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第七章 合同法(分则)合同法(分则)第一章第一章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概述一、买卖合同概述(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买卖合同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出卖人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出卖人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2、,这这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2)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3)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4)买卖合同标的范围有一定限制。)买卖合同标的范围有一定限制。二、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法律规定二、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法律规定(一)标的物的范围(一)标的物的范围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规定。(1 1)动产与不动产)动产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
3、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规定登记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交付付。(2 2)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在我国禁止流通物主要包括国家的专有物(如矿藏、水在我国禁止流通物主要包括国家的专有物(如矿藏、水流等)、假币、淫秽物品、毒品等;限制流通物主要包括流等)、假币、淫秽物品、毒品等;限制流通物主要包括金银、文物、麻醉药品、运动枪支弹药等。法律未作限制金银、文物、麻醉药品、运动枪支弹药等。法律未作限制流通或禁止流通规定的物,都为流通物。流通或禁止流通规定的
4、物,都为流通物。(二)标的物的交付(二)标的物的交付(1)1 1、交付的概念、交付的概念在动产物权的变动中,交付包括在动产物权的变动中,交付包括现实交付和观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将其对于动产现实交付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将其对于动产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受让人,即占有的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受让人,即占有的现实移转。现实移转。观念交付是指动产占有在观念上的移转而非现观念交付是指动产占有在观念上的移转而非现实移转。实移转。主要包括三种情形:主要包括三种情形:1 1、简易交付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
5、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2 2、占有改定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3 3、指示交付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所有权变动所有权变动1 1、登记、登记(1 1)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
6、消灭,依照法律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规定应当登记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2)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和消灭,未经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
7、人。登登记的效力有两种观点:一是登记要件说。登记是不动产所有权变记的效力有两种观点:一是登记要件说。登记是不动产所有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不动产所有权不发生变动。二是登记对抗动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不动产所有权不发生变动。二是登记对抗说。未经登记,所有权的变动在法律上也可有效成立,但只能在当事说。未经登记,所有权的变动在法律上也可有效成立,但只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人之间产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2 2、交付、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的除外。2 2、标的物交付的效力标的物交付
8、的效力合同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标的物的另有约定的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起转移。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卖人。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二)标的物的交付(二)标
9、的物的交付(2)3 3、标的物交付的时间标的物交付的时间 合同法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合同法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二)标的物的交付(二)标的物的交付(3)4、标的物交付的地点、标的物交付的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适用下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适用下列规定:列规定:(1)(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标的物
10、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以运交给买受人;(2)(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三)标的物的风险承担(三)标的物的风险承担(1)1 1、标的物的风险承担的一般规定、标的物的风险承担的一般规定合同法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合同法规定,标的
11、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标的物交付之前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除外。在标的物交付之后,标的物的在标的物交付之后,标的物的所有权所有权无论是否发无论是否发生转移,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买受人生转移,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买受人承担。承担。(三)标的物的风险承担(三)标的物的风险承担(2)2 2、标的物的风险承担的特别规定、标的物的风险承担的特别规定(1 1)因买受人的原因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
12、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失的风险。(2 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途标的物,除当事,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承担。(3 3)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承担。(4
13、4)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将)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将标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三)标的物的风险承担(三)标的物的风险承担(3)(5 5)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
14、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6 6)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单证和资料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7)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例题例题12000年年5月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两个星期,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两个星期,5月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
15、同意。双方商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但个月后交付款项。但5月月12日该日该耕牛被雷劈死。关于此案。以下选项(耕牛被雷劈死。关于此案。以下选项()是正确的。)是正确的。A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5月月10日日B该买卖合同中耕牛的交付时间是该买卖合同中耕牛的交付时间是5月月10日日C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易某承担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易某承担D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刘某承担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刘某承担E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5月月4日日例题例题2甲向乙购进一批玉米,双方约定
16、,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甲向乙购进一批玉米,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城市S市。市。5月月1日乙为甲代办托运运往日乙为甲代办托运运往M县。在运输过县。在运输过程中,程中,5月月3日甲与丙签订协议,将该批玉米转让给丙,日甲与丙签订协议,将该批玉米转让给丙,在在M县火车站交货。县火车站交货。5月月4日由于遇到山洪爆发,火车在日由于遇到山洪爆发,火车在运输途中出轨,玉米损失。该损失应由谁承担?运输途中出轨,玉米损失。该损失应由谁承担?A、甲承担甲承担B、乙承担乙承担C、丙承担丙承担D、甲与丙分担甲与丙分担(四)标的物的孳息(四)标的物的孳息原物产生的收益叫孳息。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原物产生的收益叫孳息
17、。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规律获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规律获得的收益;法定孳息是依据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得的收益;法定孳息是依据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的收益。标的物在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有,交付之后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出卖人的义务(一)出卖人的义务1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2 2、交付标的物相关单证和资料。、交付标的物相关单证和资料。3 3、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权利保证义务权利保证义务
18、。如保证标的物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如保证标的物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二)买受人的权利义务(二)买受人的权利义务1 1、买受人有、买受人有履行抗辩权履行抗辩权。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2 2、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数额、地点、时间支支付价款。付价款。3 3、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
19、可以接收或者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五、特殊买卖合同五、特殊买卖合同1 1、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的,出卖人出卖人可解除合同。可解除合同。2 2、凭样品的买卖合同凭样品的买卖合同。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暇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道样品有隐蔽暇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20、通常标准。3 3、试用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明确的,由出卖人确定由出卖人确定。试用期间届满,买受。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此。此外,如买受人外,如买受人已无保留地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已无保留地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或对标的物进行试用以外的行为的,如或对标的物进行试用以外的行为的,如出租、出出租、出售,也可视为同意购买售,也可视为同意购买。案例案例1 1 原告为一大型养鱼场,被告为一副食品批发公司。双方原告为一大型养鱼场,被告为一副食品批发公司。双方于于19951
21、995年年5 5月月2020日签订了一份购买活鱼的合同,于日签订了一份购买活鱼的合同,于6 6月月1010日以前,由被告到原告处取货。原告为保证按期向被告日以前,由被告到原告处取货。原告为保证按期向被告供货,且便于被告取货,遂将被告所需的鱼集中放置于供货,且便于被告取货,遂将被告所需的鱼集中放置于一个临近一条大河的水池中。同年一个临近一条大河的水池中。同年6 6月月5 5日,原告催促被日,原告催促被告前来取货,并提出也可由原告送货,由被告承担费用。告前来取货,并提出也可由原告送货,由被告承担费用。被告提出因其库存的鲜鱼尚未售完,暂不能收货。至被告提出因其库存的鲜鱼尚未售完,暂不能收货。至6 6
22、月月1010日,被告仍未前来取货。日,被告仍未前来取货。6 6月中旬以后,因连续罕月中旬以后,因连续罕见的暴雨,致使原告池中的水涨满并溢出。鱼纷纷蹦进见的暴雨,致使原告池中的水涨满并溢出。鱼纷纷蹦进附近的大河中。原告提出,为被告存放的鱼因蹦进河中,附近的大河中。原告提出,为被告存放的鱼因蹦进河中,损失损失20002000千克,价值千克,价值3 3万元,因被告违约应由被告承担。万元,因被告违约应由被告承担。被告提出尽管其延长天数,但双方并没有约定延迟履行被告提出尽管其延长天数,但双方并没有约定延迟履行的责任,所以不应承担责任,至于鱼蹦进河中,是由于的责任,所以不应承担责任,至于鱼蹦进河中,是由于
23、原告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原告自身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究竟是由哪方造成的?应损失究竟是由哪方造成的?应由哪一方承担风险?为什么?由哪一方承担风险?为什么?案例案例2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 5头牛,分别为牛头牛,分别为牛1 1、牛、牛2 2、牛、牛3 3、牛、牛4,4,牛牛5 5,总价款为,总价款为1 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 3千元,余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保留该5 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头牛的
24、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5 5头牛。头牛。1 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 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2 2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 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3 3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3 3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1 1千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千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4 4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 4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牛4 4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
25、何?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5 5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一项转让牛4 4的合同,作价的合同,作价2 2千元且将牛千元且将牛4 4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牛的所有权?6 6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5 5租与戊,租期租与戊,租期3 3个月,租金个月,租金200200元。该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第三节第三节 赠与合同赠与合同一、赠予合同概念和特征一、赠予合同概念和特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
26、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采用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形式,也,也可采用可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赠与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赠与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 1、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2 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因受赠人不付代价,所以受赠、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因受赠人不付代价,所以受赠人可以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人可以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可以附义务。附义务主要指以显然低于财产价值的附义务主要指以显然低于财产价值的价格出卖或互易财产。价格出卖或互易财
27、产。一、赠予合同概念和特征一、赠予合同概念和特征(2 2)3 3、赠与合同为、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诺成合同。非以交付财产为合同成。非以交付财产为合同成立要件。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立要件。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应当办理有关手续。4、赠与合同一般为单务合同、赠与合同一般为单务合同,但有时也为双务合但有时也为双务合同。赠与人有按合同交付赠与物于受赠人的义务。同。赠与人有按合同交付赠与物于受赠人的义务。对于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
28、不,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例题例题3甲答应赠与乙甲答应赠与乙800元,资助乙上学。乙只有元,资助乙上学。乙只有15岁。甲岁。甲在给乙在给乙500元以后,就不再给了,乙认为甲答应赠与元以后,就不再给了,乙认为甲答应赠与就应全部赠与,于是向甲素要另外就应全部赠与,于是向甲素要另外300元。则(元。则()。)。A甲应再给乙甲应再给乙300元,否则即违约元,否则即违约B甲不应再给,且因乙未成年,赠与合同无效甲不应再给,且因乙未成年,赠与合同无效C甲可向乙要求返还已给的甲可向乙要求返还已给的500元元D赠与赠与500元的合同有效,另元的合同有
29、效,另300元的赠与不成立元的赠与不成立二、赠与人的责任承担二、赠与人的责任承担1 1、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 2、赠与的财产有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赠与人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 3、赠与人的、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
30、赠与义务。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三、赠与的撤销(三、赠与的撤销(1)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任意撤销任意撤销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可以撤销赠与。但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法定撤销法定撤销是指,受赠人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的,是指,受赠人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
31、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三、赠与的撤销(三、赠与的撤销(2)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因之日起一年内一年内行使。行使。因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
32、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因之日起六个月内六个月内行使。行使。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赠与的财产。例题例题4老张因身体不便将自己的一辆自行车赠与邻居的中学老张因身体不便将自己的一辆自行车赠与邻居的中学生小李,让小李上学使用,但要求小李今后回家途中生小李,让小李上学使用,但要求小李今后回家途中给其捎带一些生活必需品,小李同意。第二天小李上给其捎带一些生活必需品,小李同意。第二天小李上学路上因自行车刹车不灵造成摔伤,(学路上因自行车刹车不灵造成摔伤,()。)。A对此老张不负责任对此
33、老张不负责任B老张应负全部责任老张应负全部责任C老张应负部分责任老张应负部分责任D此事造成赠与合同无效此事造成赠与合同无效第四节第四节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借款合同概念和特征一、借款合同概念和特征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 1、借款合同是主体范围十分广泛的合同。、借款合同是主体范围十分广泛的合同。2 2、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借款合同是诺
34、成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实践合同践合同。3 3、借款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借款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率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4 4、除公民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应为要式、除公民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应为要式合同,即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即要求采用书面形式。5 5、
35、借款合同的标的只能是货币,而不能是非货币的其他、借款合同的标的只能是货币,而不能是非货币的其他财物。财物。例题例题5张某为办养猪场向王某借款张某为办养猪场向王某借款1万元,没有约定利息。万元,没有约定利息。两年后,养猪场获利。张某归还借款时,王某要求两年后,养猪场获利。张某归还借款时,王某要求其支付其支付1000元利息,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张某应否元利息,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张某应否支付利息?支付利息?A张某不必支付利息张某不必支付利息B张某应按照当地民间利率支付利息张某应按照当地民间利率支付利息C张某应按照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张某应按照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D张某应在不超过银行存款利率四倍的范围内
36、支张某应在不超过银行存款利率四倍的范围内支付利息付利息二、贷款人的权利义务二、贷款人的权利义务1 1、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 2、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况。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除合同。3 3、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
37、,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借款的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并计算利息。三、借款人的权利义务三、借款人的权利义务1 1、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况。2 2、借款人应按约定收取借款。、借款人应按约定收取借款。3 3、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
38、利息、返还借、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返还借款。款。4 4、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按实际借款的期间计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按实际借款的期间计息。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利息。6 6、借款人申请展期的,应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申请展期的,应经贷款人同意。第五节第五节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一、租赁合同一、租赁合同(一)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一)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点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租赁合同是出租
39、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主要法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有:律特征有:1 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2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3 3、合同标的只能是法律允许流通的财产,且是不、合同标的只能是法律允许流通的财产,且是不能被消费的特定物。能被消费的特定物。4 4、租赁合同是主体范围相当广泛的合同。、租赁合同是主体范围相当广泛的合同。5 5、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又引起物权法律关系物权法律关系
40、,即导致承租人获得物权性,即导致承租人获得物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二)租赁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二)租赁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在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但租赁期限最长不定期租赁。但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二十年。续订之日起仍不
41、得超过二十年。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其他重要规定的其他重要规定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转租给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响租赁合同的效力。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
42、前的、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优先购买的权利。的权利。例题例题6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甲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在租赁期间不能出卖出租设备甲公司在租赁期间不能出卖出租设备B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C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买卖
43、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终止D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须丙公司同意后方继续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须丙公司同意后方继续有效有效”张某说:“我现在没那么多钱,先给你500元,另200元欠你。(2)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乙向甲交付定金3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二、行纪合同(2)C张某应按照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运输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有:此外,如买受人已无保留地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或对标的物进行试用以外的行为的,如出租、出
44、售,也可视为同意购买。D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报酬卡车虽租给商店,但所有权并没有转移,开发公司有权收回卡车;2、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原告为一大型养鱼场,被告为一副食品批发公司。行纪是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进行贸易的营业。仓储合同实质为保管合同的一种,由于对仓储合同有不同于保管合同的要求,因此而单独制定了调整规则。案例案例31994年年8月月5日,某科技开
45、发公司和某日杂商店签订了一份合同,日,某科技开发公司和某日杂商店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开发公司将一辆卡车出租给日杂商店,租期约定:开发公司将一辆卡车出租给日杂商店,租期12个月,租金个月,租金4.5万元,租期内汽车的牌照费、养路费等均由日杂商店负责,期满由开万元,租期内汽车的牌照费、养路费等均由日杂商店负责,期满由开发公司收回卡车。开发公司交付了汽车,日杂商店交清了租金。发公司收回卡车。开发公司交付了汽车,日杂商店交清了租金。1995年年4月,开发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卖掉卡车。月,开发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卖掉卡车。4月月10日,开日,开发公司以发公司以8.9万元的价格将卡车卖给某个体户。开发公
46、司因此向日杂万元的价格将卡车卖给某个体户。开发公司因此向日杂商店要求解除合同,并认可退还商店要求解除合同,并认可退还4月份以后的租金,给付一定的违约月份以后的租金,给付一定的违约金。但日杂商店不同意终止合同,称暂时租不到合适的车辆,而店里金。但日杂商店不同意终止合同,称暂时租不到合适的车辆,而店里不能缺少卡车。开发公司认为,公司负债急需用钱,并非擅自终止合不能缺少卡车。开发公司认为,公司负债急需用钱,并非擅自终止合同。卡车虽租给商店,但所有权并没有转移,开发公司有权收回卡车;同。卡车虽租给商店,但所有权并没有转移,开发公司有权收回卡车;虽然开发公司违约,但交纳违约金后日杂商店应退还卡车。日杂商
47、店虽然开发公司违约,但交纳违约金后日杂商店应退还卡车。日杂商店则认为合同规定的租期未满,仍可租用;科技开发公司提前收回,已则认为合同规定的租期未满,仍可租用;科技开发公司提前收回,已构成违约,擅自出卖,更侵犯了日杂商店的合法使用权。科技开发公构成违约,擅自出卖,更侵犯了日杂商店的合法使用权。科技开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收回卡车。司诉至法院,要求收回卡车。二、融资租赁合同二、融资租赁合同(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点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
48、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具有如下主要法律特征:融资租赁合同具有如下主要法律特征:1 1、租赁标的物由出租人依承租人要求购买。、租赁标的物由出租人依承租人要求购买。2 2、出租人须将为承租人购买的物件交付承租人、出租人须将为承租人购买的物件交付承租人使用,但不丧失对该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使用,但不丧失对该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他的破产财产。租赁物不属于他的破产财产。3 3、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无暇疵担保责任。、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无暇疵担保责任。4 4、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其租金、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约定
49、的租金,其租金通常高于租赁合同中的租金。通常高于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点(2)5 5、承租人于租赁关系终止后享有选择权。或是、承租人于租赁关系终止后享有选择权。或是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或是以预定的租金继续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或是以预定的租金继续租用,或是以支付租赁物残余的价值购买租赁物租用,或是以支付租赁物残余的价值购买租赁物而取得其所有权。而取得其所有权。6 6、出租人为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而、出租人为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而不能是一般的公民或法人。不能是一般的公民或法人。7 7、融资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双务有偿合同。、
50、融资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双务有偿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六节第六节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 一、承揽合同一、承揽合同(一)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验等工作。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