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实绩评价参考表申报人 申报学科 申报职称 评价结果: 项 目评 价 内 容分值得分审核人职业道德学校根据有关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内容与要求,结合校情自定。教育工作达标内容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要求(苏职称【2009】27号)加分内容学校自定主要包括育人实绩、组织管理能力等情况(班主任、任课教师、社团队辅导员、中层以上管理者)教学工作达标内容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要求(苏职称【2009】27号)加分内容学校自定(主要包括教育理念、学科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学研究、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等日常教学工作情况)学校其它工作内容自定(服从工作安排、工作量、示范辐射、奖励等)合计说明:1.此表中评价内容及分值由各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自行细化;2.评价结果以等第形式呈现(优秀、良好、合格);3. 此表可双面设计。学校总审核人: (学校盖章)日期: 县区审核人: (县区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