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工作要点 2目录 第二章第二章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有关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条例规范和管理条例3返回返回4 按安装方式分按安装方式分 1.按回转方式分按回转方式分1 按变幅方式分按变幅方式分1.按自升方式分按自升方式分1.返回返回5 卷筒保险、卷筒保险、(风速仪、障碍灯)返回返回6返回返回7返回返回8返回返回910返回返回11 为防止吊钩上升撞到臂架而安装的限位器。为防止吊钩上升撞到臂架而安装的限位器。对于上回转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吊钩顶部至小对于上回转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吊钩顶部至小车架下端的最小距离,起升钢丝绳车架下端
2、的最小距离,起升钢丝绳2 2倍率时为倍率时为1000mm1000mm,4 4倍率时为倍率时为700mm700mm,该装置一般安装在,该装置一般安装在塔机起升卷筒一侧塔机起升卷筒一侧。(图)(图)返回返回3、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12返回返回13返回返回14返回返回15167、卷筒保险 防止钢丝绳受力不均时从卷筒内滑脱。防止钢丝绳受力不均时从卷筒内滑脱。钢丝绳钢丝绳 说明:说明:1、此图为滚筒保险的常用形式,物料提升机、卷扬机滚筒保险与些相同。、此图为滚筒保险的常用形式,物料提升机、卷扬机滚筒保险与些相同。2、挡板与钢丝绳外径距离不天于、挡板与钢丝绳外径距离不天于10mm.3、卷扬机滚筒
3、上的钢丝绳至少、卷扬机滚筒上的钢丝绳至少3圈圈返回返回卷筒轴承座塔机滚筒保险装置钢丝绳防滑脱板机座17 8 8、风速仪:(塔机高度超过、风速仪:(塔机高度超过50m50m安装)。安装)。9 9、障碍灯:(塔机高度超过、障碍灯:(塔机高度超过30m30m安装,安装,塔顶、起重臂前端,平衡臂尾端各安塔顶、起重臂前端,平衡臂尾端各安装一只红色障碍灯)。装一只红色障碍灯)。返回返回18 返回返回19返回返回 20返回返回2122 f f、钢结构疲劳:、钢结构疲劳:塔式起重机使用多年,钢结构及焊缝易产生疲劳、裂纹发生塔式起重机使用多年,钢结构及焊缝易产生疲劳、裂纹发生事故,易发生疲劳的部位主要有:事故,
4、易发生疲劳的部位主要有:基础节与底梁的连接处;斜撑杆与标准节的连接处;塔身变基础节与底梁的连接处;斜撑杆与标准节的连接处;塔身变截面处;回转支承的上下支座;回转塔架截面处;回转支承的上下支座;回转塔架 g g、销轴脱落:销轴窜动剪断开口销引发销轴脱落;用钢丝代、销轴脱落:销轴窜动剪断开口销引发销轴脱落;用钢丝代替开口销;替开口销;臂架接头挡板发生变形或开焊导致臂架销轴脱落臂架接头挡板发生变形或开焊导致臂架销轴脱落 h h、钢丝绳断裂:钢丝绳断丝、断股超过规定标准;未设置滑、钢丝绳断裂:钢丝绳断丝、断股超过规定标准;未设置滑轮防脱绳装置或装置损坏;钢丝绳脱槽被挤断;高度限位失轮防脱绳装置或装置损
5、坏;钢丝绳脱槽被挤断;高度限位失效,吊钩碰小车横梁拉断钢丝绳;重量限制器失效,超载起效,吊钩碰小车横梁拉断钢丝绳;重量限制器失效,超载起吊吊 i i、高强螺栓达不到要求:连接螺栓松动;未按照规定使用高、高强螺栓达不到要求:连接螺栓松动;未按照规定使用高强度螺栓;强度螺栓;连接螺栓缺少垫圈;螺栓、螺母损伤、变形连接螺栓缺少垫圈;螺栓、螺母损伤、变形 j j、安全装置失效、安全装置失效返回返回23第二章第二章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有关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条例规范和管理条例1 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
6、J196-2010JGJ196-2010)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20032003第第393393号令)号令)3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国务院2009-5492009-549号)号)4 4、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质监总局(质监总局(20062006)9292号令)号令)5 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GB5144-2006)6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JGJ3320012001)7 7、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
7、程、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 187-2009JGJT 187-2009)8 8、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ZBJ80012)9 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JGJ160-2008)1010、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GB/T9462-1999)11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JGJ59-99)24 1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住建部(住建部建质建质200876200876号)
8、号)131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建设部20081662008166号令)号令)1414、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则(渝建安发(渝建安发200920098 8号)号)1515、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渝建发的通知(渝建发200899200899号)号)25第三章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要点第三章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要点 一、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一、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3 3项
9、审核、项审核、2 2项监督、项监督、1 1项发现、项发现、1 1项协调项协调)二、塔机基础施工监理要点二、塔机基础施工监理要点 三、安装、拆卸过程监理工作要点三、安装、拆卸过程监理工作要点 四、塔机使用过程中监理工作要点四、塔机使用过程中监理工作要点 五、监理单位违规处罚五、监理单位违规处罚返回返回26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20081662008166号令)号令)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3 3项审核、项审核、2 2项监督、项监督、1 1项发现)
10、项发现)(一)审核建筑起重机械(一)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等文件;(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三)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三)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四)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四)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11、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况;(五)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五)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27塔机基础施工监理要点塔机基础施工监理要点 1、环境要求 2、基础施工监理要求返回返回28环境要求环境要求 塔机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塔机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距离不小于0.6m0.6m。塔机任何部位与输
12、电线的塔机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应符合:应符合:两台塔机间最小距离应保证低位塔机的起重臂与另一两台塔机间最小距离应保证低位塔机的起重臂与另一台塔身至少有台塔身至少有2m2m的距离,高位塔机最低部位与低位塔的距离,高位塔机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机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2m。未附着的自升式塔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未附着的自升式塔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塔机基础应有塔机基础应有排水排水措施,不应积水。措施,不应积水。返回返回29安装位置选择安装位置选择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位置的选择原则是:设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位置的选择原则是:设备的
13、起重臂不超出施工围墙的范围,设备备的起重臂不超出施工围墙的范围,设备与输配电设施的距离应符合与输配电设施的距离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学校周边、要求,学校周边、紧靠居民小区、人员密集区建设工程的起紧靠居民小区、人员密集区建设工程的起重设备重设备选址方案选址方案须经现场须经现场监理审批监理审批并报工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返回返回30基础施工监理要求基础施工监理要求 1 1、基槽钎探基槽钎探记录及结论、记录及结论、地基隐蔽工程验收地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记录、钢筋隐蔽钢筋隐蔽验收工程记录(影像资料)、基础验收表验收
14、工程记录(影像资料)、基础验收表 2 2、基础地耐力:、基础地耐力:基础地耐力基础地耐力应符合本机说明书要应符合本机说明书要求(如一般说明书要求地耐力求(如一般说明书要求地耐力0.2Mpa0.2Mpa)。)。如不能满足可同厂家协如不能满足可同厂家协商解决,解决方法可以加大基础尺寸,沙质土地区也可采取灌注桩承台式基础,但必须由相关计算设计。商解决,解决方法可以加大基础尺寸,沙质土地区也可采取灌注桩承台式基础,但必须由相关计算设计。3 3、基础钢筋材料:基础配筋须有、基础钢筋材料:基础配筋须有钢筋复检报告钢筋复检报告,基础配筋须用基础配筋须用通长筋通长筋,不能焊接或搭接;,不能焊接或搭接;地脚螺栓
15、地脚螺栓材质证明、合格证材质证明、合格证,二次安装地脚螺栓须有材质证,二次安装地脚螺栓须有材质证明及生产单位资质等。明及生产单位资质等。4 4、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不低于C35C35,混凝土试块同,混凝土试块同条件保留两组(注意试压日期),安装塔机时基础条件保留两组(注意试压日期),安装塔机时基础混凝土应达到混凝土应达到80%80%以上设计强度,塔机运行使用时以上设计强度,塔机运行使用时基础混凝土应达到基础混凝土应达到100%100%设计强度。设计强度。5 5、塔机基础应有、塔机基础应有排水措施排水措施,不应积水。设置集水,不应积水。设置集水坑距基础须大于坑距基础须大于
16、5m5m返回返回31安装、拆卸过程监理工作要点安装、拆卸过程监理工作要点 1 1、安装告知、验收及使用登记管理、安装告知、验收及使用登记管理 2 2、安装单位应报送审核资料、安装单位应报送审核资料 3 3、人员、人员 4 4、结构及连接、结构及连接 5 5、塔机供电、塔机供电 6 6、四级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塔机拆装作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塔机拆装作业,业,六级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塔机施工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塔机施工作业作业返回返回32安装告知、验收及使用登记管理安装告知、验收及使用登记管理 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渝建安发(渝建安发
17、200920098 8号)号)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在收到安装单位提交的齐全有效的资料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在收到安装单位提交的齐全有效的资料之日起之日起2 2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拆卸)前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拆卸)前2 2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向工程,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装(拆卸)告知(附件三),同时按规定提交经施工总包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装(拆卸)告知(附件三),同时按规定提交经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上款资料。单位、监理单位审
18、核合格的上款资料。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安装单位办理安装(拆卸)告知后,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已申报的安装单位办理安装(拆卸)告知后,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已申报的持证人员进行安装(拆卸)作业。并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持证人员进行安装(拆卸)作业。并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
19、合格证明,并报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明,并报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30日内日内,向工程
20、所在地建,向工程所在地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报表;(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报表;(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表原件;(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表原件;(三)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合格报告;(三)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五)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五)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
21、理制度;返回返回33安装单位应报送审核资料安装单位应报送审核资料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渝建安发(渝建安发200920098 8号)号)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位、监理单位审核:(一)建筑起重机械(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备案证明;(二)安装单位(二)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安装单位(三)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四)建筑起重机械
22、安装(拆卸)工程(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五)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五)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六)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六)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技术人员名单;(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八)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八)辅助
23、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九)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九)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持证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持证人员。返回返回34人人 员员 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的人员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JGJ196-2010)2、塔机安装、拆除、顶升、附着安装过程中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必须现场监督。返回返回351、塔式起重机安装、
24、拆卸作业应配备的人员、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的人员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JGJ196-2010)2.0.3 2.0.3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下列人员: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下列人员:持有安全生产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和安全负责人、的项目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机械管理人员;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机械安装拆卸工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起重司机、安装电安装电工工、司索工司
25、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根据。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方法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方法(建质建质20042132004213号号),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配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员操作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根据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建设部令建设部令166166号号),由),由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颁发颁发。返回返回36结构及连接结构
26、及连接 标准节高强度螺栓使用要求标准节高强度螺栓使用要求 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设计、安装要求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设计、安装要求 塔机结构及连接应注意的问题塔机结构及连接应注意的问题 起重臂必须设置安全钢丝绳起重臂必须设置安全钢丝绳 塔机截臂安装时,截臂方案及平衡配重要塔机截臂安装时,截臂方案及平衡配重要有原生产厂家计算书并签认有原生产厂家计算书并签认返回返回37标准节高强度螺栓使用要求标准节高强度螺栓使用要求 塔机安装前,应严格对塔身标准节之间的塔机安装前,应严格对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螺栓逐一进行螺栓逐一进行检查检查、保养保养,并严格按照有,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关规定使用两个周期两个周期(只允许装拆
27、两次)(只允许装拆两次)后报废,严禁超期使用。后报废,严禁超期使用。标准节一般采用标准节一般采用高强度螺栓高强度螺栓连接,双母加平连接,双母加平垫的连接方式(高强度螺栓等级在垫的连接方式(高强度螺栓等级在8.88.8级级10.910.9级或更高,表面磷化、发蓝、发黑等级或更高,表面磷化、发蓝、发黑等处理)。紧固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处理)。紧固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扭紧力矩符合说明书要求。紧固后丝手,扭紧力矩符合说明书要求。紧固后丝头露出头露出2 23 3扣。扣。返回返回38附着锚固(图)锚固点应设置在锚固点应设置在承重柱承重柱、主梁主梁或或剪剪力墙力墙上,不能设置在上,不能设置在砖墙
28、砖墙、空心板墙空心板墙、阳台阳台或建筑物的其他附属物上。或建筑物的其他附属物上。塔机与墙间距大于说明书要求,应塔机与墙间距大于说明书要求,应重新设计改造和加长加固附着杆。重新设计改造和加长加固附着杆。附着的拆除随塔机降节自上而下逐附着的拆除随塔机降节自上而下逐个拆除,严禁一次将附着全部拆除。个拆除,严禁一次将附着全部拆除。返回返回3940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设计、安装要求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设计、安装要求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JGJ196-2010)3.33.3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的设计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的
29、设计 3.3.1 3.3.1 塔式起重机附着使用时,其附着装置的设置和自由端塔式起重机附着使用时,其附着装置的设置和自由端高度等应符合高度等应符合产品说明书产品说明书的规定。的规定。3.3.2 3.3.2 当附着水平距离、附着间距等不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当附着水平距离、附着间距等不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绘制制作图和编写相关说明,并应由时,应进行设计计算、绘制制作图和编写相关说明,并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或经审批或经原生产厂家确认原生产厂家确认。3.3.3 3.3.3 附着装置的构件和预埋件附着装置的构件和预埋件应由原制造厂家或由具有相应由原制造厂家或由具有相应能力的
30、企业制作。应能力的企业制作。3.3.4 3.3.4 附着装置设计,应对支承处的建筑主体结构进行验算。附着装置设计,应对支承处的建筑主体结构进行验算。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委托应委托有资有资质的单位质的单位按方案实施并组织按方案实施并组织出租、安装、监理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等有关单位验验收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塔机在安装附墙装置时,必须留有锚固端预埋构件部位钢筋、塔机在安装附墙装置时,必须留有锚固端预埋构件部位钢筋、砼加强的影像资料,并有隐蔽工程联合验收记录。砼加强的影像资料,并有隐蔽工程联合验
31、收记录。禁止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墙装置附墙装置返回返回41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设计、安装要求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设计、安装要求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照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使用单位委
32、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的,使用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起重机械起重机械附着装置附着装置安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安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当附着装置的设置、附着水平距离、书进行,当附着装置的设置、附着水平距离、附着间距附着间距不能满足使用说明书要求时不能满足使用说明书要求时,应进,应进行设计计算、绘制制作图、编写相关说明,行设计计算、绘制制作图、编写相关说明,并经原厂家签章认可并经原厂家签章认可。返回返回42塔机结构及连接应注意的问题塔机结构及连接应注意的问题塔机结构及连接出现以下问题,应及时处理:目视可见的结构裂
33、纹及焊缝裂纹;连接件的轴、孔严重磨损;结构件母材严重锈蚀;结构件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塑性变形;连接螺栓松动,销轴开口销剪断或脱落。返回返回43起重臂设置安全钢丝绳起重臂设置安全钢丝绳 所有新安装塔机起重臂必须设置所有新安装塔机起重臂必须设置安全钢丝绳安全钢丝绳,供维修保养人员悬挂安全带,具体做法参考塔供维修保养人员悬挂安全带,具体做法参考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安全装置安装使用说明书式起重机起重臂安全装置安装使用说明书;钢钢丝绳在起重臂两端按照说明书做法固定的同时,丝绳在起重臂两端按照说明书做法固定的同时,绳端必须预留足够长度,以便再次用绳端必须预留足够长度,以便再次用3 3个个Y Y6 6钢丝绳
34、绳卡固定于吊臂上弦杆上。钢丝绳绳卡固定于吊臂上弦杆上。返回返回44塔机供电塔机供电 专线供电:直接从配电房引出专线专线供电:直接从配电房引出专线 三相五线制:三相五线制:TN-STN-S系统系统 塔机进线处应设塔机进线处应设专用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设,内设主隔离主隔离开关和漏电断路器开关和漏电断路器。接地:塔机须保持良好的避雷接地,塔机接地:塔机须保持良好的避雷接地,塔机金属结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等均应可金属结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等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4,且须与建筑,且须与建筑物物基础钢筋基础钢筋地网相连地网相连返回返回45塔机使用过程中监理工作要点塔机使用
35、过程中监理工作要点 1 1、是否办理、是否办理使用登记使用登记手续;手续;2 2、使用单位是否设置设备管理、使用单位是否设置设备管理机构机构或配备或配备专职专职设设备管理人员;备管理人员;3 3、作业人员是否、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持证上岗;4 4、检查使用单位是否对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吊具、检查使用单位是否对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吊具、吊索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吊索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检查、维护和保养;5 5、检查设备是否存在、检查设备是否存在隐患隐患。6 6、设备检验期满一年后是否进行、设备检验期满一年后是否进行定检定检。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定检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
36、起重机每年定检1次次 返回返回46使用过程中安全隐患使用过程中安全隐患检查的频次检查的频次及及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JGJ196-2010 JGJ196-2010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第第4.0.21 4.0.21 塔式起重机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经常性检塔式起重机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整改应及时进行整改.第第4.0.22 4.0.22 当塔式起重机使用周期超过一年时,应按本规程附录当塔式起
37、重机使用周期超过一年时,应按本规程附录C C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每月至少一次每月至少一次对起重机械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项目对起重机械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项目部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部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一)(一)基础基础是否牢固,是否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设置;是否牢固,是否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设置;(二)(二)各类连接各类连接是否齐全、牢固、有效,特别是吊臂、平衡是否齐全、牢固、有效,特别是吊臂、平衡臂拉杆的销轴连接,吊臂各节之间的销轴或螺栓连接,塔身臂拉杆的销轴连接,吊臂各节之间的销轴或螺栓连接,
38、塔身标准节之间的销轴或螺栓连接;标准节之间的销轴或螺栓连接;(三)(三)金属结构金属结构是否变形老化,特别是检查塔机主肢、耳板是否变形老化,特别是检查塔机主肢、耳板处、塔身的变截面处、上下转台的支座处是否有老化裂纹;处、塔身的变截面处、上下转台的支座处是否有老化裂纹;(四)检查(四)检查附墙设置附墙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力矩限制器等是否符合要求,力矩限制器等安全防护安全防护装置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是否灵敏可靠。47监理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的责任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建设部20081662008166号令)号令)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在
39、建筑起重机(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械安装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一)(一)审核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起审核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注册登记证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注册登记证;(二)(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由项目总监签署审查意见。由项目总监签署审查意见。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监理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发现起重机械在(监理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发现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使用单位
40、限期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暂时停工,拒不整改或者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暂时停工,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作业的,停止作业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返回返回48监理单位违规处罚监理单位违规处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20032003第第393393号令)号令)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
41、处10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303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的罚款;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
42、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停止执业3 3个月以上个月以上1 1年以下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 5年内不予注年内不予注册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49结束语结束语 感谢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仁的观看,同感谢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仁的观看,同时希望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我十一事业时希望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我十一事业部将一如既往地将工作做到最好!部将一如既往地将工作做到最好!谢谢 谢谢 大大 家!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