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视和监视装置的定义 测量和测量设备的定义 监视装置和测量装置的区别 ISO9001:2000标准中有关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部分内容和要求 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简单而言,就是指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某种检测工具或检查手法,对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监视与测量的对象 监视就是为观察实体的状态人工或自动进行的活动(自动监视可在实体的内部或外部进行)。也就是通过观察、监督、和检查,来为调整和控制提供时机和依据。目的是使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可控状态,保证过程运行正常。监视装置:用于监视的设备及其相关件的组合。监视装置通常是指示性的,如柴油机上的烟雾传感器、冷却水
2、和燃油、滑油的高温报警器。装配在电焊机上的电流表和电压表,装配在金属切削机床上的油压表和气压表等。测量: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指将一个量与另一个已知的同类量进行比较,以确定被测对象的量值的实验过程,并将该量用数值和量值表示出来。测量装置: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须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监视装置和测量装置不同,监视装置是指用于监视生产或服务过程的工作状态的装置,是生产设备的组成部分;测量装置一般用于可以量化的数值的确定,根据测量结果可判定被测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主要包括原材料、成品检验中使用的规格、数量、重量、化学成分、包装等的分析仪器。区分监视装置和测
3、量装置的重点不是装置本身,而是该装置在整个过程中起的作用和功能,监视装置是对过程工艺参数的监控,测量装置是用来直接确定产品的量值。如同样是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压力表,当它被用来获取被测对象的压力值时就是测量装置,而被安装在蒸汽锅炉上,用来监测生产中使用蒸汽的物理性质时,就成了监视装置。单纯的监视装置不要求溯源、校准和定期检定。但如果是同时具有测量功能的监视装置,就应当纳入测量装置实施控制。对于特殊过程的监视装置,也需要按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溯源,就是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这条不间
4、断的比较链称为溯源链。这个比较的过程就是溯源。目的不同 校准自行确定监视及测量装置量值是否准确。属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评定示值误差。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强制性的全面评定。属量值统一,检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属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对象不同 校准除强制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装置。检定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基准器;计量标准器;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七类共59种。依据不同 校准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采用国家统一规定,也可由组织自己制定。检定由国家授权的计量部门统一制定的检定规程。性质不同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检定具有强制性,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周期
5、不同 校准由组织根据使用需要,自行确定,可以定期、不定期或使用前进行。检定按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检定周期实施。方式不同 校准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与外校结合。检定只能在规定的检定部门或经法定授权具备资格的组织进行。内容不同 校准评定示值误差。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全面评定,包括评定量值误差。结论不同 校准不判定是否合格,只评定示值误差.发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检定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发给检定合格证书。法律效力不同 校准校准结论属没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检定检定结论属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律依据 ISO9001:2000标准 7.6条款要求
6、,“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其中,“确定”一词包含了“识别”和“策划”之意,即组织要识别和策划应开展的监视和测量活动,应配备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这是实施7.6条款的前提。7.6条款中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指用于产品(包括成品、半成品)监视与测量的装置,包括小型测量器具、比较标准和与生产设备成为一体的对产品的符合性实施自动监视的仪器、仪表等组织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策划和产品策划时,应识别和策划产品和服务所需的监视、测量要求及监视、测量活动,包括对产品监视的方法、频率、精确度以及对产品测量的要求、测量点的设置和验收标准等。识别和策划的结果应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产品策划输出文
7、件(如生产工艺文件)中表述。对测量设备实行强制检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但有的组织对相关要求不熟悉,致使一些应强检的测量设备未强检,而非强检的设备却做了强检。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规定,对于企业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被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应当进行强制检定;企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除上述五种用途以外的计量器具,均属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其检定周期可由企业根据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其检定方式可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决定自行校准或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组织应根据以上要求
8、和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规定,识别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的计量设备,实施有效的管理。7.6款对此的要求是“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或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这里的关键词是“或”而不是“并”,如果是“并”那就是全部检测量仪用前都必须进行校准或检定。标准用的是“或”,那说明只有一部分检测量仪需要在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这一部分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用于监视和测量目的的计算机软件,用前必须检定;二是检具和治具类,用前必须校准或检定;三是在购买、运输、清理、储存、防护等过程中,明显受损而失效的检测量仪。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周期,标准没有具体要求,只要不违背相关的计量法规,就可以根据装置使用的频率、工作环境、准确度和耐用寿命,来因时因地而制宜。使用频率高,检定周期可以缩短,反之可以延长。工作环境好,检定周期可以延长,反之可以缩短。如果发现失准,要立即检定,并追溯检验结果的有效性。总之,要根据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有效性的保持的状态,来合理的确定检定周期。为确保结果有效,组织应周密实施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维护与管理,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保护测量设备的量值准确和性能完好,识别其校准状态,按要求调整和使用测量设备,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时防止设备损坏和校准失效;二是对用量较大、容易失控的小型计量器具,采购时应注意其生产厂家,查验其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检定合格证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把好进货验证关,并及时淘汰失准的小型计量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