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制度一 强制报告制度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包括:1.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2.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3.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4.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5.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6.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7.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
2、、收买的;8.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9.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学校教职工发现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发现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同时向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备案。二、防性侵教育制度各班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开展预防性侵犯教育,并纳入对教职工的培训和新入学学生教育课程中。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宣传手册、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要通过具体案例对学生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觉,离家时告知家人出行情况,尽量避免独
3、自外出(尤其是夜间);教育学生牢记父母电话和报警电话,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主动远离危险环境。各校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检察、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到校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1次以上,让教职工和学生接受警示教育。学校要通过开展法治案例讨论会、法治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有奖征文、开设法治宣传园地、学法活动月等活动,让教职工和学生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三、规范日常管理制度一是学校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二是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外来人员、车辆登记
4、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三是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制度”四防建设,重点加强“封闭式管理、配备专职保安、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三项建设和“护学岗”设置,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安装电子监控摄像头。四是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如楼道、厕所的巡逻,严防学生打架斗殴。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校每月要开展一次管制刀具清查收缴行动。严禁学生进入网吧、游戏厅、KTV等娱乐场所。四、定期排查整改隐患制度要定期开展摸排,掌握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要关注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深入了解原因。每名班主任要注重学生
5、心理变化,细致观察学生,开展晨午间“我有秘密告诉你”活动,及时发现相关问题和线索,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学校每个学期要结合安全排查开展1次以上的检查活动,对教师进行谈话教育,了解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如发现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迅速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五、加强教工管理制度学校要落实对教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聘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建立本校临聘人员台账,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将师德师风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要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要对教职员工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不准在非公众场合或非
6、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要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防止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箱。 六、密切家校联系制度完善家校合作机制,各班要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让家长了解必要的预防性侵犯知识,提高家长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家长及时督促改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预防违法行为。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护教育工作。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发现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采取应对措施。七、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制度学校要积极与当地政法委、公安、司法、文旅广体市场监管、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对接,
7、结合“扫黑除恶”、“护校安园”、“扫黄打非”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校园周边黑网吧、游戏厅以及校门口游商走贩的清理整顿力度,加强对损害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暴力、黄色、非法出版物的管控和治理,集中整治恶性伤害、校园欺凌、性侵等涉校违法犯罪问题,持之以恒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八、妥善处置性侵犯事件制度学校要建立学生性侵犯案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性侵犯,学校要立即报警,同时学校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学校要与家庭等积极配合,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九、督促检查制度学校要成立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每期要对照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自查自纠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十、责任追究制度班主任、科任教师为预防性侵害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对因忽视预防性侵学生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发生校园性侵害案(事)件的,将倒查工作任务是否落实,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