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精品课件:07法医临床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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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医临床学法医临床学概念:应用临床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概念:应用临床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活体的医学问题的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活体的医学问题的应用学科。临床医学为法律服务的学科。应用学科。临床医学为法律服务的学科。检验对象为活体(活的人体)。检验对象为活体(活的人体)。内容:人身伤害损伤程度鉴定(验伤)内容:人身伤害损伤程度鉴定(验伤)各种损伤的伤残等级评定各种损伤的伤残等级评定 疾病的确定,有否诈病疾病的确定,有否诈病 性暴力中被害人检验性暴力中被害人检验 人身损害的赔偿人身损害的赔偿作用(意义作用(意义)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根据损伤类型、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根

2、据损伤类型、性质)性质)为判罪量刑提供证据(根据损伤程度)为判罪量刑提供证据(根据损伤程度)为调解民事纠纷提供科学依据(伤残赔为调解民事纠纷提供科学依据(伤残赔 偿、偿、离婚理由)离婚理由)三、临床法医学鉴定程序三、临床法医学鉴定程序案件的受理案件的受理了解案情了解案情临床法医学检查临床法医学检查现场勘验现场勘验制作鉴定书制作鉴定书特点:特点:按按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进行,受政法机关委进行,受政法机关委 托,不接受个人委托、由专职法医师或托,不接受个人委托、由专职法医师或 临床医师进行临床医师进行 鉴定目的不是治疗而是为法律诉讼提供鉴定目的不是治疗而是为法律诉讼提供 证据证据 根据委托机构的鉴

3、定要求进行,不涉及根据委托机构的鉴定要求进行,不涉及 鉴定要求以外内容鉴定要求以外内容 鉴定人有权查阅案例有关资料鉴定人有权查阅案例有关资料 鉴定结论要科学性、客观性及可信性鉴定结论要科学性、客观性及可信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评定评定)损伤程度分类损伤程度分类 绝对致命伤绝对致命伤 致命伤致命伤(受伤后死亡受伤后死亡)条件致命伤条件致命伤(年龄、体质、治疗等年龄、体质、治疗等)重伤重伤非致命伤非致命伤 轻伤轻伤(未引起死亡未引起死亡)轻微伤轻微伤损伤程度鉴定的法律意义损伤程度鉴定的法律意义 不同的损伤程度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同的损伤程度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致命伤致命伤10年以上

4、有期徒刑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死刑无期徒刑、死刑 重伤重伤3-10年徒刑年徒刑 特别残忍特别残忍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无期徒刑、死刑 轻伤轻伤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 轻微伤轻微伤5-10天拘留天拘留+罚款罚款损伤程度鉴定发生差错的不良后果损伤程度鉴定发生差错的不良后果:评定过重评定过重被告人重判被告人重判 评定过轻评定过轻被害人蒙受损失被害人蒙受损失损伤程度鉴定原则损伤程度鉴定原则鉴定的法律依据:主要依据刑法、民法通则、治鉴定的法律依据:主要依据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条文,具体根据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条文,具体根据人体重人

5、体重伤鉴定标准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人体轻微伤的鉴定轻微伤的鉴定进行鉴定。进行鉴定。鉴定的医学依据鉴定的医学依据 损伤当时发生的原发性伤情损伤当时发生的原发性伤情 全面分析全面分析 综合评定综合评定 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及后遗症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及后遗症 不能因临床治疗好转、预后良好而减轻原发性伤不能因临床治疗好转、预后良好而减轻原发性伤情的评定,也不能因医疗处理不当或特殊情况或情的评定,也不能因医疗处理不当或特殊情况或个体特异体质等因素使原发伤情转重而加重损伤个体特异体质等因素使原发伤情转重而加重损伤程度评定。程度评定。鉴定时限鉴定时限 原发性损伤为主要

6、评定依据的案例,在伤原发性损伤为主要评定依据的案例,在伤后后3个月进行损伤后并发症或后遗症为主要个月进行损伤后并发症或后遗症为主要评定依据的案例,在伤后评定依据的案例,在伤后3-6个月进行。个月进行。正确判断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正确判断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鉴定过程包括:了解案情、询问损伤与疾鉴定过程包括:了解案情、询问损伤与疾病史、阅读病历及有关案卷材料、进行各病史、阅读病历及有关案卷材料、进行各种科学检查,必要时邀请有关学科专家协种科学检查,必要时邀请有关学科专家协助会诊。助会诊。重伤重伤 见见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司法【司法【199

7、0】070号号概念:刑法概念:刑法95条:条:“本法所说的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况本法所说的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伤害:之一的伤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1.视觉丧失:一眼失明视觉丧失:一眼失明 二眼低视力,其中一眼视力二眼低视力,其中一眼视力 一耳一耳6060 外鼻缺损外鼻缺损 塌陷致显著变形塌陷致显著变形 口唇损伤口唇损伤 显著影响面容显著影响面容 颌骨骨折颌骨骨折 致面容显著改变致面容显著改变 牙齿脱落或折断牙齿脱落或折断

8、 7 7个以上个以上 面部损伤留有明显疤痕面部损伤留有明显疤痕4.危及生命的损伤危及生命的损伤 指受伤当时对生命有危险,或者能发生威指受伤当时对生命有危险,或者能发生威胁生命的严重并发症。胁生命的严重并发症。重要脏器(脑、颈髄、心、肝、肾、大血重要脏器(脑、颈髄、心、肝、肾、大血 管等)破裂性损伤管等)破裂性损伤 并发重症休克、内脏感染、败血症、功能并发重症休克、内脏感染、败血症、功能 障碍。障碍。5.损伤造成严重后遗症损伤造成严重后遗症 颅脑损伤颅脑损伤外伤性癫痫、智力障碍、失语、瘫痪外伤性癫痫、智力障碍、失语、瘫痪 消化道损伤消化道损伤肠梗阻、肠粘连、大便失禁肠梗阻、肠粘连、大便失禁 泌尿

9、生殖器损伤泌尿生殖器损伤生殖功能障碍、肾功能障碍生殖功能障碍、肾功能障碍6.6.造成肢体残废的损伤造成肢体残废的损伤 肢体丧失:一手拇指超过指间关节肢体丧失:一手拇指超过指间关节 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中缺失三指超过近侧指间关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中缺失三指超过近侧指间关 节节 缺失一足之缺失一足之5050或者足跟之或者足跟之5050 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以下情况应评定重伤以下情况应评定重伤直接危及生命的损伤直接危及生命的损伤直接引起危及生命严重并发症的损伤直接引起危及生命严重并发症的损伤直接引起严重后遗症的损伤直接引起严重后遗症的损伤引起重要器官功能丧失的损伤引起重要

10、器官功能丧失的损伤引起残废的损伤引起残废的损伤引起毁容的损伤引起毁容的损伤轻伤轻伤 见见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试行)法(司)发【法(司)发【1990】6号号概念: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概念: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轻微伤轻微伤 见见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人体轻微伤的鉴定公安部公安部(GA/T,146-1996)概念: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概念: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

11、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 或短暂的功能障碍。经治疗后不遗留后遗症。或短暂的功能障碍。经治疗后不遗留后遗症。损伤鉴定标准损伤鉴定标准 2014年五部委联合发布年五部委联合发布 合合3为为1 三级五等(重伤和轻伤中分一级和二级)三级五等(重伤和轻伤中分一级和二级)伤病关系的处理伤病关系的处理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指人类进行劳动工作的能力,劳动能力:指人类进行劳动工作的能力,包括体力和脑力劳动的总和;可分为一般包括体力和脑力劳动的总和;可分为一般性和职业性劳动能力。性和职业性劳动能力。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引起原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引起原有劳动能力下降或完全丧失,不能从事原有劳

12、动能力下降或完全丧失,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来的工作。伤残劳动能力丧失评定伤残劳动能力丧失评定概念:伤残是损伤所致人体残疾。它包括精概念:伤残是损伤所致人体残疾。它包括精 神的、生理的和神的、生理的和/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 致不同程度地丧失日常生活、工作和致不同程度地丧失日常生活、工作和 学习能力的一种状态。学习能力的一种状态。伤残的形成类型及鉴(评)定适应标准:伤残的形成类型及鉴(评)定适应标准:交通伤致残交通伤致残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伤致残工伤致残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产品致残产品致残 职业病与职业

13、中毒致残职业病与职业中毒致残 医疗事故致残医疗事故致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伤害致残伤害致残 参照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伤残等级分十级伤残等级分十级划分依据:日常生活能力、各种活动能力、划分依据:日常生活能力、各种活动能力、工作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工作能力、社会交往能力诈病(伤)与造作病(伤)诈病(伤)与造作病(伤)一、概念:一、概念:1诈病:身体健康的人,假装有病。诈病:身体健康的人,假装有病。2夸大病情夸大病情3.诈伤:身体内无伤,伪装有伤。诈伤:身体内无伤,伪装有伤。4.匿病匿病(di

14、ssimulation):隐瞒实际患有的:隐瞒实际患有的疾病,假装自己健康无病,或当病情稍有疾病,假装自己健康无病,或当病情稍有减轻,即述已经痊愈。减轻,即述已经痊愈。二、诈病的目的:二、诈病的目的:1诈病和夸大病情的目的诈病和夸大病情的目的2匿病的目的匿病的目的三诈病的一般表现三诈病的一般表现1伪装运动功能障碍伪装运动功能障碍2伪装感觉功能障碍伪装感觉功能障碍3伪装内脏疾病伪装内脏疾病4.伪装精神病伪装精神病四四.诈病的特点:诈病的特点:1.症状混乱而矛盾症状混乱而矛盾2.过分夸大症状过分夸大症状3.不正常的病程不正常的病程4.突然的发作和恢复突然的发作和恢复5.体检不合作体检不合作五、诈病

15、的临床法医学鉴定五、诈病的临床法医学鉴定鉴定程序:大致同一般的鉴定。鉴定程序:大致同一般的鉴定。1.进行详细的案情调查进行详细的案情调查2.详细询问详细询问“病史病史”3.审查有关病历、医疗证明、处方、化验报告审查有关病历、医疗证明、处方、化验报告X线片、心电图、脑电图、线片、心电图、脑电图、CT片、片、MRI片等片等4全面、仔细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全面、仔细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5全面、客观、科学的综合分析全面、客观、科学的综合分析6科学地作出结论科学地作出结论鉴定注意事项:鉴定注意事项:1对被检者的态度要诚恳,认真,同时仔细察对被检者的态度要诚恳,认真,同时仔细察颜观色,以便识别真伪,切

16、忌诱导式提问。颜观色,以便识别真伪,切忌诱导式提问。2对被检者的看法切忌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对被检者的看法切忌先入为主,主观臆断,不能让被检者觉察到对他的怀疑,使其采取对不能让被检者觉察到对他的怀疑,使其采取对立态度而造成识别上的困难。立态度而造成识别上的困难。3文证资料在审核时应注意真伪,必要时须重文证资料在审核时应注意真伪,必要时须重复检查复检查。4诈病需与某些罕见或异常型病以及癔病相鉴诈病需与某些罕见或异常型病以及癔病相鉴别。别。诈病与癔症的鉴别:诈病与癔症的鉴别:1)癔症病人多数不承认自己有病,不愿就医;诈病)癔症病人多数不承认自己有病,不愿就医;诈病者希望别人承认他有病,对症状常过分

17、夸张、渲染;者希望别人承认他有病,对症状常过分夸张、渲染;2)癔病发病或终止与暗示或精神刺激有关;诈病发)癔病发病或终止与暗示或精神刺激有关;诈病发病有明确的目的,目的达到或不能达到时可快速病有明确的目的,目的达到或不能达到时可快速“痊愈痊愈”;3)癔症病人对鉴定人或医生的言行常漠不关心,诈)癔症病人对鉴定人或医生的言行常漠不关心,诈病者对被鉴定人的一言一行非常敏感,有时反应强病者对被鉴定人的一言一行非常敏感,有时反应强烈。烈。造造 作作 病病(伤伤)Artificial Disease(Injury)一、概念一、概念凡运用各种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故凡运用各种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故意损

18、害自己身体或授意别人代作损伤或致病,意损害自己身体或授意别人代作损伤或致病,称为造作病或造作伤,后者亦称为自残。称为造作病或造作伤,后者亦称为自残。二造作病二造作病(伤伤)的目的的目的1逃避刑事责任。逃避刑事责任。2伪装积极,骗取领导信任,骗取荣誉。伪装积极,骗取领导信任,骗取荣誉。3逃避工作分配,考试或骗取病假而进行自伤逃避工作分配,考试或骗取病假而进行自伤,假称发生了不幸灾害事故。假称发生了不幸灾害事故。4诬陷他人,以达到敲诈勒索、索取赔偿或报诬陷他人,以达到敲诈勒索、索取赔偿或报复等目的。复等目的。三三.造作伤的特点造作伤的特点1.部位:部位:(1)多选择暴露和容易被人发现的部位。多选择

19、暴露和容易被人发现的部位。(2)手可及处手可及处(3)无生命危险的部位。无生命危险的部位。(4)不毁容的部位。不毁容的部位。(5)部位常与造作的目的相适应。部位常与造作的目的相适应。以切划伤多见,砍创或刺创较少见以切划伤多见,砍创或刺创较少见(1)伤数多、伤形大小一致;)伤数多、伤形大小一致;(2)密度大、间距小;)密度大、间距小;(3)排列整齐、方向一致)排列整齐、方向一致(4)程度轻、浅表均匀;)程度轻、浅表均匀;(5)创口随体表弧度而弯曲;)创口随体表弧度而弯曲;(6)有试刀痕。)有试刀痕。2.造作伤的特征:造作伤的特征:5.衣着破损情况:衣着破损情况:6.诉说损伤经过前后矛盾诉说损伤经

20、过前后矛盾7.作伤的现场多数整齐不乱,保持原状。作伤的现场多数整齐不乱,保持原状。4.致伤工具:致伤工具:3.程度:程度:三三.造作病的各种方式造作病的各种方式1.造作心脏病造作心脏病2.造作支气管炎造作支气管炎3.造作黄疸造作黄疸4.造作糖尿病造作糖尿病5.造作结膜炎造作结膜炎6.造作溃疡造作溃疡7.伪造出血、发热等伪造出血、发热等四四.临床法医学检验与鉴定:临床法医学检验与鉴定:1.1.案情调查案情调查2.2.损伤检查损伤检查3.3.衣服检查衣服检查4.4.现场勘验和事件重建现场勘验和事件重建虐虐 待待(abuse)凡经常遭到家庭成员或照顾人故意造成凡经常遭到家庭成员或照顾人故意造成的精神

21、或肉体上的折磨、摧残称为虐待。的精神或肉体上的折磨、摧残称为虐待。虐待方式:积极和消极两大类。虐待方式:积极和消极两大类。软组织损伤;眼耳损伤;骨折;软组织损伤;眼耳损伤;骨折;内脏损伤。内脏损伤。鉴定标准尚不完善。鉴定标准尚不完善。精神障碍鉴定精神障碍鉴定一、精神障碍与犯罪一、精神障碍与犯罪 与精神病种类,患者性别、年龄、病期与精神病种类,患者性别、年龄、病期和环境差异有关,其中最重要的是精神和环境差异有关,其中最重要的是精神分裂症(分裂症(schizophrenia)。)。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 躁狂抑郁症躁狂抑郁症 癫痫发作癫痫发作 癔症癔症 脑器质性疾病脑器质性疾病 酒精、药物中毒酒精、

22、药物中毒引起行为异常的精神障碍引起行为异常的精神障碍精神异常致伤害的特征精神异常致伤害的特征 动机短浅,费解:动机短浅,费解:如被害者是与罪犯无关如被害者是与罪犯无关的过路人等,主要症状如感情麻木,异常思的过路人等,主要症状如感情麻木,异常思维,妄想等引起的行为异常维,妄想等引起的行为异常 缺乏预谋缺乏预谋 缺乏保护性缺乏保护性 手段残忍性:不合常理手段残忍性:不合常理法律上的评定法律上的评定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18条条 判断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判断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精神鉴定二、精神鉴定1、责任能力的判断、责任能力的判断鉴定罪犯的精神状态,特别是

23、犯罪当时的刑事鉴定罪犯的精神状态,特别是犯罪当时的刑事责任能力(责任能力(criminal responsibility)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应鉴定犯罪行为发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应鉴定犯罪行为发生时的精神状态。生时的精神状态。鉴定人根据医学知识、临床经验、健全常识、鉴定人根据医学知识、临床经验、健全常识、背景资料等进行客观推测。背景资料等进行客观推测。2、精神鉴定方法与临床检查法相同、精神鉴定方法与临床检查法相同 智力鉴定智力鉴定 心理鉴定心理鉴定 家族史与既往史家族史与既往史躁狂躁狂/抑郁症抑郁症 抑郁症:抑郁症:不安、悲观、执著、思考制止、思考延迟不安、悲观、执著、思考制止、思考延

24、迟食欲低下,性欲减低,早朝觉醒,中途觉醒食欲低下,性欲减低,早朝觉醒,中途觉醒自我评价(罪恶妄想,贫穷妄想,虚无妄想自我评价(罪恶妄想,贫穷妄想,虚无妄想)药物治疗:药物治疗:心理治疗:激励、不自杀约定心理治疗:激励、不自杀约定 躁狂症躁狂症:爽快、兴奋、思维奔逸、缺乏抑制、妄想、幻觉爽快、兴奋、思维奔逸、缺乏抑制、妄想、幻觉 药物治疗:镇静剂药物治疗:镇静剂 心理治疗心理治疗伪装精神病的鉴定伪装精神病的鉴定 伪装精神病的特征:伪装精神病的特征:有一定的目的性;有一定的目的性;起病急,消失快;起病急,消失快;各种精神异常表现孤立甚至矛盾;各种精神异常表现孤立甚至矛盾;症状夸张,造作且多变;症状

25、夸张,造作且多变;强调自己有病;强调自己有病;检查和治疗不合作。检查和治疗不合作。伪装精神病和癔症区别要点伪装精神病和癔症区别要点癔症癔症(hysteria)伪装精神病伪装精神病既往有发作史既往有发作史无无癔症性格癔症性格无无症状无意识症状无意识有意识,有明确目的有意识,有明确目的发作无特定时间发作无特定时间可在特定时间发生可在特定时间发生行为有限度的造作、夸张等行为有限度的造作、夸张等 行为过于造作、夸张等行为过于造作、夸张等言语随意,无顾虑言语随意,无顾虑言语谨慎言语谨慎不发作时,诉说自己有病,不发作时,诉说自己有病,博取同情博取同情过分强调有病,但检查和过分强调有病,但检查和治疗不合作治疗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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