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講師:斗南高中 游淑英校長2性侵害定義性侵害定義1.1.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2.2.根據內政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性侵害可分為根據內政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性侵害可分為強制性與猥褻兩大類。強制性與猥褻兩大類。強制性交是指以暴力、脅迫、恐嚇等違反當事強制性交是指以暴力、脅迫、恐嚇等違反當事人意願之方式性交,而性交的範疇不僅是傳統人意願之方式性交,而性交的範疇不僅是傳統上的陽具插入陰道,更包括:口交、肛交、手上的陽具插入陰道,更包括:口交、肛交、手交、以異物插入生殖器官。換言之,只要被害交、以異物插入生殖器官。換言之,只要被害人的性器官被侵
2、犯到,都算是性交。人的性器官被侵犯到,都算是性交。猥褻則指行為人為了滿足性慾而對被害人從事猥褻則指行為人為了滿足性慾而對被害人從事的親吻、撫摸等令被害人不舒服的肢體接觸。的親吻、撫摸等令被害人不舒服的肢體接觸。3全國性侵害被害人人數全國性侵害被害人人數年年/人數人數/年齡年齡總數總數6-12歲歲12-18歲歲98800865837569993208224546100(9/30)799467941354雲林縣兒少性侵害被害人人數雲林縣兒少性侵害被害人人數5遭受性侵害之可能特徴遭受性侵害之可能特徴 一、身體變化一、身體變化經常抱怨不清楚身體哪個部位庝痛經常抱怨不清楚身體哪個部位庝痛行走時行走時,姿
3、勢怪異姿勢怪異抱怨生殖器官疼痛抱怨生殖器官疼痛睡眠失調、精神不濟睡眠失調、精神不濟身體出現不明的傷口或創傷身體出現不明的傷口或創傷6二、行為變化二、行為變化出現性早熟的言語或動作出現性早熟的言語或動作對被觸摸的反應激烈對被觸摸的反應激烈對自己或他人有傷害、攻擊行為對自己或他人有傷害、攻擊行為難以集中精神學習難以集中精神學習,不易專心不易專心有時出現出神、恍惚眼神有時出現出神、恍惚眼神出現說謊、偷竊、蹺課、逃家等行為出現說謊、偷竊、蹺課、逃家等行為突然變得不敢一個人突然變得不敢一個人,需要人做陪需要人做陪突然變得沉默安靜突然變得沉默安靜不願換衣服,不願上體能活動不願換衣服,不願上體能活動7三、情
4、緒變化三、情緒變化情緒起伏不定情緒起伏不定不明原因突然哭泣不明原因突然哭泣懼怕某人或某一類型人懼怕某人或某一類型人無故增添新的恐懼感無故增添新的恐懼感害怕獨處、怕黑害怕獨處、怕黑憂鬱、沮喪、自卑憂鬱、沮喪、自卑8兒少保護兒少保護相關法令相關法令9法定責任通報(一)法定責任通報(一)兒少保護兒少保護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4條第條第1項:項:醫事人員、社會工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作人員、教育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悉兒童及少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有下列情形之一
5、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市)主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物質。充當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充當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遭受第三十條各款之行為。遭受第三十條各款之行為。有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有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1、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1照顧。2、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者。3、兒童及少年遭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 當之行為或工作者。4、兒童及少年遭受其他迫害,非
6、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者。)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61條:條: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一項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台幣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千元以上3萬元以萬元以下罰鍰下罰鍰。10法定責任通報(二)家庭暴力法定責任通報(二)家庭暴力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條: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臨床心理人員、臨床心理人員、教育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及其、保育人員、警察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者
7、,庭暴力情事者,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逾二十四小時。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2條第條第1項:項:違反第五十條第一項違反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千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但醫事人員為避免被害人身但醫事人員為避免被害人身體緊急危難而違反者,不罰。體緊急危難而違反者,不罰。11法定責任通報(三)性侵害法定責任通報(三)性侵害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條:醫事人員、社醫事人員、社工人員、工人員、教育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
8、察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勞政人員,於執行職務知有疑似性侵害犯勞政人員,於執行職務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罪情事者,應立即向當地直轄市、縣應立即向當地直轄市、縣(市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12法定責任通報(四)性交易法定責任通報(四)性交易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9條:條:醫師、藥師、護理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臨床心理工作人醫師、藥師、護理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臨床心理工作人員、員、教育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觀光業從業、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觀光業從業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福利或少年福利業務人
9、員,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福利或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悉未滿知悉未滿十八歲之人從事性交易或有從事之虞者,或知有本條例第十八歲之人從事性交易或有從事之虞者,或知有本條例第四章之犯罪嫌疑者,應即向當地主管機關或第六條所定之四章之犯罪嫌疑者,應即向當地主管機關或第六條所定之單位報告。單位報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36條:條:違反第九條之規定者,違反第九條之規定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但醫護人員為避免但醫護人員為避免兒童、少年生命身體緊急危難而違反者,不罰。兒童、少年生命身體緊急危難而違反者,不罰。13法定責任通報(五)通報方式
10、法定責任通報(五)通報方式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第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第2條:條:醫事人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察、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悉有應保護之兒童及少年時,人員,知悉有應保護之兒童及少年時,應於二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等方式通報直轄市、縣技設備傳送等方式通報直轄市、縣(市市)主管機主管機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二
11、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送直轄通報,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送直轄市、縣市、縣(市市)主管機關。主管機關。14法定通報及轉介法定通報及轉介15法定通報與行政通報法定通報與行政通報通報類型受理單位 通報期限 法源依據 獎懲規定 行政通報 教育部軍訓處(校安中心)甲級事件:獲知事件15分鐘內。乙級事件:獲知事件12小時內。丙級事件:獲知事件2週內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行政罰鍰:兒少法第61條,無正當理由不通報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家暴法第62條,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鍰。行政獎懲:1.各縣市政府教育人員就兒童及少年保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家事件之通報調查處理及獎懲
12、作業規定2.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辦理法定通報 縣市社會局(含:家暴性侵害防治中心)1.法定時限為:知悉後24小時內2.性侵害事件於校安系統內增註為甲級事件,須於獲知事件15分鐘內通報校安。3.兒少保護事件於校安系統增註為乙級事件以上,須於事件12小時內進通報。兒少法第34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家暴法第50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9條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辦理 轉介通報 縣市社會局 知悉評估後應立即通報社政單位及本部校安中心 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 資料引自教育部資料引自教育部16各級學校兒童少年保護與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通報處理流程知悉事件24小時
13、內依法進行責任通報(113專線)個案心理支持與陪伴醫院驗傷、醫療照顧警察局(協助驗傷與採證、詢問與調查)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醫療服務、保護扶助、暴力防治)由校長啟動危機處理機制、通知家長/監護人(家內亂倫及家暴事件除外)二、危機介入(情緒支持與心理諮商)三、指定專人對外發言進行校園安全事件通報如為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事件,啟動調查處理機制教師或學校知悉兒童及少年保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17流程圖流程圖18高風險家庭通報高風險家庭通報96.2.6以台訓(三)字第以台訓(三)字第0960017158B號函請號函請各縣市政府落實所屬學校兒童及少年保護輔各縣市政府落實所屬學校兒童及少年保護輔導機
14、制。導機制。請加強宣導所屬學校對轉學生及高請加強宣導所屬學校對轉學生及高風險之虞家庭進行家庭訪問,以掌握該生家風險之虞家庭進行家庭訪問,以掌握該生家庭生活狀況庭生活狀況;另請督導所屬學校建立兒童及;另請督導所屬學校建立兒童及少年保護機制,並由校長推動校內相關教師少年保護機制,並由校長推動校內相關教師研習、危機處遇及落實學校後續輔導工作。研習、危機處遇及落實學校後續輔導工作。19高風險家庭評估表高風險家庭評估表20通報困境與解決之道通報困境與解決之道困境一:困境一:若老師向校方反映有需要通報之兒若老師向校方反映有需要通報之兒少保護事件發生,但主任卻不願通報時?少保護事件發生,但主任卻不願通報時?
15、解決之道:解決之道:老師致電當地社會局獲家庭暴力老師致電當地社會局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人資訊依法會被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人資訊依法會被保密。具體說明兒少受虐事件發生的時間、保密。具體說明兒少受虐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與內容以免因資料不足而造成無效的地點與內容以免因資料不足而造成無效的通報。通報。21困境二:困境二:當學生希望我對該事件保當學生希望我對該事件保密時密時,我可以怎麼做?我可以怎麼做?解決之道:解決之道:接納、同理他的情緒。接納、同理他的情緒。告訴他告訴他 1.1.你的角色你的角色 2.2.你能為他做些什麼你能為他做些什麼 3.3.解釋為何要進行通報解釋為何要進行通報 4
16、.4.通報過程中會發生什麼事情通報過程中會發生什麼事情22困境三:困境三:家長被通報後心生不滿,懷疑是家長被通報後心生不滿,懷疑是否為學校通報否為學校通報 ,想找校方人員理論時,想找校方人員理論時,我可以怎麼做?我可以怎麼做?解決之道:解決之道:1.1.通報機制的建議通報機制的建議 2.2.以學校名義非個人名義以學校名義非個人名義 3.3.通報人員與輔導人員分開。通報人員與輔導人員分開。23困境四:困境四:當家長表示這是家裡的家務事當家長表示這是家裡的家務事 ,希望學校不要通報希望學校不要通報、別將事態擴大時,別將事態擴大時,怎麼辦?怎麼辦?解決之道:解決之道:當孩子出現明顯傷痕當孩子出現明顯
17、傷痕,不論不論學生或家長說詞為何,請專業人員協助學生或家長說詞為何,請專業人員協助判斷傷痕原因,若放棄通報,下次可能判斷傷痕原因,若放棄通報,下次可能會受到更嚴重傷害會受到更嚴重傷害、甚至致命、甚至致命。24輔導作為輔導作為25學校教育人員扮演的角色學校教育人員扮演的角色 1.發現者發現者(了解了解常有的特徵常有的特徵)2.通報者通報者 特定專業人員具有責任通報、知會的義務特定專業人員具有責任通報、知會的義務 知會、通報的好處知會、通報的好處3.協助者、支持者協助者、支持者4.陪伴者陪伴者26解除學生的焦慮解除學生的焦慮 首先要解除學生覺得自己惹了麻煩的焦慮 明確且使用學生懂得的詞彙,盡可能小
18、心地解釋你為何會和孩子談,讓他知道是有人關心他的 試著鼓勵孩子分享他自己,以讓孩子建立信心感,能夠提供詢問者關於孩子認知和語言能力的線索。當孩子分享他的東西、展現他的喜好時,詢問者要表現尊重和感興趣的態度,目標是讓孩子知道你是個可以信任的大人,一個會傾聽學生說話的大人。研究發現和較小兒童建立關係,在開啟深入溝通,大約需要三十分鐘的隨意交談。27當學生告訴你受害事實時當學生告訴你受害事實時1.1.告訴學生你很高興他願意告訴你,肯定他說出來是告訴學生你很高興他願意告訴你,肯定他說出來是對的,稱讚他說出來的勇氣。對的,稱讚他說出來的勇氣。2.2.相信學生所說的話相信學生所說的話3.3.讓學生知道這不
19、是他讓學生知道這不是他/她的錯她的錯4.4.肯定學生已為自己盡了最大努力肯定學生已為自己盡了最大努力5.5.告訴學生可以協助他的資源告訴學生可以協助他的資源6.6.讓學生知道老師需向哪些相關人士通報,但不會讓學生知道老師需向哪些相關人士通報,但不會與不相干的人談論這件事與不相干的人談論這件事7.7.回應學生的情緒與疑問回應學生的情緒與疑問8.8.以信任、同理的方式搜集資料以信任、同理的方式搜集資料,避免使用避免使用why notwhy not的的句型。句型。28兒少保護危機處遇之處理通則兒少保護危機處遇之處理通則 確保受害者人身安全確保受害者人身安全檢視受害者目前可用的資源檢視受害者目前可用的資源通報主管機關通報主管機關專業人員有通報責任專業人員有通報責任兒少保護問題極其複雜兒少保護問題極其複雜,跨專業團隊及跨機跨專業團隊及跨機構的合作,方能為受害案主提供完善的服務。構的合作,方能為受害案主提供完善的服務。社工及心理諮商的協助社工及心理諮商的協助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