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麻麻 疹疹n病原体病原体-麻疹病毒麻疹病毒n主要症状主要症状n发热,上呼吸道炎症,眼结膜炎等,以皮肤发热,上呼吸道炎症,眼结膜炎等,以皮肤出现红色斑丘疹和颊粘膜上有麻疹粘膜斑为出现红色斑丘疹和颊粘膜上有麻疹粘膜斑为其特征其特征.传染性很强传染性很强,n3-7日(日(4天)后皮肤会出现红斑红疹,通天)后皮肤会出现红斑红疹,通常会由面部扩散到全身,维持常会由面部扩散到全身,维持4-7日,亦可日,亦可能长达能长达3个星期,留下褐色斑痕或出现脱皮。个星期,留下褐色斑痕或出现脱皮。麻麻 疹疹n传播途径传播途径-呼吸道传播呼吸道传播n通过飞沫或直接接触病人的鼻喉分泌物而传播。通过飞沫或直接接触病人的鼻喉分
2、泌物而传播。n病人从染病起至出疹后病人从染病起至出疹后4日内会传染别人。日内会传染别人。n潜伏期潜伏期 7-21日,通常以日,通常以10-12日最常见。日最常见。n治疗方法治疗方法n病人隔离治疗。病人隔离治疗。n无特定疗法,但处方药物可纾缓病征,亦可采用抗生素无特定疗法,但处方药物可纾缓病征,亦可采用抗生素医治由细菌引起的并发症。医治由细菌引起的并发症。n并发症及不可逆后遗症并发症及不可逆后遗症n病后呼吸系统、消化道及脑部会受影响,引致严重后果病后呼吸系统、消化道及脑部会受影响,引致严重后果甚至死亡甚至死亡。麻疹免疫策略n省扩大免疫规划麻疹疫苗免疫程序为:n初免8月龄n加强18月龄(使用麻风腮
3、)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培训到街道、学校(幼儿园)、集体单位,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开展对班主任的相关知识培训,内容主要是:适龄儿童摸底登记、接种点设置、接种准备、接种技术和异常反应处理、安全注射、注射器管理、相关表格填写、汇总等内容病人从染病起至出疹后4日内会传染别人。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疫苗接种中、接种后严格执行安全注射规定。2009年江苏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知情同意与接种通知单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其余对象均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3-7日(4天)后皮肤会出现红斑红疹
4、,通常会由面部扩散到全身,维持4-7日,亦可能长达3个星期,留下褐色斑痕或出现脱皮。在接种麻疹疫苗后,至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包括初始强化免疫和后续强化免疫。(四)现场接种方式、接种点及人员配备在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内设置接种点,对在园、在校的适龄儿童进行接种。区卫生、教育等成立联合技术工作督导组,采取巡回和分片包干督导相结合的方法,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督导,以确保强化免疫工作组织实施、培训、接种点安全、工作进度和质量等顺利完成。上述强化免疫对象中,所有幼儿园在园儿童接种1剂次麻疹-腮腺炎二联疫苗;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包括初始强化免疫和后续强化免疫。麻疹免疫策略n麻疹强化免疫
5、活动包括初始强化免疫和后续强化免疫。初始强化免疫是指根据麻疹流行病学特征,在一定范围、短时间内对高发人群开展的群体性接种。后续强化免疫是指初始强化免疫结束后,每隔35年,在一定范围、短时间内对高发人群开展的群体性接种。散居儿童的接种一般应安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预防接种单位内进行;强化免疫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与预约、现场接种、评估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对受种对象实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儿童接受接种后必须休息观察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对受种对象实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儿童接受接种后必须休息观察
6、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2)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间隔28天后再补种麻疹疫苗。二)以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为单位,应种对象的强化免疫接种率95%。并切实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控制麻疹疫情,在短期内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构建阻断麻疹病毒传播的人群免疫屏障,加快消除麻疹工作进程。初始强化免疫是指根据麻疹流行病学特征,在一定范围、短时间内对高发人群开展的群体性接种。(2)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间隔28天后再补种麻疹疫苗。接种现场救治医护人员还必须备有急救药品,配备1-2名临床医生负责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置。强化免疫活动原则上安排
7、在2009年3月16日至4月20日实施,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开展免疫活动,但必须于4月20日前完成接种任务。在接种麻疹疫苗后,至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三)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宣传发动与准备阶段:3月16日至3月25日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方案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方案n贯彻落实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和江苏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072012年),实现2012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的目标,根据卫生部、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统一部署以及省市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的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8月龄14岁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目的 n控制麻疹疫
8、情,在短期内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构建阻断麻疹病毒传播的人群免疫屏障,加快消除麻疹工作进程。二、强化免疫对象n全区所有8月龄-14岁儿童,即凡是在1994年9月1日(初中二年级以下)200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外来流动儿童),不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均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除非是在强化免疫接种前28天内,已有明确的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等麻疹类疫苗接种史者除外,不再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二、强化免疫对象n上述强化免疫对象中,所有幼儿园在园儿童接种1剂次麻疹-腮腺炎二联疫苗;其余对象均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 三、工作指标 n一)以街
9、道为单位,各目标年龄组应种对象的强化免疫接种率95%。n二)以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为单位,应种对象的强化免疫接种率95%。四、时间安排 n强化免疫活动原则上安排在2009年3月16日至4月20日实施,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开展免疫活动,但必须于4月20日前完成接种任务。强化免疫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与预约、现场接种、评估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四、时间安排n宣传发动与准备阶段:3月16日至3月25日 n摸底调查与预约阶段:3月21日至4月1日 n现场接种阶段:4月2日至4月20日 n评估验收阶段:4月21日至4月25日五、技术措施 n(一)人员培训n(二)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预约n(三)疫苗运
10、输和后勤保障n(四)现场接种方式、接种点及人员配备n(五)设立巡回搜索组n(六)现场接种 n(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一)人员培训 n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培训到街道、学校(幼儿园)、集体单位,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开展对班主任的相关知识培训,内容主要是:适龄儿童摸底登记、接种点设置、接种准备、接种技术和异常反应处理、安全注射、注射器管理、相关表格填写、汇总等内容(二)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预约 n1入户摸底n2)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摸底:在园、在校儿童由所在学校及幼托机构负责摸底登记,分年级、分班级提供名单,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由学校统一将告家长书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11、n3人口流动摸底(三)疫苗与保障 n本次强化免疫全部实行免费接种,不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强化免疫所用疫苗、注射器等购置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负责安排,其他费用由地方财政解决。(四)现场接种方式、接种点及人员配备 n1、现场接种方式: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等方式。散居儿童的接种一般应安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预防接种单位内进行;在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内设置接种点,对在园、在校的适龄儿童进行接种。(四)现场接种方式、接种点及人员配备n2、接种点设置: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提供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场所,如学校医务室、空教室、室内、体育室等
12、处设置接种点,禁止在有教学活动的教室内开展接种。各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分区,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的消毒器材、体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全注射器材等;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并切实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上述强化免疫对象中,所有幼儿园在园儿童接种1剂次麻疹-腮腺炎二联疫苗;1、现场接种方式: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等方式。强化免疫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与预约、现场接种、评估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一)以街道为单位,各目标年龄组应种对象的强化免疫接种率95%。除非是
13、在强化免疫接种前28天内,已有明确的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等麻疹类疫苗接种史者除外,不再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在接种麻疹疫苗后,至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表1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强化免疫活动原则上安排在2009年3月16日至4月20日实施,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开展免疫活动,但必须于4月20日前完成接种任务。通过飞沫或直接接触病人的鼻喉分泌物而传播。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专用容器,统一回收交由指定单位销毁和处理。强化免疫活动原则上安排在2009年3月16日至4月20日实施,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开展免疫活
14、动,但必须于4月20日前完成接种任务。市有关部门将组织对我区的接种率快速评估,每个区县抽查1个乡镇、1个街道、1所城镇托幼机构、1所农村小学、1处集贸市场或城郊结合部。接种现场救治医护人员还必须备有急救药品,配备1-2名临床医生负责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置。3、接种点人员配备:n在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内设置的每个接种点应配备现场组织员、现场记录员和现场接种员及救治医护人员等4类工作人员。n现场接种员必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具备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的医护人员担任,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并在接种前再次询问儿童禁忌症情况。接种现场救治医护人员还必须备有急救药品,配备1-2名临床医生负责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置。(
15、六)现场接种 n1、核实接种对象。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认是否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六)现场接种n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告知书上签字。对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
16、的学生,可提前下发接种前告知书,并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六)现场接种n3、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对受种对象实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儿童接受接种后必须休息观察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学龄前儿童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到预防接种证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予以补证或补登。(六)现场接种n4、严格安全注射措施。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疫苗接种中、接种后严格执行安全注射规定。本次强化免疫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要进行登记,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专用容器,统一回收交由
17、指定单位销毁和处理。(六)现场接种n5、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n下列情况之一均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1)患有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2)有过敏史者(特别是对鸡蛋过敏者)。n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缓种麻疹疫苗:(1)已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4周以上方可接种麻疹疫苗;在接种麻疹疫苗后,至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2)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间隔28天后再补种麻疹疫苗。(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n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卫生部有关
18、要求,及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理。如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应立即按照南京市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进行报告和应急处理。六、督导 n区卫生、教育等成立联合技术工作督导组,采取巡回和分片包干督导相结合的方法,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督导,以确保强化免疫工作组织实施、培训、接种点安全、工作进度和质量等顺利完成。七、评估 n市有关部门将组织对我区的接种率快速评估,每个区县抽查1个乡镇、1个街道、1所城镇托幼机构、1所农村小学、1处集贸市场或城郊结合部。相关表格n2009年江苏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知情同意与接种通知单 n表1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n
19、52195915 经正敏 黄慧全区所有8月龄-14岁儿童,即凡是在1994年9月1日(初中二年级以下)200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外来流动儿童),不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均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控制麻疹疫情,在短期内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构建阻断麻疹病毒传播的人群免疫屏障,加快消除麻疹工作进程。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薄和接种证上记录。5、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发热,上呼吸道炎症,眼结膜炎等,以皮肤出现红色斑丘疹和颊粘膜上有麻疹粘膜斑为其特征.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
20、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区卫生、教育等成立联合技术工作督导组,采取巡回和分片包干督导相结合的方法,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督导,以确保强化免疫工作组织实施、培训、接种点安全、工作进度和质量等顺利完成。区卫生、教育等成立联合技术工作督导组,采取巡回和分片包干督导相结合的方法,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督导,以确保强化免疫工作组织实施、培训、接种点安全、工作进度和质量等顺利完成。各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分区,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的消毒器材、体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全注射器材等;下列情况之一均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1)患有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
21、后续强化免疫是指初始强化免疫结束后,每隔35年,在一定范围、短时间内对高发人群开展的群体性接种。(四)现场接种方式、接种点及人员配备在接种麻疹疫苗后,至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全区所有8月龄-14岁儿童,即凡是在1994年9月1日(初中二年级以下)200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外来流动儿童),不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均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薄和接种证上记录。麻疹免疫策略n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包括初始强化免疫和后续强化免疫。初始强化免疫是指根据麻疹
22、流行病学特征,在一定范围、短时间内对高发人群开展的群体性接种。后续强化免疫是指初始强化免疫结束后,每隔35年,在一定范围、短时间内对高发人群开展的群体性接种。一、目的 n控制麻疹疫情,在短期内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构建阻断麻疹病毒传播的人群免疫屏障,加快消除麻疹工作进程。二、强化免疫对象n全区所有8月龄-14岁儿童,即凡是在1994年9月1日(初中二年级以下)200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外来流动儿童),不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均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除非是在强化免疫接种前28天内,已有明确的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等麻疹类疫苗接种史者除外,不再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六)现场接种n4、严格安全注射措施。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疫苗接种中、接种后严格执行安全注射规定。本次强化免疫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要进行登记,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专用容器,统一回收交由指定单位销毁和处理。七、评估 n市有关部门将组织对我区的接种率快速评估,每个区县抽查1个乡镇、1个街道、1所城镇托幼机构、1所农村小学、1处集贸市场或城郊结合部。n52195915 经正敏 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