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PT模板下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年月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年月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修订后的工会法确立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的原则,内容共七章,五十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工会组织;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工会法即将进行第三次修订,引人关注的是工会的人事和经济独立等问题。相关法律介绍相关法律介绍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
2、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八章九十八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劳动合同法的宗旨是“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且从劳动关系的社会现实出发,明确“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体现了该法的倾向性。相关法律介绍相关法律介绍3 3、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2010年7月22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七章三十三条。
3、第一章总则;第二章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第三章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第四章 工资集体协商内容;第五章 工资集体协议;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这是我国省级地方人大就工资集体协商出台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是金融危机后出台的第一部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的地方性法规。一、一、建立和完善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参与作用企业规章制度的参与作用、相关法条解析:相关法条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
4、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一、一、建立和完善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参与作用企业规章制度的参与作用、风险规避要点风险规避要点审查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不能忽视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规章制度应向员工进行公示。二、二、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履行、解除过程中的监督作用解除过程中的监督作用1 1、据以研究的案例:程序瑕疵导致企
5、业败诉据以研究的案例:程序瑕疵导致企业败诉 高某于2001年2月1日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至2007年12月31日。该劳动合同约定:高某任公司东区区域总监,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月工资24000元。2003年12月,高某当选公司工会副主席,任期5年。2008年1月21日,公司向高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高某自2007年11月26日至2008年1月21日累计旷工达34天,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决定自即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关系。高某不服公司决定,向仲裁机构申诉。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高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68000元,年假补偿8533.33元;驳回高某的其他申诉请求。二、二、
6、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履行、解除过程中的监督作用解除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不向高某支付任何费用。公司称:高某旷工有考勤记录可以佐证。解除劳动合同当日,企业已将解除合同通知送达高某。此外,公司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时,曾向上级工会通报了原因,上级工会对此未提异议。故公司的做法无任何违法及不当之处。高某辩称,他在相应时间内未到公司打卡,系因到客户处巡视,并非旷工。高某说自己身为工会副主席,并未看到公司新制定的员工手册,而且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当日才通知上级工会,通知的函告被上级工会拒收。因该公司的行为违反工会法相关规定,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7、。二、二、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履行、解除过程中的监督作用解除过程中的监督作用2 2、相关法条解析相关法条解析 工会法第二十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二、二、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履行、解除过程中的监督作用解除过程中的监督作用3 3、风险规避要点风险规避要点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
8、动报酬、工时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职业危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将劳动合同书交劳动者保存一份,并由劳动者本人签收。用人单位应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和职工名册,及时动态记录职工劳动合同订立、变更、履行、续订、解除、终止等情况。二、二、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履行、解除过程中的监督作用解除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 3、风险规避要点风险规避要点 动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以书面形式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9、解除或终止员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操作,解除前应将理由通知工会。三、在经济性裁员中的三、在经济性裁员中的组织作用组织作用1 1、据以研究的案例:这样的裁员给企业带来的教训据以研究的案例:这样的裁员给企业带来的教训 2008年,杨某应聘某网络公司,成为该公司的技术工程师,并与之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止。2009年上半年,每况愈下的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决定采取裁员措施。不久,公司制定并颁布了公司裁员规定,要求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业务考核,以考核结果为参考按原有员工数的40上报裁员名单。公司出台裁员规定后,各部门平均裁掉了40的员工。人力资源部找杨某谈话,告知
10、杨某30天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会按有关法律规定发放相应的经济补偿。杨某心有不甘,认为自己平时表现并不差,不应该被裁掉。杨某以公司不依据裁员程序无故裁员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三、在经济性裁员中的三、在经济性裁员中的组织作用组织作用2 2、相关法条解析相关法条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
11、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三、在经济性裁员中的三、在经济性裁员中的组织作用组织作用2 2、相关法条解析、相关法条解析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三、在经济性裁员中的三、在经
12、济性裁员中的组织作用组织作用2 2、相关法条解析、相关法条解析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在经济性裁员中的三、在经济性裁员中的组织作用组织作用3 3、风险规避要点风险规避要点 用
13、人单位遇有需要经济性裁员的情况,违反法定程序是法律风险发生重要原因之一。特别要注意经济性裁员需满足人数要求、提前说明、报告程序三个基本条件。企业的经济性裁员往往带有一定规模性,由此发生的法律风险具有集体诉讼的特点,这种因法律风险的关联性决定了该法律风险比其他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法律风险更为严重。四四 、劳务派遣工权益的、劳务派遣工权益的维护作用维护作用相关法条解析:相关法条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四 、劳务派遣工权益的、劳务派遣工权益的维护作用维护作用2 2、风险规避要点风险规避要点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
14、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四四 、劳务派遣工权益的、劳务派遣工权益的维护作用维护作用 2 2 、风险规避要点、风险规避要点 监督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五、五、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推动作用推动作用1 1、相关法条
15、解析相关法条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五、五、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推动作用推动作用2、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是否强制实施?解析条例的重
16、要条款。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适用本条例。解析:本条说明了法规适用的范围,即天津市域内效力。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方与职工方依法就工资、福利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解析:本条对工资集体协商作出了最新的定义,将福利也纳入到协商的范围。五、五、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推动作用推动作用2、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是否强制实施?解析条例的重要条款。第四条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平等、协商一致、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的原则,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
17、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解析: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挂钩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提法,说明工资不是仅仅通过协商增长,也可能协商结果是工资的降低。五、五、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推动作用推动作用2、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是否强制实施?解析条例的重要条款。第五条 市和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帮助和指导,对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积极推动企业工会和行业工会组织建设,对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帮助和指导,对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监督。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行业商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帮助和指导。
18、五、五、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推动作用推动作用2、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是否强制实施?解析条例的重要条款。劳动行政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可以从熟悉劳动工资、企业管理、法律、财务等人员中聘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解析:本条将工资集体协商的监督检查权赋予区、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加强了行政干预,但必须注意,行政只能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帮助和指导,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参与到协商程序中。本条还规定了指导员制度,其职责是为双方或本方提供法律及政策咨询,同样指导员不能干预协商,更不能代替协商,应当严格保持中立。五、五、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
19、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推动作用推动作用2、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是否强制实施?解析条例的重要条款。第七条 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组织推荐,并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尚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制度的,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上一级工会指导企业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企业女职工人数达到本企业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应当至少有一名女职工协商代表。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解析:本条规定了双方协商代表的选任和确定。五、五、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推动作用推动作用2、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是否强制实施?解析条例的重要条款。第八条 协商双
20、方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方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因故不能参加协商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方其他协商代表代理。工会主席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负责人担任。尚未建立工会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推举产生。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协商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方其他人员代理。解析:首席代表的确定及委托。五、五、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推动作用推动作用2、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是否强制实施?解析条例的重要条款。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为协商代表提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应协商代表要求提供与协商相关的资料。双方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视为正常
21、劳动。解析:本条是对协商代表权利的保障,解除了协商代表的后顾之忧。第十四条 职工方协商代表在任期内,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确因工作需要变更职工方协商代表工作岗位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者上级工会的意见,并征得职工本人同意。解析:本条是对职工方协商代表的保护条款。五、五、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推动作用推动作用2、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是否强制实施?解析条例的重要条款。第十七条 工资集体协商的提出方向对方提交协商意向书,提出协商的主要内容、时间等。接受协商意向书的一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商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的时间。解析:本条规
22、定了提出要约和承诺的方式。第二十条 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审议。解析:本条明确指出需要体现员工的意愿。五、五、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推动作用推动作用2、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是否强制实施?解析条例的重要条款。第二十二条 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双方当事人经多次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处理,并可以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协调处理工资集体协商争议。解析:本条规定了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处理。第二十八条 工资集体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23、、提起诉讼。解析:规定了争议解决的法律方式。五、五、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推动作用推动作用2、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是否强制实施?解析条例的重要条款。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一)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另一方拒绝协商或者拖延答复的;(二)不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信息和资料的;(三)企业不向协商代表提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的;(四)阻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解析:本条规定了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实施的行政行为。五、五、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推动作用推动作用2、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是否强制实施?解析条例的重
24、要条款。第三十条 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无正当理由降低协商代表工资、福利待遇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补发其应得的工资、福利待遇。无正当理由解除协商代表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劳动报酬;协商代表不同意恢复工作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解析:本条规定了企业违法的法律责任。五、五、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推动作用推动作用 3 3、实施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应注意的问题、实施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应注意的问题依法协商。工资集体协商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工资水平的确定应参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企
25、业最低工资标准等,同时参考同行业人工成本水平等因素,工资支付和内部分配办法不得违反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平等协商。协商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平等的协商权利,应当互相尊重,认真倾听对方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协商解决矛盾,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意见的目的。五、五、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推动作用推动作用 3 3、实施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应注意的问题、实施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应注意的问题兼顾双方合法权益。要注意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企业不应过度强调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对职工利益的保护;职工也不应过度考虑眼前利益而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工资水平的增降要随效益的增减而确
26、定,同时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资成本、分配关系和结构的调整以及劳资双方的承受能力等情况。和谐合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当创造和谐合作的气氛,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其它问题?其它问题?单击此处添加标题1单击此处添加标题2单击此处添加标题3单击此处添加标题4PPT模板下载: thesis defense report graduation thesis defense report defense report graduation开题报告论文答辩单击此处添加标题1单击此处添加标题2单击此处添加标题3单击此处添加标题4graduation thesis defense report graduation thesis defense report defense report graduation演示完毕感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