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海南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一七年十月省医改办、省政务中心、省卫计委、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琼医改办201710号;共七章39条总介发文单位字号章节省政务中心、省卫计生委、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解释权 2017年5月2日印发执行;原办法即行废止执行废止 第一章 总则1工作目标工作目标 规范药品集中采规范药品集中采购配送行为,保障医购配送行为,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和患者用疗卫生机构和患者用药需求,确保集中采药需求,确保集中采购药品的质量安全购药品的质量安全政策依据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
2、产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医改办关见、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购中推行“两票制两票制”的实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海施意见(试行)和海南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南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合改革实施方案12第一章总则 第1条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海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海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办医疗卫生机的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构(含村卫生室),以及药品生产企业、以及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药品药品流通企业、药品采购服务机构采购服务机构特殊情况特殊情况 麻醉药品、精神
3、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疫规划用疫苗、品、免疫规划用疫苗、免费治疗的抗结核病免费治疗的抗结核病药、抗艾滋病药、抗药、抗艾滋病药、抗麻风病药、计划生育麻风病药、计划生育药品,以及中药饮片药品,以及中药饮片等的采购配送,按国等的采购配送,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家现行规定执行第一章总则 第2条12第二章 药品配送模式2第二章 药品配送模式 制药企业货、票款经销商货、票款货、票款制药企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第第3条条 一票、两票配送模式一票、两票配送模式 第二章 药品配送模式 第第4条条 中标药品生产企业委托药品流通企业进行配送的,应严格选择被委托企业,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与及时供应;被委托的药品流通企业对中标药
4、品品种配送不及时或抽检质量不合格的,委托的中标药品生产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第5条 医疗卫生机构在省医药集中采购 服务平台,可以直接从中标药品品种生产企业 或从有配送资质的、受中标药品生产企业委托 的药品流通企业购入中标药品第二章 药品配送模式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公立医疗机构第一票第一票第二票第二票第6条 严格按照“两票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药品配送模式 第三章 流通企业资质与确认3第三章 药品配送模式 第7条配送资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并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具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药品仓储、运输等设施设备,满
5、足及时配送要求具有所配送药品类别的经营资格截止申报前两年内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无34条之不良记录申请:申请配送集中采购药品的流通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书面申请1审核:由省政务中心组织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资质进行审核2公布: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在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公布3选择:中标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网上公布的名单中选择委托药品流通企业4第三章 药品配送模式 第8条 第四章 配送要求和合同管理4集中采购药品实行配送合同管理制度1药品流通企业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应签订合同并严格履约,合同执行周期与招标采购周期保持一致2医疗卫生机构与药品流通企业不得要求对方签订任何
6、规定之外的附加合同3第四章 药品配送要求和合同管理 第9条 中标药品生产企业应与接受委托配送的药品流通企业签订药品配送(购销)合同1合同应明确中标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2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流通企业需转配送关系无法达成一致的,需报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卫生计生委备案3第四章 药品配送要求和合同管理 第10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相对集中采用网上电子订单、传真、电话等方式向签订配送合同的药品流 通企业报送中标药品采购计划 第11条第四章 药品配送要求和合同管理 1、配送配送要求要求及时、足量地在时限要求内配送2、县级县级以上时限以上时限发出购药计划后24小时内送达
7、,每周配送次数不少于2次3、基层基层配送时限配送时限发出购药计划后48小时内送达,每月配送次数不少于4次4、节假日节假日配送配送节假日纳入配送时限内正常配送5、特殊特殊情况配送情况配送属疫情、灾情、突发性事件和急救等药品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及时配送,不计入上述常规配送次数之内第四章 药品配送要求和合同管理 第12条 药品流通企业应加强对所接受委托配送的每个 中标药品的库存管理。中标药品生产企业因特 殊情况停产时,应事先向所委托的药品流通企 业提供停产期间的供应量,且承担因此增加的 费用,以确保药品及时配送到位 第13条第四章 药品配送要求和合同管理 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流通企业 应按照合同要求应按照合
8、同要求将药品配送到医疗卫将药品配送到医疗卫生机构,并建立真实生机构,并建立真实完整的供应配送记录完整的供应配送记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 收到药品后,应收到药品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并出具及时进行验收并出具签收单,与合同条款签收单,与合同条款要求不符的,医疗卫要求不符的,医疗卫生机构有权拒绝接收生机构有权拒绝接收第四章 药品配送要求和合同管理第14条 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回款,医疗卫生机构向药品流通企业回款时间从货到签收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天,超过90天的,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要求执行 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药品集中采购专用账户,集中采购药品专款专用,确保及时支付货
9、款。逐步探索第三方银行承兑结算等多种方式,确保药品集中采购货款及时支付第四章 药品配送要求和合同管理第15条16 药品配送过程中,因药品流通企业不及时、不足量配送,影响临床正常用药,造成损失及后果的,由药品流通企业和中标药品生产企业共同承担相关责任第四章 药品配送要求和合同管理 药品流通企业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从中标药品企业以外的渠道采购药品,替代中标药品品种向医疗卫生机构配送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做好库存管理,合理编制采购计划1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中标药品品种每周下订单次数在2次之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农场医院)一般每个中标药品品种每月下订单次数在4次之内2同为一个药品流通企业负责多个
10、品种配送的,医疗机构应尽量合并下单3医疗卫生机构如有退货,需在药品采购验收入库后90天内办理退货,否则要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4第四章 药品配送要求和合同管理第18条 第五章 药品配送质量管理5第五章 药品配送质量管理 25-28条医疗卫生机构25、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管理,重点规范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管理,保证集中采购药品质量27、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入记录。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不得少于3年26、购进集中采购中标药品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进库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包装标识,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不得购入和使
11、用。对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不予接收28、应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24 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应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对质量检查、投诉、抽验等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第五章 药品配送质量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配送企业的监督管理,每年至少对配送企业组织一次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查处结果通报省卫生计生委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6省卫计委省政务中心省商务厅 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流通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第六章
12、 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省食药监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标药品及配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商务部门负责药品流通企业行业规划和统计,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参与省商贸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不得从中标企业及由中标企业委托的药品流通企业以外的渠道采购中标药品,但因临床急需,而中标药品生产企业及由中标药品企业委托的药品流通企业无法及时提供药品时,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审批,进行备案采购1未按规定时间支付药品配送企业货款的2在采购药品中收受回扣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 32、卫生
13、计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的监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 35、中标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有以下情形的,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1非不可抗力因素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供货、配送,包括不供货、不足量供货、不及时供货或仅对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供货的2对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订单未及时响应,并及时进行发货确认和到款确认操作的3未按规定进行网上确认操作的4以非中标药品品种替代中标药品品种配送的5其他违规行为的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 药品流通企业被取
14、消配送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向医疗 卫生机构配送药品,自行或重新委托药品流通企业配送;不 按时限要求配送的,由药品生产企业承担相关责任。中标药品生产企业因停产等原因,不能向被委托的药品流通 企业供货,造成配送不及时的,由中标药品生产企业承担相 应责任。第37条谢谢“两票制”工作群:请各市县卫计委承办业务工作人员、省直属医院药学部(药剂科)主任加入,每单位仅限1人1、采用我单位近年来在公路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先进施工方法、工艺设备。2、调集我单位精锐的管理人员和最雄厚的技术力量,并组成一个强有力的项目经理部。3、树立优良工程为合格工程的标准,一定要在大田乡胜利村机耕道硬化工程施工中创一流施工水平。
15、4、充分考虑各种不利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因素,在工期安排、人员设备配置、施工方法等方面综合考虑时留有余地。5、本公司驻地位于雅安市城区内,所有设备、人员一天内可以全部进入施工场地。设备、人员可根据施工进度的要求随时组织进入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全部采用汽车运输。6、履带式挖掘机可由本公司的平板车随时运到施工场地,装载机可在一天内开到施工工地。7、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期间断道的可能性较大。进场后需组织强有力的运输,将水泥、钢材、河砂等材料在一个月内运至工地堆放,确保本工程顺利进行8、待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复测成果核实认可后,应根据复测结果进行施工放样,放样时用经测距仪准确的测出施工边线并打木桩做开挖标记。项目经理部的测量人员负责施工放样和测量,坚持测量复核制度。9、对平曲线的五大要素点要在室内作好方案和计算以及曲线上各桩计算数据,经过复核无误后在准确定位放线缩短外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