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规范管理规范管理 合法用工合法用工目录第一节 用工管理的内容第二节 用工的主要模式 第三节 劳动合同管理第四节 工时制度第五节 劳动报酬支付 第六节 劳动保险 第七节 劳动仲裁第八节 用工统计第九节 价格管理第十节 信息化管理思路学习目的学习目的v通过学习了解国家、地方政府通过学习了解国家、地方政府的劳务用工管理政策规定及我的劳务用工管理政策规定及我局管理制度,掌握合法用工的局管理制度,掌握合法用工的操作要点,全面落实各项用工操作要点,全面落实各项用工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法规政策依据v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v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v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v关于建
2、立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v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v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v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v关于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v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v我局依据上述文件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一节 用 工 管 理 的 内 容要点v1、什么是用工管理v2、劳务用工与劳务用工的区别与认定v3、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施工分包与用工管理的含义与区别施工分包与用工管理的含义与区别 v施工分包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依据建筑法,通过分包合同的形式进行的经济合同关系v施工分包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经济活动v用工管理是企
3、业与员工个人依据劳动法通过合 同形式形成的劳动关系 或劳务关系 用工管理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社会生产活动用工管理的主要内容v员工招聘v劳动合同管理v劳动报酬v社会保险v员工培训v劳动统计v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v劳动监察及争议处理用工的主要模式v劳动用工指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v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依法形成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v劳务用工指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务关系的员工v劳务关系是指通过劳务派遣组织输入和借用的其他企业的员工,已在输出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又特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或借工协议的人员建筑劳务v建筑劳务是指以以劳务公司或劳务派建
4、筑劳务是指以以劳务公司或劳务派遣组织(法人身份)与建筑施工企业遣组织(法人身份)与建筑施工企业合作,以劳务作业分包方式从事各类合作,以劳务作业分包方式从事各类施工活动,并与劳务企业或输出企业施工活动,并与劳务企业或输出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与输入企业签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与输入企业签订劳务劳务(借工借工)协议的人员。协议的人员。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v1、调整的法律不同v2、解决争议的途经不同v3、附属义务不同v4、隶属关系不同v5、行政管理权限不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界定要点v1、看劳动者的年龄v2、看用工方的主体资格v3、看承担义务v4、看管理权限v5、看报酬支付。劳务关系的认定v签订劳务
5、用工或借工协议的下列人员:v1、退休返聘人员v2、企业内退人员v3、下岗职工v4、学生勤工俭学或在校实习人员v5、借调人员v6、非全日制用工人员v7、劳务派遣人员v8、劳务外包企业人员劳动关系认定v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规定: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规定:v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v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v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
6、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v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认定的基本要素v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符合以下特征:1、合法主体2、管理与被管理3、提供有效劳动4、支付劳动报酬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v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v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各项社会
7、保险费的记录;v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证”、“服务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v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登记表”、“报报名表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等。劳动派遣v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依据与接受派遣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依据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接受派遣单位工作。派遣到接受派遣单位工作。第三节:劳动合同管理v要点:v劳动合
8、同管理的有关规定v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要求v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需要注意的问题劳动合同的作用劳动合同的作用v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凭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证,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文本v各地政府制订的标准合同版本,企业也可自各地政府制订的标准合同版本,企业也可自行制订劳动合同,自订的劳动合同要按规定行制订劳动合同,自订的劳动合同要按规定送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所)备案。送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所)备案。v探讨农民工委托代表或班组负责人签订劳动探讨农民工委托
9、代表或班组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以解决农民工流动性大的问题。合同,以解决农民工流动性大的问题。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v有固定期限。一般在十年以内的期限。有固定期限。一般在十年以内的期限。v无固定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到法定无固定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年龄。v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
10、限。劳动者的权利v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v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v休息休假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v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v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v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v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v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用工单位的责任用工单位
11、的责任v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义务。v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岁的未成年人年人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v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务。劳动
12、合同法v完善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程序、合同期限、完善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程序、合同期限、变更解除合同程序、企业经济性裁员等变更解除合同程序、企业经济性裁员等条款的规定,加大对不签订劳动合同、条款的规定,加大对不签订劳动合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处罚力度。同时针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处罚力度。同时针对当前出现的灵活就业形式,补充增加对当前出现的灵活就业形式,补充增加调整小时工、非全日制用工签订劳动合调整小时工、非全日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草案v1994年7月颁布劳动法v2005年12月合同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v3月20日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条款v 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
13、动关系=无限期合同无限期合同草案将劳动合同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特意针对“已存在劳动关系,但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现象,作出事实劳动关系认定,“除非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此种情况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如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不同理解,以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为准”合同终止单位要掏补偿v劳动法规定,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一些单位借此只签订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形成仅用员工青春期的现状。草案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仍要按照“满半年支付半月工资、满一年支付一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借此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稳定劳动关系。企业恶意欠薪加付
14、企业恶意欠薪加付“赔偿金赔偿金”v劳动法中因对恶意欠薪惩处手段不强,恶意欠薪现象频发,一些地区屡次发生民工集体讨薪事件。草案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工资,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用人单位乘人之危或者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与劳动者恶意串通订立劳动合同,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劳务派遣有了劳务派遣有了“备用金备用金”v为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草案规定,劳动力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万元,并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每名被派遣的劳动者不少于元为标准存入备用金;劳动力派遣单位应与接受单位订立劳动力派遣协
15、议,约定对派遣的劳动者的义务和分担形式;劳动者权益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受到损害的,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v除以上内容外,草案还从集体合同等多个渠道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司长李建指出,劳动合同法是社会法范畴的合同法。以人为本,首先要以劳动者为本;构建和谐社会,首先是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派遣合同满一年须终止派遣合同满一年须终止v规定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劳动合同,除应当具备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应当载明接受单位和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满一年必须终止,接受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由接受单
16、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v此条款是为了解决在劳动力派遣用工形式下,实际用人单位不直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借机相互推诿对劳动者的义务的问题。关于农民工劳动合同关于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的有关规定劳务队伍的组织形式劳务队伍的组织形式v劳务分包企业,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劳务分包企业,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提供劳务分包服务。提供劳务分包服务。v挂靠在其他建筑企业的施工队伍;挂靠在其他建筑企业的施工队伍;v“包工头包工头”带队的零散用工。带队的零散用工。用工基本情况v全国使用4000万人v局使用9500人v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较差v形成直接使用的劳动关系v负连带责任的高度重视农民
17、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v通过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单位与农民工通过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措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劳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劳动合同动态管理。动合同动态管理。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行为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行为v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行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应
18、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不得采取欺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不得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骗、威胁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抵押金、风险金。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抵押金、风险金。劳动合同的签订v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作
19、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劳动合同内容完善劳动合同内容v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有固定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三种形式。v 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农民工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农民工的工种、岗位和所从事工作的内容。工作时间要按的工种、岗位和所从事工作的内容。工作时间要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日应安排农民工休息。如照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日应安排农民工休息。如需安排农民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按规定需安排农民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
20、,必须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建筑业企业根据生产特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建筑业企业根据生产特点,按规定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部分工种岗位实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部分工种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v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用人单位要按照。用人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及劳动条件。在农民工上岗前要动安全保护及劳动条件。在农民工上岗前要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现场必须按国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现场必须按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
21、要的安全措施。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提供的基本生活全措施。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提供的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v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在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工资以货在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并约定支付的时间、标准币形式按月支付,并约定支付的时间、标准和支付方式。和支付方式。v劳动纪律。劳动纪律。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要求农民工遵守的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要求农民工遵守的用人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应当依法制定。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应当依法制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告知农民工。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告知农民工。v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应当约
22、定违约。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要按劳动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v其他条款。其他条款。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用人单位与农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用人单位与农民民工协商一致,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条民民工协商一致,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条款。款。第四节 工时制v要点v工时制的基本概念v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概念v适用范围及有关注意事项v劳动合同法草案的有关内容工时制种类v标准工作制v不定时工作制v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v非全日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
23、是以周、月、季、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它是针对有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它是针对有的企业因生产经营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作时的企业因生产经营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而实行的一种工时制度。中建系统是间制度而实行的一种工时制度。中建系统是经过劳动部批准的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经过劳动部批准的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之一。业之一。适用范围及加班工资计算适用范围及加班工资计算v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于现场施工的生产工人、管适用于现场施工的生产工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理人员、技术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v加班工资发放。加班工资发放。休息
24、日上班,算正常工作。休息日上班,算正常工作。法定休假日加班发法定休假日加班发300%的加班工资。年度超的加班工资。年度超过过2032小时的部分按照小时的部分按照150%发放加班工资。发放加班工资。基数为本人的小时工资标准。基数为本人的小时工资标准。v日工作时间。日工作时间。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工,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小时。劳动合同管理v用人单位要依法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用人单位要依法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各个环节制定具体管理规更、终止和解除等各个环节制定具体管理规定,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
25、执行。定,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作,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应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并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当结清工资,并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组织领导v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建设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建设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和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492号
26、文件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号文件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和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v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v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
27、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责任。建筑业劳动用工管理建筑业劳动用工管理需要注意的问题需要注意的问题总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v必须使用具有劳务企业资质的队伍,从源头必须使用具有劳务企业资质的队伍,从源头上合法规范管理;上合法规范管理;v监督劳务企业与劳务工人签定劳动合同;监督劳务企业与劳务工人签定劳动合同;v对于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法定用工资格的队对于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法定用工资格的队伍或使用零散用工行为的,视为发包企业直伍或使用零散用工行为的,视为发包企业直接
28、用工,企业必须依法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接用工,企业必须依法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发包企业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合同,否则发包企业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v必须与工人签定劳动合同,履行合同必须与工人签定劳动合同,履行合同条款,承担法律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v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地址、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出地址、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等基生日期、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等基本情况,本情况,劳动关系争议的处理劳动关系争议的处理局内部发生的劳务纠纷由各级劳务管理局内部发生的劳务纠纷由各级劳务管理部
29、门负责处理。部门负责处理。v局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局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五节:劳务工工资支付管理第五节:劳务工工资支付管理要点:要点:v学习国家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学习国家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v贯彻落实局劳务工工资支付监督贯彻落实局劳务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适用范围:适用范围:v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动关系的农民工。对建筑劳务企业的要求:对建筑劳务企业的要求:v(一
30、)必须严格按照(一)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法、工资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付暂行规定和和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国家规等国家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v(二)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二)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v(三)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三)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
31、付方式、支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支付内容。v(四)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四)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日期按月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标准。v(五)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五)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包工头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的组织和个人。v(六)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
32、(六)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资。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v(七)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七)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v(八)企业应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八)企业应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会保障行政部门
33、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v(九)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九)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信用档案,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并通报有关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以相应处罚。v(十)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十)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金。对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要求对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要求:v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
34、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v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资连带责任。对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要求对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要求:v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业主结清工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业主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35、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为限。农民工的权益:农民工的权益:v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v(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v(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的;v(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v(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v(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工资支付管理的几个要点:工资支付管理的几个要点:v工资
36、应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工资应直接发放给农民工v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企业要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企业要建立工资造表、公布、签领制度,工资支付表建立工资造表、公布、签领制度,工资支付表应于发放前天张榜公布,由工人凭身份证或应于发放前天张榜公布,由工人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签领,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其他有效证明签领,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包工头头”或其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或其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以防止工资被冒领。个人,以防止工资被冒领。v有条件的要建立工资工资卡,委托银行发放农有条件的要建立工资工资卡,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民工工资。承包企业承担清偿
37、欠薪连带责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欠薪连带责任 v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v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
38、连带责任。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实行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实行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v对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造成对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主管部门责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令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民工被拖欠工资。v收到工程款,要先行支付农民工工收到工程款,要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资。设立工资保障金制度设立工资保障金制度v按工程合同造价的按工程合同造价的3%作为作为“工资保工资保障金障金”,暂存入指定的工程所在地建,暂存入指定的工程所在地建设银行,作为垫付拖欠工资的备用资设银行,作为垫付拖欠工
39、资的备用资金。金。建立守法信用档案建立守法信用档案v对建筑领域企业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拖对建筑领域企业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守法信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守法信用档案,作为项目施工许可的参考条用档案,作为项目施工许可的参考条件。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件。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v由劳动保障监察仲裁部门,大力推进农由劳动保障监察仲裁部门,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处理制度,定期开展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处理制度,定期开展建筑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检查,以及加大仲裁特别审理程序专项检查,以及加大仲裁特别审
40、理程序的力度,不断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力度,不断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谐劳动关系,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将和谐劳动关系,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将实行月预付、分段支付、张榜公示和建实行月预付、分段支付、张榜公示和建立保障金等制度立保障金等制度。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具体措施v明确局、公司、项目部、分包企业的管理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v各级成立“劳务工工资协调处理领导小组”v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按照中标价2计提v劳务公司签订规范用工承诺书v明确人工费中劳务工工资为工程款支付第一顺序v每月支付劳务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v制订应急预案,项目部、公司、局三级协调处理v做好对接与沟通工作v建立长效监督
41、管理机制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实务操作v劳务企业编制工资发放表v报项目管理部审核备案v建立工资卡,委托银行代发,监督工资发放v工资支付情况公示v编制劳动报酬统计报表v分析情况,制订对策,防范突发事件。第六节 社会保险v要点v国家社会保险基本情况v农民工社会保险基本情况v上海市综合保险的有关规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v 种类v养老保险v医疗保险v工伤保险v失业保险v生育保险v缴纳比例v单位22,个人8v单位12,个人2v单位0.5 v单位2,个人1v单位0.5 建筑农民工社会保险v意外伤害险 v医疗保险v工伤保险v上海市综合保险v操作要点:按照当地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v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
42、导意见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建质2003107号号v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现场从事施工作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业和管理的人员v保险期限: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v保险金额:按照工程规模的一定比例缴纳v保险费用: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由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摊派。v投保方式: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医疗保险v关于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劳社发11号v原则: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
43、用人单位缴费为主。以解决大病医疗保障为重点。v下达指标。工伤保险v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9号v工作重点,矿山、建筑业v主要目标:三年基本实现全部煤矿,大部分建筑农民工参加保险v五项配套政策、十项主要措施上海综合保险v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v综合保险的内容: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老年补贴.v综合保险的缴费基数:社会平均工资的60%;建筑行业减半.v经费来源:建设单位拨付.第七节 劳务工人数和劳动报酬统计v要点:v统计指标解释v统计报表管理流程v统计台帐的建立v统计报表审核与分析v统计报表上报指标解释v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最后
44、一天的人数v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期的日历日数。v劳动报酬:指有“相应资质”是指符合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资质范围和资质等级。支付的劳务工工资总额;劳务工生活费等。v相应资质:是指符合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资质范围和资质等级。平均人数的计算v1、月平均人数:、月平均人数:v计算公式为:v 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v月平均人数-v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v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未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计算公式为:v 月初人数月未人数v月平均人数-v 22、季平均人数:、季平均人数:v以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3后求得。计算公式为:v
45、 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v季平均人数-v 33.年平均人数:年平均人数:v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或以4个季度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4求得。计算公式是:v 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v年平均人数-v 12v 报告年内4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v或:年平均人数-v 4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v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v 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v年平均人数-v 12劳动报酬统计口径v劳动报酬(工资):指分包企业应该发给员工的工资,不是总包支付给分包企业的人工费。应按照工资表统计计算。v应发工资:指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计算的工资。v实发
46、工资:实际发放的工资v拖欠工资:指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应发未发放或未足额发放的劳动报酬。v应发工资实发工资拖欠工资第八节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v要点v劳动仲裁机构v劳动仲裁程序v劳动纠纷案例案例一v某工地总包单位与某个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签订了施工分包合同。分包企业在市场上找了一个无资质的木工流动班组,与班组签订了单项劳务作业合同。进场一周后,因该班组无履约能力,让其退场,引起争议。该班组进场时,总包单位因标化工地的要求,统一发放由总包单位标志的工作服。退场时,总包单位监督分包单位给该班组结算支付了工资,并要求工人拿身份证对照工资表核对无误后,签字领取。几日后,小包工头将总包单位投诉到当地劳动仲裁
47、部门。争议焦点v投诉主体是否正确v工人和谁有劳动关系v总包单位有没有责任,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案例二v某劳务企业(甲方),在市场上引进了一个15人的小包工队(乙方),甲、乙双方只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工人进场没有花名册,考勤记录在乙方。双方合作不愉快,甲方要求乙方提前退场,乙方要求甲方支付误工费。甲方同意。但乙方却从其他地方又找来20人进驻工地。要求甲方按照35人支付窝工费,因而产生劳动争议,发生诉讼。争议焦点v应该按多少人支付误工费v在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劳动争议与仲裁组织机构v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工会代表担任主任。v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
48、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主任。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程序v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v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v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农民工劳动监察及争议处理v对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对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其纠正。依法责令其纠正。v对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劳动争议,要快立案、对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劳动争议,要快立案、快审案、快结案。快审案、快结案。v对涉及拖欠工资、工伤待遇的争议要优先受理、裁对涉及拖欠工资、工伤待遇的争议要优先受理、裁决。决。v对生活困难的
49、农民工,减免应由农民工本人负担的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减免应由农民工本人负担的仲裁费用,切实解决农民工申诉难的问题。仲裁费用,切实解决农民工申诉难的问题。局内部劳务争议处理局内部发生的劳务纠纷由各级劳务管理局内部发生的劳务纠纷由各级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处理。部门负责处理。v局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局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九节 价格管理v要点:v研究市场价格的规律,探讨如何形成合理的局内部市场价格各公司负责采集区域划分v大连公司:大连、沈阳、长春、呼和浩特v天津公司:天津、北京v青岛公司:青岛、济南、西安、重庆、福州v中南公司:武汉
50、、北京v广州公司:广州、海南v广西公司:南宁、柳州、杭州v总承包公司:上海、杭州、苏州v一公司:济南、青岛、郑州、合肥、上海v二公司:济南、重庆、郑州、南宁v三公司:南京、徐州、合肥、郑州v土木公司:北京、上海、青岛、呼和浩特v安装公司:按工程所在地(城市)填报v基础设施公司:按工程所在地(城市)填报v装饰公司:按工程所在地(城市)填报分包价格v市场价格v内部实际价格实物量劳动定额单价v采集市场价格v制订内部价格劳动定额的作用v劳动定额作为操作层劳动标准,为按劳分配、编制劳动用工计划、制订工期标准、核算人工成本提供可靠依据,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对于企业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v定额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