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学习宣讲学习宣讲出席常委159人同意154人水土保持法修订要点包括总则、规划、预防、治理、监测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原法六章)方针: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法条由原42条增加到60条一、强化了政府水土保持责任1、审批水保规划,纳入发展规划,统一领导,安排专项资金2、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治理区,实行地方各级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3、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普及知识,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意识4、对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5、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6、按水保
2、规划,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7、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8、保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费二、强化了水土保持规划法律地位1、规定了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审批、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实施2、包括流域或区域防治整体规划,专项工作或特定区域专项规划3、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资源规划、城乡规划和环保规划相协调4、水土保持规划应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5、政府应按水保规划,采取保护、修复等措施,预防和减轻流失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水保规划,参与治理,并予以各方面扶持水土保持规划确定重大事项1、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限制或禁止生产建
3、设活动,严格保护地被物2、经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它区域的项目,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3、经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它区域的项目或生产建设活动,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有关规划需征求水土保持意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审批前征求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三、强化了水土保持预防1、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2、特定区域的水土保持规定(水土流失严重和生态脆弱区限制建设活动,严格保护地被物;禁止开河湖库周及沟岸植物保护带;禁止25度以上垦植并限制经济果林开发;禁止毁林草开垦和采挖)3、
4、生产建设项目的预防规定(项目选址选线避让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无法避让的提高标准、优化施工、减少扰动损坏;废弃土石渣应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保证不产生新危害)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义务与报告制度四、强化了水土保持方案制度1、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应当编报水保方案(具相应条件)2、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水保方案制度;重大变化或变更的,需原机关审批3、水保方案法定内容(防治范围、目标、措施、投资)4、未编方案或方案未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5、水保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产使用6、对水保方案
5、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强化了水土流失治理1、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承包四荒和农村土地应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保护性耕作、保护性畜牧、能源替代、移民等)2、明确了重点治理区域(国家加强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的重点工程建设;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3、建立多渠道筹资(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或活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专项用于预防和治理4、确立了不同侵蚀类型区的水土流失治理技术路线(水蚀区、风蚀区、重力侵蚀区、饮用水源保护区)5、明确了生产建设活动的治理规定(表土剥离存用,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扰动;弃渣专门存放并采取拦护导措施;裸露土地
6、植被恢复;缺水地区防风蚀,采用降水蓄渗)6、规定了建设和管护制度和责任(重点工程运行管护制度;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管护责任)六、强化了水土保持监测1、建立了水土保持调查和公告制度(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对省级公告事前备案),明确了公告内容2、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保监测工作,发挥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政府保障监测工作经费3、国家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进行动态监测4、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义务(委托资质单位、加强监测、定期上报)5、监测工作应遵守标准、规范,保证监测质量七、强化了水土保持监督1、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情况,
7、流域机构监督管理职责2、有权要求(提供文件资料、作出情况说明,现场调查取证)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可查封、扣押违法行为的工具、施工机械、设备等4、水土流失纠纷解决机制(协商、裁决)5、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追究(不依法许可或审批、不查处违法行为,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分6、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举报权八、强化了违法行为的处罚1 1、违法取土挖砂采石的,个人罚、违法取土挖砂采石的,个人罚0.1-10.1-1万元,单位罚万元,单位罚2-202-20万万元元2 2、在禁垦地开垦的,开垦植物保护带的,个人罚、在禁垦地开垦的,开垦植物保护带的,个人罚2
8、2元元/m2/m2、单位罚单位罚1010元元/m2/m2;采伐林木造成水土流失的,罚;采伐林木造成水土流失的,罚2-102-10元元/m2/m23 3、在重点防治区采挖毁坏植被,没收所得,并罚、在重点防治区采挖毁坏植被,没收所得,并罚1-51-5倍;无倍;无所得的罚所得的罚5 5万元万元4 4、在水保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弃渣的,、在水保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弃渣的,10-2010-20元元/m3/m3;不清;不清理的,承担代为清理费用理的,承担代为清理费用5 5、未编或未批准水保方案就开工建设的,地点规模重大变、未编或未批准水保方案就开工建设的,地点规模重大变化、水保措施重大变更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
9、,罚化、水保措施重大变更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罚5-505-50万元,对负责主管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万元,对负责主管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6 6、逾期不治理的,指定单位代为治理,违法人承担费用、逾期不治理的,指定单位代为治理,违法人承担费用7 7、水保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产使用的,罚、水保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产使用的,罚5-505-50万元万元8 8、拒不交补偿费,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处、拒不交补偿费,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处3 3倍罚款倍罚款水利部近期安排1、编写水土保持法释义(全国人大出版)2、印发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统一要求3、召开水保法实施全国视频会4、启动各省实施办法修订5、加快重要制度推进新的起点新的任务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