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示范文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其他风险,根据*要求,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结合区总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通过查找、梳理、评估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对本区总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提高内部管理和依法理财水平。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区总各部室。第四条内部控制目标:(一)保持政令畅通。严肃行政纪律,有效履行统战职能,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区党
2、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的工作安排。(二)规范行政行为。各项政策与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各项财政业务活动合法合规。(三)落实廉政规定。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记录等各类管理信息、预决算报告和相关报告真实完整。第五条内部控制主要要素:(一)内部环境。包括管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监督检查、干部队伍建设、机关文化等。(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分析工作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对风险进行评估、分级,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三)控制活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监控、可预防、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四)信息沟通。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处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在局内外进行有效沟通和应用。(五)内部监督。对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缺陷并督促改进。第六条 内部控制实施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改进和反馈全过程,贯穿局各项业务流程和各个环节,覆盖所有单位和岗位,并由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任何决策或业务工作都应有据可查。(二)制衡性原则。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在管
4、理结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实现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三)权责对等原则。各部室各岗位人员在决策、执行、监督、改进和反馈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与承担的责任相一致。(四)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关键业务、环节、岗位和重大风险。(五)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职责分工、业务范围、风险水平和人员构成等相适应,并根据新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六)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和反馈,有效管控制各类风险。第七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一)基本制度(即本制度)。用于指导区总各部室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二)专项风险管理办法。根据本制度以及区总各部室职责
5、范围规定,制定各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即对法律、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公共关系、机关运转、信息系统管理、岗位利益冲突等风险分别进行识别、评估、分级(分重大风险和一般风险两级)、应对、监测和报告全过程管理的办法。(三)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由各部室根据有关规章制度、本制度和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在查找本部室风险并定级、完善工作流程、界定各环节各岗位责任的基础上制定。第八条内部控制组织管理架构:(一)区总内部控制规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内控领导小组)。主席兼任内控领导小组组长,副主席兼任内控领导小组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内控领导小组成员。控制规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内控办)。内控办设在
6、区总办公室内。内控办主任办公室主任担任。(二)各部室设置内控管理岗和内控联络员各一名。各部室的内控管理岗由各部室负责人担任,内控管理联络员由各部室指定综合管理岗人员担任。(三)区总内控领导小组负责全部内控工作。内控领导小组主任负主要责任;内控办对日常内控统筹工作负责;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对本部室的内控工作负责,内控管理岗和内控联络员分别对本部室内控工作负责具体责任和经办联络责任。第九条牢固树立内控理念,推进内控文化建设,将内控制度作为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拓展和延伸,使内控意识贯穿于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中,并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准则,主动作为,坚决杜绝庸、懒、散和消极应付等不作为现象,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
7、状态。第二章 内部控制方法第十条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不相容岗位(职责)是指如果由同一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舞弊行为的岗位。(一)各部室应全面系统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岗位(职责),通过实施分离措施,明确细化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二)实行清晰的决策、执行、监督机构设置,并建立和实施相对独立的报告制度,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室各岗位应有正式、书面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报告关系。(三)关键岗位应具备双保险机制,建立人员A/B岗制度,不同职务层级之间形成传帮带的机制,建立人才梯队。关键岗位应实行定
8、期轮换制度。第十一条授权控制。(一)建立与组织机构、财政业务及管理相适应的内部授权管理体系,明确授权主体、范围与权限,规范授权管理与监督程序,科学分配权力,确保各科室及关键岗位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二)制订内部授权制度,对授权内容和程序作出规范,对所有授权事项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业务性质与特点、管理层级、职责分工和工作需要对被授权人分级授权。各部队室根据其职责制订具体授权方案,报分管区总领导审核,提交内控领导小组统一审定下发。(三)根据组织机构、财政业务及管理等发展变化、风险状况,审慎确定被授权人的权限,并对授权执行情况持续监控、定期评估和及时调整。第十二条归口管理。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合
9、理划分、科学配置内设机构职能,对有关业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构建权责一致、归口管理、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强化责任落实。第十三条流程控制。(一)通过流程再造使所有控制在流程中解决,实现指标流、资金流、业务流的流程统一,形成顺向相互支撑、有效制衡,逆向真实反馈、有效监督的完整体系。(二)将内控管理嵌入业务流程,对流程执行进行持续的监督、评价和优化,构建业务过程控制的自我完善机制。(三)重点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流程分级和模块化管理,制订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制度,对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流程进行规范管理。第十四条信息系统管理控制。通过财政信息化加强内部控制,将内控理念、控制活动、控制措施
10、等嵌入信息系统,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操纵因素。第三章 内部控制主要内容第一节 法律风险控制第十五条法律风险是指各部室及个人在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未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引发法律不利后果的可能性。第十六条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起草上报财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财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其他涉及财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内化为日常工作制度和流程。第十七条建立财政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完善执行后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改完善、清理废止。第十八条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11、制度,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内部公开性、科学性,重大政策制定与调整实行集体决策并由区总内部法制机构进行法律风险评估。需要公开征求意见的应采取适当形式公开征求意见。第十九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以内部法制机构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法律专家、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第二十条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协商机制,依法及时化解行政争议。行政诉讼涉及的单位应派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应诉。第二节 政策制定风险控制第二十一条政策制定风险是指因调查研究不扎实、决策层次较低、统筹考虑不够等,导致政策不符合实际、碎片化、不可持续等的可能性。第二十二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
12、署,结合工作需要不断丰富各方面知识,跟踪研究国际国内宏观经济运行和重大政策变化。第二十三条牢固树立宏观意识、大局意识、可持续意识和中长期观念,把握发展规律,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取向和现代国家治理理念,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市与区三个关系,区分公共性的层次。第二十四条坚持顶层设计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既立足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更着眼于建机制和可持续发展,增强政策的前瞻性、科学性。第二十五条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现实情况,综合考虑部门单位的差异程度,提高政策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第二十六条健全政策制定层层把关制度,明确政策制定各环节的权责,最大限
13、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完善政策制定集体协商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统筹协调,对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规范性进行充分论证。第二十七条 提高政策信息透明度,充分了解政策实施过程中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政策实施后评估机制,全面、客观评估政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第三节 预算编制风险控制第二十八条预算编制风险是指因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和预算安排依据不充分等,导致预算不科学、不准确、不细化等的可能性。第二十九条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健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库管理,规范预算项目设置,完善重大项目事前评审机制和绩效评价
14、结果应用机制。第三十条 预算编制应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并按照规定程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第三十一条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将各项政府性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厘清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明确收支范围,加强统筹协调,避免资金安排交叉重复。第三十二条 健全支出定额和标准体系,强化人员编制、资产状况、预算执行率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的机制。加强工总预算管理相关各部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推进预算编制与预
15、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部门决算的有机结合,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第三十三条构建和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国库管理之间有机衔接、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建立健全以配置流程和配置标准为核心的行政事业资产配置管理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规范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行为。第三十四条建立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第四节 预算执行风险控制第三十五条预算执行风险是指因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不完善等,导致预算刚性不足、部分支出进度较慢、资金安全性和效益不高等的可能性。第三十六条硬化预算约束,支出必须以经
16、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第三十七条按规定批复部门预算,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第三十八条健全资金支付规章制度,完善资金支付相关内部岗位职责,建立各岗位间协调制约机制。健全贯穿资金支付全流程的动态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支付中的疑点问题,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第三十九条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和执行通报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第五节 公共关系风险
17、控制第四十条公共关系风险是指在新闻宣传、交流合作等活动中,由于言行不当、沟通不力等,导致损害部门声誉、形象甚至国家利益的可能性。第四十一条建立事前有预案、事中有应对、事后有跟踪的财政舆情管理机制,密切关注社会舆情热点,加强舆论引导。第四十二条严肃新闻宣传纪律。未经授权不得参加各种研讨会和接受记者采访,不得发表与中央、省、市以及局有关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严格遵守新闻稿件报批制度。第四十三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财政信息。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协调制度和会商机制,对没有明确规定的复杂、敏感、疑难申请,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第四十四条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18、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对外交流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以及局内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严格按审批权限履行批准手续,重大事项、重要表态要按程序及时报告请示,不得越级越权行事。建立公共关系应急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或补救方案,预防或减少对部门声誉、形象和国家利益等的负面影响。第六节 机关运转风险控制第四十五条机关运转风险是指日常工作中,在公文处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安全保卫等方面存在隐患,导致影响机关正常运转的可能性。第四十六条完善收文批分制度,提高收文批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严格按批分意见承办公文,并督促按时办结公文。公文办理中,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必
19、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文起草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所提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切实可行。对会签、征求意见公文回复意见或表态要统筹考虑,充分说明理由。公文审核、签发、印制、分发、存档要严格执行现行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文处理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格式、时限等要求办理公文。各主办部室应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会办部室要积极配合,严禁推诿扯皮。严格执行印章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印章管理,确保用印安全。第四十七条参加省、市总工会管理服务工作条线、区委区政府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前,加强区总内统筹协调,认真、全面准备意见材料。参加区级部门的会议,事前应全面了解情况和有关业务,表态要有理有据。参加会
20、议后,及时报告会议情况,涉及其他单位的事项向相关单位书面通报,重大事项向分管区总领导或主要区总领导书面报告。第四十八条 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建立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和合同控制制度,建立财务授权审批制度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第四十九条加强支出审批控制。5000元以上资金使用、大宗设备采购、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等重大经济事项实行区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市委区委关于“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意见,列入区总年度预算的经费开支实行主席授权委托分管财务副主席签批的办法。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第五十条 加强内部资产管理,明确资产配置调剂、对外投资、处置等事项的程序、审批
21、权限和责任,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第五十一条 强化档案分类管理,完善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制度和流程,深入推进档案管理的电子化、规范化,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确保业务和管理活动有案可查。第五十二条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制度,构建区总主要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三位一体”的保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各类涉密载体、保密设备和保密要害部位管理。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增强保密技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整改。第五十三条 建立健全信访事项处理机制,依法开展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健全群访事件
22、处置协调机制。制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健全重要部位、重要环节的防控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与区总外相关单位的联系工作。第七节 信息系统管理风险控制第五十三条信息系统管理风险是指在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中,未完全遵循信息化建设制度、规划和标准或安全措施不到位、运行维护不规范,导致系统碎片化、系统故障、数据丢失、信息泄露、信息化辅助管理决策能力弱化的可能性。第五十四条信息系统建设坚持归口管理,实行统筹规划、统一建设,从财政改革发展全部出发,协调配合、分工合作、整合资源、实现一体化,发挥信息化建设对财政业务管理和辅助决策的支撑与促进作用。第五十五条强化流程控制,将业务流程、
23、规章制度和支出标准固化在业务生产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健全信息系统预警机制,加强风险揭示和自动控制。第五十六条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做好信息安全分级和等级保护工作,强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安全和灾备管理,加强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实现信息及系统操作留痕、存取可控、存储有效和数据完整。加强云计算数据分布存放等新形势下的数据及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第八节 岗位利益冲突风险控制第五十七条岗位利益冲突风险是指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因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抵触或矛盾,导致权力滥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行为从而影响或损害公共利益的可能性。第五十八条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制度规定,完善岗位设置,健全干部轮岗交流、回避
24、等制度,落实休假制度,建立防止岗位利益冲突的制度体系。第五十九条 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明确各部室主要职责。各部室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岗位,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确保不相容岗位(职责)相互分离,对资金分配和政策制定等高风险岗位的权力进行规范、限制,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第六十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不同职务层级的交流对象,采取平职交流与提拔交流相结合、集中交流与个别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优化单位干部结构,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第六十一条 深化推进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采取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使领导干部公正履行职责。对存在
25、需要回避情况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及时提出回避建议。对有需要回避的情况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应予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第九节 其他内部控制措施第六十二条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员招录、交流、培养、选拔任用等人事管理工作。第六十三条加强内部采购与购买服务管理,规范流程和行为,实行采购与购买服务事项审批制度,强化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第六十四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各科室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等的监督。第四章 内部控制职责分工第六十五条内控领导小组负责确立区总内部控制政策,审定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及内控机制,部署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指导和督促各部室建
26、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程序和管理措施。内控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区总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审议风险事件定级和责任追究建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第六十六条内控办承担内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牵头拟订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审核各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与工作流程,审核各部室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与工作流程,组织对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检查、考核和评价,对各部室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内控领导小组报告。(二)对各部室的内部控制情况实施监督,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三)对风险事件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四)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对内部控制中存
27、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制订解决方案。第六十七条办公室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内审的重点,结合日常监督与对外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各部室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整改建议。第六十八条各部室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内控管理工作。(一)各部室要根据本制度和各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制订本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做好内控工作。(二)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内控管理负总责。(三)各部室内控管理岗负责本单位的具体内控管理工作。包括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其内控职责和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建设,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内控合规自查建议,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本单位内控管理隐患和风险事件。(四)各部室内控
28、管理联络员负责与内控办的工作联络,配合内控办的有关工作安排。第六十九条 纪检组按照区总内控组决定,负责对内部控制失职失察单位和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方式主要包括记录在案、公开通报、取消一定时期内评优评先资格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党纪政纪,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第五章 内部控制检查和报告第七十条建立内部控制检查情况定期披露制度,对内控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内控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强化结果运用,将单位和个人执行内控制度的情况纳入相应考核指标体系。第七十一条建立各部室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制度。各部室应根据区总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结合本单位内部实际情况,
29、组织开展本单位内控日常检查,针对发现的各种风险事件或内控薄弱环节,及时提出解决措施或建议并向内控办报告。每年1月20日,各部室要向内控办报告上一年度内部控制情况。第七十二条 各类专项内部控制牵头部室应及时发现风险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示有关部室,向内控办报告发生的风险事件情况。内控办对风险事件进行分级,提出处理建议并向内控领导小组报告。第七十三条内控办公室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内控薄弱环节、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定期检查一年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部室内控制度建设、执行、风险事件应对及处理等情况。不定期检查的内容由内控办根据内控管理需要确定。第七十四条 各部室日常检查情况、内控办检查情况,由内控办向内控领导小组报告。内控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将相关情况向党组报告,局内控办督促落实有关处理意见。第六章 附则第七十五条 本制度由区总内控办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七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