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资料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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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资料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对2016年5月1日起,有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实施营改增的各项具体政策予以明确,同时对现行的关于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和邮电通信业的部分增值税规定进行了调整。我们将就金融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政策及其行业影响作深入解析,谨供金融服务企业参考。提纲一、增值税征税原理二、金融业征税范围三、金融业销售额四、其他重要政策及征管规定五、观察和分析 六、应对策略建议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3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增值税征税原

2、理1.增值税概念增值税是以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或者: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营改增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也是增值税纳税人。)4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增值税征税原理2.2.增值额以及其及增值税关系增值额以及其及增值税关系 在商品和劳务的生产和交易过程中在商品和劳务的生产和交易过程中新增加新增加的价值。的价值。相当于产品总价值相当于产品总价值c+v+m中的中的v+m部分。部分。5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

3、增值税征税原理6增值额增值额增值额(增值额(CVM)C销售额(或营业额)销售额(或营业额)外购货物及劳务支出金额外购货物及劳务支出金额 2.增值额以及其及增值税关系增值额以及其及增值税关系备注:C为成本,为成本,V代表工人工资,代表工人工资,M就是利润,即就是利润,即商品价值商品价值=不变资本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可变资本(V)+剩余价值剩余价值(M)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增值税征税原理7 3.增值税类型增值税类型类型特点法定增值额生 产 型 增 值 税(我国1994-2008年)不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也不考虑生产经营过程中固定资产磨损的那部分转移价值(即折旧)。相当于

4、国民生产总值(工资+租金+利息+利润+折旧)收入型增值税购入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可以按照磨损程度相应地给予扣除。相当于国民收入 消 费 型 增 值 税(我国2009.1.1起)允许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 课税对象不包括生产资料部分,仅限于当期生产销售的所有消费品 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增值税征税原理4.增值税特点及优点增值税特点及优点特点:特点:(1)保持税收中性;()保持税收中性;(2)普遍征收;()普遍征收;(3)税收负担由)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负担;(商品最终消费者负担;(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实行税款

5、抵扣制度;(5)实)实行比例税率;(行比例税率;(6)实行价外税制度。)实行价外税制度。优点:优点:(1)能够消除重复课税;(2)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稳定;(3)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协作发展和产业结构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协作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的合理化;(4)有利于)有利于“奖出限入奖出限入”,促进对外贸易的,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发展。8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增值税征税原理5 5.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主要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可: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大小、会计核算健全及否一般纳税人实行扣税法;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法。营改增后:营改增后:年应税规模

6、:工业企业年应税规模:工业企业50万万 商业商业80万万 服务业服务业500万万会计核算水平: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会计核算水平: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9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增值税征税原理6.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1)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2)对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3)对符合一般纳税

7、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增值税征税原理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实行税款抵扣制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实行税款抵扣制计税方法是购进扣税法,即当期销项税额扣减当期进项税额计税方法是购进扣税法,即当期销项税额扣减当期进项税额(营改增后,使用使用简易

8、计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除外)(营改增后,使用使用简易计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除外)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纳税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纳税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计税方法实行简易办法,即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税额计税方法实行简易办法,即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税额11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增值税征税原理127.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一般纳税人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采用的是当期购进一般纳税人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采用的是

9、当期购进扣税法。扣税法。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当期进项税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增值税征税原理8 8.销项税额及销售额是啥:销项税额及销售额是啥: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及销售销售: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及销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额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

10、务: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及销售销售服及销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费用。13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增值税征税原理9.不同不同销售方式销售额如何确定:销售方式销售额如何确定:(1)一般销售方式销售额确定:)一般销售方式销售额确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

11、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性收费。(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14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增值税征税原理第十条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一)行政单位收

12、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15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增值税征税原理(2)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折扣销售(商业折扣)折扣销售(商业折扣):商业(价格)

13、折扣在同一张发票体现的允许扣除;商业(价格)折扣在同一张发票体现的允许扣除;实物折扣不允许扣除,应按视同销售中实物折扣不允许扣除,应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无偿赠送”处理处理销售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但所得税前可以扣除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但所得税前可以扣除销售折让销售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16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增值税征税原理17 10.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销售收入是否含税的判断:销售收入是否含税的判断:根据发票判断:根据发票判断:专用发票上的收入不含

14、税专用发票上的收入不含税普通发票上的收入含税普通发票上的收入含税根据行业判断:根据行业判断:零售收入含税零售收入含税其他行业的不含税其他行业的不含税根据根据业务业务判断判断:(价外费用、建筑业总承包额中的自产货物要换算)(价外费用、建筑业总承包额中的自产货物要换算)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增值税征税原理18(1)以)以票抵税票抵税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先认证,后抵扣】【先认证,后抵扣】从海关取得的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2)计)计算抵税算抵税外购免税农

15、产品:进项税额买价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增值税扣增值税扣税凭证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11.进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为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进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为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增值税征税原理19项目项目具体情形具体情形税务处理税务处理(一)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抵扣凭证1.无法认证无法认证税

16、务机关退还原件,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票2.纳税人识别号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不符3.专用发票代码、号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码认证不符(二)有下列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作之一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的抵扣凭证1.重复认证重复认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况进行处理2.密文有误密文有误3.认证不符认证不符4.列为失控专用发票列为失控专用发票专用发票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专用发票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一、一、增值税征税原理增值税征税

17、原理20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正正数数负负数数应应纳纳税税额额留留抵抵税税额额销售额销售额税率税率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准予抵扣准予抵扣不准予抵扣不准予抵扣以票抵扣以票抵扣计算抵扣计算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海关完税凭证购入免税农产品购入免税农产品1212.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二、金融业征税范围二、金融业征税范围36号文将金融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并统一适用6%的税率,金融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则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文件所称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在税目分类上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

18、金融商品转让。其中:1.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及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21二、金融业征税范围二、金融业征税范围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

19、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22二、金融业二、金融业征税范围征税范围3.保险服务。保险服务,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

20、务。人身保险服务,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财产保险服务,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23二、金融业二、金融业征税范围征税范围4.金融商品转让。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24三、三、金融业金融业销售额销售额(一)、贷款服务1、一般贷款/类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2、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

21、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25三、金融业销售额三、金融业销售额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计算销售额(即允许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和债券利息);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2016年7月31日之前仍可按照上述规定计算销售额,8月1日之后开展的业务不得适用上述规定(即有关项目不得扣除)。(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该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

22、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26三、金融业销售额三、金融业销售额(三)、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中,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及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2728(四)、不征增值税项目36号文将下列及金融服务有关的收入作为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存款利息收入;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五)、免征增值税项目36号文对金融服务中的部分收入项目给予了免税处理,这些政策

23、主要包括:三、金融业销售额销售额三、三、金融业销售额金融业销售额1.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包括:2016年12月31日之前的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收入统借统还业务利息收入,即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29 三、三、金融业销售额金融业销售额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及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即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

24、即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及以下)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30三、三、金融业销售额金融业销售额2.符合规定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包括: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中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收入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收入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取得的收入31三、三、金融业销售额金

25、融业销售额3.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4.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5.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32四、其他重要政策及征管规定四、其他重要政策及征管规定(一)、贷款利息支出的进项税处理:36号文规定,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同时,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及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亦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不良贷款处理: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

26、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四、其他重要政策及征管规定四、其他重要政策及征管规定(三)、跨境金融服务: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含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免征增值税。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及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不动产无关)免征增值税。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金融服务的,由购买方代扣代缴增值税,境内购买方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后凭票抵扣进项税。四、其他重要政策及征管规定四、其他重要政策及征管规定(四)、纳税期限: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其他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和证券公

27、司等,除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其他规定,一般按照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五)、纳税地点: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五、观察和分析五、观察和分析(一)、政策总体特点金融服务业从1994年起适用营业税至今,在营业税的处理上具有很强的行业特点。如何根据金融服务的行业特性,设计相应的增值税制度以有利于金融服务业的平稳过渡非常具有挑战性。总体来看,本次金融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政策有如下特点:1、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基本沿用为了保证金融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28、”,实现平稳过渡,本次金融服务业营改增在制度设计上,很大程度上沿用了目前营业税的免税处理,基本保留了原有营业税下的免税优惠(如金融企业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税、涉农贷款利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免税、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利息免税、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收入免税等等)。36五、五、观察和分析观察和分析2、应税服务范围进一步明确对原有营业税制度下定义模糊的应税范围,36号文作出了多处明确。以“贷款服务”为例,业界对“利息收入”的界定一直存在争议(例如债券持有到期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属于应税范围等),不同地方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也有所不同,而金融创新及金融衍生品的不断涌现更加剧了这一不确定性。营改增试点后,

29、36号文对贷款服务定义的进行了更新,将贷款业务定义为“将资金贷及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活动”,以正列举的方式将多项实践中常见的利息收入(参见本文之前的政策要点部分)明确统一纳入应税的“利息收入”范畴,并进一步明确“对于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可以说,该文件从经济实质出发,对利息收入进行了诠释,有助于实现不同形式的债务融资方式的增值税税负均衡,体现了税负公平原则。37五、五、观察和分析观察和分析3、尚有不少问题有待澄清我们注意到,仍有不少金融行业的增值税处理事项尚未在36号文中得到完全明确,有待财税部门的进一步澄清。例如,如何具体区分金融商品转让及一般

30、认为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股权投资转让业务;不同类型的金融商品其买入价如何确定;如何确定金融商品转让的含税或不含税销售额;金融机构同业存放在增值税体系下应如何进行税目归类等等。38五、五、观察和分析观察和分析(二)、具体行业影响分析1、银行业营改增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如前所述,在原营业税制度下,由于各地税务机关、纳税人对于利息收入的理解和界定存在差异,导致不同银行在缴纳营业税时,“利息收入”的计算口径出现分化。因此,在36号文对“贷款利息收入”的具体范畴进行重新统一界定的背景下,各银行对应税利息的认定范围可能会在营改增后发生变动,进而引起实际流转税税负的变化。39五、五、观察和分析

31、观察和分析以免征流转税的“金融机构同业往来”为例,这一概念在之前营业税实践中的理解和征管实务不一。不少纳税人对这一概念的理解较为宽泛,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人民银行)之间的线下拆借业务、买入返售业务,均作免征营业税处理。而36号文则将上述业务排除在了免征增值税的“金融机构同业往来”范围之外(具体范围参见本文之前的政策要点部分),同时考虑到卖出回购证券等融资成本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对原先就上述业务享受免征营业税待遇的银行而言,营改增之后相关的流转税税负可能将会增加。此外,36号文规定银行联行(即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属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的免税范畴

32、,但同一银行所属境内行及境外行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可以被认定符合上述定义进而享受免征增值税待遇,目前仍具有不确定性。40五、观察和分析五、观察和分析在实践操作层面,原营业税制度下银行一般仅在客户要求等极少数情况下才开具税务发票。营改增后,虽然贷款利息支出对应的进项税不得扣除,银行可能暂不需向贷款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企业客户和金融同业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或类手续费性质(除及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费用所对应的进项税仍可以抵扣,故而银行业可能将面临大量企业客户和金融同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鉴于银行中间业务收入量大,客户多,如何高效、合规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将对银行业提出较大

33、的挑战。此外,从贷款人角度来看,36号文规定企业贷款利息支出对应的进项税不得抵扣,使得增值税抵扣链条在企业贷款融资环节出现中断,对于以贷款为主要融资渠道的企业来说,将无法实际获得营改增带来的融资成本降低。因此,这一政策将使得贷款融资在增值税方面不具优势。41五、五、观察和分析观察和分析2、保险业营改增以后,从销项端来看,保险企业需就属于应税范畴的保费收入、手续费/管理费收入及投资收益(含金融产品持有期间收益及转让收益)按6%缴纳增值税;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将延续营业税的免税规定。而从进项端来看,业界普遍比较关注及理赔支出有关的进项税抵扣问题。虽然36号文并未提及,但我们理解如果保险公司的

34、赔付是通过购入货物或服务的形式提供,并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相应的进项税应该可以获得抵扣。42五、五、观察和分析观察和分析总体上,36号文对于保险行业的很多行业性问题着墨不多,如再保险业务的增值税处理,保险公司购入赔付用的货物和劳务在实际赔付时是否会被界定为视同销售,投连险、万能险等险种的非风险保费部分收入的税务处理等,均未予明确,而这些事项可能会对保险行业的流转税负和系统改造合规产生较大影响,相关处理仍待后续法规出台。43五、五、观察和分析观察和分析3、其他金融业(如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及银行和保险业各自集中适用“贷款服务”和“保险服务”两大基础税目略有不同,证券公

35、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其他金融企业的相关业务增值税税目适用主要包括:企业取得的佣金手续费、承销保荐费、投资顾问费、咨询管理费等收入一般按照“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或“商务辅助服务”中的“经纪代理服务-金融代理”缴纳6%增值税;融资融券等资本中介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可能会按“贷款服务”缴纳6%的增值税;自营证券业务则将根据金融商品买卖差价,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6%的增值税。除此以外,原先营业税体系下在应税范围界定方面存在一定争议的项目,如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等,在此次36号文中也被明确纳入“贷款服务”范畴征税,这可能会对证券公司等非银行保险类金融企业的流转税税负产生影响。

36、44五、观察和分析五、观察和分析作为证券公司基础业务的证券经纪业务,其所涉及的代证券交易所、中登、中债登等收取的手续费收入的税务处理和相关参及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及抵扣将会对证券交易所、中登、中债登、证券公司及投资人的合规工作产生重大影响,是否能从保证税收收入以及简化征管的角度,将由证券公司代证券交易所、中登、中债登等收取的手续费比照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将其计入应税销售额,仍有待进一步明确。另外,还有部分其他金融业的营业税政策,36号文并未明确其是否会被平移至增值税体系(例如证券公司提取的投资者保护基金是否仍可从应税销售额中扣除)。从投资人角度来看,投资人通过资管公司、证券公司等购买金融投资

37、产品(如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托计划等)取得投资收益(包括持有期间投资收益、转让收益)的,该部分投资收益应如何缴纳增值税目前也还未完全明朗。45六、应对策略建议六、应对策略建议鉴于增值税及营业税在征收机制和征管要求上有很大差异,且距离5月1日金融业营改增正式实施仅剩下30多天,我们建议金融企业:1、重新评估企业税负变化和内部管控现状36号文出台之前,不少金融企业对营改增后自身可能的税负变化进行了前期测算,并据此对业务条线、内部管理流程、系统建设/改造需求制定了初步的应对方案。正式法规发布之后,金融企业需要第一时间对其税负变化及内部管控现状予以重新评估,以便对相关应对方案做进一步的调整(如有重大变化

38、)。而对于暂未响应营改增的金融企业而言,了解和评估营改增带来的财税影响及内控要求就更加重要。46六、六、应对策略建议应对策略建议2、充分了解企业现有系统对营改增的支持程度并制定合规应急方案据了解,为了满足增值税管理的系统化要求,各大金融机构已不同程度地进行了相关系统改造。因此,政策实施前,金融企业首先务必对自身现有系统状况进行盘点,全面了解系统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增值税管理的需求。对于5月1日前暂无法通过系统生成增值税申报数据的,企业相关部门之间应尽快沟通协调,制定合规应急方案,如整理形成营改增过渡期增值税申报及合规管理的手工作业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价税分离的手工计算、增值税相关会计核

39、算及报表数据的手工调整、手工开具增值税发票等。47六、六、应对策略建议应对策略建议3、密切关注主管税务机关营改增征管动态如前所述,金融机构(尤其是全国性的银行、保险公司等)存在网点分布广泛,且所属不同省级辖区的现状;因此,在增值税申报缴纳实务中,其是否可以由总机构或者省级一级分支机构汇总纳税,将直接影响金融服务企业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及税控布局。36号文规定,总分机构在同一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的,经由省级财政部门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申报增值税;因此对于总分机构在同一省市的金融企业,有必要了解汇总纳税的相关申请要求(包括申请流程、报备资料等)以便评估进行汇总纳税的可行性。对于

40、跨省分布的金融机构,我们了解到这类金融机构原则上不得由总机构进行汇总申报纳税;这类企业可以考虑由总机构牵头及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密切关注实操层面的各项具体要求。48六、应对策略建议六、应对策略建议4、力争5月1日前初步完成增值税管理的制度建设及营业税征管不同,增值税在(专用)发票管理、视同销售、进项税抵扣管理等方面有专门规定。由于这些政策规定会对企业增值税的实际税负有直接影响,并对企业增值税合规管理提出要求。因此,我们建议金融服务企业在政策实施前,结合企业自身的财务、内控管理要求,对企业经营业务/管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力争初步搭建增值税发票管理、进项税抵扣管理有关的制度,以确保企业最大可能地获得

41、营改增“减税”利好。49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一)增值税发票的分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一)增值税发票的分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值税普通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发票开具:(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发票开具:1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2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小规模

42、纳税人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发票开具:(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发票开具:3 3、怎样证明业务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怎样证明业务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局公告20152015年第年第7474号)第一条规定:号)第一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

43、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戳记。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记。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51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三)谁有资格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谁有资格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资格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资格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和个人,不可以开增值一般

44、纳税人向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和个人,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参见税专用发票。(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备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个人除外)(个人除外)2 2、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工业企业:年销售额超过工业企业:年销售额超过5050万元(含万元(含5050万)的标准万)的标准 贸易企业:年销售额超过贸易企业:年销售额超过8080万元(含万元(含8080万)的标准万)的标准服务企业:年销售额超过服务企业:年销售额超过500500万元(含万元(含500500万)的标准万

45、)的标准5253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和抵扣期限(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和抵扣期限1 1、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 20096172009617号号 ):):(1)(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2010年年1 1月月1 1日以后开具的日以后开具的增值增值税专用发票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和机动车销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统一发

46、票,应在开具之日起应在开具之日起180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541 1、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 20096172009617号号 ):):(2)(2)实行海关进口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缴款书

47、)“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人取得20102010年年1 1月月1 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之日起180180日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551 1、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国家税务总局

48、公告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5050号):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

49、期限有关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规定执行。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561 1、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扣税凭证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逾期;(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

50、,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税凭证逾期;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七、金融业其他涉及增值税事项571 1、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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