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协调及安全防护措施一、交通协调措施 1、及时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积极配合交警,提供交通状况和施工情况,及时发布交通公告。 2、开工前和施工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施工人员特别是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保畅技术交底,增强和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交通保畅人人有责。 3、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有影响交通的问题,立即进行组织疏导。 4、深入细致地做好交通组织工作,以取得交通管理部门的支持。协助交警做好交通管理的辅助工作。二、施工人员交通安全防护措施 1、加强对施工人员交通安全教育与监督。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经过交通安全教育后才能作业,严格遵守城市道路维修养护作业安全规程,另配备专职生产安全员。 2、施工人员只能在封闭区域内作业,作业期间穿着反光马甲,严禁施工人员横穿行车道,违者重罚或直接清除出场。3、施工人员在交通安全方面必须服从交通协管人员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