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氨安全管理知识专题讲座主要内容第一节 前言第二节 氨的概况第三节 相关的法律法规第四节 企业液氨管理第五节 典型事例分析第一节 前言 2013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工作,造成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安全工作任重道远!金州新区现有75家液氨使用单位,其中70家冷藏企业,5家机械加工等其他行业的企业。在6月份金州新区安监局对全区非化工液氨使用单位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液氨企业进行摸底和检查,从业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增强安全工作紧迫感,确保不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1.2013年6月2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2、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发生爆炸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97万元。近3年来该公司连续发生多起同类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经调查认定 导致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是:大连石化分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没有认真吸取以往事故教训,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混乱,安全员擅自涂改动火作业票证,现场动火监护不力。中国石油第七建设公司大连项目部对工程承包商管理不力,非法转包、以包代管,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松懈,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证过期失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及其中石油股份公司炼油化工分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分
3、公司没有认真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训,对下属企业安全监管不到位、不得力。大连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大连石化的日常安全监管不认真、不严格。大连市劳务公司、外协队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大安监管一2013221号)2013年8月22起实施第三条 发包单位应加强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监管,认真审核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条件,并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承包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包单位承担事故相关责任。加强三级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真正落实主体责任2.2013年8月31日10时50分左右,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液氨泄漏事故,造成15人死亡、25人受伤。初步认定的事故直接原因是公司生产
4、厂房内液氨管路系统管帽脱落,引起氨泄漏。经调查 上海翁牌冷藏公司冷冻系统一次充装液氨量在86吨左右。在此前的调查中已发现,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事发车间,存在着公司业主自画草图设计、邀请无资质人员施工建设、招用未经培训的人员组织生产、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此外,翁牌公司未获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资质。3.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一、事故单位情况 主厂房防火分区、安全出口及消防设施情况。主厂房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主厂房为一个防火分区,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的相关规定。主厂房主通道东西两侧各设一个安全出口,冷库北侧设置5个安全出口直通室外,附属区南侧外墙设置4个安全出口直通室外,二车间西侧外墙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直通室外。安全出口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事故发生时,南部主通道西侧安全出口和二车间西侧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被锁闭,其余安全出口处于正常状态。主厂房设有室内外消防供水管网和消火栓,主厂房内设有事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企业设有消防泵房和1500立方米消防水池,并设有消防备用电源,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厂房内的配电情况。冷库、速冻车间的电气线路由主厂房北部主通道东侧上方引入,架空敷设,分别引入冷库配电柜和速冻
6、车间配电柜。一车间的电气线路由主厂房南部主通道东侧上方引入,电缆设置在电缆槽内,穿过吊顶,引入一车间配电室。二车间的电气线路由主厂房南部主通道东侧上方引入,在屋顶工字钢梁上吊装明敷(未采取穿管保护),东西走向,穿过吊顶进入二车间配电室。主厂房电器线路安装敷设不规范,电缆明敷,二车间存在未使用桥架、槽盒、穿管布线的问题。桥架槽盒穿管布线制冷系统设计施工情况 制冷系统的设备及管线系事故企业自行购买,在未进行系统工程设计的情况下,由大连雪山冷冻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吕文成完成安装施工。安装完成后,由大连雪山冷冻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原设计人员郭长勇、大连市化工设计院退休职工张幸祥补充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7、,大连市化工设计院办公室主任杨宪伟未经单位批准,擅自加盖大连市化工设计院的出图章。劳动用工情况宝源丰公司与120名工人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并在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其余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金上缴不足,部分工人拒绝上缴个人承担的资金。(企业未缴工伤保险 需6千万赔偿)特种设备管理及作业人员资质情况 宝源丰公司非法取得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未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未按要求每月定期自查并记录,未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公司有8名特种作业人员(其中制冷工4名、电工2名、锅炉工2名)。从赵长
8、江谈话记录及从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调取赵长江资质证书考试申请材料看,赵长江的申报表无本人签字、申报事项不实、考卷不是本人所答,其所持资格证书属作假取得。二、事故原因和性质直接原因:宝源丰公司主厂房一车间女更衣室西面和毗连的二车间配电室的上部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造成火势迅速蔓延的主要原因:一是主厂房内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和聚苯乙烯夹芯板(聚氨酯泡沫燃点低、燃烧速度极快,聚苯乙烯夹芯板燃烧的滴落物具有引燃性)。二是一车间女更衣室等附属区房间内的衣柜、衣物、办公用具等可燃物较多,
9、且与人员密集的主车间用聚苯乙烯夹芯板分隔。三是吊顶内的空间大部分连通,火灾发生后,火势由南向北迅速蔓延。四是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一是起火后,火势从起火部位迅速蔓延,聚氨酯泡沫塑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材料大面积燃烧,产生高温有毒烟气,同时伴有泄漏的氨气等毒害物质。二是主厂房内逃生通道复杂,且南部主通道西侧安全出口和二车间西侧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被锁闭,火灾发生时人员无法及时逃生。三是主厂房内没有报警装置,部分人员对火灾知情晚,加之最先发现起火的人员没有来得及通知二车间等区域的人员疏散,使
10、一些人丧失了最佳逃生时机。四是宝源丰公司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员工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间接原因:1.宝源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本不落实。(1)企业出资人即法定代表人根本没有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严重违反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生产、重产值、重利益,要钱不要安全,为了企业和自己的利益而无视员工生命。(2)企业厂房建设过程中,为了达到少花钱的目的,未按照原设计施工,违规将保温材料由不燃的岩棉换成易燃的聚氨酯泡沫,导致起火后火势迅速蔓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3)企业从未组织开展过安全宣传教育,从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企业管理人员、
11、从业人员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虽然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但从未组织开展过应急演练;违规将南部主通道西侧的安全出口和二车间西侧外墙设置的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锁闭,使火灾发生后大量人员无法逃生。(4)企业没有建立健全、更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虽然制定了一些内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主要是为了应付检查和档案建设需要,没有公布、执行和落实;总经理、厂长、车间班组长不知道有规章制度,更谈不上执行;管理人员招聘后仅在会议上宣布,没有文件任命,日常管理属于随机安排;投产以来没有组织开展过全厂性的安全检查。(5)未逐级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没有逐级签订包括消防在内的安全责任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
12、理、综合办公室主任及车间、班组负责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安全职责和责任。(6)企业违规安装布设电气设备及线路,主厂房内电缆明敷,二车间的电线未使用桥架、槽盒,也未穿安全防护管,埋下重大事故隐患。(7)未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未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2010年发生多起火灾事故后,没有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和彻底整改存在的事故隐患。2.公安消防部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力。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违规将宝源丰公司申请消防设计审核作为备案抽查项目,在没有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前提下,违法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未发现和督促纠正建设单位擅自更换不符合防火标准的建
13、筑材料的问题;未按照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将宝源丰公司列为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控;未指导米沙子镇派出所对宝源丰公司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2010年宝源丰公司多次发生的火灾事故没有认真严肃地查处,致使该企业没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和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消除。3.建设部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监管严重缺失。米沙子镇建设分局监管人员没有执法资格证件,责任心不强、监管水平低。工作严重失职,放松安全质量监管甚至根本不监管;对宝源丰公司项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资格审查不严,未能发现和解决该公司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挂靠或借用资质等问题;在工程建设中,未能发现并查处宝源
14、丰公司擅自更改建筑设计、更换阻燃材料等问题。4.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不到位。(1)米沙子镇安监站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清,日常监管随意,检查记录残缺不全;对宝源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对宝源丰公司特殊岗位操作人员资质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未认真督促企业和镇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治理;督促镇有关部门落实吉林省、长春市开展防火专项行动工作不力,且发现宝源丰公司没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的问题后未认真督促整改。(2)德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监管缺失;发现宝源丰公司使用存储液氨后,未对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和查处;对重大危险
15、源监控工作监管不力;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和消防部门落实吉林省、长春市开展防火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监督指导市属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工作不到位。目前,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贾玉山、总经理张玉申已被刑事拘留;企业账号已被查封冻结。检察机关查明 犯罪嫌疑人吕彦东、刘贵才、蓝天、高伟对事故单位未经消防设计施工审核,违法建设不制止、不处罚;对宝源丰禽业公司提交的消防竣工验收申请不认真审查,对存在的厂房装修用材不符合消防验收标准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没有进行检查,违反规定将用工超过400人的宝源丰公司确定为一般消防单位,对该厂曾经发生的火灾事故没有组织勘查和鉴定、没有对整改情况进行检
16、查和评估消防等级。此次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吕彦东等4名犯罪嫌疑人多次共谋伪造事实,掩盖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赵震、冯天明、孙中光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检查职责,从未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生产车间等重点监控区域实施检查,对宝源丰公司不履行消防安全培训义务、不组织消防应急逃生演练,对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不全等问题不纠正、不处罚,放任违法冒险作业。此次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赵震等3名犯罪嫌疑人伪造执法检查文书应对检查,企图掩盖犯罪事实。近期发布的液氨检查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2013年6月19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
17、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真查真改、真整真治,重在强化责任、重在基层落实、重在消除隐患、重在实际效果。市安监局关于对全市工贸行业非化工液氨使用单位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大安监管四2013170号)(2013年6月7日)关于开展金州新区工贸行业非化工液氨使用单位百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大金新安监发201366号)经过这次的大检查,我区主要存在如下的问题:大多数企业,还是很重视对液氨使用的安全监管工作。但是,有些企业的负责人,对液氨的危险特性,了解不足。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的备案和建设项目安全设
18、施三同时的备案。生产作业场所,液氨隐患比较多。比如,部分企业液氨贮罐锈蚀严重,阀门、管线维修保养不到位,跑、冒、滴、漏现象严重,设备安全得不到保障;冷库建造时间已久、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一些企业,液氨使用、储存场所缺少监测报警装置,电器线路及设施达不到防爆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不全;部分企业应急防护设施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符合要求,维护保养不到位,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佩戴不规范;还有一些企业,压力容器无技术档案,未在质监部门履行登记、备案,对液氨储罐、压力管道及相关安全附件未按特种设备的管理要求进行检测检验,超期未检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近年来,液氨泄漏发生燃烧爆炸、
19、中毒事故很多,需警醒!1、2002年7月8日,山东聊城市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泄漏液氨约20.1吨,造成13人死亡、24人重度中毒,直接经济损失约72.62万元;2、2005年8月31日,河南周口发生液氨泄漏事故,导致3人死亡、9人中毒;3、2007年1月27日,浙江杭州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导致5吨液氨泄漏;4、2007年11月25日,四川内江中区乐贤镇康达肉类食品加工厂在工厂液氨储存设备与槽罐车转存液氨过程中,传输管突然发生破裂,造成液氨泄漏,导致2人死亡、2人中毒;5、2009年8月5日8时45分左右,辽宁抚顺新宏明化工厂一辆载有30吨液氨的槽罐车在向位于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的
20、赤峰市氨水配制车间卸载液氨的过程中,卸车金属软管突然破裂,导致液氨泄漏事故的发生。此次液氨泄漏事故共导致药厂工作人员、事故处理人员以及附近居民等246人出现中毒症状。防止制冷系统发生漏氨事故是冷库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造成冷库制冷系统发生漏氨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制冷系统在安装时不符合规范要求,给日后的生产埋下隐患;操作人员技术水平低、违反操作规程、责任心不强,造成氨制冷系统漏氨;在进行制冷系统更新改造时方案制订的不合理,造成更新改造时发生漏氨事故;制冷系统没有制订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时,抢救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1.1 施工单位的选择按照国务院373号令的要求,从事冷库氨制冷系统安装的单位必须具
21、备相应安装资质,因此必须选择具备制冷设备及管道安装资质的队伍来施工。1.2 制冷设备及材料的选择制冷设备和制冷管材是制冷系统的主要组成,在选择制冷设备时,必须选择具备相应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的单位的产品,不要盲目只考虑价格因素而选择没有资质单位的产品。1.3 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是制冷系统正常安全运行的保障。作为企业的领导要以人为本,注重企业技术人员的培养,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操作人员的责任心,使他们自觉的作到“四要”、“四勤”、“四及时”,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杜绝冷库制冷系统重大漏氨事故的发生,确保冷库的安全生产。四要:要确保安全运行;要确保库内温度;要尽量降低冷凝压力;要充分发挥设备
22、制冷效率。四勤:勤看仪表;勤查压缩机温度;勤听压缩机声音;勤了解出入库情况。四及时:及时放油;及时冲霜;及时放空气;及时清除冷凝器水垢。1.4.制订冷库制冷系统的应急预案是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途径。第二节 氨的概况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8版(在列有毒气体,危险货物编号为23003,UN号为1005)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在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在列毒性气体,临界量10t)2.1 氨的性质2.1.1 理化特性 氨又称氨气(液氨),分子式为NH3,无色透明有刺激性臭味的气体,既是有毒气体,又是一种可燃气体。在常
23、温常压下1体积水能溶解900体积氨,溶有氨的水溶液称为氨水,呈弱酸性。氨气与空气或氧气混合能形成爆鸣性气体,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爆炸下限为15.7%,爆炸上限为27.4%,引燃温度为651。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氨是乙类易燃气体(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在适当压力下液化成液氨,一般储存于钢瓶或储罐中,在储存、运输、装卸、使用等环节,应遵守相应的技术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发生泄漏燃烧、爆炸、中毒事故。2.1.2 危害信息【燃烧和爆炸危险性】极易燃,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引起燃烧爆炸
24、。在空气中的含量达11%-14%时,遇明火即可燃烧,其火焰呈黄绿色,有油类存在时,更增加燃烧危险;当空气中氨的含量达15.7%-27.4%时,遇火源就会引起爆炸,最易引燃浓度17%;液氨贮液器受热会膨胀,压力会升高,能使贮液器发生爆炸。【易污染环境】氨可以污染空气,在风力的作用下,这种有毒气体随风飘移,造成大范围的空气污染,对人畜产生危害。【健康危害】氨有毒、有刺激性和恶臭味的气体,容易挥发,氨泄漏至大气中,扩散到一定的范围,易造成急性中毒和灼伤。当空气中氨的含量达到0.5-0.6%,30分钟内即可造成人员中毒;氨气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是皮肤、感觉气管、呼吸道和消化道等部位。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强
25、烈刺激和腐蚀作用。急性氨中毒引起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肺炎,重度中毒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和心搏停止。可致眼和皮肤灼伤。皮肤接触液氨会引起化学性灼伤,使皮肤生疮糜烂。【易气化扩散】氨(NH3)为无色、有刺激性和恶臭味的气体,分子量17.03,气态比重0.59,液态比重0.82,扩散系数0.198,沸点-33.5。发生泄漏时,由氨液相变为气相,液氨会迅速气化,体积迅速扩大,易形成大面积染毒区和燃烧爆炸区。【易发生次生事故】氨不稳定,遇热分解,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2.2 液氨贮罐事故后果模拟分
26、析 以冷库制冷装置中液氨贮罐(以8m3为例,充装系数按0.8计算)发生爆炸、中毒为例,对其发生爆炸的冲击波损害半径和爆炸后有毒气体扩散半径进行计算。2.2.1爆炸事故后果模拟分析评价 1.爆炸能量 贮罐中饱和液氨占有容器介质质量的绝大部分,它的爆破能量比饱和气体大得多,一般计算时考虑气体膨胀做的功。爆破能量可按下式计算:E=(H1-H2)-(S1-S2)T1W 式中 E过热状态液体爆炸能量,kJ;H1爆炸前饱和液体的焓,kJ/kg;H2在大气压力下饱和液体的焓,kJ/kg;S1爆炸前饱和液体的熵,kJ/(kg);S2在大气压力下饱和液体的熵,kJ/(kg);T1介质在大气压力下的沸点,kJ/(
27、kg);W饱和液体的质量,kg。计算可知 E=142839.36 kJ2.TNT当量qq=E/qTNT=E/4500=31.743.求出爆炸的模拟比,即:=0.1q1/3=0.3174.计算爆炸冲击波超压P对人体和建筑物的破坏作用 计算可知:一旦氨贮罐发生爆炸,距爆炸中心7.22m范围内,大部分人员死亡,防震钢筋混凝土破坏,小房屋倒塌;距爆炸中心10.3m范围内,人员内脏严重损伤或死亡,房架松动甚至砖墙倒塌;距爆炸中心13.47m范围内,人员听觉器官损伤或骨折,墙大裂缝,屋瓦掉下;距爆炸中心17.75m范围内,人员轻微损伤,墙裂缝;距爆炸中心21.55m范围内,窗框损坏;距爆炸中心23.77m
28、范围内,受压面的门窗玻璃大部分破碎。2.2.2中毒事故后果模型分析评价 氨液在容器破裂时会发生蒸汽爆炸。液氨爆炸后如不燃烧,便会造成大面积的毒害区域。设液化质量为W(单位:kg),容器破裂前器内介质温度为t(单位:),液体介质比热为C单位:kJ/(kg)。当容器破裂时,器内压力降至大气压,处于过热状态的液化气温度迅速降至标准沸点t0(单位:),此时全部液体放出的热量为:设这些热量全部用于器内液体的蒸发,如它的汽化热为q(单位:kJ/kg),其蒸发量:如介质的分子量为M,则在沸点下蒸发蒸气的体积Vg(单位:m3)为:已知液氨参数:比热C=46kJkg-1-1,容器破裂前器内介质温度t=30,介质
29、标准沸点to=-33,介质分子量M=17,气化热q=137X103kJkg-1,介质质量W=4160kg。因此 Vg=1019.34 假设这些有毒空气以半球行向地面扩散,则可求出该有毒气体扩散半径。经过模拟计算可知:如果氨发生泄露在空气中的浓度(C)达到05时,以泄漏点为中心扩散半径在46米的区域内,人吸入510 min即致死。2.2.3 液氨贮罐危险性分析(1)物理爆炸。由于贮罐超压;贮罐存在缺陷,使承压能力降低;强度设计、结构设计、选材、防腐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液氨贮罐可能发生物理爆炸,产生超声波和爆炸碎片对人和物体破坏。(2)化学爆炸。由于氨气泄露,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到明火,静电火
30、花等火源,引起火灾与化学爆炸事故。(3)中毒事故。由于液氨贮罐及其附件爆炸、泄漏,空气中的氨气浓度超过安全阈值,可能导致人员中毒或是死亡。2.3 安全对策措施(1)目前在大中型冷库中,特别是在使用氨作制冷剂的冷库,多数没有设置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议冷库企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且持证上岗。(2)冷库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建议制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及操作规范。(3)冷库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自我检查和特种设备的专业检验。(4)为指明氨泄漏后的扩散方向,便于操作人员现场工作方位选择及发生泄漏事故后人员疏散,建议在合适的位置设风向标。(5)鉴于装置有较大的火灾、爆炸、中
31、毒危险性,建议企业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经常演练,保证各种紧急设施在事故发生时好用。(6)冷库的自动控制室或操作人员值班室应与机器间隔开,并应设固定密封观察窗。(7)各种压力容器应按产品标准要求设安全阀。安全阀应设置泄压管。泄压管出口应高于周围50m内最高建筑物的屋脊5m。防止雷击、防止雨水、杂物进入泄压管。安全阀、压力表每年应由法定检验部门校验一次,并铅封。(8)制冷系统宜装设紧急泄氨器,在紧急情况下,可将系统中的氨液溶于水中(每1kgmin的氨至少应提供17Lmin的水)排至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贮罐、水池。(9)机器间和设备间应装事故排风设备,其风机排风量应不小于8次/小时换气次数的要求。
32、事故排风用的风机按钮开关须设在机器间门口,并用事故电源供电。(10)氨压缩机房宜安装氨气浓度自动测量报警装置,当氨气浓度接近爆炸下限的1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11)氨压缩机房的事故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电动机,当制冷系统发生意外事故而被切断供电电源时,应能保证事故排风机的可靠供电。(12)氨压缩机房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爆类型的灯具,设置应急照明。(13)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设施应满足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应定期检测接地电阻,并有检测记录。(14)各制冷设备(罐、容器等)应严格控制装氨量,避免过量超装引起液氨冲破安全阀等溢出的现象,建议对有关液氨系统安装较可靠的液面自动显示和报警联锁装置。(1
33、5)当生产或贮存系统出现意外泄漏时,应及时采用水幕法进行封闭,稀释破坏(如采用消火栓等),可起到阻止氨气扩散和捕集作用,对产生的含氨废水,必须收容至事故清静下水池。(16)应配置氧气呼吸器、防毒衣、橡皮手套、木塞、管夹、柠檬酸等必须的防护用具和抢救药品,并设在便于取得的位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使用。(17)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包含以下内容:对可能发生的火灾和爆炸危险事故的基本预测和危害分析;消防器材的设置及分布情况;现场抢救措施和条件保障,如:隔离、疏散方式,中毒、烧伤救护方法等;预案演练;事故处理后的善后洗消处理措施,如人员、场地、环境;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第三节 相关
34、的法律法规3.1引用的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3.2引用的国务院及部门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0号令)(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
35、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6号令)(2011年2月1日起施行)3.3引用的地方法规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2007年12月1日实施)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12年2月1日实施)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10年6月1日实施)关于对我市非化工液氨使用单位进行安全评价的通知(大安监发2006324号)大连市非化工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大安监发2006222号)(2007年9月30日实施)3.4引用的国家技术标准GB 50072-2010 冷库设计规范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40-2
36、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12158-2006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T 13869-2008 用电安全导则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28009-2011 冷库安全规程GB 50316-2000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AQ 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3.5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讲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技术引进的项目,
37、包括在我国境内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三同时”工作在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有明确规定,就是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工程项目可能造成的伤亡事故,保证从业人员和职工的安全,保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正常投产使用,防止事故给国家和人们造成损失,避免因安全问题引起返工或者采取弥补措施造成资金浪费,“三同时”制度的建立,是防止新工程项目带病投产运转,确保新工程项目的本质安全的有效的法律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
38、,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是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项根本性的基础工作,也是有效消除和控制建设项目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的根本措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安全设施分类预防事故设施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
39、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控制事故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防
40、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逃生避难设施: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
41、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冶金机械等行业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中的规定:对2003年1月1日至2009年5月1日期间,已建成投产的,且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项目,要对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存在隐患的要督促整改,限时达标,合格后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对2009年5月1日到2010年8月11日建成投产的,且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项目,要在补办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说明及安全专篇的基础上,由具备资质的评价机构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
42、收审核书。对2010年8月11日以后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一律按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9号)和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安监政法200978号)等有关规定,监督企业全面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需提交资料一、可行性研究审批: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可行性研究审查申请(一份);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计划书等)(一份);3.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一份);4.填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可行性研究审核书(一式三份);5.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等有关材料(一份);6.法律、行政法
43、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二、初步设计审批: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申请(一份);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等有关材料(一份);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说明书)及安全专篇(一份);4.填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书(一式三份);5.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一份);6.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一份);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三、竣工验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时间不应少于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一份);2.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44、一份);3.隐患整改确认报告(一份);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运行自查报告(一份);5.填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核书(一式三份);6.安全设施初步设计批准或备案材料(一份);7.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一份);8.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等有关材料(一份);9.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一份);10.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及资格情况(一份);1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质量等有关材料(一份);12.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
45、)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四节 企业液氨管理4.1企业内业材料管理1、液氨氨压系统改造项目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备案手续。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生
46、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备案。大连市非化工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 液氨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我局关于对我市非化工液氨使用单位进行安全评价的通知(大安监发2006324号)必须每2年做一次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报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未经安全评价和备案的液氨使用单位不得运行、生产。v3、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
47、学品的安全使用。4、对于企业排氨的问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处置。(适用于使用单位)大连市非化工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液氨使用单位必须将停止运行超过6个月以上的液氨制冷设备系统内的液氨排净,并安
48、排值班人员值守;暂时停运的液氨制冷设备,其电器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并安排操作人员值班。5、内业资料常见的问题: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未定期进行检验检测,无特种设备等设备、技术档案;未建安全阀、压力表台账。未建立火灾事故和液氨泄漏及中毒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编制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定。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未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厂房及设备设施无消防验收合格证。未向周围企业、社区、居民等告知液氨危害性和防护常识。大连市非化工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 液氨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和管线布置图,工艺流程
49、图,仪表控制图,设备清单,设备使用检维修记录等。第九条 液氨使用单位必须向企业周围的社区、居民、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告知液氨的危害性和安全防护常识。第十条 液氨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职工每年进行一次演练。第十二条 液氨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做好压力容器等国家强制性检验、检测项目的检测,并备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检验、检测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
50、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适用于使用单位)4.2企业人员教育培训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制冷工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3年一换证,每年都进行培训)大连市非化工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液氨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资格证,制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2、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安全培训,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