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农合按病种付费政策解读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办201122号)一、试点范围 遴选阑尾炎、腹股沟斜疝等30个病种;二、指导原则 1.分级定价原则。2.定额包干原则。3.变异控制原则(变异率不得超过15%)4.分级监管原则。5.绩效考核原则。三、工作步骤四、保障措施 1.健全领导机制。2.建立价格监控机制。(严禁医院将定额范围内费用通过门诊取药、门诊检查、外购处方、分解名目等方式排除在定额范围之外,变相增加患者自费费用)。3.坚持患者知情同意。(事先应征求患者意见,在患者同意的前提下,签署知情同意书,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4.
2、建立数据监测与通报制度。5.改革医院内部财务管理。6.确保医疗质量。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2.务求取得实效。河南省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工作督导标准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的通知 豫卫医改20125号 一、病种范围 (一)省发改委、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办201122号)、关于下发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第二批试点病种的通知(豫卫办201179号)和关于开展34个按病种治疗方式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1256号)规定的62个病种(含101种治疗方式)。(二)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上消化
3、道出血等20个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病种临床路径及诊疗常规的通知(豫卫医改20124号)公布的20个病种(含23种治疗方式)。二、实施方法 (一)62个按病种付费病种(含101种治疗方式)要按照省发改委、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执行。按病种付费病种中血液、血液制品及镇痛装置等均为除外内容。具体结算办法按照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新农合按病种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卫农卫201112号)有关规定执行。(二)上消化道出血等20个病种(含23种治疗方式)要按照省卫生厅制订的20个病种临床路径及诊疗常规(豫卫医改20124号),结合前三年同病种按项目付费的实际费用,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三、工作要
4、求 (一)加强领导,大力推进。2013年1月1日前各县(市)要完成新农合信息系统与医院管理系统的调整对接工作,并正式启动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工作;各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开展的按病种付费的治疗方式数应不少于40个(40家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综合医院开展的治疗方式数不少于60个),中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开展的数量由各市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规范行为,确保质量。按病种付费要遵循“分级定价、定额包干、变异控制、分级监管、绩效考核”的五大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医疗技术规范和临床路径,对接诊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不得简化诊疗过程或分解住院次数,确保医疗质量。同一患者在2周之内以同一诊断再次住院,经新农合管理部门认定属未执行完临床路径并达到临床治愈标准而出院者,其再次住院的费用由首次接诊住院的医院全部承担。按病种付费治疗临床路径 疾病编码:D25.902 M88900/0 疾病名称:子宫肌瘤 适用对象:子宫平滑肌瘤(50岁)拟行手术:子宫全切除术 预期住院天数:8天 预期术前住院天数:2天谢 谢沁阳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张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