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经济法系列经济法系列劳动法学劳动法学 蔡晓红主讲蔡晓红主讲第一章第一章 劳动法基础理论劳动法基础理论 劳动法劳动法 目录目录第二章第二章 劳动法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章第三章 国际国际劳动立法劳动立法第四章第四章 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第五章第五章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六章第六章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法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法第七章第七章 工资法工资法第八章第八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 第九章第九章 劳动安全卫生法劳动安全卫生法第十章第十章 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法法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工会与职工民主参与法工会与职工民
2、主参与法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 第四章第四章 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 第一节第一节 就业概述就业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公平就业公平就业第三节第三节 就业就业服务与职业介绍服务与职业介绍第四节第四节 就业援助就业援助第五节第五节 职业教育和培训职业教育和培训第六节第六节 招工制度招工制度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宪法宪法4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
3、护,改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生产发展的基善劳动条件,并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劳动者报酬和福利。础上,提高劳动者报酬和福利。第一节第一节 就业概述就业概述一、一、就业的概念和特征就业的概念和特征(一)劳动就业的定义(一)劳动就业的定义 广义: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创造价值广义: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创造价值的过程。的过程。狭义: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狭义: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公民获得有报酬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公民获得有报酬或经营收入的职业。(劳动法)或经营收入的职业。(劳动法)(二)劳动就业的特征(二)劳动就业的特征 1、劳动者是具有劳动权利
4、能力和劳动、劳动者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在我国是行为能力的公民。在我国是16周岁,有周岁,有劳动能力和部分劳动能力(没有劳动权劳动能力和部分劳动能力(没有劳动权利能力的人没找到工作,不属于失业)。利能力的人没找到工作,不属于失业)。2、劳动者必须有就业愿望。如果主观、劳动者必须有就业愿望。如果主观上没有就业愿望,即使临时参加社会劳上没有就业愿望,即使临时参加社会劳动,也不属于就业。比如,大学毕业考动,也不属于就业。比如,大学毕业考研、专升本等做兼职、勤工助学也不是,研、专升本等做兼职、勤工助学也不是,那只是为了完成自己的学业,为了生活那只是为了完成自己的学业,为了生活费等。费
5、等。3、必须从事法律允许的社会职、必须从事法律允许的社会职业,即是合法劳动。(不得从业,即是合法劳动。(不得从事贩毒、军火等)事贩毒、军火等)4、劳动者所从事的社会职业是、劳动者所从事的社会职业是有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有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能够用以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能够用以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一定的家庭人口的基本生赡养一定的家庭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活需要。二、我国劳动就业的形式和方针二、我国劳动就业的形式和方针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劳动就业由统包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劳动就业由统包统配向靠市场竞争就业和多渠道、多方位的就统配向靠市场竞争就业和多渠道、多方位的就业方式过渡(
6、就业的形式):业方式过渡(就业的形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洽谈就业,如,毕业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洽谈就业,如,毕业生需求洽谈会等;需求洽谈会等;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劳动者自己组织起来就业、国家提供优惠政策劳动者自己组织起来就业、国家提供优惠政策 自谋职业,如劳动者从事个人经营,创业等自谋职业,如劳动者从事个人经营,创业等;国家安置就业,如城镇复员军人、烈士的子女国家安置就业,如城镇复员军人、烈士的子女(负责一员)等保证其实现第一次就业。(负责一员)等保证其实现第一次就业。我国劳动就业方针我国劳动就业方针(1)建国初期()建国初期(50-70年代)年代)政府介绍就业和
7、群众自行就业相结合政府介绍就业和群众自行就业相结合(“两扇门两扇门”就业方针)就业方针)(2)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80年代)年代)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就业和自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就业和自谋职业(谋职业(“三结合三结合”就业方针)就业方针)(3)现阶段)现阶段(90年代后)年代后)职业介绍所介绍就业、自愿组织就业和职业介绍所介绍就业、自愿组织就业和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一)国家促进就业原则;(一)国家促进就业原则;(二)平等就业和自主双向选择原则;(二)平等就业和自主双向选择原则;(三)劳动者竞争就业原则(三)劳动者
8、竞争就业原则;(四)特定就业群体的特殊保护原则;(四)特定就业群体的特殊保护原则;比如对未成年工、妇女的保护原则,残比如对未成年工、妇女的保护原则,残迹人、退役军人等的就业保障原则等。迹人、退役军人等的就业保障原则等。(残疾人做生意减税、免税;城镇退役(残疾人做生意减税、免税;城镇退役军人保障其第一次就业等);军人保障其第一次就业等);(五)禁止未成年人就业原则。(五)禁止未成年人就业原则。见教材见教材49页页 公平就业原则公平就业原则理解:理解:失业与下岗失业与下岗(一)失业的界定(一)失业的界定 1、失业、失业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公民未能实行
9、为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公民未能实现就业的状态。现就业的状态。2、失业的类型:总量性失业、结构性、失业的类型:总量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广东现象很严重)、摩擦性失业失业(广东现象很严重)、摩擦性失业(由于信息不对应产生,属于正常)、(由于信息不对应产生,属于正常)、选择性失业(自愿失业,比如大学生毕选择性失业(自愿失业,比如大学生毕业找工作业找工作“高不成低不就高不成低不就”现象)等等。现象)等等。(二)下岗的界定(二)下岗的界定 1、概念、概念劳动力与劳动岗位相剥离劳动力与劳动岗位相剥离的状态(是我国经济体制转换时期的一的状态(是我国经济体制转换时期的一种特殊现象)如因生产经营需要下岗种特殊现象
10、)如因生产经营需要下岗。2、一般不安排下列人员下岗(了解):、一般不安排下列人员下岗(了解):配偶一方已经下岗的;离异或丧偶扶养配偶一方已经下岗的;离异或丧偶扶养未成年子女者;省级以上劳模;烈士遗未成年子女者;省级以上劳模;烈士遗属;现役军人的配偶等。属;现役军人的配偶等。(三)失业与下岗的区别(三)失业与下岗的区别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仍具有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仍具有劳动关系 第三节第三节 就业服务与职业介绍就业服务与职业介绍一、就业服务一、就业服务 见书见书55页页二、职业介绍二、职业介绍 见书见书56页页三、境外就业中介管理三、境外就业中介管理 见书见书58页页 1、职业介绍职业
11、介绍 劳动者的就业与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的就业与用人单位招聘是通过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活动来实是通过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活动来实现的(为了促进就业)。现的(为了促进就业)。职业介绍是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和职业介绍是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和机构,依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机构,依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沟通和咨询的一种就业中介服务。供沟通和咨询的一种就业中介服务。职业介绍机构的分类:职业介绍机构的分类:(一)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一)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1)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指各级劳动保)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指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承担公共就业服务职障行政部门举办、承担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公益性服务机构能的公益
12、性服务机构;(2)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指由)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指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服务机构。服务机构。(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收费高)(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收费高)由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从由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从事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服务机构。事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服务机构。第四节第四节 就业援助就业援助一、就业援助的概念与范围就业援助的概念与范围二、就业援助的主要
13、措施二、就业援助的主要措施 见书见书60-页页第五节第五节 职业教育和培训职业教育和培训一、职业培训概述一、职业培训概述二、职业培训立法二、职业培训立法三、职业培训的分类与形式三、职业培训的分类与形式四、职业技能鉴定四、职业技能鉴定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见书见书64-页页第六节第六节 招工制度招工制度一、招工的原则一、招工的原则(一)用人单位用人自主原则(一)用人单位用人自主原则(二)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原则(二)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原则(三)择优录用原则(三)择优录用原则 二、境内就业二、境内就业(一)就业条件(一)就业条件 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且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
14、行为能力且有就业愿望(有就业愿望(16岁以上);已不存在岁以上);已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者(不得招用未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者(不得招用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特殊规定: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特殊规定: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可招不满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可招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招用农民工的规定(重点强调)招用农民工的规定(重点强调)取消限制取消限制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国办发20031号)第二条规定:号)
15、第二条规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取消对企业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取消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取消对农民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职业工种限制,不进城务工就业的职业工种限制,不得干涉企业自主合法使用农民工。得干涉企业自主合法使用农民工。(二)招工程序(二)招工程序(1)公布招工简章(包括用人单)公布招工简章(包括用人单位的性质、地址、招工人数、条件、位的性质、地址、招工人数、条件、用工形式、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用工形式、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福利待遇等)(2)劳动者自愿报名)劳动者自愿报名(3)考核录用)考核录用 三、境外就业三、境外就业(一)用人单位聘用境外人员的岗
16、(一)用人单位聘用境外人员的岗位要求位要求 境外人员就业包括:一、外国人就境外人员就业包括:一、外国人就业,二是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业,二是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就业员就业 1、用人单位聘用境外人员的岗位、用人单位聘用境外人员的岗位要求: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要求: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境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得违(境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反国家有关规定(二)港澳台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二)港澳台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满、满18周岁,身体健康;周岁,身体健康;2、持有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持有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旅行证件;旅行证件;3、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或学历证、
17、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或学历证明)和工作经历明)和工作经历(三)外国人应具备的个人条件:(三)外国人应具备的个人条件:1、满、满18周岁,身体健康;周岁,身体健康;2、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历、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 4、持有有效护照或身份证件、持有有效护照或身份证件(四)招工程序及注意事项(四)招工程序及注意事项 1、申请;、申请;向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向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申请 2、领取许可证;、领取许可证;持申请表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持申请表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
18、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签发外国人就业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签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许可证 3、办理就业证、办理就业证 在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在聘用的外国人入境50天内,办理天内,办理就业证。就业证。4、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动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处理条例(2)用人单位与被聘用外国人依)用人单位与被聘用外国人依法签订合同,最长期限不能超过法签订合同,最长期限不能超过5年,期满可续签。年,期满可续签。思考题:思考题:1、劳动就业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劳动就业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2、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
19、是什么?、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3、就业中应该如何遵循公平原则?、就业中应该如何遵循公平原则?4、了解就业服务与职业介绍。、了解就业服务与职业介绍。5、了解就业援助、职业教育和培训、了解就业援助、职业教育和培训、招工制度的一般规定。招工制度的一般规定。思考题:思考题:1 1、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概念2 2、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3 3、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4 4、试对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进行比较分析、试对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进行比较分析 5 5、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举例说明、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举例说明 7 7、劳动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劳动法有哪些基本原则?8 8、劳动权的概念及其体系。、劳动权的概念及其体系。9 9、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1010、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三要素。、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