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幼儿园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和开学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 制定开学应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被确定为疑似病例、被确定为确诊病例等 情况的应急预案。 情况一 若有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第一接报教职员工要迅速安排有相关症状的学生至临时留观区, 立即给发热学生 戴上口罩,相关人员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指导家长按照操作要求将学生送至发热 门诊就医,并加强相关区域消毒等。报区教育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备案。 情况二 学生出现聚集性发热、咳嗽等症状 学生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 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个人员(5 例以上)患发热、咳嗽等与新型冠
2、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上课史, 对于出现症状的个人的处置与上述“情况一”相同。应立即将出现聚 集症状的班级、宿舍其他人员临时隔离,及时报告疾控部门(含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在其指导下开展消毒、隔离、调查等工作。同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后续 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综合判断是否需要解除临时隔离。 情况三 若有学生被确定为疑似病例 学校明确专人配合疾控部门来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 开展密切接触者 追踪、排查与管理。对疾控部门门确定的密切接触者,配合联系家长做好集中隔 离观察工作。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学校开展消毒等工作。学校要根据预案,做好 与家长和社会沟通工作。对取消疑似病例的
3、情况,即时解除相关密切接触者集中 隔离观察。 情况四 若有学生被确定为确诊病例 继续开展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并继续做好与家长和社会沟通工作。按照疾 控部门要求,学校开展消毒等工作。 情况五 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指 14 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寝室、一个班级、一个楼栋等)发现 2 例 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 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学校领导-线指挥、相关部门联动(划定临时 隔离区域、消毒、人员移动控制等)并报告属地疾控部门进行患者及密切接触者 处置、区域隔离、终末消毒等。必要时学校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班级或全校局部或 全部停课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备注 :若有教职员工出现相关情况,参照学生处置要求进行相关处理。 各培训机构、3 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