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个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为了个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为了克服个人物力、能力的局限性,克服个人物力、能力的局限性,遂形成了为遂形成了为共同事业而奋斗的团体从事经营。早期的团共同事业而奋斗的团体从事经营。早期的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联合体,后来成员范围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联合体,后来成员范围有所扩大,这些团体的成立都基于团体成员有所扩大,这些团体的成立都基于团体成员之间的信任,而且每个成员都要为团体的经之间的信任,而且每个成员都要为团体的经营后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些因素构成了营后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些因素构成了以团体形式,规模化经营发展的障碍。以团体形式,规模化
2、经营发展的障碍。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为了能汇集更多人的力量,从事更大规为了能汇集更多人的力量,从事更大规模的经营,人们逐渐创设出了一种新的团体模的经营,人们逐渐创设出了一种新的团体形式即法人,它的特点就是不需要成员彼此形式即法人,它的特点就是不需要成员彼此熟知,因此信任不是成立团体的基础要件。熟知,因此信任不是成立团体的基础要件。同时因为它赋予了成员仅承担有限责任,因同时因为它赋予了成员仅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它可以联合到更多的财产,因而它对个体此它可以联合到更多的财产,因而它对个体有着前所未有的吸引力。有着前所未有的吸引力。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第一节、团体人格的产生第一节、团体人格的产生
3、(一)(一)个人联合的愿望个人联合的愿望 (二)法律对个人自治的尊重(二)法律对个人自治的尊重 (三)宪法上的基础(三)宪法上的基础 (四)法律技术的支持(四)法律技术的支持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一)规模经营一)规模经营 马克思马克思说过说过 (二)二)节约成本节约成本 (三三)目的事业的超生命性目的事业的超生命性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一)完全独立的团体人格(一)完全独立的团体人格 它有独立的名义、独立的财产、独立的它有独立的名义、独立的财产、独立的意志、独立地承担责任意志、独立地承担责任 (二)半独立的人格(二)半独立的人格 往往在后两项上丧失独立性往往在后两项上丧失独立性第五章第五
4、章 法人法人第二节、法人的概述第二节、法人的概述 (一)(一)含义含义 (二)理解(二)理解 1 1、人的结合或财产的结合、人的结合或财产的结合 2 2、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 3、它是法律创设的它是法律创设的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一)便利参与法律交易(一)便利参与法律交易 (二)限制成员的责任(二)限制成员的责任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一)自然人(一)自然人合伙合伙法人(德国民法典)法人(德国民法典)(二)我国从(二)我国从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到到公司法公司法到到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一)公法人(一)公法人VSVS私法人私法人 (二)社团法人(二)
5、社团法人VSVS财团法人财团法人 (三(三)营利法人)营利法人VSVS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第二节、法人的设立第二节、法人的设立 (一)法人的设立是个动态的过程(一)法人的设立是个动态的过程 (二)法人的成立是法人设立成功的结果,(二)法人的成立是法人设立成功的结果,它是一个静止的状态它是一个静止的状态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一)几个原则(一)几个原则 1、自由设立主义、自由设立主义?2、特许设立主义、特许设立主义 3、许可设立主义、许可设立主义 4、准则设立主义、准则设立主义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二)我国的作法(二)我国的作法 1、营利法人、营利法人的设立原则的设立原
6、则 2、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的设立原则的设立原则 3、特别法人、特别法人的设立原则的设立原则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一)依法成立(一)依法成立 目的或宗旨要合法、程序要合法。目的或宗旨要合法、程序要合法。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二)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1 1、必要的财产是对企业法人而言,必要、必要的财产是对企业法人而言,必要的经费是对非企业法人而言。的经费是对非企业法人而言。2 2、对社会团体而言,无财产即无人格,、对社会团体而言,无财产即无人格,财产是团体人格的基础。财产是团体人格的基础。3、法人的财产必须独立于法人的成员、法人的财产必须独立于法人的成员(投资者
7、、创立者等)。投资者丧失投资的(投资者、创立者等)。投资者丧失投资的资产,从而获得另外一个权利:股权。资产,从而获得另外一个权利:股权。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三)(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1、名称是法人人格标志。、名称是法人人格标志。2、法人(企业法人)的名称虽是人格标志,、法人(企业法人)的名称虽是人格标志,却有鲜明的财产内容,可转让、继承、赠与。却有鲜明的财产内容,可转让、继承、赠与。3、企业法人名称的构成:所在地、企业法人名称的构成:所在地+商号商号+行行业业+责任形式。如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责任形式。如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章第五章 法
8、人法人 4、法人的组织机构就是法人机关,后面会、法人的组织机构就是法人机关,后面会专门一节。专门一节。5、法人的住所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的住所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四)有自己的四)有自己的章程章程 1 1、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以设立法人为目的的,就法人的名称宗的,以设立法人为目的的,就法人的名称宗旨社员地位等重要事项加以规定,以及法人旨社员地位等重要事项加以规定,以及法人运作及社员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运作及社员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2 2、从根本上讲,章程是法人的宪法,它、从根本上讲,章程是法人的宪法,它是法人组
9、织和活动的基础。是法人组织和活动的基础。3 3、如果没有章程,法人不可能成立。、如果没有章程,法人不可能成立。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五)(五)如何理解如何理解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37条中的条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它是法人的特征,却非法人成立的条件。、它是法人的特征,却非法人成立的条件。2、法人独、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成立后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成立后才才可能具可能具有的,在成立时就要求这个条件,逻有的,在成立时就要求这个条件,逻辑上辑上不可能。不可能。3、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第第58条就没有这个了条就没有这个了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第三节、法人的民事能力第三节、
10、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含义(一)含义 (二)与自然人有本质区别(二)与自然人有本质区别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三)起止时间(三)起止时间 1 1、开始时间:始于法人成立、开始时间:始于法人成立 成立登记之日成立登记之日 2 2、终止时间:终于法人终止、终止时间:终于法人终止 注销登记之日注销登记之日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四)限制(四)限制 1、自身性质方面的、自身性质方面的限制,如隐私权限制,如隐私权 2、法律法规方面的限制,如清算法人、法律法规方面的限制,如清算法人 3、法人目的限制,如机关法人不得营利、法人目的限制,如机关法人不得营利 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一)(一)含义含义 (
11、二)特征(二)特征 1.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如影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如影随形,共生共死。随形,共生共死。2.2.法人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的范围是法人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的范围是呈现重合状态。呈现重合状态。3 3、法人行为能力法人行为能力具体实现靠法人的机关具体实现靠法人的机关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一)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的目的范围清晰,而企业法人目的为获利,故目的范围清晰,而企业法人目的为获利,故时常不顾目的范围,而超出目的范围。时常不顾目的范围,而超出目的范围。(二)经营范围是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二)经营范围是什么?是
12、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还是是民事行为能力?还是对代表权的对代表权的限制?限制?(三)记住(三)记住合同法司法解释(一)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第1010条。条。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第四节、法人的机关和分支机构第四节、法人的机关和分支机构 (一)含义(一)含义 课本第课本第7979页页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二)特征(二)特征 1 1、法人机关是根据法律、章程的规定而法人机关是根据法律、章程的规定而设立设立 2、法人的机关是法人的有机组成部分,、法人的机关是法人的有机组成部分,代表法代表法人从事各种民事活动人从事各种民事活动 3、法人机关由单个的个人或集体、法人机关由单个的个人或集体组
13、成组成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一)(一)意思机关:股东会意思机关:股东会 财团法人财团法人没有它没有它 (二)执行(二)执行机关:董事会机关:董事会 (三)(三)监察机关:监事会监察机关:监事会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这三个机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企业的这三个机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企业的三个机构,俗称三个机构,俗称“新三会新三会”;基于我国的国;基于我国的国情还有情还有“老三会老三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党委会。党委会。“新三会新三会”完成公司治理,实现投资者完成公司治理,实现投资者利益;同时也保护劳动者,通过劳动法等法利益;同时也保护劳动者,通过劳动法等法律隔断保护。
14、律隔断保护。“老三会老三会”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其中心是劳动者不是投资者。的优越性,其中心是劳动者不是投资者。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一)含义(一)含义 (二)(二)法定代表人拥有总括的代表权,法定代表人拥有总括的代表权,他对他对外当然的代表法人,或者说外当然的代表法人,或者说法定代表人与法法定代表人与法人具有同一法律人格;当他以法人身份出现人具有同一法律人格;当他以法人身份出现时,其自然人的人格被影映到法人人格背后。时,其自然人的人格被影映到法人人格背后。(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董事长(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董事长 我国我国公司法公司法相关规定相关规定的的
15、改变改变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四四)法定代表人行为的责任法定代表人行为的责任 1、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为由法人承受一切、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为由法人承受一切法律后果,因为法定代表人与法人呈现出同法律后果,因为法定代表人与法人呈现出同一人格。一人格。2、法定代表人为法人谋福利实施的行为已、法定代表人为法人谋福利实施的行为已变成了法人的行为,不管后来法定代表人是变成了法人的行为,不管后来法定代表人是否更换,该行为都已归属于法人。否更换,该行为都已归属于法人。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五)(五)对其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对其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1、含义、含义 2、原因、原因 3、法律规定法律规定
16、 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第第61条第条第3款款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一)法人为其机关的职务行为负责,合法(一)法人为其机关的职务行为负责,合法以及不法以及不法的。的。也就是说,由法人承担责任,不是由实也就是说,由法人承担责任,不是由实施了具体行为的法人机关。施了具体行为的法人机关。(二)法人的责任是财产责任而非(二)法人的责任是财产责任而非其他其他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一(一)含义)含义 (二)有一定的独立性(二)有一定的独立性 (三)不能独立(三)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承担责任 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第第7474条第条第2 2款款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第五节、法第五节、法人的责任人的责任 (一)一)法
17、人的独立人格要求法人独立承担责法人的独立人格要求法人独立承担责任任;这里的独立是指相对法人的成员或投资这里的独立是指相对法人的成员或投资者的独立。者的独立。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二)法人独立承担责任是以法人所拥有的(二)法人独立承担责任是以法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因而在性质上它是无限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因而在性质上它是无限责任。责任。1、无限责任是指债务人以其现有或将来可、无限责任是指债务人以其现有或将来可能取得的全部财产清偿债务。能取得的全部财产清偿债务。当自然人用尽自己拥有的财产而仍未偿当自然人用尽自己拥有的财产而仍未偿完债务,其人格并不消灭,未偿责任伴随其完债务,其人格并不消灭,
18、未偿责任伴随其终身。当法人用尽自己拥有的财产而仍未偿终身。当法人用尽自己拥有的财产而仍未偿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完债务,其人格消灭,剩余债务不用清偿。完债务,其人格消灭,剩余债务不用清偿。由此可见,无限责任(尽其最大努力,由此可见,无限责任(尽其最大努力,便是尽到义务)是一项抽象的法定状态,是便是尽到义务)是一项抽象的法定状态,是对债务人的法律要求,与其实际清偿能力无对债务人的法律要求,与其实际清偿能力无关。关。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2、有限责任是指债务人仅以其部分财产来、有限责任是指债务人仅以其部分财产来清偿债务。清偿债务。它与无限责任相反,即便债务人有能力它与无限责任相反,即便债务人有
19、能力求偿,但仍规定了求偿上限。它与债务人的求偿,但仍规定了求偿上限。它与债务人的实际清偿能力无关。实际清偿能力无关。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一)(一)法人成员的有限责任是指法人成员对法人成员的有限责任是指法人成员对法人的责任以其投资为限。它是法人独立承法人的责任以其投资为限。它是法人独立承担责任的必然后果。担责任的必然后果。(二)法人成员的有限责任不是直接向法人(二)法人成员的有限责任不是直接向法人的债权人负责,而是成员对法人出资责任的债权人负责,而是成员对法人出资责任(义务)。因此,严格来说,成员只对法人(义务)。因此,严格来说,成员只对法人承担责任(即出资义务),完成出资义务之承担责任(
20、即出资义务),完成出资义务之后,后,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成员并无任何责任可言了。成员并无任何责任可言了。(三)(三)法人成员的有限责任的特点法人成员的有限责任的特点 1、有限责任构建了法人制度的基础、有限责任构建了法人制度的基础 2、有限责任限制了成员的投资风险、有限责任限制了成员的投资风险 若是否认有限责任使法人成员的利益与若是否认有限责任使法人成员的利益与风险不成比例风险不成比例,有违民法对公平的追求。有违民法对公平的追求。3、有限责任容易被滥用、有限责任容易被滥用,使其不合目的。使其不合目的。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有限责任造就了法人人格,于是对于占有限责任造就了法人人格,于是对于占
21、有控制地位的法人成员可以使法人人格成为有控制地位的法人成员可以使法人人格成为其获利的工具,赋予自己的意志,损害他人其获利的工具,赋予自己的意志,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的合法利益。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一)含义(一)含义 它是指指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它是指指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并据此配置义务或责任的的独立法人人格,并据此配置义务或责任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二)理解(二)理解 1、主要发生在公司法人人格中。、主要发生在公司法人人格中。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2、它只运用于具体的法律关系,对事不、它只运用于具体的法律关系,对事不对人,不是对法人人格永久地剥夺。对人,不
22、是对法人人格永久地剥夺。3、它一方面是对有限责任的突破,另一、它一方面是对有限责任的突破,另一方面也是对有限责任的维护。方面也是对有限责任的维护。从形成上看,是突破。从形成上看,是突破。从实质上看:是维护。从实质上看:是维护。4、它是对法人人格制度的合理补充。、它是对法人人格制度的合理补充。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若产生对法人独立人格的疑问时就全面若产生对法人独立人格的疑问时就全面否认法人的人格,则成本较高;而法人人格否认法人的人格,则成本较高;而法人人格否认机制,将法人制度的缺陷降低到最低。否认机制,将法人制度的缺陷降低到最低。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三)条件(三)条件 1、需要法人人格存
23、在、需要法人人格存在 2、存在外在的控制关系使该控制关系被滥、存在外在的控制关系使该控制关系被滥用用 3、滥用行为在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或公共、滥用行为在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或公共社会利益社会利益 当然,滥用者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主张人格当然,滥用者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主张人格否认否认。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四)类型(四)类型 1、法人人格形骸化(人格混合)、法人人格形骸化(人格混合)2、财产混同(资本不足)、财产混同(资本不足)3、逃避契约义务、逃避契约义务 4、脱法行为(故意摆脱法律强制义务)脱法行为(故意摆脱法律强制义务)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五)法律规定(五)法律规定 公司法公司法第第20条
24、第条第3款规定:款规定:“公司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第第83条第条第2款规定:款规定:“营利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严重损
25、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第六节第六节、法人的变更和终止、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一)含义(一)含义 课本第课本第8080页页 组织机构、责任形式或其它重要事项组织机构、责任形式或其它重要事项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法法人人 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并以一个新法人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并以一个新法人 组组 合并合并织织 一个法人归并到另一个法人中一个法人归并到另一个法人中形形 从一个法人中分出一个或几个新法人从一个法人中分出一个或几个新法人 式式 分立分立变变 一个法人分为几个新法人一个法人分为几个新法人 更更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二)程序
26、(二)程序 要办理变更登记要办理变更登记 (三)法律后果(三)法律后果 1、原法人的民事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原法人的民事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或承担。人享有或承担。2、原法人的民事权利义务由分立后的法、原法人的民事权利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一)含义(一)含义 即法人的消灭即法人的消灭 (二)原因(二)原因 主动和被动两个方面主动和被动两个方面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三)程序(三)程序 1 1、清算、清算 含义含义 目的目的 清算人清算人 清算中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清算中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第五章第五章 法人法人 2 2、注销登记、注销登记
27、 含义含义 目的目的 公告公告团体的重要性团体的重要性 马克思曾经说:马克思曾经说:“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backback财团法人没有意思机关财团法人没有意思机关 财团法人为财产的集合体,其成立基础财团法人为财产的集合体,其成立基础在于财产在于财产 ,财团法人的形态是无成员的,表,财团法人的形态是无成员的,表现为独立的特别财产,因此称为现为独立的特别财产,因此称为“一定目的一定目的的财产的集合体的财产的集合体”。所以,它没有意思要表。所以,它没有意思要表达,也就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它以投资人达,也就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它以投资人意思设立,投资人意思或者章程是其意思的意思设立,投资人意思或者章程是其意思的来源。来源。back公司法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旧旧公司法公司法第第45条第条第2款规定,款规定,“董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新新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3条规定,条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