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器材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范文消防器材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1一、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二、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三、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四、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五、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六、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七、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八、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九、消防
2、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十、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十一、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消防器材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2一、消防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二、消防器材室、值班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三、每日交接班,必须检查设备、器材是否完好,并在当日登记表中详细注明设备、器材运行(完好)情况。四、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随意出动设备。五、消防站内严禁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六、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电脑或其它工具进行娱乐活动,不得吃零食。七、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和室内清洁卫生。消防器材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3一、
3、建立永久性消防器材检查档案。对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数量,协调位置状况都要详细登记。二、建立永久性检查,维护记录。三、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每月大检一次。四、及时对失效、损坏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换。少量维修不超过三天,较大数量维修更换由消防管理人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提交报告。五、未经消防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变更摆放位置。六、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或器材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除赔偿罚款以外,要追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消防器材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4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市委机关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
4、意见(湘政发20xx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防火责任制度1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把防火责任纳入本部门工作岗位目标管理之中,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实施消防检查,狠抓落实。2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由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并按部门总人数的50%确定义务消防员。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适时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二、用火用电制度1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装电源线路,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安装电源线路的应先报局办公室同意后,由电工负责安装。2严格控制明火、焰火使用燃放。确需
5、使用时,必须保证安全预防措施,并报请市委办公室同意后,才能实施。3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得用火用电,违者均按规章制度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罚。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准用酒精和甲级易燃物品作燃料。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1凡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场地、焊割易燃易爆(气)体储罐、桶等设备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手续。2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到专库单列存放,对运进物资必须做到有登记、有记载,不得并列存放。3对易燃易爆物品进出库时必须有详细的审批手续和登记制度,不得随便借用和送人。四、防火安全检查制度1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随时每周对自己所管辖的地段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的
6、情况报告给本部门的领导。2局办公室每季度对机关的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防火工作进行抽查,将结果进行通报。五、火险隐患整改制度1严格履行工作岗位防火责任制,自觉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除火险隐患。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密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3重点消防部位,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报告机关行政领导批准,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才能实施。六、火警、火灾事故登记报告制度1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2发生火灾应及时抢救公共财产,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3保护好火灾现场,查明起火原因,写出火灾调查材料。七、消防宣传教育制度1每年要不少于一次对职工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2普
7、及防火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局办要把防火宣传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机关全体职工必须懂得工作岗位上的火灾危险性,做好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预防工作。八、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消防器材是机关防火、扑火专用设备,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2各楼层的灭火器,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搬动。影响防火安全,没有造成直接损失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以防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处罚。3安装的消防栓不得随意移动和任意阻塞,需移动时,必须事先报告机关行政领导批准后,再移动。4未经领导批准,任何移动消防器材,造成直接损失的,均应按消防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消防器材操作规程
8、的管理制度5(1)消防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栓、水枪、火灾自动报警器和灭火系统、消防设备、阻燃防火材料和其他消防产品。仅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作为他的用途或移动位置、损坏等。(2)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维护,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3)各部门消防器材和设施应纳入生产设备管理,所配置的灭火器均实行责任打卡制度,定位配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三定管理。(4)本单位消防器材和设施应设置消防器材和设施配置帐簿和消防器材接收帐簿。各种消防器材的领发都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负责。(5)各部门应在冬季对水溶性灭火器和户外灭火栓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每年对户外灭火栓进
9、行油漆和旋转润滑工作。(6)各单位新设防火部需配备消防器材,须提交书面报告,经厂领导同意后,消防管理部门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消防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6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二)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三)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四)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五)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办公室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二)检查中发
10、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单位应保持楼梯畅通,严禁占用楼梯、走廊,严禁在楼梯、走廊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二)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出口上锁。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一)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销售方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三)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
11、、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领导并及时补充。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向相关单位报告。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二)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凡进入办公场所、生活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内使用易燃易爆气体(乙炔气)、动用
12、电气焊明火操作的,应明确责任人、进行备案后方可施工,因管理不严,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其他设施的应如实报告。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三)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一)义务消防员应开展业务学习和灭
13、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二)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宣传培训。(五)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一)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三)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四)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五)演练结束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十、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
14、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安全维修人员检查加
15、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单位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九)使用明火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十一、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物业管理人员在中心人秘科直接领导下,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八字方针,履
16、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职责如下:(一)为保护人民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精神,物业管理人员应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二)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设施,确保各类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楼梯、走廊时刻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三)办公区域内严禁贮存烟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四)安全使用天然气,正确安装天然气灶具,使用中间不得离人,不得在天然气管道周围堆放杂物。(五)一旦发生火警,要保持镇静,及时拔打119电话,将火灾引发地的楼位、门牌号码简明扼要的通知消防队。(六)管好火源,严禁乱扔烟头
17、。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一)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彰。(二)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
18、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5)谎报火警的;(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7)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单位管理人员;(8)阻塞楼梯、走廊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作它用的;(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
19、理人员。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有关办法予以追究处理。消防器材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71、单位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2、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3、单位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4、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应当确定专职人员维修保养,并保留记录,或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组织或单位
20、,定期对消防设维进行维护保养,并与受委托组织成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确定维修保养内容,并保留维护保养报告;5、按照的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用;6、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器材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8为了促进消防目标化管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全院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院保卫处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报
21、告保卫处。三、院保卫处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四、全院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池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消防器材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9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2、局机关及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员工
22、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3、局机关及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各单位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5、各单位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6、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2、消防工作应每日对单位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整改情况。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及时治理整改。4、各单位负责人应每日检查消防安全情况,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
23、隐患,应及时整改。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各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2、各单位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3、各单位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2、消防设施及消防
24、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专职管理员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专职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
25、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4、对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整改措施、整改报告报送消防救援机构。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
26、由持证电工负责。3.各处(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5.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并由专人负责监督,禁止电动自行车随意充电。6.施工现场要按照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用电,并设置警示标识,禁止私搭乱接。消防器材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101、我校属重点防火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南京市消防管理办法。实行防火责任制。2、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建立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经常性的开展业务培训和消防演习,组织专职消防干部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防范救火能力。3、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
27、必须经过防火训练和考核,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了解易燃易爆物质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操作和保管工作;防火重点部位要设禁火标志、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定岗位、定责任人、定措施。4、新生入学,由学生工作部门组织,保卫部门主讲,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结合“119”消防日,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安全知识的介绍,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5、各单位、各部门要由专人负责做好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和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仅用于抢险救灾之用,要布局合理,数量保证,不得作为他用;不准随便移位、挪动和损坏,违章
28、视情节给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保卫部门及时更换或补充、保证消防器材配备数量、种类及放置部位,符合规范要求、器材完好有效。保卫部门应负责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备、维护、保养,并定期对全校公共部门、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进行检查。6、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防火重点部位的防火要求,建立安全防火规定;新建、扩建和改造工作的设计、施工,必须执行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报有关部门审定。7、对重点防火部门,每日进行巡查,并作好记录,巡查中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每月由负责消防安全的专职人员会同有关防火部位进行防火检查,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保卫部门组织全校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防范措施的落实。8、对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应专库(专室、专柜)储存,专人管理,严格采购、运输、储存、分发、使用和销毁手续。9、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能整改而不认真整改的单位,先发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在接通知书后仍拖延不整改的发给责任备忘录,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10、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做好防火工作,发现火警、火灾时,都要立即报告,积极参加扑救工作。11、对在消除工作中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个人和单位,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消防管理条例造成火灾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损失巨大的要进行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