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保险理赔案例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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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地铁工程保险赔案实例n第二部分第三者损失 n保险单保险责任:n第十八条 在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合同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n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n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n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n

2、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n事故背景n1、事故经过:n2013年6月6日上午9:30分,在进行中间风井回填土清理(第二次开挖)过程中,隧道右线靠浦珠路一侧(约8-9点钟)发生漏水现象,现场发现渗漏水后立即向项目经理进行了报告,并根据预案采用了沙袋覆压、人工塞填棉纱等方式对漏水点进行临时封堵,安排人员准备隧道内注浆的相关工作。n9:45漏水量增大(喷出漏水孔约3米远,含沙),项目部立即组织回灌的相关工作,并安排联系准备地面注浆,并调集泰冯路站2台注单液浆设备(10:40到位)、三号线五标五塘村1台注双液浆设备及引孔机(12:20就位)、恢复盾构施工期间拌浆系统;n项目

3、总工带4人赶往隧道,并组织对隧道内管片螺栓检查、复紧、管片支撑加固的相关工作。n9:51水泵安装好,地面运土设备到位,开始向井内回填水土,以进行反压,减小风井内外的水压差。n同时连接地面注浆管,再次调试注浆机,通过插入隧道内的注浆管向隧道内对应漏水位置注入双液浆,封堵涌水通道,涌水量过大,封堵效果不明显。n10:20左右,在右线隧道风井外侧宁东机务段6号楼102室西侧院内地坪发生塌陷,塌陷区域面积一部分在小院内,一部分在102室房屋下方,面积约40m2,深度约45m。塌陷位置处在盾构左右线地表中间,距离中间风井约20m,施工围挡外10m。n11:04,发现隧道内右线971974环管片环缝间有漏

4、水漏沙现象,并逐渐增大,立即组织人员准备钢管架、方木、封堵材料等进入隧道对受损处进行管片加固。对靠近漏水点后右线20环(968987环)、前10环(956966环),左线15环(966981环)共计45环隧道内管片加固,以防止在水土流失过程中因受力不均引起管片变形及再次破坏,保持已成型隧道稳定。n地面塌陷发生后在玄武区政府及红山派出所的协助下,在地铁公司的领导下,对整栋楼房的18户居民迅速组织疏散撤离,暂时安排在新世纪大酒店过渡。并派专人对居民生活进行照应,并积极开展安抚工作,项目部安排专人对6号楼进行值班,防止被盗等情况发生。中铁XX局领导也非常重视,当日中铁XX局副局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

5、事长、总经理等相关人员陆续赶到并成立应急处理小组,亲临现场指挥应急工作。n上午11点开始调集抢险队伍及设备对坍陷区进行混凝土回填,下午14:00坍陷区混凝土回填工作完成。n下午13:30抢险设备及物质准备就位,根据现场专家组意见,开始从地面对应注浆孔向渗漏点压住聚氨酯,采用口径为100引孔机引孔,引孔深度为22米,孔底到隧道底部,主要填充流失的水土空间,防止隧道的进一步的变形与破损。成孔后,在孔中下注聚氨脂所使用的钢管,准备住聚氨酯。同时隧道内安排专人进行观察,时刻观察隧道内的管片情况。n13:50,在1号引孔处开始注聚氨酯,40分钟左右时间,由于涌水速度太快,注入聚氨酯部分随着涌水流入风井内

6、,注浆没有明显效果,风井内的水位一直处于上升阶段;n根据现场专家指导,结合施工地质情况进行了分析,地面坍塌原因基本为在工程管涌事故过程中上方土体流失过多,造成地面塌陷;n同时提出加快回填、注浆及加大监测频率工作,确保盾构隧道与地面建筑物的安全。并制定相关楼房保护方案。n根据专家会意见,为保证房屋深层基础稳定,确保房屋安全在楼房周边搭设直孔和斜孔注浆,稳定下层土体。填充地层缺失。n隧道内也开始准备注聚氨脂施工,施工前先将隧道内进行加固处理,对管片进行支撑加固,防止管片进一步破损加剧。管片支撑加固好以后,及时清理隧道内施工物资,同时准备注聚氨酯施工,分别从浦珠路右线井口(人工搬运)、京新村站吊装口

7、(左线电瓶车运送)往隧道内风井处运聚氨酯及注聚氨酯、注浆设备,17:50加固措施完成后,开始对隧道底部压注聚氨酯,以填充涌砂后造成的地层空洞及封堵过水通道,减缓管片变形。n截止6月8日9:40,基坑内渗漏水情况得到了初步控制,隧道内渗漏水情况减小(管片缝之间出现滴水及渗流现象,无大的漏水漏沙),隧道变形情况得到了基本缓解。n井内回填和地表塌陷回填后,开始地表注浆施工。通过地面引孔向地层内注入水泥浆和双液浆的方式,逐步补充地层损失,地面注浆自6月7日至6月26日。n至6月8日中午,项目部监测数据显示:n右线已成型隧道(968983环)平面位置在漏水漏沙后发生突变(向右侧偏移,最大为143mm,最

8、小为46mm)n右线已成型隧道(968983环)管片高程在漏沙后发生突变(向下方偏移,最大为-198mm)n业主测量中心于6月8日完成右线隧道内受损严重的968975环成型隧道的断面测量(由于隧道内临时支架及抢险设备物资堆放影响,未能对全部管片进行断面测量),其中975环1#点位置与标准断面差值为128.2mm,。n管片受损情况管片受损情况n1)管片破损、裂缝n区间右线靠近浦珠路一侧部分管片发生破损,经现场统计,共有29环破损较严重,主要为管片边角破损、掉块,裂纹(其中贯穿性裂纹分布19环32条),管片受损简况如下表。n管片展开图n管片错台n根据现场情况,分别对左右线成型管片进行错台测量,4个

9、洞口处共量取45环,其中右线浦珠路站一侧错台明显,错台量较大,最大为42mm(970-971、977-978环)n周边建筑物损坏情况n小区地面发生塌陷后,可见楼房外墙已经出现裂缝,XX市房屋安全鉴定处6月6日下午即开展对房屋的安全检测及对地面以下情况进行探地雷达探测。下午14:00对该楼1、2层,共6户进行入室检查,并进行垂直度测量和探地雷达探测。n6月6日中午,XX地铁召集相关专家进行咨询,专家会上确定以下方案以确保盾构区间及地面建筑物安全。n1、10m孔注浆,在楼房周边钻孔10m,注单液浆及双液浆对浅层土体进行加固。该工作持续5天n2、19m孔注浆,在楼房周边钻孔19m,注单液浆及双液浆以

10、防止盾构深层土体变形和保证房屋基础稳定,该工作持续6天。n3、房屋内部浅层注浆,根据雷达扫描结果,房屋下部03m范围内不密实,存在大量空洞,为确保房屋安全,对房屋内部下方注浆加固。该工作持续9天。n6月18日,房屋安全鉴定处出具鉴定结果,鉴定结论为该栋建筑结构性安全,但因不均匀沉降导致的房屋裂缝需及时封闭修缮。n后续处理:n根据隧道受损情况,为满足管片受力要求、确保后期运营安全,对隧道内受损较严重的管片采用装钢环的方式进行加固,左右线累计安装了26环钢环。n在注浆加固楼房的过程中,造成宁东机务段小区院内及周边下水管路部分堵塞,6月23日开始,承包商组织施工队伍对小区周边下水管线进行修复,该工作

11、持续至7月11日。修复过程中占用居民临时建筑和破坏了路线上的绿化树木n在塌陷发生后,承包商将居民安置在新世纪大酒店过渡,但楼房外部加固完成后,居民以房屋不安全为由坚决不肯回迁,自6月25日中铁XX局集团成立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为组长的居民回迁谈判小组以来,经过三个多月的谈判,至9月10日,18户居民才全部回迁。期间安置费用170万。n2、索赔:n9月20日,承包商正式向保险方递交索赔清单n索赔清单包括:保险责任认定及相关理赔依据n第一部分物质损失保险责任分析(本体损失)n保险单保险责任:n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

12、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n事故原因(施工方召开专家会)n1、地质、水文条件差n2、开挖洞门时,因场地限制,仅能通过人工清理,导致暴露时间过长,洞门未及时封闭。n公估认定:本次事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成定条件,施工方在发生施工行为时,因施工场地限制,作业面小,导致土方清理缓慢,不能排除其施工过程中存在疏于管理和麻痹大意的行为,但尚未构成“通用条款,责任免除”约定下的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故保险方对于本次事故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n责任免除责任免除n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13、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n n(四)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四)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失行为;n n第二部分第三者损失 保险责任分析n保险单保险责任:n第十八条 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合同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n事故原因(施工方召开专家会)n因工程发生管涌事故,造成周边地层缺失,导致第三者建筑物发生不均匀沉降而发生的相关损失。n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n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

14、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n公估认定:该事故符合第二部分保险责任成定条件,但根据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责任免除条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的约定,因本次事故是由于工程事故导致第三者建筑物支撑减弱而发生的相关损失,本次事故在该条款的约束下保险方不承担赔偿责任。n责任免除n第二十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n(一)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n 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适用条件n广义:“support”支撑物,包括,土地、地下水、原有结构支撑等。n狭义:工程用,结构支撑物n目前保险理赔处理中,应用广义理解支

15、撑。n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对应的施工方式n爆破n打桩n压路机碾压n土体开挖n施工降地下水n地下水土流失nn因其风险率极高,并且损失范围、程度很难预知,故在格式条款中,保险方对该项风险进行了除外。n但是,n正因为其风险高的特性,客户对此项风险的保险需求也是极高。n29、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亿亿元,累积赔偿限额:元,累积赔偿限额:RMB5亿元)亿元)n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扩展承保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但以下列条件为限下列条件为限:n(1)第三者的财产、土地或建筑全部或部分倒塌全部或

16、部分倒塌;n(2)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施工开始之前,第三者的财产、土地或建筑物处于完好完好状态并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必要的防护措施;n(3)如经保险人要求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应自负费用向保险人提供书面报告说明任何受到危及的第三者财产、土地或建筑物的情况。n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n(1)因工程性质和施工方式而导致的可预知可预知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n(2)既不影响第三者财产、土地或建筑物的稳定性,又不危及其拥有人的表面损坏表面损坏;n(3)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为防止损失发生而采取预防或减少损失的费用。n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亿元,累计赔偿限

17、额RMB5亿元。n本保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n30、地上建筑物开裂责任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地上建筑物开裂责任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2,000万元,万元,累积赔偿限额:累积赔偿限额:RMB5,000万元)万元)n兹经双方同意:n一、被保险人建造本保险单承保之工程,因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第三方建/构筑物的“倾斜、开裂”,依法应负赔偿责任而受到索赔时,除下列除外责任以外,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n上述上述“倾斜、开裂倾斜、开裂”指建指建/构筑物发生倾斜和构筑物发生倾斜和/或裂缝至倒塌(包括全部或或裂缝至倒塌(包括全部或部分倒塌)之间的任何损失程度。部分倒塌)之间的任何损失程度

18、。n二、赔偿限额及免赔n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2,0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RMB5,000万元n免赔额:每次事故RMB20万元或损失的5%,以高者为准 n“一栋独立建筑物”,无论损害事故次数有多少,均视为一次事故损害n三、除外责任:n1.拆除中之建/构筑物,倾朽坏或无人居住或使用之建/构筑物,已申请重建或改建或于六个月内重建或改建之建/构筑物,或保险单所保工程施工前已为建筑主管机关通知为危险建/构筑物之损失。n2.被保险人为防止临近建/构筑物倾斜、开裂以及原倾斜、开裂程度扩大或倒塌所采取之安全改进加强措施所需费用,但损失发生后产生的该类费用除外。n3.本保险生效前已经存在的倾斜、开裂。n4.已

19、经为政府机关公告征收之建/构筑物。n本保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n公估认定:但因其在本保险合同附加条款中,“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条款,扩展承保相应事故原因下的保险责任,“地上建筑物开裂条款”扩展承保相应事故的造成的损失状态,故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保险方应在条款对应的事故原因、损失状态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n综上,本次事故造成的工程损失及第三者损失,本保险合同均承担相应相应的赔偿责任。n对应具体损失、费用的理算对应具体损失、费用的理算n一、工程本体损失n1、抢险、施救费用:n保险法第五十七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止损施救的义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n保险事

20、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n 本保险合同第六条第一款: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n保险法对于事故发生时,仅对被保险人义务进行了约束,如被保险人未尽其必要的防止或减少措施,放任损失扩大。保险人可根据此条判定被保险人有违约责任。但保险方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未明确。n保险合同对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承担止损义务发生的相关费用,也未约定。(可能会发生争议)n公估意见:保险事故

21、发生时,面对危险发生的一般善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绝不可能因该危险已由保险人承保而袖手旁观,这种行为表现,就其主观意识而言应受保险制度的鼓励及保护,且客观上不仅对被保险人有利,保险人也同时受益。在保险法上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救助行为不是单纯人性的反应行为,还是保险关系中应尽义务之一。为避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袖手旁观造成更大的损害,最终影响整个危险共同团体的利益,同时鼓励其在当时能不顾一切尽全力防止或减轻损失,发挥保险合同为最大善意诚信合同的精神。只要这类抢险、救助行为依一般情况来看是适当的,其费用应由保险人负责偿还。n在发生本次事故时,施工方为了止水而发生的的抢险措施包

22、括:n1、回灌(填)水土反压;n2、利用棉纱、水泥等封堵漏点;n3、注聚氨酯发泡止水;n所发生的费用,保险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仅限于其费用的成本。n保险事故发生后,承包方的施救措施:n1、隧道内架设临时支撑;n2、周边土体注浆,稳定地层缺失;n所发生的费用,除非视为不恰当,否则保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n2、管片发生破损、错台修复(物质损失)n为本次事故的物质损失,保险方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的赔偿责任。n3、相关残骸的清理费用n1)涌入基坑、隧道内的水抽排n2)泥沙清理n3)反压过程中,反压物资、水、土的清理n【格式条款】第三条 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的,不属于

23、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n(一)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n(二)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n(三)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前,已经投入商业运行或业主已经接受、实际占有的财产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财产,或已经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承包人已经正式提出申请验收并经业主代表验收合格的财产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财产;n(四)清除残骸费用。该费用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修清除残骸费用。该费用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修复保险标的而清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费用。复保险标的而清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费用。n【附加条款】

24、清理费用条款清理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3,000万元万元)n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承保的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而发生的清除、拆除或支撑受损财产和现场清理的费用。n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3,000万元。n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n故本项费用,保险方在其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n4、误工损失:n1)机械租赁增加n2)误工导致的人工费、管理费用增加n【格式条款】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损失损

25、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n【通用条款】责任免除n第二十九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n(一)工程部分停工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n(二)罚金、延误延误、丧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损失其他后果损失;n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保险方对于此项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n工程本体损失各项目的保险责任:n二、第三者损失赔偿责任n1、房屋周边注浆加固费用n该费用为,事故发生后,为防止或减少第三者建筑物损失扩大而发生,属于抢险施救费用。n保险方应负责赔偿n2、居民区设施修复费用:包括,外墙修补、各户内裂缝修补、小区管线修复等。n3、房屋安

26、全鉴定费用n上述两项费用为将第三者财产“恢复原状”的修复成本属于被保险人承担其侵权责任时应负有的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第三者责任合同条款,保险方承担赔偿责任。n4、居民安置费用:n【通用条款】责任免除n第二十九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n(一)工程部分停工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责任。n(二)罚金、延误延误、丧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损失其他后果损失;n在事故中,如果造成居民楼损坏程度达到无法使用的情况下,该安置费用是由于建筑物损坏的后果而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不承担赔偿责任。n本次事故中,造成居民楼损坏的程度是可以修复的,发生修复行为时

27、,必须发生的居民搬出给修复工作提供场地的费用属于修复的成本,该部分费用,保险方是需承担赔偿责任的。n5、房屋贬值赔偿:n如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期房屋价值确实存在贬值情况,【侵权责任法】会支持第三者获得损失赔偿,但因该损失为财产损失造成的后果损失,根据条款保险方有理由进行责任免除。n第三者责任赔偿项目的保险责任n根据上述案例总结:n可能获得赔偿的项目:直接损失n可能无法获得赔偿的项目:间接损失n但是上述情况不是绝对的n保险赔偿时,是以各费用发生的目的、作用目的、作用分析其保险责任。n比如,管涌事故在事故的不同阶段,注浆可能是抢险施救费用、修复费用、也可能是预防费用。n在区间管片内架套钢环内胆,在事故

28、发生前期,有可能是对整个隧道的施救,但如果该措施是发生在事故稳定之后,那就是修复措施。n在发生保险索赔时,不能忽视的因素:n免赔额n事故原因不同,保险标的不同等,设置不同的免赔额。n其设置的原则是风险的不同;发生该风险后,造成损失的大小不同n赔案处理流程(被保险人)推荐n1、及时告知保险人(告知义务)n2、积极履行抢险施救义务n3、保留好相关索赔依据n4、多对现场情况进行影相留存n5、及时向保险方通报处理进展n6、必要时征求保险公司意见n7、配合保险方对相关情况的调查n按此方式进行将减少赔案处理后期发生的争议,使赔案顺利解决。n推荐大家关注一下保险合同中“地下工程条款”n该条款是保险方附加的限制性条款n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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