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管理细则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管理细则 (使用单位)为保障社会保障卡应用系统安全运行,制定此管理细则,内容如下:一、 单位申领和使用社会保障PSAM卡(以下简称PSAM卡)应遵守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加强深圳市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管理的通知(深人社发2013216号)的规定(以下简称216号文),对PSAM卡进行登记、日常维护、管理、监督及检查工作。二、 PSAM卡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1. 本单位PSAM卡的第一责任人为 部门 岗位(请填写具体岗位);2. 本单位PSAM卡负责人为 部门 岗位(请填写具体岗位);3. 相关负责人如有调整工作或离职等职位变动情况时,需重
2、新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备案。 三、 对于单位使用PSAM卡的位置发生变化:1. 如PSAM卡使用位置发生变更(离开原备案楼宇),则按照216号文要求填写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变更表(详见附件1),报信息中心审批;2. 如PSAM卡使用单位因撤销等各种原因无需继续使用PSAM卡时,应按216号文要求办理注销手续。如所属上级医院需调剂使用原撤销定点医疗机构的PSAM卡时,需填写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变更表(详见附件1),报信息中心审批。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使用单位社会保障PSAM卡申请表 (使用单位)现需申领社会保障PSAM卡。其中,用于 用途 张;用于 用途 张;用于 用途 张;总计 张。使用单位名称(盖章):医疗机构编码:单位地址: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PSAM卡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填写备注:1.如PSAM用于医保刷卡结算的请在用途栏填写“医保结算”。2.医疗机构编码限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填写,其它单位可不填。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