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油漆仓库管理制度范文8篇最新油漆仓库管理制度11.目的:为了加强安全消防管理意识,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规范有其仓库的管理,特制度了油漆仓库管理制度。2.定义:无3.责任:油漆仓库操作工4.规定4.1.1:油漆仓库操作工必须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上岗前经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4.1.2:油漆仓库是车间重点防火区域,作业员必须经过特殊岗位培训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4.1.3:严禁在油漆仓库使用电动工具;4.1.4:严禁在油漆仓库用铁器敲打设备;4.1.5:油漆仓库使用的工具必须用铜质材料;4
2、.1.6:在输送油漆过程中,必须做好防静电工作;4.1.7:在工作中,操作工应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戴好防护帽子,防护眼镜,防毒口罩,防静:电手套,穿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4.1.8:每天对油漆仓库的设备等进行点检,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给本班班长;4.1.9:上班时间油漆仓库的抽风必须保持在开启状态。5.装卸管理5.1.1:装卸油漆类物品时,作业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5.1.2:按标识堆入存放点,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且贴有:msds:资料,搬运时要:小心轻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
3、米;5.1.3:各类油漆物品的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滴漏;5.1.4: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5.1.5:各种运输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油漆仓库门口停放和修理。6.电器管理6.1.1:油漆仓库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6.1.2:油漆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7.火源管理7.1.1:油漆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油漆仓库区域的人员,必须交出携带的火种及手机;7.1.2:油漆仓库禁止使用明火。如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
4、火证,经公司安全部门防火负责人批准,消防人员到场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护措施;7.1.3:油漆仓库内不准使用电器器具(取暖器)加温。8.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8.1.1:油漆仓库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准挪用,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8.1.2:油漆仓库的消防车道和安全出口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最新油漆仓库管理制度2一、储存管理:1、所有油漆入库存放前必须进行以下标识:产品名称、类别、进类日期、有效保质期;2、根据油漆的种类、性质分类存放,标识清楚以防止误发误用;3、存放场所应保持阴凉、通风,防爆排风机应必须2
5、4小时保持工作;远离火种、热源;4、油漆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期品质变化,包括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防护措施。二、领用管理:1、尽量减少油漆的库存积压,严格控制存量;领用时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防过期失效;2、车间因生产需要领用油漆时,应严格控制领用量,并填写领用单;3、每次油漆的入库、领用应做到帐、卡、物、证相一致。三、安全防范:1、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所管油漆的性质,掌握各油漆的物质安全特性;2、油漆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合理配置灭火设备;3、电器安装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要求,内部的.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符合安全要求;4、油漆库房
6、区域内应配备防火、防泄漏的干沙或其他不燃烧的吸附性材料。四、日常监督管理:1、仓库管理人员每天对化学品使用及存放情况作检查,每周在化学品日常管理检查表上记录使用及存放情况,如有异常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处理;2、仓库管理人员每天对仓库储存环境如温度、湿度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仓库温湿度记录表,温度控制在5-35C度范围,温度控制在4585%范围。最新油漆仓库管理制度3一、目的为了安全地对油漆、油料及化学品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二、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控制和管理。三、职责1、库房必须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烟火”、“严禁火种”等标
7、志牌。2、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3、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分区堆放,不得在同一区域乱堆、混放且必须确保消防通道时刻畅通。4、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在保持通风、干燥的同时还要做好防涝、防滑、防中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可上货架,大包装可堆码,但堆高不得超过2米,垫底应垫高10厘米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方便存取和辨认。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需求和有效期,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结块影响使用。8、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随时
8、保持库房清洁干净。禁止存放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9、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手套以防中毒。10、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领用或装卸前,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上报相关部门。11、在领取或装卸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且在领用时认真填写和上下帐做到交接清楚明了。12、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库房在完成工作后及时上锁,除领用、发放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库房。1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并请相关部门监督、实施。最新油漆仓库管理制度41、库区、罐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9、,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消防管理制度要求执行。2、库房和罐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的防火工作负责。3、库房储存的原辅材料按其理化性质作用特点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4、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5、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
10、妥善处理。6、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7、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最新油漆仓库管理制度5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订本安全消防管理制度。2、油漆涂料、油漆辅料中的有机溶剂等多系易燃液休,其蒸汽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有些组分是有毒品,因而油漆工作区、油漆存放区均系易燃易爆危险区。进入本区,严禁烟火,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均应禁止抽烟。油漆物品应远离明火。未经采取防火措施,不得动火检修设备或设施。3、在油漆区应按规定配置的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消防用水等消防器材,应由专人
11、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移作他用或损坏,一经查出,从严处理。4、油漆区全体员工均应懂得防火知识,并根据油漆品种的不同合理使用消防器材。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室内油漆、电器及贵重仪器灭火器,不用于扑救着火的钾、钠、镁、铝等。干粉灭火器:适用于对油漆,有机溶剂和电器设备灭火。泡沫灭火揣:除电器着火外,均可使用。但油类、有机溶剂、金属钾、钠等着火,绝不能用水扑灭,电气设备着火不能用泡沫灭火器。5、油漆区设备检修时必须将易燃物品移出。保持检修动火场所的通风良好,并进行动火分析(如油器设备动火需清洗并经氮气置换分析含02小于3%合格后取得动火证方可动火检修。6、对铁桶装油漆或有机溶剂如发现锈蚀破损及时处理,
12、以免污染环境,引进火灾。7、油漆区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严禁明火”等警示标牌。各种油漆应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火、防毒标志和安全使用技术说明书。8、不采购、销售无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无使用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厂家生产的油漆、涂料、有机溶剂等产品。9、搬运、堆放油漆筹产品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磨擦、碰撞,防火花,静电。10、油漆区工作人员操作中需穿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11、如遇火警应按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制度进行火火救援处理。不得擅离职守。最新油漆仓库管理制度61、存储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设置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2、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3、在储存油
13、漆、油料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悬挂消防及明火管理制度,并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等标志牌。4、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堆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存放。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储存时可上货架,大包装可码垛,垛高不得超过2m,垛底应垫高10cm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施工或试验需求,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8、对能分解、发热、自燃的化学品要设置专门的储存库,并定期检查。9、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
14、淀接块,影响使用。10、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11、当日没有用完的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及时收入库房,严禁随意乱丢。12、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库房内必须保持清洁。13、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以防中毒。14、领取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领取人必须填写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发放登记表。1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1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17、碰撞、相互
15、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18、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最新油漆仓库管理制度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消防管理,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库房、罐区等物资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仓储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储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
16、审核。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五条库房、罐区应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第6号令)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物品入库验收制度、仓储物资管理制度、出入库程序、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盗等工作,并建立工作档案、台帐。第七条各库房、罐区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防火职责。第八条仓储区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各库房、罐区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
17、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第九条仓储管理人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第十条仓储管理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第十一条仓储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第十二条仓储物品应当分类存放,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第十三条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所有电器装置必须作防爆处理,仓库货物垂直上方不准安装照明灯具。第十四条仓库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套装难燃或非燃管保护。第十五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第十六条电气
18、装置必须根据物质性质要求安装,并执行电气专业规范和制度。电器开关箱单独设在库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第十七条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使用电炉、电热丝、电烫斗等电器,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第十八条仓储管理部门应在物资储存场所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并保证随时好用。第三章仓储建筑第十九条仓库、罐区必须与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第二十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
19、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第二十二条危险品库(罐)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第二十三条仓储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储存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物质的库(罐)区,应设置规范的防护堤坝、地面及收集池等设施。第二十四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罐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第四章储存管理第二十五条仓储区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烟火,库房内严禁用火炉取暖,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
20、别确定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第二十七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第二十九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第三十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第三十一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第三十二条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
21、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第三十三条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第三十四条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第三十五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第三十六条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第三十七条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
22、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第三十八条机动车辆不准进入危险品仓库,铲车、电瓶车必须采取防爆措施,才能进入危险品库房。第五章装运管理第三十九条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第四十条进入仓储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第四十一条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第四十二条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第
23、四十三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仓储区内停放和修理。第四十四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第六章电源管理第四十五条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第四十八条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房顶架电线。第四十九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
24、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第五十条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第五十一条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第五十二条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第五十三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第五十四条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第七
25、章消防设施第五十五条仓储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第五十六条库房、罐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第五十七条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第五十八条仓储区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第八章储罐区管理第五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六十条各种承压储罐区应符合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第六十一条易燃、可
26、燃液体的储罐、设备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第六十二条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季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严禁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第六十三条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第六十四条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堵死出口。第六十五条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测,并按照石
27、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六十六条危险品罐区是公司消防重点部位,仓储责任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详细记录。第六十七条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应有一名负责人分工具体抓罐区防火安全工作,罐区班组长抓好班组防火安全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和岗位人员要做好本岗位防火安全工作。第六十八条罐区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第六十九条罐区人员定期开展罐区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第七十条严禁非本公司使用的可燃液体或其它物质存入罐区,进厂的桶装液体应分类堆放,堆与堆之间要留有通
28、道,罐区内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畅通。第七十一条储罐的计量要正确,储罐不准超过规定的储量。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维修保养。第七十二条操作人员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第七十三条责任管理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防护堤下水道阀门,根据季节特点做好保温、降温工作。防雷与防静电的接地电阻要定期监测。第七十四条罐区人员严守岗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关闭阀门与切断电源。第七十五条严禁非罐区人员进入罐区,外来人员进入罐区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
29、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最新油漆仓库管理制度8一、仓库相关管理条例1、在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明火和火种进入库房;2、库房内的堆放要整齐,保持通道的畅通;3、无关人员禁止随意进入库房;4、库房内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与电器开关,有需要要经过专业人员的安装;5、库房内的堆放要按不同性质区分开堆放,做好三效标签;6、易燃易爆物品要有指定的地方存放,不得与普通物品混淆在一起;7、库房的堆高不得超过灯具,且要离灯具保持50CM;8、库房内禁止使用电炉/取暖器/电烫斗等电器设备;9、要定期检查库房内的电线/货架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报修;10、库房或库房门口必须配备消防设置,员工必须清楚消防设施的位置;11、每天下班前须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才可以关门离开。二、此执行规范自审核批准执行日起,各门店管理人员需组织学习,建立档案并将规定上墙1、门店员工在经培训后未严格按规定操作,违反相关规定的,给予100-500元的罚款。2、发现门店未按规定执行操作和未落实培训工作的,对门店管理人员处以100500元的罚款。3、因门店未落实培训和相关人员未按规定操作引起的安全事件需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