是有缺陷的。他指出:“我毫不讳饰地主张,在任何科学
5、 中,一个概念的系统是必需的。”然而,另一方面,滕尼斯又认为,不管怎么 说,“纯粹社会学”即“概念论”,需要“经验的证实与校正,它必须不断重新修 正其概念,检验并核实其演绎。它会不断地想到经验,认为被批判地纯化了的经 验是所有实际认识的唯一源泉”。78公社(Gemeinschaft)和社会(Gesellschaft)是社会生活的两种存在形式。德文“Gemeinschaft”一词一般可译为“共同体”,表示任何基于协作关系的有机组织形式,如劳动共同体、家庭共同体、经济 共同体、政治军事共同体等。滕尼斯运用此词,主要强调其成员间唇齿相依的感情。Gemeinschaft的本质 特征表现为小群体或某种往
6、昔的社会发展阶段,在这里特指在传统的自然感情一致的基础上紧密联系起来 的社会有机体。与之相对的Gesellschaft(社会),则是指建立在外在的和合理利益基础上的机械结合。5.5.中古欧洲中古欧洲自治城镇自治城镇的组织的组织公社(commune)一词最早是指中古欧洲自治城镇的组织,其特色是市民拥有一定的权利,包括财产权、行政权等。彼此之间互相协助帮忙。各地区的公社情形不同,有些地区如意大利北部,其自治的力量甚强。中古时代的公社并未形成民主的政治,一般是形成有钱公民主导的寡头政治。“这种关系本身,即这种联 系,要么被理解为现实的和有机的生活这便是公社公社的本质;要么被理解为观 念的和机械的形成
7、物这便是社会社会的概念。这样,公社型的生活便被理解 为一种亲密的、相互信赖的、排他性的共同生活。在这里,个人总是感到与整体 处于亲切的联系之中,而又不感到在其中丧失了自身。“社会”却表现为一种相 互陌生的生活共同体。按滕尼斯所说:“人步入社会就像步入某种陌生地”,在 他看来,“公社”才是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而“社会”则只是一种“暂时的和表面的共同生活”。滕尼斯与前面的浪漫派和历史主义思潮又有严格区别。他试图把历 史主义的思想和唯理论的立场观点结合起来。对滕尼斯来说,关于“公社”和“社会”及其性质的认识并不限于或停留在确定它们历史的对立,更重要的毋 宁说是将两者概括为社会学上的认识形
8、式和方法论工具。9 二、人类共同生活的两种表现形式 滕尼斯以“公社”和“社会”两个概念表明人类共同生活的两种基本形式。在“公社”形式里,不管人们形式上怎样分隔,也总是相互联系的,母与子的关 系便是一例。而在“社会”形式里,不管人们形式上怎样结合,也总是分离的,签订契约的双方便体现这种情况。在前者那里,人们的相互关系是建立在亲密 的、不分你我的私人关系基础上;在后者那里,他们的联系则是建立在目的、利 益及以此为条件的人们之间保持一定距离的基础上。前者基于生活的统一性原 则;后者则基于自由与理智的思考。“公社”的主要形式有:()亲属;()邻 里;()友谊。它们以血缘、感情和伦理团结为纽带。而体现“
9、公社”生活的现 实形式是:家庭、乡村以及凭借和睦感情、伦理和宗教而建立起来的城市。相 反,“社会”的形式是诸如股份公司、大城市、民族国家以及整个市民经济社会 和正在展开的工业社会,它们是基于常规()、政策、公众舆论和特 殊利益的联系。“公社”按其本质是有限的,聚结性程度高,呈密集型;“社会”按其本质是无限扩展的,聚结性程度低,呈复合型。在前者那里,整体的统一是 有机的,在后者那里,整体的统一则是机械的。1011法国社会学家雷蒙阿隆指出:公社与社会“并不限于对一种法哲学问题的回答,而是为社会 学提供了一种基础及概述了一种比较文化史”(法雷蒙阿隆:当代德国社会学,页,斯图加特,)。本书在社会学上的
10、贡献最主要的是发现并深刻阐明在人类的群体生活中的两种结合的类型,用二分法的概念,从人类结合的现实中,抽象地概括出这两种类型;共同体与社会。滕尼斯认为,共同体的类型主要是在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的群体(家庭、宗族)里实现的,此外,它也可能在小的、历史形成的联合体(村庄、城市)以及在思想的联合体(友谊、师徒关系等)里实现。他认为,共同体是建立在有关人员的本能的中意或者习惯制约的适应或者的思想有关的共同的记忆之上的。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宗教共同体等作为共同体的基本形式,它们不仅仅是它们的各个组成部分加起来的部和,而是有机地浑然生长在一起的整体。“共同体是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
11、或者天然状碥 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共同体这种结合的类型早于有放矢建立的、人的结合的“社会”类型。三、共同生活的意志类型在滕尼斯看来,“公社”和“社会”两种共同生活形式之所以不同,是因为 把人们联系在一起的共同意志不一样。滕尼斯说:“在更狭窄及更严格意义上所 谓的社会生活只能从共同愿望即从相互的肯定中推导出来。滕尼 斯 将 人 们 的 共 同 意 志 分 为 本 质 意 志()和 选 择 意 志()两种,本质意志主要基于情感动机,指的是人们在传统的和自然的感情纽带基础上的一致性和相互融洽。选择意志则主要基于思想动机,指的是人 们那种尽量排除感情因素的纯理智思维、个人的目
12、的性打算及人与人之间利益关 系的考虑。滕尼斯将本质意志和选择意志同人的社会行动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分析,并 采用了韦伯关于社会行动的理想类型的思想。在滕尼斯看来,行动是愿望的表 达,“没有愿望也就没有行动”。这样,行动的概念便与意志、愿望的概念联系 起来。滕尼斯指出,韦伯把所有行动分为:()目的合理的行动;()价值合理 的行动;()情感的行动;()传统的行动。其中第(2)、(3)、(4)项可归入 本质意志的概念中,而第(1)项则源出于选择意志。12 在谈及本质意志与选择意志之区分时,滕尼斯从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上考察了 这一问题。在本质意志中,目的和手段完全合而为一,自然地结合在一起,彼此 之间没有
13、区分。而在选择意志中,则有目的和从属于目的之手段的区别。也就是 说,在选择意志中,人们反复地权衡利弊,而采取某种行动取决于是否有助于个 人利益,表现为选择意志的思维特别关注手段对实现目的的有用性。至于说手段 这时是否令人满意、是否让人觉得习惯,都是无所谓的。这两种意志形式分别与“公社”和“社会”的类型相对应,“公社”导源于 本质意志,而“社会”导源于选择意志。“公社”这样的有机统一体是本质意志 的表达,个人意志植根于整体(公社)意志之中。“社会”这样的机械统一体是 选择意志的表达,个人意志是出发点,社会产物都是由它建立起来的。13从以上滕尼斯关于作为人类共同生活的“公社”和“社会”两种基本形式
14、的 讨论中,可以看出他的社会学体系具有浓厚的形式主义色彩,因而不能对所有丰 富的社会现实作出全面的解释。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滕尼斯力求做一个客观的学者,在科学研究中奉 行价值中立的方法论原则,但在他的理论中暗含着对“公社”的偏爱和理想化。这一方面反映出滕尼斯社会学的局限性,另一方面也为各种怀古的和复旧的文化 浪漫主义运动在他的理论中寻求根据留下借口。1415第三节对社会生活的构成及形态第三节对社会生活的构成及形态的研究的研究第三节 对社会生活的构成的研究一、社会本质二、社会价值三、社会规范四、社会相关物16一、社会本质滕尼斯所说的社会本质,实际上是指构成社会的本质要素。构成社会的本质 要素
15、有以下三种类型:()社会关系;()社会集合体;()社会集团。在这三 个要素中,社会关系是基础,其他两个要素不过是社会关系的两种主要表现形 式。当个人之间不仅形成并且意识到相互之间的一定关系,并由此而产生相互的 权利与义务,这时,就可以说他们之间有了社会关系;当个人把参与者的联合视 为达到某种目的所需要的手段,这时,形成的是社会集合体;当人们在相互关系 之上形成一定的内部组织并有着彼此之间的职能关系,这时,形成的便是社会集 团。这三种类型既可以表现为公社的形式,又可以表现为社会的形式。社会关系。滕尼斯认为,可以把两人之间的双重关系视为社会关系的最简单 形式。扩展开来看,由众多的这种你我之间的双重
16、关系所形成的关系圈都是社会 关系的表现形式。这种关系是建立在双方或更多人出于相互帮助或其他方面要求 的共同意志的基础之上的。滕尼斯从社会关系的种种表现形式中概括出一种“合 理的和观念的类型”,即“联盟”()。在滕尼斯看来,“联盟”是社会关 系的纯粹类型,任何社会关系都可以用它来衡量。17滕尼斯指出,联盟是通过契约,或者说,是通过双方的意志联合而缔结成 的。这种意志联合总是把相互之间的帮助包括在内。联盟自身包含着朝统一的目 标发展的趋势。例如,当联盟是一种国家之间的合作时,在战争中,这个联盟就 表现为协调行动、共同进攻或防卫。现存的社会关系有时也并不完全是基于契约之上的。滕尼斯指出了社会关系 在
17、“公社”与“社会”两种形式中不同的表现及其过渡形式。在公社中,它表现 为一种自然人之间的联系,即主要是指建立在人的自然特质(如生物特质)基础 上的关系,如相互之间的好感、性爱、父母之爱、共同游戏和一起生活的兴致等,或是出于习惯,或是出于一种道德感情和思想,即义务感。有时,通过性 别、体质和道德力量上的平等和相似,“公社”中的社会关系接近“联盟”这 种理想的或合理的类型。但有时,“公社”中的社会关系正是借助于自然的不 平等而存在。如果在“公社”的社会关系基础上,人们逐渐形成关于自身利益 的意识,便开始了由“公社”形式的社会关系向“社会”形式的社会关系的过渡。18二、社会价值社会价值是指具有社会本
18、质的对象。滕尼斯指出,我们把这种现实的或理想 的对象理解为价值,这些对象由于为人们所肯定,从而获得价值。所谓肯定,意 思指的是对现实的或理想中的对象所抱有的珍视、赞同、喜爱、钦佩、敬重等心 态情感。社会价值包括经济的、政治的及思想道德的价值,这些不同的价值内在地联 系在一起并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属于经济价值的如财产,属于政治价值的如爱 国主义,属于伦理价值的如荣誉、尊严等。它们也分别表现为公社和社会两种 形式。对人们来说,有很多价值是共同的,如对自然的和艺术的对象的评价,它不 受人们是否属于同一种族,是否具有同一历史渊源,是否属于同一国家或地区,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处于何种关系和状态的影响。而社会
19、价值则是以社会本质为前 提的。处于同一关系中的人们(或处于同一团体中的成员),对某种对象的基本 态度往往是一致的,因而他们对价值的追求也是相同或相似的。19三、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指社会行动的规则。滕尼斯指出,规范是行动或日常行为的一般 规则。它是面向作为理性生物的人,或从作为理性生物人的愿望出发,规定他在 什么情况下该做什么和在什么情况下不该做什么。滕尼斯认为,规范的本质一般被理解为一种否定或限制,即理解为对人的自 由的某种限制。即使是正面的命令,也同时表现为对任何随意违反此项命令的行 为的否定与禁止。命令人如此行动,就等于对按其他方式行动的限制。滕尼斯在 此引证了斯宾诺莎的话:“任何规定即是
20、否定。”概括起来说,滕尼斯认为,当命令包含某种一般规定时,它便叫做一种规 范,当它又得到遵循它的人同意时,它便叫做社会规范。社会规范与社会本质性 相联系,鲜明而集中地表达了一定社会关系以及社会集合体和社会集团的意志 内容。滕尼斯把社会规范分为三种形式,即秩序、法和道德。他又按“公社”与“社会”的不同,进一步讨论了它们各自赖以存在的基础。在“公社”的形式中,秩序基于和睦(风俗),在“社会”的形式中则基于常规(时髦);法在前者中基 于伦理(习惯),在后者中则基于法律与立法程序;道德在前者中基于宗教,在 后者中则基于公共舆论。20四、社会相关物社会相关物即与社会本质因素相关的体制和现实作用领域。滕尼
21、斯说道:“在这里,一切与社会本质相关的体制及其他作用领域,都被理解为社会相关物。从中也可以看出或更多是公社特性或更多是社会特性,以及某种从一种类型向另 一种类型的过渡。滕尼斯在这里把社会生活也分为经济的、政治的和思想道德的三种表现形 式。接着又在其中各自区分出乡村型和都市型两种基本情况。可以按滕尼斯的意 见,将社会关系在其中的表现列成表。2122第四节社会学体系中的其他类别第四节社会学体系中的其他类别第四节 社会学体系中的其他类别一、应用社会学二、经验社会学三、一般社会学23一、应用社会学滕尼斯指出,与纯粹社会学局限于概念的阐述及放弃对历史事件的描述相 反,应用社会学的任务恰恰在于利用社会学概
22、念来理解当前的状况和历史的变 迁,并最终理解人类社会的总发展。如果说纯粹社会学是静态的研究,那么,应 用社会学则是动态的研究。如果说,前者是一种静态的规范论,那么,后者则是 一种动态的历史变迁论。应用社会学以历史考察为其目标,但并不因此等同于历 史科学或历史哲学。它与历史哲学也有密切联系,但它并不满足于抽象的思辨。社会学所理解的文化史,是严格按照科学的即经验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在滕尼斯 看来,应用社会学不应仅限于笼统的历史阐述,还要对当前不断变化着的社会生 活进行根本性的分析,这是单凭历史研究所不能达到的。24滕尼斯认为,整个人类社会的基本进程,特别是自中世纪直到近代以来人类 文化的发展,是一个
23、从“公社”走向“社会”的过程。它表现为一种历史的凯 旋,但同时也濒临着危险:空间上的接近破坏了时间中的融合,头脑的冷峻思考 代替了内心的热情搏动,才智的过分发展弱化了原始生命力。残存的是这样一些 人,他们无援地受其情绪左右:既不知怀疑,又不知懊悔;既无刚悍精神,又无 宗教情绪。不过,滕尼斯坚定地认为,尽管人类总趋势是由“公社”走向“社会”,正 如人的自然生命由青年走向老年,但“公社”的要素却从未被完全清除,甚至后 者还能从反面赢得强有力的新的表现形式和推动力。这便构成一种辩证的运动,从而表现出一种文明的交替现象。25二、经验社会学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滕尼斯对“公社”与“社会”的理论,仅
24、限 于人与人之间积极的关系和相互肯定的行为。他曾在 公社与社会一书的开头 便指出:“这种理论特别把相互肯定的关系作为它研究的对象。”而经验社会学 则涉及消极的关系和所有社会病态现象。纯粹社会学可以被视为一种静态的规范学,在那里,“公社”和“社会”,包括“家 庭”、“乡村”、“城市”等都是源出于“理想类型”的规范概念,现实中的存在只 是或多或少地与其近似。因此,滕尼斯认为,现实中的“群体”与真正的社会联 合体有着重大的区别。在联合体中,表现为价值、宗教、法律的社会意志以规范 的形态约束个人意志,从而导致共同行动。而现实中的某种群集状态,如某种犯 罪集团的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共同的”行动
25、,某个强盗集团也可能 非常“社会性地”勾结在一起,但照滕尼斯的看法,透过其行为,它仍然可以被 视为非社会的,甚至是反社会的,因为它处于与整个社会敌对的状态中。滕尼斯很早就对统计学感兴趣,在一生中,他的这种兴趣持久不衰。理论的探讨和经验的研究在他那里总是同时进行的。不 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全面理解他在使德国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中的开创作 用。值得指出的是,与其他方面相比,滕尼斯关于理论与经验的讨论以及他数目 众多的经验统计学和社会纪实性论文没有受到人们足够的重视。26三、一般社会学一般社会学在滕尼斯的社会学体系中,是与专门社会学并列的社会学两大类 别之一。但滕尼斯对一般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专门社会
26、学的区别却讲得并不十分清楚。滕尼斯在 社会学引论中曾经指出,一般社会学乃是关于“纯粹共同生活 的学说”,不管它是否为人们所认识,也不管人们是否处于相互联系之中,相互 之间是持肯定或否定的态度。一般社会学的对象是社会生物学和社会心理学的事实。它之所以作为社会生物学,是因为涉及作为自然现象的人类生活,如人口的 再生产、种族的划分、生存斗争等。它之所以作为社会心理学,是因为涉及所有从内部的、心理的或主观的方面成为生理学观察的对象,它既涉及关于个别人的 精神生活方面,也涉及有关一般精神(如民族精神)的生活方面,也就是说,个 人与集体的精神状态都是它所关心的对象。2728第五节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第五节
27、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第五节 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一、社会学研究中的价值中立的思想二、伦理学是以价值为其研究对象的科学29一、社会学研究中的价值中立的思想滕尼斯反对在社会学的研究中掺进价值因素和道德感情。关于社会学研究中 的价值中立的思想,是他所坚持的一条重要的方法论原则。他试图做一个冷静的 科学观察者和研究者。为了保证对现实认识的客观性,就必须在认识过程中摆脱 任何价值因素,因而,作为一个科学的社会学研究者,必须清楚社会学与伦理学 的严格区别,明确两者不同的性质、兴趣和使命所在。不过,滕尼斯强调上面两者的区别,却并不否认两者的联系。在滕尼斯看 来,社会学研究首先在于认识人类共同生活的事实,而不
28、是为研究而研究。科学 研究就其本身来说,无异于对真理的认识,但对研究者来说,这种研究如有所 用,那么,研究者就会为某种愿望所激起,便会受到欢迎。社会学本身只认识和 描述客观存在的东西,不致力于建立价值公设和规范,但社会学的研究总是为了 建立自然的、正常的、正确的法权,为合理的、完善的国家和理想的立法等而努 力。因为所有这一切都是自然和理性所要求的。社会学就其自身来说,它要求严 格的客观性,要求摆脱价值判断,从而与伦理学区分开来。30二、伦理学是以价值为其研究对象的科学关于这一问题,滕尼斯有其独到的见解。滕尼斯认为,要求社会学研究本身 摆脱价值,这并不意味着对价值不可以作科学的研究。伦理学正是对
29、价值作科学 研究的学科。在这里,滕尼斯首先批判了那种“哲学伦理学”的观点,这种观点以绝对自由的人为前提,这种人既不以“公社”的形式联系在一起,又不以“社 会”的形式联系在一起。这种人只从自己良心出发,完全自由、独立地作出决 定。滕尼斯认为,这是一种个人主义的良心伦理学,对此,应该以社会伦理学取 而代之。社会伦理学从一开始便把人视为处于和其他人的关系之中。社会伦理学面临两方面的任务:一方面是为了指出人类社会中现实的生活道路;另一方面,它需要对种种社会体制、秩序、规范、思潮作出回答和说明。而 任何答案都要求首先对变化的现实中人的生活及其生活方式有足够的知识,这必 须以社会学的方式来完成,社会学尤其
30、考虑人们之间和睦行为的条件,这种和睦 行为以社会各派的一种共同愿望和肯定为前提。人是社会的生物,他是以共同生 活为目标的。但同样也有着以下这种现象,即人们由于仇恨、复仇心、嫉妒及自 然的反感而相纷争和敌对。因此,否定性关系的实际存在并不值得惊奇,它正像 其反面和睦的共同生活一样是“自然的”。如果把和睦的共同生活算作伦理 的善,那么,敌对性则正是社会病态现象。3132作为两个世纪之交时期的社会学家,滕尼斯社会学思想总体上的特征表现为 两个方面:一方面,他的社会学尚未完全清除以前社会哲学和历史哲学的理论痕 迹,时常和法学、法哲学和国家学说纠缠在一起,庞大的、无所不包的社会学体 系还是沿着基本概念应
31、用的历史理论经验观察材料这样的线索构造在一 起;另一方面,他是使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现的理论先驱者之一。他努 力建立社会学自己的理论体系和独特的方法论原则,直至在广泛的经验观察中贯 彻运用社会学的分析方法。自他以后,德国社会学才在理论上逐渐从社会哲学和 历史哲学的母体中摆脱出来。滕尼斯的社会学,尤其是他关于公社和社会的两分法给后来的社会学发展带 来很大影响。他的著作在当时的德国社会学界便引起热烈的讨论。许多社会学家 都对滕尼斯进行解释、评价和发挥。对美国社会学来说,滕尼斯的影响特别明 显,突出表现在帕克创立的芝加哥学派及帕森斯的思想体系中。帕克以及他的学 生雷德费尔德关于“神圣的与世俗的
32、社会”、“民俗与城市”的两分法,帕森斯的 社会体系“模式变量”,都表明了滕尼斯社会学的影响。就滕尼斯理论的现实性来看,任何社会学上的文化比较、社会类型学的考 察、对现代社会的诊断等,都不同程度地涉及滕尼斯和他的著作,这也是滕尼斯 理论的意义所在。33关于道德的科学。又称道德学、道德哲学。在西方,伦理学这一概念源出希腊文s,本意是“本质”、“人格”,也与“风俗”、“习惯”的意思相联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先赋予其伦理和德行的含义,所著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为西方最早的伦理学专著。后来罗马人用“moralis”来翻译“ethics”,介绍该词的西塞罗说这是“为了丰富拉丁语”的语汇,它源自拉丁文“m
33、ores”一词,原意是“习惯”或“风俗”的意思。2 在中国古代没有使用伦理学一词,19世纪后才广泛使用。但在先秦诸子百家的论著中,有大量关于人生道德、伦理的内容,特别是君君臣臣、孝悌之道等。其实在古希腊的同期,中国的伦理学已然兴起了。伦理学以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不仅包括道德意识现象(如个人的道德情感等),而且包括道德活动现象(如道德行为等)以及道德规范现象等。伦理学将道德现象从人类的实际活动中抽分开来,探讨道德的本质、起源和发展、道德水平同物质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道德的最高原则和道德评价的标准、道德规范体系、道德的教育和修养、人生的意义、人的价值、生活态度等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道德与经济利益、
34、物质生活的关系、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问题。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不同的甚至相互对立的伦理学派别。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将道德作为社会历史现象加以研究,着重研究道德现象中的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从中揭示道德的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强调阶级社会中道德的阶级性及道德实践在伦理学理论中的意义。34本章要点本章要点公社和社会是人类共同生活的两种基本类型。公社所体现的是人的本质意志;社会所代表的是选择意志。二者有其不同的特征和表现形式。对社会生活的构成和形式的研究,从公社和社会两种基本类型开始,透 过对社会本质、社会价值、社会规范和社会相关物进一步展开。社会本质由以
35、下三种要素构成:社会关系、社会集合体和社会集团。其 中,社会关系是基础,后两者是其主要表现形式。社会价值是指具有社会本质的对象,包括经济的、政治的及思想道德的 价值,它们之间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社会规范是指社会行动的准则,规范的本质 一般被理解为一种否定或限制。社会相关物是指与社会本质因素有关联的体制和 现实作用领域。在滕尼斯的社会学知识体系中,包括一般社会学和专门社会学两个基本 类型。而专门社会学又包括纯粹社会学、应用社会学和经验社会学。对社会生活 的构成及其形态的研究是纯粹社会学的内容。滕尼斯提出价值中立的思想。要求在社会学研究中,应公正、客观,要 摆脱价值因素的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价值本身不可以作科学的研究,伦理学就是对价值本身进行研究的学科。35复习思考题1.滕尼斯关于“公社”与“社会”的基本思想是什么?它在滕尼斯整个社 会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2.怎样看待“公社”和“社会”这对范畴在社会学史上的意义?3.滕尼斯是如何将“公社”和“社会”的思想应用于社会一般构成要素和 形态研究的?4.试对滕尼斯的社会学体系作一评价。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