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五章 世界贸易组织 第一节、世界贸易组织概述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产生 世界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简称世贸组织,是根据“乌拉圭 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马拉什建立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于1995年1月1日成立 的国际贸易组织。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目标 与主要职能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和目标(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和目标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和目标是:世界贸易组 织全体成员在处理贸易和经济领域的关系 时,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 大幅度稳定地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 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和贸易;持久地开 发和合理地利
2、用世界资源,努力保护和维 持环境,并通过与各国在不同经济发展水 平的需要和相符合的方式来加强环保。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职能(二)、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职能 1、负责多边贸易协议的实施、管理和运作, 促进世界贸易组织目标的实现,同时为各 项贸易协议的实施、管理和运作提供框架; 2、为各成员方提供多边贸易谈判的场所和 贸易部长会议提供场所,并提供实施谈判 结果的框架; 3、通过争端解决机制,主持解决成员方之 间的贸易纠纷; 4、按照有关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定期审 议各成员方的贸易政策及其对多边贸易体 制运行所产生的影响; 5、协调与其他国际组织(如国际货币基 金组织、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等)的
3、关 系,以保障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 6、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技 术援助及培训。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一)、非歧视原则(一)、非歧视原则 1、最惠国待遇原则 最惠国待遇的基本涵义是:缔约一方现在和 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特权和豁免, 也同样给予缔约其他方。有条件最惠国待遇 是指如果缔约一方给予第三方的优惠、特权 和豁免是有条件的,缔约另一方必须提供同 样的补偿才能享受这些待遇。无条件最惠国 待遇是指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 方的优惠、特权和豁免应立即无条件、无补 偿地、自动地适用于另一方。 2、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的基本涵义是缔约一方保证缔 约另一
4、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 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 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 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 待遇。 (二)、贸易自由化原则(二)、贸易自由化原则 1、以共同规则为基础。 2、以多边谈判为手段。 3、以争端解决为保障。 4、以过渡期方式体现差别待遇。 (三)、公平竞争原则(三)、公平竞争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是指缔约方应避免采取扭曲 市场竞争的措施,纠正不公平贸易行为, 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 识产权领域,创造和维护公开、公正的市 场环境。 (四)、透明度原则(四)、透明度原则 透明度原则是指缔约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 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
5、况(如修改、增 补或废除等),不公布的不得实施,同时 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 贸组织。 (五)、磋商调解原则(五)、磋商调解原则 (六)、对发展中国家单方面优惠原则(六)、对发展中国家单方面优惠原则 对发展中国家单方面优惠原则是指世贸组 织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具体情况,允许发 展中国家在执行世贸组织基本原则时有一 些特殊例外。 四、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机构 (一)、部长会议(一)、部长会议 (二)、总理事会(二)、总理事会 (三)、秘书处(三)、秘书处 (四)、理事会(四)、理事会 (五)、各专门委员会(五)、各专门委员会 1、贸易与发展委员会。 2、贸易与环境委员会。 3、国际收支
6、限制委员会。 4、财政与行政预算委员会。 5、区域贸易协议委员会。 (六)、其他机构(六)、其他机构 五、世界贸易组织体制的特点 (一)、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际(一)、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际 经济贸易组织。经济贸易组织。 (二)、世贸组织管辖范围广泛。(二)、世贸组织管辖范围广泛。 (三)、世贸组织的体制完整统一。(三)、世贸组织的体制完整统一。 (四)、争端解决机制更为完善。(四)、争端解决机制更为完善。 (五)、建立了贸易政策评审机制。(五)、建立了贸易政策评审机制。 六、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机制 (一)、关于条款解释的投票表决。(一)、关于条款解释的投票表决。 (二)、关于义务
7、豁免的投票表决。(二)、关于义务豁免的投票表决。 (三)、关于修正案的投票表决。(三)、关于修正案的投票表决。 七、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入、 退出及互不适用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入(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入 1、提出申请与受理。 2、对外贸易制度的审议和双边市场准入谈判。 3、多边谈判和起草加入文件。 4、表决和生效。 (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退出及成员的(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退出及成员的 互不适用互不适用 1、世贸组织成员的退出。 2、世贸组织成员的互不适用。 八、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一)、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一)、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1、鼓励成员通过双边磋商解决贸
8、易争端。 2、以保证世贸组织规则的有效实施为优先 目标。 3、严格规定争端解决的时限。 4、实行“反向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 5、禁止未经授权的单边报复。 6、允许交叉报复。 (二)、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二)、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 1、磋商。 2、专家组审理。 3、上诉机构审理。 4、裁决的执行及监督。 5、仲裁、斡旋、调解和调停。 九、世贸组织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 (一)、世贸组织成为当今世界多边贸易(一)、世贸组织成为当今世界多边贸易 体制的组织和法律基础体制的组织和法律基础 (二)、世贸组织推行贸易自由化有助于(二)、世贸组织推行贸易自由化有助于 加强成员之间的经济
9、贸易合作加强成员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 (三)、争端解决机制为世界经济稳定发(三)、争端解决机制为世界经济稳定发 展提供保障展提供保障 (四)、有利于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的(四)、有利于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的 合理配置,提高全球福利水平合理配置,提高全球福利水平 第二节、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 一、从“复关”到“入世”的历程 中国在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席位的谈判 中,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1)、以恢复中国在总协定地位为条件, 而不存在“加入”或“重新加入”问题; (2)、在关税减让的基础上承担义务和进 行谈判; (3)、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应取得发展中 国家在总协定中的同等地位与待遇。 二、“入世”后中
10、国可享受的权利和 应承担的义务 (一)、基本权利(一)、基本权利 1、全面参与多边贸易体制 2、享受非歧视待遇 3、享受发展中国家权利 4、获得市场和开放和法规修改的过渡期 5、保留国营贸易体制 6、可对国内产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7、维持国家定价 8、保留征收出口税的权利 9、可保留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法定检验的权利。 10、可有条件、有步骤地开放服务贸易领域并 进行管理和审批。 (二)、基本义务(二)、基本义务 1、遵守非歧视原则 2、贸易政策统一实施 3、确保贸易政策透明度 4、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审议的机会 5、逐步放开外贸经营权 6、逐步取消非关税措施 7、不再实行出口补贴 8、实施与贸易有关的
11、投资措施协议 9、以折中方式处理反倾销反补贴条款可比价格 10、接受特殊保障条款 11、接受过渡性审议 (三)、基本承诺(三)、基本承诺 1、逐步降低关税 2、逐步开放服务市场 (1)、电信 (2)、银行 (3)、保险 (4)、证券 (5)、音像 (6)、电影 三、入世后我国进口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构想 (一)、改革行政管理组织机构(一)、改革行政管理组织机构 1、完善管理组织体系 2、精简机构,提高管理效率 3、构建进出口商会等非官方的外贸管理 与协调体系 (二)、调整行政管理职能(二)、调整行政管理职能 1、在政府管理职能权限的界定上,总体 改革目标是逐步建立以市场调节为主, 行政管理为辅的
12、宏观调节机制。 政府管理外贸的经济职能可以概括为以下几 方面: 第一,制定外贸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促进 外经贸活动和整体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第二,制定外贸法律、法规和必要的管理条 例,使政府对外贸活动的调节法制化、透明 化,并使之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组织市场调查和预测 ,收集、分析、 处理和发布外经贸信息,为企业提供咨询和 指导等服务。 2、加大许可证管理制度的改革力度 3、统一进口管理 4、改革现行海关的业务管理体制 (三)、改革行政管理手段(三)、改革行政管理手段 1、建立健全外贸法规,加强进口贸易的法 制化管理 2、完善以经济杠杆为基本手段的间接调控 体系 3、建立健全合理的决
13、策系统和有效的宏观 监控体系 4、充分利用现代信息通讯手段 四、入世后我国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革 (一)、关税壁垒改革(一)、关税壁垒改革 1、调整关税水平 (1)、继续下调名义关税税率,以达到符合我国入 世所作出的承诺。 (2)、逐步清理歧视性的关税优惠政策,使实际征 税率向名义税率靠拢。 2、调整关税结构 (1)、实行产业定位排序,调整关税结构,有效保护 我国幼稚产业。 (2)、根据关税的有效保护原理和我国产品的竞争力 调整关税税率。 (3)、改革税制税则。 3、加快关税决策的科学化进程 (二)、非关税壁垒改革(二)、非关税壁垒改革 1、改革显形非关税壁垒 (1)、建立现代海关估价制度,使之
14、符合 世贸组织估价协议的要求 、对成交价格尚未有一个统一标准的表述 方法。 、在海关对成交价格的认定上仍带有布 鲁塞尔估价公约的“正常价格概念,与 世贸组织估价协议有关内容不符。 、采用的“成交价格”概念因与三级参考 价格并存,实质上带有海关最低限价性质, 而与世贸组织估价协议的成交价格概 念不相适应。 、当不能使用成交价格时,其他估价规定不完 整或与世贸组织估价协议不符。 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实行价格申报单制度,规范价格申报行为。 第二、加强和完善具保跟踪制度。 第三、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第四、建立海关估价制度和推行估价决定书 制度,约束规范海关的估价行为,防止武断,随 意估价,促进
15、海关依法审价。 第五、建立系统的价格调查制度,建立全国海关 价格资料库并全面联网,提高价格资料的统一性、 可靠性和共享性。 (2)、合理运用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等非关 税措施 2、合理利用隐性非关税壁垒措施 隐性非关税壁垒措施一般可分为两类: 以保护国内产业为目的,但不采用贸易政策的 形式,如对国内与进口商品竞争的行业给予支 持政策; 与进口直接相关,但不以保护国内产业为理由 的措施,如技术标准、卫生标准等 (1)、运用各种合理手段,实施产业支持政策。 (2)、运用政府采购,扶持高新技术产业 (3)、建立、完善我国的技术壁垒措施 首先,我国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 其次,要完善我国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对没 有相关技术法规与标准的要尽快制定。 最后,要熟悉、利用WTO的贸易技术壁垒(TBT) 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