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指导的概述行政指导的概述一、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一、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相关政策,在行政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一)行政指导的概念(一)行政指导的概念 第一,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指导是根据其职责和承担的具体任务的要求进行的;第二,实施行政指导的宗旨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下日益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生活对行政管理的需要;第三,行政指导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第四,行政指导行为不具有强制力
2、,行政相对人可自主决定接受或配合与否,因而不直接产生行政法律后果。行政指导概念的解析:行政指导概念的解析:(二)行政指导的特征(二)行政指导的特征 1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的社会管理行为;2行政指导适用的范围极其广泛,其方法多种多样;3行政指导属于“积极行政”范畴;4行政指导是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的一种具有行政活动性质的行为;5行政指导是一种柔性的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6行政指导是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1行政指导是对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备的及时补充;2行政指导是对某些僵硬法律手段的有效替代;3行政指导体现了现代行政管理民主化的发展趋势。二、行政指导的意义与作用二、行政指导的意义与作用(一)行政指导
3、的意义(一)行政指导的意义 为 防 控 甲 型H1N1流感疫情,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手册并印发全国各地,向社会公众宣传介绍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科学知识与方法。1对强制性法律手段的补充作用;2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3对社会生活的协调和疏导作用;4对损害社会利益行为的预防和抑制作用。(二)行政指导在我国行政管理中的作用(二)行政指导在我国行政管理中的作用三、行政指导的种类三、行政指导的种类 (一)以有无法律根据为标准,分为有法律根(一)以有无法律根据为标准,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
4、二)以其指导层次为标准,分为宏观行政指(二)以其指导层次为标准,分为宏观行政指导和个别行政指导;导和个别行政指导;(三)以其功能为标准,分为管制性(或抑制(三)以其功能为标准,分为管制性(或抑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或调停性)行政指导、促性)行政指导、调整性(或调停性)行政指导、促进性(或辅助性)行政指导;进性(或辅助性)行政指导;(四)以行业或部门管理领域为标准还可分为(四)以行业或部门管理领域为标准还可分为教育、科技、商业、对外贸易等若干类别。教育、科技、商业、对外贸易等若干类别。第二节第二节 建立、健全我国的建立、健全我国的行政指导制度行政指导制度一、建立、健全行政指导制度的必要性一、建
5、立、健全行政指导制度的必要性 (一)行政指导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一)行政指导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济的要求;(二)行政指导是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模式的(二)行政指导是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模式的要求;要求;(三)行政指导是现代行政法制成本效益原则(三)行政指导是现代行政法制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的要求 (三)行政指导是现代行政法治成本效益原则(三)行政指导是现代行政法治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的要求 1采用行政指导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2采用行政指导有利于降低社会成本;3采用行政指导有利于更有效地实现行政目标。(一)我国有关行政指导的法律规定及其特点(一)我国有关行政指导的法律规定及其特点
6、 1有关行政指导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2我国有关行政指导法律规定的特点 3行政指导在我国现阶段的具体运用 二、我国行政指导的法律规定与行政实二、我国行政指导的法律规定与行政实践践 (二)目前我国行政指导在法律规定和实践中(二)目前我国行政指导在法律规定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 1行政指导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低;2学术界对行政指导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3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恰当运用行政指导;4法律上缺乏对行政指导的约束和纠错机制。(一)转变观念,培育现代行政意识(一)转变观念,培育现代行政意识 (二)确立我国行政指导的原则(二)确立我国行政指导的原则 1合法原则;2
7、合政策原则;三、构建我国行政指导制度的对策和建三、构建我国行政指导制度的对策和建议议 3民主自愿原则;4及时灵活原则。1建立行政协调、审议会制度;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告示制度;3建立行政建议、劝告、告诫制度;4加强和完善行政调解和协调制度;(三)加强有关行政指导的法制建设(三)加强有关行政指导的法制建设 5建立健全行政奖励制度;6健全行政计划制度;7建立责任、救济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行政事实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一、行政事实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一、行政事实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以影响或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实施的行为。第一,行政事实行为不是在法律上对相对人的权
8、利义务作出处分(即不产生法律效果),而是发生事实效果的行为;行政事实行为的概念可以从如下两方面把握:(一)行政事实行为的概念(一)行政事实行为的概念(二)行政事实行为的特征(二)行政事实行为的特征1行政性;3多样性。第二,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具有公法意义的行为,与私法意义上的事实行为不同。2可致权益受损性;二、行政事实行为的种类二、行政事实行为的种类(一)认知表示行为;(一)认知表示行为;(二)协商行为;(二)协商行为;(六)服务行为。(六)服务行为。(四)实施行为;(四)实施行为;(三)内部行为;(三)内部行为;(五)补充行为;(五)补充行为;三、行政事实行为的合法性三、行政事实行为
9、的合法性(一)行政事实行为合法性的要求(一)行政事实行为合法性的要求 1必须在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实施,不得逾越行政机关职责范围;2如果事实行为会对相对人权益造成实质影响,那么必须要求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或者不与法律的规定相违背;3在实施上要贯彻比例原则的要求;4在实施程序上比较自由,一般不受程序法的制约。行政事实行为,尽管不易以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但它所造成的事实效果,却可能构成违法,也就是构成侵权的事实。根据行政法治原理,行政主体对行政事实行为损害结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行政事实行为的违法责任(二)行政事实行为的违法责任 事实行为承担违法责任的形式表现为:第一,对造成损害的损害赔偿或补偿责任;第二,行政机关有义务消除违法状态,尽可能恢复原状;第三,有责任的行政公务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对行政事实行为的救济途径,应当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但我国目前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标的只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把行政事实行为排除在外。(三)行政事实行为的法律救济(三)行政事实行为的法律救济 虽然如此,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还是确认了相对人请求排除权和作为权。本章内容到此结束,请同学们课后本章内容到此结束,请同学们课后认真复习,下次课再见!认真复习,下次课再见!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胡进军胡进军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