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JGJ130-2011安全管理监督处内部培训内部培训PPTPPT2规范修订的背景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编写工作于1986年开始,经历了调研、统计、实验研究、结构分析、总结和讨论后,于1993年定稿上报,2001年修改后批准实施。规范使用期内国家的建设规模、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和脚手架使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规范内容应适应变化。和本规范配套的相关规范在内容作了修订,使本规范在内容上应作出修改,和相关规范协调。施工现场高大支架和模板工程数量增多,事故频发。在技术
2、上亟待给予指导和规范。2005年开始对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规范的修订工作。3规范实施日期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于2011年12月1日实施。4基本术语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单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5基本术语 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支撑架。脚手架和支撑架区别在于:1、承重荷载类型不同;2、受压荷载传递方式不同共同之处在于:构成基本相同。6基本术语 底座(可调底座、固定底座)、可调托撑。7基本术语 横向斜撑(俗称“之字撑”)。8脚手架高度脚手架高度脚手架宽度脚手架宽度自立杆底座下皮底座
3、下皮至架顶栏杆上栏杆上皮皮之间的垂直距离。脚手架横向两端立杆外皮外皮之间的水平距离,单排脚手架为外立杆外皮至墙面外皮至墙面的距离。步距、跨距步距、跨距立杆横距立杆横距注意轴线距离的表述。脚手架横向相邻立杆之间的轴线距离,单排脚手架为外立杆轴线至墙面的距离。基本术语9主节点主节点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三杆紧靠的扣接点。基本术语10钢管规格 脚手架钢管宜采用48.33.6mm钢管。(参考欧洲标准EN12811-1:2003对脚手架用管公称外径的规定。)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为确保施工安全和运输方便,一般情况,单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最大长度不超过2.2m,其他杆最大长度不超
4、过6.5m。)11扣件要求 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质量和性能应符合下列国家标准:12脚手板要求 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单块脚手板的质量不宜大于30kg。目前常用的有木板和竹笆板。13可调托撑要求 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螺杆与支托板焊接应牢固,焊缝高度不得小于6mm;可调托撑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5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mm。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5mm。(强标)。(强标)14可调托撑构造及抗压性能试验。可调托撑要求F=50kN15悬挑型钢要
5、求 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16#工字钢尺寸:160886mm (h b t)16荷载分类 作用于脚手架的荷载分为永久荷载(恒荷载)和可变荷载(活荷载)。永久荷载:永久荷载:1、架体结构自重:立杆、水平杆、剪刀撑、扣件等;2、构配件自重:脚手板、栏杆、挡脚板及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自重。可变荷载:可变荷载:1、施工荷载:作业人员、器具和材料等自重。2、风荷载。3、如果是支撑架,还需计算结构构件和施工材料的自重。17荷载标准值木脚手板自重标准值:0.35kN/竹笆脚手板自重标准值:0.1kN/密目式安全立网自重标准值:0.01kN/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3.
6、0kN/(混凝土、砌筑结构脚手架)。18荷载标准值步距1.8m、跨距1.5m双排脚手架立杆承受的每米结构自重标准值:0.1295kN/(附录A 表A.0.1)每个扣件自重是按抽样 408 个的平均值加两倍标准差求得:直角扣件:按每个主节点处二个,每个自重:13.2N/个;旋转扣件:按剪刀撑每个扣接点一个,每个自重:14.6N/个;对接扣件:按每 6.5m 长的钢管一个,每个自重:18.4N/个;横向水平杆每个主节点一根,取 2.2m 长;钢管尺寸:48.33.6,每米自重:39.7Nm。19荷载标准值20荷载标准值水平风荷载标准值公式:wk=zsw0 wk风荷载标准值(kN/m2);z风压高度
7、变化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规定采用;s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应按本规范表 4.2.6 的规定采用;wo 基本风压值(kN/m2),应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附表 D.4 的规定采用,取重现期 n=10 对应的风压值。21荷载标准值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风压高度变化系数zz,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范规定的值进行选取。我们在设计脚手架时,要注意此值规定的值进行选取。我们在设计脚手架时,要注意此值的取法,按现行国家标准的取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要求,对于的要求,对于平坦或
8、稍有起伏的地形,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依据地面粗糙度平坦或稍有起伏的地形,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依据地面粗糙度类别进行选择确定类别进行选择确定22荷载标准值23荷载标准值24荷载标准值25荷载标准值一、安全网的挡风系数1 密目安全网的挡风系数是根据规范表4.2.6注2挡风系数1=1.2An1/Aw1,又根据密目式安全立网标准条文说明第3.0.7条,密目安全网的标准是10cm10cm=100cm2的面积上,有2000个以上网目,工地现行使用的安全网大多按GB16909-1997标准生产,在100cm2一般为2300目,每个网目净面积为0.013cm2,由此可求得:1=1.2An1/Aw1=1.2(100
9、-nA0)/100=1.2(100-23000.013)/100 =0.8412式中:An1安全网的挡风面积 Aw1安全网的迎风面积 n 在100cm2的网目数,取n=2300目 A0安全网一目净面积26荷载标准值1=1.2An1/Aw1 =1.2(100-nA0)/100 =1.2(100-23000.013)/100 =0.841227荷载标准值二、脚手架杆件的挡风系数2 脚手架中具有挡风作用的主要是立杆,大横杆、和剪刀撑,影响2值的大小是这些杆件的直径大小和数量,规范附录A表4-3是根据以下经验公式求出:2=1.2An2/Aw2=1.2(La+Lh+0.325LaLh)d/LaLh式中:
10、An2杆件的挡风面积 Aw2杆件的迎风面积 La立杆纵距 Lh立杆步距 d杆件的公称直径28荷载标准值2=1.2An2/Aw2 =1.2(La+Lh+0.325LaLh)d/LaLh =1.2【(1.5+1.8+0.3251.51.8)0.483】/(1.51.8)=0.89629荷载标准值三、安全网与脚手架杆件重迭面积3 安全网和脚手架的挡风系数计算时,其迎风面积均取全部面积计算,因此安全网与脚手架杆件重迭部分面积实际重复计算,应扣除其数值为:3=12/1.230荷载标准值 3=12/1.2 =(0.84120.896)/1.2 =0.62831荷载标准值四、脚手架(含安全网)的挡风系数 综
11、合上述,包含安全网和脚手架杆件时其挡风系数的表达式:=1+2-3=1+2-(12)/1.2 式中:1安全网的挡风系数 2脚手架杆件的挡风系数 3安全网与脚手架重迭面积挡风系数32荷载标准值 =1+2-3=1+2-(12)/1.2 =1.7372-0.628 =1.109233荷载标准值附录A 表A.0.5中步距1.8m、纵距1.5m的挡风系数为0.090,密目式安全立网的挡风系数按计算应为0.84,重迭部分的挡风系数值规范中没有规定,可以视为忽略不计。34荷载标准值 将荷载效应组合表中的可变荷载组合系数修改为0.9。(原来是0.85)4.3.2 满堂支撑架用于混凝土结构施工时,荷载组合与荷载设
12、计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的规定。35荷载标准值c.双排脚手架连墙件布置(立面图)连墙件风荷载计算单元面积a.双排脚手架连墙件布置(平面图)b.双排脚手架连墙件布置(剖面图)安全网挡脚板附柱杆柱子36构造要求-常用设计尺寸37构造要求-常用设计尺寸注:1、表中所示 2+2+20.35(kN/m2),包括下列荷载:2+2(kN/m2)为二层装修作业层施工荷载标准值;20.35(kN/m2)为二层作业层脚手板自重荷载标准值。2、作业层横向水平杆间距,应按不大于 la/2 设置。3、地面粗糙度为 B 类,基本风压o=0.4kN/m2 。6.1.2 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
13、应超过 24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50m,高度超过 50m 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分段搭设等措施。(落地式脚手架)38构造要求-纵向水平杆6.2.1 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3 跨;2、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合肥地方规定,不允许搭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mm;各接头中心 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 1/3。39构造要求-纵向水平杆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
14、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40构造要求-横向水平杆6.2.2 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 1/2;2、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3、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两端,应用直角扣件
15、固定在立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6.2.3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严禁拆除。41构造要求-脚手板6.2.4 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2、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横向水平杆可靠固定,严防倾翻。脚手板的铺设应采用对接平铺或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应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
16、手板外伸长度应取130mm-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 300mm(图 6.2.4 a);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200mm,其伸出横向水 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 100mm(图 6.2.4 b)。42构造要求-脚手板3、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应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4、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 150mm,其板的两端均应固定于支承杆件上。43构造要求-立杆6.3.1 每根立杆底部宜设置底座或垫板。6.3.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
17、在距钢 管底端不大于 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6.3.3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m1mm。靠边。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mm 500mm(图(图6.3.36.3.3)。)。44构造要求-立杆6.3.4单、双排脚手架底层步距均不应大于 2m。6.3.56.3.5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
18、外,其余各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6.3.6 脚手架立杆的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当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 500;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 1/3;6.3.7 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 1m,宜高出檐口上端 1.5m。45构造要求-连墙件6.4.3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
19、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3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6.4.46.4.4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4m。6.4.5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6.4.6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 24m 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46构造要求-连墙件6.4.7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
20、,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再拆除。6.4.8 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47构造要求-门洞6.5.1单、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结构型式(图 6.5.1),斜杆与地面的倾角a应在450600之间。门洞桁架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1、当步距(h)小于纵距(la)时,应采用 A 型;2、当步距(h)大于纵距(la)时,应采用 B 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h=1.8m 时,纵距不应大于 1.5m;2)h=2.0m 时,纵距不应大于 1.2m。6.
21、5.2单、双排脚手架门洞桁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排脚手架门洞处,应在平面桁架(图 6.5.1 中 ABCD)的每一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双排脚手架门洞处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外,应在其余 5 个平面内的图示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图 6.5.1 中 1-1、2-2、3-3 剖面)。2、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 150mm。当斜腹杆在 1 跨内跨越 2 个步距(图 6.5.1A 型)时,宜在相交的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3、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当必须接长使用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
22、用搭接,搭接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 6.3.6 条第二款的规定(按合肥市地方规定,取消搭接方式)。48构造要求-门洞49构造要求-门洞6.5.4 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 1-2 步。6.5.5 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图 6.5.1),该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的扣件。50构造要求-剪刀撑与横向斜撑6.6.1 双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6.6.2 单、双排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应按表 6.6.2 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 4 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
23、倾角应在 450-600 之间;2、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搭接应符合本规范第 6.3.6 条第二款的规定;3、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150mm。51构造要求-剪刀撑与横向斜撑52构造要求-剪刀撑与横向斜撑6.6.36.6.3 高度在高度在24m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剪刀撑;高度在 24m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 15m
24、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图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图 6.6.3 6.6.3)。)。53构造要求-剪刀撑与横向斜撑6.6.4 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斜撑的固定应 符合本规范第 6.5.2 条第 2 款的规定;2、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 6 跨距设置一道。6.6.5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54构造要求-斜
25、道6.7.2 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斜道应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2、运料斜道宽度不应小于 1.5m,坡度不应大于 1:6;人行斜道宽度不应小于 1m,坡度不应大于 1:3;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4、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 1.2m,挡脚 板高度不应小于 180mm。5、运料斜道两端、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本规范第 6.4.1 条-6.4.6 条的规定 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应按本规范第 6.6.2 条-6.6.5 条的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55构造要求-斜道56构造要求-斜道57构造要求-型钢悬挑脚手架6.10.1
26、 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 20m。6.10.2 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 计确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 160mm。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 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 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6.10.4 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钢丝绳、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 HPB235 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 20,吊环预埋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中钢筋锚固的规定(图 6.10.2)。58构造要求-型钢悬挑脚
27、手架59构造要求-型钢悬挑脚手架6.10.3 用于锚固的 U 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U 型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6.10.5 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 倍(合肥地方规定1:1.5)。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 2 个(对)及以上 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 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 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中钢筋锚固的规定(图 6.10.5-1、6.10.5-2、6.10.5-3)。6
28、0构造要求-型钢悬挑脚手架61构造要求-型钢悬挑脚手架6.10.6 当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采用螺栓钢压板连接固定时,钢压板尺寸不应小于 100mm10mm(宽厚);当采用螺栓角钢压板连接时,角钢的规格不应小于 63mm63mm6mm。6.10.7 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 100mm。6.10.8 锚固位置设置在楼板上时,楼板的厚度不宜小于 120mm。如果楼板的厚度小于 120mm 应采取加固措施。6.10.9 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6.10.10 悬挑架的外立面剪刀撑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剪刀撑设
29、置应符合本规范 第 6.6.2、6.6.5 条的规定。6.10.11 连墙件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6.4 节的规定。6.10.12 锚固型钢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 C20。62施工要求-施工准备7.1.1 脚手架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7.1.2 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可调托撑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见第三章构配件要求、第八章构配件检查验收,以及表8.1.8构配件允许偏差规定)7.1.3 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7.1.5 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应使
30、排水畅通。63施工要求-地基与基础7.2.1 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应根据脚手架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 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的有关规定进行。7.2.2 压实填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的相关规定;灰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的相关规定。7.2.3 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 50mm100mm。7.2.4 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的要求放线定位。64施工要求-搭设7.3.1 单、双排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
31、不应超过相邻连墙 件以上两步;如果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撑拉固定等措施与建筑结构拉结。7.3.2 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本规范表 8.2.4 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65施工要求-搭设7.3.1 单、双排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 件以上两步;如果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撑拉固定等措施与建筑结构拉结。7.3.2 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本规范表 8.2.4 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66施工要求-搭设7.3.3 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2、垫
32、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 2 跨、厚度不小于 50mm、宽度不小 200 的木垫板。67施工要求-搭设7.3.4 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相邻立杆的对接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 6.3.6 条的规定;2、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 6 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3、当架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主节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68施工要求-搭设7.3.5 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应随立杆按步搭设,并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固定;2、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 6.2.1 条的规定;3、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
33、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设置,并应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69施工要求-搭设7.3.6 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本规范第 6.2.2 条的规定(间距要求及固定方式);2、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100mm;(单排架不做宣贯)70施工要求-搭设7.3.7 脚手架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 6.3.2、6.3.3 条的规定。71施工要求-搭设7.3.8 脚手架连墙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连墙件的安装应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滞后安装;2、当单、双排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时,应采取确保脚手架稳定
34、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后再根据情况拆除。7.3.9 脚手架剪刀撑与单、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72施工要求-搭设7.3.11 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扣件规格应与钢管外径相同;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 65Nm;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 150mm;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 100mm。73施工要求-搭设7.3.12 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图 7.
35、3.12):1、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 1.2m;3、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 180mm;4、中栏杆应居中设置。74施工要求-拆除7.4.1 脚手架拆除应按专项方案施工,拆除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脚手架专项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审批 后方可实施;3、拆除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75施工要求-拆除7.4.27.4.2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上下同
36、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应增设连墙件加固。76施工要求-拆除7.4.3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 6.5m)时,应先在适当位 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当单、双排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本规范第 6.4.4 条、6.6.4 条、6.6.5 条的 有关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7.4.4 架体拆除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当有多人同时操作时,应明确分工、
37、统一行动,且应具有足够的操作面。77施工要求-拆除7.4.57.4.5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7.4.6 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78检查与验收-构配件检查与验收8.1.1 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2、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 的有关规定,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3.1.1 条的规 定;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4、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
38、符合本规范表 8.1.8 的规定;5、钢管应涂有防锈漆。79检查与验收-构配件检查与验收8.1.2 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本规范表 8.1.8 序号 3 的规定(锈蚀深度)。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2、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本规范表 8.1.8 序号 4 的规定。80检查与验收-构配件检查与验收8.1.3 扣件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规定
39、抽样检测;2、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3、扣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相关规定。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81检查与验收-构配件检查与验收8.1.3 扣件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规定抽样检测;2、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3、扣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40、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相关规定。82检查与验收-构配件检查与验收8.1.5 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冲压钢脚手板(不做宣贯)2、木脚手板、竹脚手板:1)木脚手板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3.3.3 条的规定,宽度、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02 第 4.3.1 条表 4.3.1 第一项的规定。不得使用扭曲变形、劈裂、腐朽的脚手板;2)竹笆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 3.3.4 条的规定。83检查与验收-构配件检查与验收8.1.6 悬挑脚手架用型钢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3.5.1 条的规定,并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钢结构工
41、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的有关规定。84检查与验收-构配件检查与验收8.1.7 可调托撑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3.4 节的规定;2、应有质量检验报告,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应符合本规范第 5.1.7 条的规定;3、可调托撑支托板厚不应小于 5 毫米,变形不应大于 1;4、严禁使用有裂缝的支托板、螺母。85检查与验收-构配件检查与验收47.83.2486检查与验收-构配件检查与验收87检查与验收-构配件检查与验收88检查与验收-脚手架检查与验收8.2.1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2、作业层上
42、施加荷载前;3、每搭设完 6m-8m 高度后;4、达到设计高度后;5、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6、停用超过一个月。89检查与验收-脚手架检查与验收8.2.2 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1、本规范第 8.2.3-8.2.5 条的规定;2、专项施工方案及变更文件;3、技术交底文件。4、构配件质量检查表(附录 D,表 D)90检查与验收-脚手架检查与验收8.2.3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要求内容: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应符合本规范和 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2、地基应无积水,底座应无松动,立杆应无悬空;3、扣件螺栓应无松动;4、高度
43、在 24m 以上的双排、满堂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8.2.4 项次 1、2 的规定;高度在 20m 以上的满堂支撑架,其立杆 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8.2.4 项次 1、3 的规定;5、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本规范要求;6、应无超载使用。8.2.4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8.2.4 的规定。91检查与验收-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表8.2.4)92检查与验收-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表8.2.4)93检查与验收-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表8.2.4)94检查与验收-脚手架搭设技术
44、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表8.2.4)95检查与验收-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表8.2.4)96检查与验收-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表8.2.4)97检查与验收-脚手架检查与验收8.2.5 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板手检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抽样检查数目与质量判定标准,应按表 8.2.5 的规定确定。不合格的应重新拧紧至合格。98检查与验收-扣件拧紧抽样检查数目及质量判定标准(表8.2.5)99安全管理9.0.1 9.0.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
45、工应持证上岗。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岗。9.0.2 搭拆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9.0.3 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本规范第 8 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确认合格后使用。9.0.4 9.0.4 钢管上严禁打孔。钢管上严禁打孔。9.0.5 9.0.5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将模板支架、缆 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
46、施。施。100安全管理9.0.6 满堂支撑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设有专人监护施工,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应迅速撤离作业面上人员。应在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后,查明原因、做出判断和处理。9.0.7 9.0.7 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9.0.8 当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浓雾、雨或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9.0.9 夜间不宜进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9.0.10 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本规范第 8.2 节的规定进行。101安全管理9.0.11 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实,并应用
47、安全网双层兜底。施工层以下每隔 10米应用安全网封闭。9.0.12 单、双排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沿架体外围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宜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应与架体绑扎牢固。9.0.13 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1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2 2、连墙件。、连墙件。9.0.14 9.0.14 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102安全管理9.0.15 满堂脚手架与满堂支撑架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9.0.16 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9.0.17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9.0.18 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的有关规定执行。9.0.19 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