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学教程(第二版)》课件第二版第十六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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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六章第十六章社会转型与犯罪治理社会转型与犯罪治理目目 录录第一节当代中国犯罪问题现状第一节当代中国犯罪问题现状 第二节转型期暴力犯罪的实证研究第二节转型期暴力犯罪的实证研究o 犯罪既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法律现象。o 刑法学把犯罪与刑法紧紧联系在一起,强调犯罪的法律特征,即只能是以刑事法律加以禁止或者处以刑罚制裁的行为。o 社会学认为犯罪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反社会或破坏自由、侵犯权利的行为。第一节当代中国犯罪问题现状o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60多年的历史发展中,我国犯罪现象先后出现了五个高峰期。第一次高峰期出现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第二次高峰期出现于1961年,第三次高峰期出现于1981年,

2、第四次高峰期出现于1989年。o 目前我国正处在第五个高峰期的发展阶段,犯罪率居高不下,且有进一步上升之势。前两次高峰期的出现,与我国当时的政治环境有关,后两次高峰期的出现,则几乎与我国的改革开放是同步的。o 社会学的犯罪概念在外延上要比刑法学的犯罪概念宽泛得多,除了要研究法定犯罪外,还要研究准犯罪、待“罪化”犯罪和待“非罪化”犯罪。社会学的犯罪概念有助于进一步认识犯罪的社会本质,有助于将犯罪问题与其他越轨行为联系起来进行研究。o 我国社会生活中比较突出的越轨行为有6类:1、违俗行为 2、违德行为 3、违纪行为 4、违警行为 5、违法行为 6、犯罪行为违俗行为违德行为违纪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区

3、分几个概念:区分几个概念:o 准犯罪:是指那些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由于行为主体的特殊性而被刑法规定不应当受刑法处罚或未被法定为犯罪的社会行为。如: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再如:精神病人所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还有:具有危害性,但尚达不到需要刑法惩罚程度的类似犯罪性为;吸毒,卖淫,嫖娼等违反正常治安管理的行为。o 待待“罪化罪化”犯罪和待犯罪和待“非罪化非罪化”犯罪犯罪 根据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国家有必要运用刑罚手段对某些社会行为加以严厉禁止,于是这种行为就被贴上犯罪的标签,完成了社会的“罪化”过程;相反,国家根据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认为有必要解

4、除对某些社会行为的禁止,就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废止对这种行为的刑罚处罚,这样就完成了对该行为的“非罪化”或“除罪化”的过程。o 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1、社会危害性 2、应受刑罚惩罚性 3、触犯国家刑法禁令 4、出于故意或过失 反应了犯罪的主观和客观属性韦伯行动类型与犯罪分类韦伯行动类型与犯罪分类韦伯的社会行动类型(理想类型)韦伯的社会行动类型(理想类型)n 理性行动o 目标合理行动:通过外在的人和物达到某种目的o 价值合理行动:价值和信仰而采取的行动n 非理性行动o 情感行动:感情或冲动o 传统行动:习惯按韦伯行动类型进行犯罪分类按韦伯行动类型进行犯罪分类n 功利取向型犯罪n 价值取向型犯罪n 情

5、感冲动型犯罪n 传统习俗型犯罪 中国犯罪的五次高峰n 50年代初:制度交替n 60年代初:困难时期n 70-80年代:文革遗产n 80-90年代:社会动荡n 进入21世纪:结构扭曲50年代初:第一次犯罪高峰年代初:第一次犯罪高峰o 由于国民党遗留下来大量的特务、伪劣人员、散兵游勇,从各个领域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o 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流氓、土匪、反动会道门、娼妓和职业犯罪者猖獗活动,反革命案件和刑事案件发案率很高o 19501951年,每年发生的刑事案件有50多万件,1952年下降了50,到1956年全国刑事案件发案率降到万分之2.9。60年代初:第二次犯罪高峰年代初:第二次犯罪高峰o 三年困难时

6、期(1959年1961年)刑事案件发案率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老百姓缺衣少食,被迫搞些小偷小摸行为。随着60年代初国民经济的好转,刑事发案率又迅速下降。o 19571965年,全国刑事发案率平均保持在万分之四以下,是我国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的时期。一、1978年以来中国犯罪率描述o 社会犯罪现象是社会结构的极端表征,是社会变革的晴雨表。从改革开放后的社会转型至今,中国的犯罪数总量和犯罪率都呈现上升的趋势。o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0年 法治蓝皮书显示,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2009年中国犯罪数量打破了2000年以来一直保持的平稳态势,出现大幅增长,其中暴力犯罪、财产犯罪等案件大量增加,全年

7、刑事立案数达到530万件。80-90年代:第四次犯罪高峰年代:第四次犯罪高峰o 1988年以后,社会治安状况又开始恶化。当年刑事案件达87万起,比1987年增加45.1%其中严重犯罪20多万起,比1987年增加65.7%,全国立案率为万分之7.7。1989年更高达197万余起,立案率为万分之18.1。o 这一时期,财产犯罪急剧增长,刑事发案率又开始回升,卖淫、赌博、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死灰复燃。二、当代中国犯罪状况的特点()从犯罪类型看,经济犯罪突出,新型犯罪层出不穷。()从犯罪主体看,流动人口犯罪依旧在犯罪整体中占有较大比重。()从犯罪区域上看,东南沿海与中西部内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犯罪有着

8、明显的差距。总体来说,东南沿海地区较之中西部内陆地区、城市较之农村,犯罪率更高,增长更快。第二节转型期暴力犯罪的实证研究o 一、当代中国犯罪问题研究成果一、当代中国犯罪问题研究成果o 从新中国成立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国内对于犯罪现象的专门研究处于停滞阶段。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犯罪问题日益严重,极大地损害了改革开放的成果,才使得犯罪学研究的重要性被提升,对犯罪问题的研究开始兴起。o 但与已经有两百年历史的西方犯罪学相比,中国的犯罪学以及对犯罪问题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其研究方法和成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不足。缺乏本土化的犯罪理论缺乏本土化的犯罪理论缺乏创新和批判精神缺乏创新和批判精神缺

9、乏多学科的综合研究缺乏多学科的综合研究二、暴力犯罪成因研究:从纠纷到犯罪o(一)理论传统一)理论传统o 第一个传统是古典犯罪学。它将暴力行为者视为“理性人理性人”,进而将暴力行为看作一种工具性行动。o 新古典犯罪学继承了古典犯罪学的衣钵,仍然将犯罪人视为理性人,将威慑威慑作为理论的核心概念。精神病学o 第二个传统是精神病学对暴力行为的诊断。这一研究传统认为,暴力行为者是受魔怔支配的“非正常人”,暴力行为是精神疾病暴力行为是精神疾病和神经官能症的结果和神经官能症的结果。o 暴力的精神病学研究结果也确实告诉我们,精神疾病与暴力行为确实有关,并且由精神疾病引发的暴力犯罪与正常人的暴力犯罪在犯罪行为模

10、式上存在差别。犯罪生物学o 即把人类生物、生理方面的特征作为社会越轨的原因,因此这种解释又可称为体质理论。o 意大利犯罪学家朗普罗素 o 体态理论将人的体态分为三种:内容型、中坯层型、外坯层型。o 染色体理论(二)特殊的暴力犯罪:纠纷引发的暴力o 目前我国由民间纠纷所引发的刑事犯罪有逐渐增多的趋势。o 研究者通过一项针对民间纠纷与暴力犯罪的监狱调查发现,相当数量的暴力犯罪起源于细碎的日常纠纷,这类纠纷在既往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分析中长期被忽视,它们无法被常规的纠纷解决机制所消化和解决,最终“溢出”纠纷解决机制之外,成为国家暴力治理的对象。经典金字塔模型o20世纪80年代弗尔斯丁勒和萨拉特等人提出

11、的。o纠纷金字塔理论范式包括三个基本假设:第一,按照双方解决还是引入第三方,非正式权威介入还是正式第一,按照双方解决还是引入第三方,非正式权威介入还是正式权威介入,纠纷解决机制被分为不同层次,且同时存在。权威介入,纠纷解决机制被分为不同层次,且同时存在。第二,人们在生活中产生的大部分冤屈,都会在较低层次得到解第二,人们在生活中产生的大部分冤屈,都会在较低层次得到解决,只有少数冤情会上升到司法程序中的纠纷,即金字塔顶。决,只有少数冤情会上升到司法程序中的纠纷,即金字塔顶。第三,纠纷金字塔的结构取决于各个层次纠纷解决情况,低层次第三,纠纷金字塔的结构取决于各个层次纠纷解决情况,低层次纠纷解决比例的

12、减少,相应就会使高层次纠纷解决比例上升;上纠纷解决比例的减少,相应就会使高层次纠纷解决比例上升;上升到司法程序的纠纷即纠纷金字塔顶则越多,说明低层次的纠纷升到司法程序的纠纷即纠纷金字塔顶则越多,说明低层次的纠纷解决渠道较少为人们所选择。解决渠道较少为人们所选择。纠纷宝塔o 麦宜生 结合中国的经验,对纠纷金字塔理论作了进一步修正,提出“纠纷宝塔”的概念。o 麦宜生发现纠纷金字塔的范式并不能很准确地概括中国农民的纠纷及其解决情况,因为在不同类型的纠纷和不同方式的纠纷解决之间,并不存在此消彼长的相互关系并不存在此消彼长的相互关系。o 也就是说,纠纷宝塔各个层次之间的关系是相对封闭相对封闭的,各个层次

13、的纠纷及纠纷解决的比例的增长或下降,并不一定会导致其他层次,尤其是塔顶结构的变化。漏斗模型o 传统的纠纷解决金字塔和纠纷宝塔模型,都假设人们可以还通过忍让和双方协商,来消解怨恨,以一种更消极的方式解决社会冲突。o 但是漏斗模型表明,在金字塔的巨大底座里,还蕴含着一种危险。人的怨恨不仅仅是现实利益上的冲突,同时还牵连着对于社会正义和社会秩序的期望以及失望。(三)路径:从纠纷到暴力犯罪 o人们在矛盾与冲突中产生了不满,并突破了纠纷金字塔的最底层,上升到纠纷层面。o在纠纷产生后,人们总是要考虑采取何种策略才能解决纠纷并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o有些纠纷当事人会选择单独谈判,但绝大部分的纠纷需要第三

14、方进行调解或判决。o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具有合法性的纠纷解决方式有时会发生无效、人们对特殊的纠纷和所处的特殊环境权衡利弊作出理性选择、由于权威的变迁使人们产生认同与服从差异等原因,纠纷当事人也会常常选择一些不具合法性的纠纷解决方式。o 在这个金字塔中,处于任何一层的纠纷当事人都不一定会上升到更高一层,即处于任何一个阶段的人们都有可能放弃不具合法性的纠纷解决方式转而寻求具有合法性的纠纷解决方式,因而越到高处,处于每一层的人数将会递减,从而形成一个金字塔状。o 当一个纠纷事件从金字塔的底层逐步进行到了最顶层,那么我们就说这个纠纷完成了一个不具合法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完整路径。三、暴力犯罪与社会怨恨o

15、与传统犯罪学理论的预设不同,怨恨性暴力犯罪通常并不是在纠纷产生时就由于犯罪人的原因而立刻爆发,而是存在一个潜伏、酝酿的过程。随着争吵和纠葛的升级、怨恨、愤恨在冲突中不断郁结,积蓄的怨恨积蓄的怨恨在导火索的刺激下激发当事人的暴力犯罪行为。o 潜在的纠纷向现实中的暴力犯罪转化往往与纠纷当事人积蓄的怨恨情绪密切相关。(一)作为情感的怨恨o在中西方语境中,怨恨都是表达一种不满、埋怨和责备之意不满、埋怨和责备之意,怨恨以及与其相近的情感都属于攻击对立范畴,都是对个体的内在平衡与社会和睦造成破坏,都是社会道德系统驯服、驾控的对象。o但是西方语境中的怨恨更多地包含嫉愤、妒恨因素,而且常常是个体在与他者比较(

16、攀比)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劣势、缺陷而生发的一种恶意情感。o在中国的语境和文脉中,怨恨虽然在特定的群体和境况中具有嫉妒含义,但它更多地产生于他者对自己的伤害或者不公正、不合更多地产生于他者对自己的伤害或者不公正、不合理的对待理的对待,致使自己正常的生活遭受破坏,人格、社会尊严受到辱损,具有较强的道德意涵,而且本身存在正义与否的区别。(二)怨恨性暴力的特质o 就当下中国社会的怨恨情绪而言,成伯清认为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结构性问题和制度性不公极易引发怨恨,如贫富差距悬殊,底层民众的相对被剥夺,社会没有为个体的价值实现提供相对畅通的途径以及“体制性迟钝”难以有效回应民众的不满和伤痛,在此状况下,群

17、体性事件、恶意犯罪以及怨恨批评在整个社会中弥漫。(三)从日常纠纷到暴力犯罪:一个解释模型o 邢朝国发现,村落社会中发生的具有明显怨恨特质的表达性暴力表达性暴力。o 通过对乡村发生的暴力时间及其过程的分析,邢朝国尝试提出SEPV模型模型,作为表达性暴力生产与再生产的解释模型,具体而言,即认为在特定的情境下发生的一种带有情感的力量施与,其产生是情境、情和综合作用情境、情和综合作用的结果的结果。四、暴力犯罪者的自我归因o(一)归因理论与自我归因一)归因理论与自我归因o 尽管经典的犯罪学理论从不同的视角为人们解释犯罪行为的动因提供了各种解释,但是却忽略了犯罪者自身对其犯罪行为的归因忽略了犯罪者自身对其

18、犯罪行为的归因。o 归因是指人们根据行为或事件的结果,通过知觉、思维、判断等内部信息加工过程而确认造成该结果之原因的认知活动。(二)犯罪归因的理论模型o 本节分析所运用的数据来自对东北某市的四座监狱进行的问卷调查,四座监狱共关押了9800名男性犯人。o 倾向于做出内部归因的是有着这样一些特征的犯罪人:他们文化程度比较低,与受害方他们文化程度比较低,与受害方很少打交道,不太关心外部事务,但是有较很少打交道,不太关心外部事务,但是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并且热心社会交往强的法律意识,并且热心社会交往。复习思考题o.浅谈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犯罪率变化的主要特点和阶段。(p289-291)o.当代中国犯罪状况的特点有哪些?(p291-292)o.试述西方犯罪学理论的主要脉络。(p294)o.归因的内涵是什么?有几种归因类型?(p303)o.如何理解纠纷金字塔?它对于理解中国犯罪问题的成因有何借鉴意义?(p29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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