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申报人: 申报学科: 材料编号:项目量化细则分值 得分民主测评群众测评同意率95%得5分,90%得4分,85%得3分,80%得2分,75%得1分。5必备条件达标内容1教师资格、任职资格、学历、公共课证明、继续教育、网管教师认证证书、民主测评等均达规定要求。2.教育行政部门委派或认可,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教师2年校际交流经历。以上缺项不评审。5加分内容1.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1.5分。限5分。2.学士加1分,硕士学位加2分,博士学位加3分,不累计加分。8政策性加分资历现城区任 教教学一线13年以上,从第1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9现乡村任 教教
2、学一线10年以上,从第11年起,每超1年加0.5分。专业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高级证书加1分;现职以来本专业培训省级1分、市级0.5分;优秀学员省级1分、市级0.5分。同项目取高不累计。3教育工作量化指标1担任事实班主任工作每超过规定年限1年加1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辅导员、网管员等)减半加分,累加至10分。定向评价人员累加不超大项得分。2各级班主任基本功比赛计分同教学基本功计分。3.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中,本人获省、市、县区级优秀辅导(教练)员或所带班集体(社团)获以上级别表彰,分别加3、2、1分。(限报2项)4省、市、县区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分别加6、4、2分,
3、获以上级别的教育(管理)类(含校长、班主任及教育各职能部门,党群团及非教育系统)单项表彰对应减半加分,累加至6分,单项表彰至多计4分。(限报3项)5获市“333工程”(“领雁计划”)校长、班主任系列各层次分别加4、3、2分。(限报1项) (4、5两项,同称号不分年度取高计分。)20教学工作 量化指标1获省、市、县区级基本功(专业技能、专业研究能力)比赛一、二、三等奖,省级分别加8、6、4分,市级分别加6、4、3分,县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2、1分;获优质(秀)课等现场教学降1档加分。优秀案例(教学设计/课件/录像课/试题/“人人通”(含教育博客)等)比赛,省级分别加3、2、1分,市级分别
4、加2、1、0.5分,县区级一、二等奖分别加1、0.5分。优秀案例类累加至5分。2获省、市、县区级骨干教师称号(教学能手(名师、新秀)、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教研员)等)分别加5、3、2分。(限报1项)3获市“333工程”(“领雁计划”)教师系列各层次分别加4、3、2分。(限报1项)(2、3两项,取高计分,累加至5分。)4获省、市、县区级教学(管理)工作表彰分别计4、3、2分。5执教(举办)省、市、县区、校级公开课(讲座)分别加3、2、1、0.5分,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累加至3分。(限报3项) (教研人员基层学校示范课、讲座不计分。)30学校考评成绩学校教学实绩排序优秀、良
5、好、合格分别计30、27、24分。定向评价人员上浮一档加分,不超大项得分。30学科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评审时,按10%权重计入教学业绩得分。10科研工作量化指标(论文类限报2篇,课题限报1项)1获省、市、县区级科研类表彰(含成果奖)分别加5、3、1分。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年度可累计加分,累加至5分。2综合对申报人论文著作(论文、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等)鉴定后赋分,最高10分。(含发表及获奖论文,教育叙事征文。)3主持省、市、县区级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分别加5、3、1分。20合计140备注:1.所有表彰、获奖等加分项目,除说明外,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累计加分,直至该大项满分。除综合表彰外,国家级奖项计分同省级。“新333工程”港城名师对应“333工程”第一层次加分。2.最终分值确定,以评审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