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交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系统、长效的管理机制,使企业内部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同时督促和指导全体员工遵章守纪,保障集团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凡本公司员工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享有本制度所规定的权益。第三条 各单位、部门可依据本制度有关指导原则,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细则,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生效。第二章 人力资源管理(一)人力资源规划、编制与定员制度(二)招聘制度(三)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制度(四)培训制度(五)劳动纪律、休假与考勤管理制度(六)绩效
2、考核制度(七)薪酬分配制度(八)保险、福利与保护制度(九)人员流动制度(十)其它管理制度(职称与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人事档案、工作证等) 人力资源规划、编制与定员制度第一条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预测、分析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状况,制订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规划。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每年年末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内容应包括:人员需求预测及配置计划、员工培训计划、工资总额及工资水平计划、保险福利计划等,报公司批准后实施。第三条 各部门、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用工实行定岗、定员、定编管理,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四条 机构设置、调整或撤销,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报经理层
3、审核,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员工定岗定位信息实行月报制度,各单位于每月月底前将次月员工定岗定位调整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人力资源部三个工作日内将员工定位数据信息月报表报送董事长和总经理。招聘制度第一条 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力资源年度规划,对缺员的岗位经公司批准后实施招聘。第二条 招聘员工基本条件:一、普通岗位(一)遵纪守法(无违法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等),品行端正,热爱公交事业,具有吃苦耐劳和敬业精神。(二)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特殊技能经公司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身体健康,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身高和视力。(五)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技能等。
4、二、管理岗位(一)遵纪守法(无违法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等),品行端正,热爱公交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执行力。(二)男35周岁以下,女30周岁以下(特殊人才经公司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四)身体健康。(五)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第三条 曾被公司解除合同或退回派遣机构的员工不予聘用。第四条 招聘时严格按下列程序实施:一、面向社会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及劳务市场等形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对应聘人员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初步审核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符合者填写应聘员工简明信息登记表,留存应聘
5、材料复印件等,建立应聘人员信息资料。 三、对应聘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不论何时查实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四、初审、复审合格人员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考试,考察其综合素质。五、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公司批准后办理入职手续。六、被录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下列资料:(一)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照片。(二)身份证复印件。(三)毕业证书复印件。(四)户口本复印件。(五)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相关证件复印件。(六)体检表。(七)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八)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七、新员工需依下列程序办理:(一)填写“蚌埠公
6、交集团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二)签订劳动合同书或派遣员工上岗协议。(三)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四)办理员工工作证、卡。(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接续及医疗保险卡。(六)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七)参加岗前培训。(八)岗位引导与职责介绍。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制度第一条 劳动合同,是公司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明确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第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三、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7、,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第三条 劳动合同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根据公司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四条 劳动合同期限,首次签订3年、再次续签6年、第三次续签无固定期限。第五条 试用期,新聘员工上岗实行36个月试用期。第六条 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学习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
8、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 第八条 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泄露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劳动合同终止,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与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同意续签。二、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续签。三、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四、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第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随时
9、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连续旷工超过7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 (二)工作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 (三)有贪污、盗窃(含各种手段窃取票款)、挪用公款或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四)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五)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目无法纪、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的。(六)对生产秩序、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七)组织、参与非法聚众上访的。(八)被媒体曝光,给公司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九)明知不可为却又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贿赂使公司利益受损。 (十)为泄私愤,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情节恶劣。(十一)在别处兼职,从事与本企业生产经
10、营有竞争业务的或其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如营运驾驶、维修、教练等)二、 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三、员工在试用期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 第十一条 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须经工会同意,并报公司研究批准。第十二条 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后,解除劳动合同决定需送达本人。送达方式依次按下列程序办理:一、能直接送达(包括本人领取、单位送达、专递或快件邮寄)的直接送达。二、不能直接送达的公证送达。三、前两款方式
11、均不能送达本人的,则采取公告方式登报声明(市级及以上)。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为员工办理好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档案转移手续。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续签,根据工作需要,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30日前,征求所在各单位意见报公司批准,提前30天通知本人。确定需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接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续签手续,逾期视为本人放弃,按终止程序办理。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记录劳动用工状况及员
12、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包括:一、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帐(总帐)。二、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三、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四、其他专项协议台帐(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制用工,是公司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通过协议方式委托市劳务派遣单位为公司选拔、派遣员工,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其工资支付、办理社会保险等日常管理性事务,公司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第十八条 派遣员工与同岗位劳动合同制的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培训制度第一条 培训目的一、通过组织各类培训,不断
13、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集团核心竞争力,实现集团战略目标。二、帮助员工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职业规划,促使员工不断学习成长,激发员工潜能,做到员工与集团的双赢。三、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使员工达到本岗位工作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规范标准;并根据集团战略发展的需要和现代科技、管理的进步,适时对员工进行更新知识培训,促进员工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的提升。第二条 培训职责一、公司负责培训的决策和领导。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订、统筹安排和落实。三、各单位负责培训的参与、配合。第三条 培训形式一、内部培训。二、派外培训。三、员工自我培训。第四条 培训内容一、内部培训(一)新员工培训1、了解
14、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历程和发展方向。2、了解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3、了解工作职责、岗位规范、薪酬福利待遇等。(二)岗位技能培训1、根据公司营运生产发展和工作需要,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2、鼓励员工自行参加各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3、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的各类培训,培训合格取得证书后培训费用由公司负责支付。(三)职业心态培训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培养企业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2、增强敬业精神、责任意识、使命感等。3、促使员工遵章守纪,诚信友善。4、提高员工对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责任的认识。(四)转岗培训因岗位变更需进行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视情况进行安排。二、派外培
15、训派出公司以外地点培训或学习,依靠外部力量,提升员工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技能技巧、专业知识、行业发展动态,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三、自我培训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学历教育(电大、夜大、函大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和其它专业的学习。第五条 培训师队伍建设一、内部培训讲师原则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中产生,工作性质为兼职,即在公司内部开展培训活动,以不影响其自身的正常工作为原则。(一)选聘条件1、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一定的业务能力。2、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强,能与学员及时有效地沟通。3、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二)评定办法1、集团公司成立内训师审定小组,小
16、组成员由集团领导及相关部室负责人构成。2、有意向者递交个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者由本人制作培训课件报人力资源部初审,初审合格的课件由审定小组试听后审核批准。3、经审核批准的内训师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建档。(三)课酬标准内训讲师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授课,按课时计发一定标准的课时费。二、储备社会师资人力资源部或相关职能部室负责广泛搜寻和评审社会师资资源,寻求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授课能力较强的师资力量及相关培训机构,建立相应档案库储备社会师资,满足培训需求。第六条 培训课件开发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的培训内容,内训师结合负责的培训内容进行开发制作培训课件,培训课件须经公司领导组织
17、人员审核,通过后正式作为内部培训课件启用。第七条 培训计划拟定一、人力资源部每年初依据各单位递交的培训需求申请进行汇总,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经可行性调研分析,拟定公司年度培训总计划,报公司批准执行。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的、参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授课人、课程要求等。二、年度内有其他培训任务的,人力资源部需对年度计划进行相应调整。第八条 培训考勤与考核一、考勤公司安排的各类培训,受训人员一经确定,须按时参加培训,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请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如果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缺席者,将按旷工处理。二、考核每次培训结束后,都要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作为员工发展的参
18、考依据。第九条 培训经费使用公司每年需按相关规定提取培训经费,用于培训费用支出,包括内部培训、派外培训、外聘专家培训等。劳动纪律、休假与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 劳动纪律,系规范和约束员工工作期间的行为规定。包括按时上下班、遵守工作纪律、爱护公共财物、讲究文明礼仪与卫生、牢记安全、违者处罚、服从工作安排、规范操作流程等。第二条 遵守工作时间,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迟于上班时间到岗)、早退(早于下班时间离岗)和脱岗(工作期间私自离开岗位)。有事、有病等必须向单位领导请假,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未请假不到岗、未获准假不到岗、请假到期未归或提供虚假材料请假被查实等未遵守请假
19、规定的行为)。第三条 遵守工作纪律一、员工在工作时应尽职尽责,不准消极怠工。严禁脱岗、串岗,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无故离岗达半天及以上者,均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在工作时要忠于职守,熟练掌握自己的工作业务,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 团结同事,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打架斗殴、目无法纪。 第五条 爱护公共财物一、员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二、爱惜公司财产,维护好公司设施、物品。三、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要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第六条 讲究文明礼仪与
20、卫生一、要时刻维护公司、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要以公司大局为重,努力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 二、在工作期间为乘客服务时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声音要温和、礼貌。三、在工作时间应保持仪表整洁,着装得体、整齐干净。四、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工作场所环境,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及杂物,保持、维护好公司的环境卫生,提高工作效率。第七条 牢记安全一、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恐、防暴”预防工作,确保公司安全;下班后要关闭电源开关,确保门窗锁好;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二、驾驶员需遵守公司安全操作规
21、程和国家道路交通法,做好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第八条 负有保密义务。员工要严守公司的机密,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经营相关信息。第九条 处罚规定一、行政处罚 (一)员工初次违反劳动纪律(情形严重除外),一般予以谈话教育; (二)员工再次违反劳动纪律(情形严重除外),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 (三)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给予13个月的停岗处分,停岗期间无薪;回岗前并需做深刻检查。1、累计3次及以上违反劳动纪律行为。2、违反劳动纪律情形严重。3、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4、因个人言行或利用媒体散布流言,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5、交通肇事不配合事故处理和参加安全学习
22、的。6、不胜任现任工作岗位。7、无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四)员工受过停岗处罚后,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严重违纪给予解除劳动合同。1、回岗前不愿检查反省,且没有认识到违反劳动纪律的错误。2、不思悔改,继续违反劳动纪律。二、经济处罚 (一)员工迟到、早退或中途无故离岗,每次扣除绩效工资50元。 (二)员工旷工期间,每天按日工资的3倍扣罚工资。第十条 请、休假员工可享受婚、产、节育手术、哺乳、丧和带薪年休等休假;因事、病、伤等可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但应先履行请、休假手续。第十一条 员工请、休假,一般由本人(除因重病或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先在请假条上据实填写请假种类、时间、事由等事
23、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报请审批,批准后方可休假。 (注:电脑OA系统程序请假,由申请人将请假信息材料报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批准签署意见后,到所在单位填报人处由填报人对请假信息填入电脑OA系统的请假申请单中,并将相关请假资料进行扫描,以附件形式上传公司报批。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工会计生办按分工审核批准操作完成后,将请假单返回至请假单填报人处进行归档处理。)第十二条 员工请、休假按下列管理权限报批:一、公司普通员工一次性请假1天(含1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一次性请假1天以上的,由单位审核签字后,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二、管理人员请假或离开公司外出办事按以下程序请假或报告: (一)公
24、司党政副职向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请假或报告。 (二)单位正职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请假或报告;单位副职经正职同意后,向公司分管领导请假或报告。三、凡请假获得批准的信息,均在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备案,人力资源部登记后按相关程序将员工请假条反馈相应单位,作为考勤依据。第十三条 员工结束假期的,应及时返本单位办理销假手续,假期期满确实需要续假的,须按本规定的审批权限再次报批。第十四条 因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就诊的员工,须在返单位后3天内履行请假手续,并提供当地医院开具的单据。第十五条 试用期的员工一般不准假,如因特殊情况请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将顺延试用期。第十六条 各类请、休假规定一、婚假、孕休假、产假、节育
25、手术假、哺乳假等,详见公司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二、丧假 (一)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去世,可请3天丧假。 (二)员工赴外地料理丧事,可根据路程远近另加路程假。 (三)丧假期间计发岗位绩效工资。三、带薪年休假 (一)员工入司工作满一年后可按以下标准享受带薪年休假。1、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工作已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二)年休假必须在当年内使用。 (三)员工在年度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休过年休假后发生下列情形,则取消下一年度的年休假资格。1、旷工累计超
26、过3天及以上。2、请事假累计20天及以上。3、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4、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5、工作满20年及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及以上。6、不在岗员工。 (四)休假期间按原待遇计发工资。四、事假(一)准假期限:原则全年累计不超过45天。确因特殊情况超过者需自行承担事假期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否则,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二)事假期间,按天计扣日工资(日工资=月工资 /21.75,下同)。五、病假(含非因工负伤)(一)请假时须提供县级以上定点医院出具的病(负伤)休证明(附带病、伤诊断证明、医药费收据)等证明材料。(二)零星病假,原则上每月准假累
27、计不超过三次,全年累计不超过三个月。(三)员工确实因病需休假超过三个月,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工作者,需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可办理病退、退职;拒不鉴定或鉴定后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者,按规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派遣员工退回派遣机构)。(四)病假期间,按天计发岗位工资的70%。其中:月病假待遇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80%计发。六、工伤假 (一)员工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受伤时,按下列程序办理:1、所在单位应在48小时之内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工伤
28、保险科报案。2、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将相关调查材料报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办理工伤认定,需评残再按照规定的时间申报评残。3、被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人社局工伤保险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人员医药费和伤残人员一次性补助费用的理赔。 (二)认定工伤后的员工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期即:停工留薪期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规定时间执行,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需延长需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延长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间,按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基数计发。 (三)经伤残鉴定达到110级的,分别按下列规定政策执行:14级者,退出工作岗位或办理退休(待遇由人社局支付);56级者由
29、公司安排适当工作,不能胜任者可选择回家休息,分别依照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的70%、60%由公司按月计发伤残津贴;7级及以上者需正常上班。 (四)工伤认定前,按病假审批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确定为工伤后,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伤认定书进行核准,病假期间享受工伤待遇。第十七条 加班调休,指确因工作需要在日常工作时间(不包括法定假)以外的继续工作情形,事后一律给予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第十八条 考勤,是公司以书面形式按月记录员工的出勤与未出勤情况,是公司支付员工薪酬、保险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第十九条 员工考勤内容包括:一、在岗情况:出勤、外勤、公差、加班等。二、请休假情况:婚假、孕休假、产假、节育手术假、哺乳假
30、、丧假、年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加班调休。三、上下班违纪情况: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第二十条 记载考勤的符号规定:以考勤项目名称的前一个拼音字母或前两个拼音字母组合为记录符号。一、出勤:1、出勤c ;2、外勤w ;3、公差g ;4、加班j。二、请、休假:5、婚假h;6、孕休假y;7、产假cj ;8、护理假hl;9、哺乳假b;10、节育手术假jy;11、丧假s;12.年休假n ;13、事假sj;14、病假bj;15、工伤假gs ; 16、调休t三、上下班违纪:17、迟到cd;18、早退 z;19、脱岗tg;20、旷工k。第二十一条 考勤职责一、各单位的考勤管理员负有以下职责:(一)熟悉公司
31、的考勤制度,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时间。(二)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本单位员工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出现的问题。(三)协助和指导本单位员工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妥善保管好员工各种休假凭证(两年以上)。(四)及时、准确地统计和汇总考勤信息,按时报送考勤报表。(五)为员工薪酬发放等,及时提供考勤信息依据。同时做好相关沟通、解释等工作,及时反馈员工的意见及建议。二、各单位领导负有对员工考勤的直接管理责任。三、各单位办公室负责考勤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实行统一的考勤制度,考勤员或管理员负责现场考勤和管理,每天将员工出勤情况在考勤簿上用第五十九条规定的符
32、号进行记录(使用考勤机按考勤机办法执行),以月为周期进行统计汇总,次月初三个工作日内将员工考勤的缺勤情况报表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考勤台账,做到台账清楚,资料齐全,能及时准确地为员工工资发放、年度评先、奖励、离职等提供考勤信息。第二十四条 考勤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之一,一定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考勤,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绩效考核制度第一条 绩效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二条 考核方式为分级考核:一、高层管理人员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二、公司负责考核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公司全体中层干部。三、其他员工由直接上
33、级考核。第三条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责任、能力、绩效等。第四条 绩效考核形式:数据统计、查阅资料 、汇总测评等。薪酬分配制度第一条 薪酬指员工为公司提供正常劳动而由公司按月、季、年度支付的各种工资性经济收入,包括岗位绩效工资、超定额提成,津贴、苗苗服务奖励、效益奖、目标考核兑现、加班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等福利性经济收入)。第二条公司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二、建立公平、激励、科学合理的薪资运行机制。三、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四、员工薪资与绩效挂钩。第三条 管理职责一、公司董事会负责薪酬管理的决策和领导,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薪
34、酬发放的审批。二、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体系的制订、薪酬发放审核、薪酬问题解释解决等日常管理。三、财务部负责薪酬的复核、发放及统计等工作。四、各单位负责薪酬制度的执行、薪酬发放核算和报批、制度范围内工资问题解释等。第四条 薪酬体系划分公司依据员工岗位性质的不同,将员工薪酬主要划分为技能操作、后勤辅助和管理三大系列,每个系列再按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和繁重性分别划分不同的类别,然后确定相应的薪酬水平和分配办法,以此构成薪酬分配体系。一、技能操作:包括一线驾驶员、修理工和教练员。一线驾驶员根据线路的公里、运行时间、载客情况、线路复杂情况等测定。修理工按技术复杂及繁重程度分类。二、后勤辅助:包括工勤驾驶员、保
35、管员、点钞收包员、保洁员、护场员等,按工作的性质和劳动强度分类。三、管理:包括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公司总部管理人员,按岗位和职务分类。第五条 薪酬分配形式 中层管理及以下所有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基层单位对特殊岗位在岗位绩效工资制基础上可实行二次分配办法;高层管理实行年薪制。第六条 薪酬构成一、一线驾驶员(一)营运驾驶员: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附加工资(安全奖、节能奖、票卡提成、超趟、误餐、加气补助、苗苗服务奖、节日加班、教练补助等)。(二)市内包车驾驶员: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附加工资(节能奖、超公里和超时补助、误餐、节日加班等)。(三)旅游大巴驾驶员: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附加工资(
36、节能奖、行车公里补助、节日加班等)。二、修理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附加工资(班组长津贴、夜餐、节日加班等)。三、教练员: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附加工资(教练员津贴、科目合格率提成等)。四、后勤辅助: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附加工资(班组长津贴、节日加班等)。五、中层及以下管理: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附加工资(兑现奖、职称津贴、节日加班等)。六、高层管理:年薪(实行考核兑现)。第七条 薪酬标准根据国家对行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及企业发展情况、岗位性质、工作业绩等确定。第八条 考核计发办法一、岗位工资:作为员工的基本工资,视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核算;是计发加班工资的基数。二、绩效工资:与员工上
37、月度业绩挂钩考核计发的工资。本项既可单项考核分配,也可将本岗所有员工的绩效工资捆绑进行二次分配(如:修理工岗位绩效工资捆绑可按工时分配、教练员绩效可按科目合格率提成分配等)。三、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参加工作的年限制定标准,依据员工出勤情况计发的工资。(一)工龄计算:1、新入职员工: 仅计算本企业工龄,入职当月即计算1年工龄,以后逐年递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本企业工龄条件的予以计算。2、老员工依原有工龄统计年限计算。(二)工龄增长:统一定于每年的元月份调增1年工龄。(三)工龄工资核算:依据工龄年限乘以相应的计发标准核定为工龄工资。四、附加工资:作为薪酬的一种补充,因相关岗位的性质特征而设立,具
38、体包括:(一)安全奖:驾驶员完成年度安全考核指标后计发的奖励。(二)超定额提成1、营运线路超趟工资:指驾驶员完成计划内趟次后超出的趟次给予计发的工资。实际超趟工资=(月实际趟次-月计划趟次)超趟计发标准(元/趟)。2、票卡提成奖:为督促驾驶员完成公司下达零票和卡次基本任务而设立的奖励。根据驾驶员零票收入和卡次按一定比例计提。3、节能奖:为鼓励驾驶员节约能源设立的奖励,根据驾驶员节约能源数额按一定标准计提。4、超公里和超时补助:是针对旅游公司市内专线和零星包车驾驶员设定的,驾驶员在完成基本任务定额(营运里程和工作时间)的基础上,根据超出的里程和工作时间按一定标准计提。5、行车公里提成:是针对旅游
39、公司大巴驾驶员设定的,在完成基本任务定额的基础上计发月薪,根据超出的里程按一定标准计提。6、科目合格率提成:是针对驾校教练员设立的项目。按学员考取驾驶证的人数每人提成标准(教练员提成额度=科目合格人数*标准/人)。(三)苗苗服务奖:是针对营运线路驾驶员设立的优质服务奖励,考核兑现依据公司相关考核规定。(四)津贴1、误餐、夜餐津贴:误餐津贴是针对特殊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能及时用餐设定的补贴;夜餐津贴指修理工夜间上班给予的补贴。2、教练补助:营运公司实习线路驾驶员带学员期间每月补助500元;其他营运线路驾驶员带学员期间,每月补助300元。3、班组长津贴:标准为50元/月。4、异地补助:是针对家住市区
40、到县区工作(公司驻县单位)的员工而设立。按一定标准按天考核计发。5、职称、职业资格等级津贴:针对专业技术和相应岗位设立的项目。职称津贴标准:初级20元、中级40元、高级60元;职业资格等级津贴标准: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20元、职业资格二级(技师)40元、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60元。(五)节日加班工资:指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而计发的工资(加班工资=日岗位工资标准*加班天数*300%)。(六)考核兑现:公司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给予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全体中层干部的考核兑现。第九条 薪酬调整一、整体调整:公司根据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企业发展状况而进行的调整。二、局部调整:针对
41、某工种、岗位,工作业务调整、劳动强度变化而进行的公司范围内的调整。三、个别调整:由于员工岗位、职务变动进行的调整。第十条 薪酬支付一、支付项目:为第五十七条本岗薪酬构成涉及项目。二、支付标准:为本岗位标准经业绩考核后的实际核算额,低于当年蚌埠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标准执行;实行年薪制的岗位每月按年薪标准的一定比例计发。薪资均以税前数值计算。三、支付日期:公司定于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员工薪资。四、支付周期:公司实行月薪制支付员工薪资。新入职员工上岗首月按岗位工资计发,低于蚌埠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蚌埠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上半月报到发全月,下半月报到发半月。月绩效考核工资次月发放。五、支
42、付办法:公司根据薪资发放明细表,委托银行代发。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代扣、代缴及扣除员工薪资的项目:一、薪资收入所得税。二、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应由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院判决、裁定的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五、国家及公司规定可以从员工薪资中扣除的费用。保险、福利和保护制度第一条 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第二条 为保障员工享有社会保险权利,公司依照蚌埠市社会保险征缴条例和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含大病救助,下同)、生育、工伤
43、五项社会保险。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参保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保编号、保险费扣缴情况等信息的管理,并负责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第四条 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按蚌埠市规定的费率比例共同承担,员工个人承担部分,公司可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第五条 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从员工上岗的次月开始缴纳。之前有养老、医疗保险出现中断情形的,需在入职前到社保机构完善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参保或接续的,损失由本人承担。第六条 外借人员、个人原因自行离岗人员,其社会保险欠缴的,公司将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 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依法享受下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时享受养老退休金。二、患病、
44、负伤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三、因工伤残,享受工伤待遇。四、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金。五、生育后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六、去世后,按规定享受丧葬费、抚恤金,其符合条件的遗属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第八条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员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单位和员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第九条 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员工个人所有,公司依照国家规定代为管理。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用于员工购买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一条 公司负责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及统计、缴存、提取、使用等业务工作。第十二条 单位与员工终止
45、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提取、封存手续。第十三条 新参加工作的员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单位和个人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及调整按公司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系为在岗员工提供的一种福利,不在岗员工不享受。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按照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可享受下列情形的福利。一、凭员工卡免费乘坐公交车。二、配发员工工作服。三、为特殊岗位生产一线员工免费供应工作餐。四、发放毛巾、肥皂等防暑降温用品及降温费。五、住院治疗予以慰问。六、本人及直系亲属去世给予慰问和提供用
46、车。七、每年定期安排员工体检、女员工妇检等。八、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按相关规定执行。九、子女考上二本以上本科(全日制)发放助学金。第十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进行劳动保护管理工作中,负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预算、采购、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二、负责对人体直接造成伤害的特殊工种按规定核发营养费;对室外作业工种夏季高温期间按规定核发高温补贴。三、负责指导、督促各单位的劳动保护工作,解释劳动保护有关条例。人员流动制度第一条 人员流动指员工发生岗位变动和离职的行为,包括内部调动、转岗、借调、离岗休息、辞职、退休等。第二条 员工内部调动(非岗位变更)本人提交调动申请报告,经调出、调入双方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经公司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第三条 员工转岗,一般原则为:一、确因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等特殊原因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由本人提交申请报告,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经公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岗手续。二、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报送人力资源部,经公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岗手续。三、属人才选拔的由人力资源部提供信息,按选拔任用程序被确定任用的,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岗手续。第四条 借调一、内部借调:因工作需要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