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第八章明确规定了“债务控制”,其中:第50条、51条、52条都是具体控制条款。但财政部公布这个文件时,人大常委会还没有修改预算法草案,在有了新变化之后,我的讲述分为两大部分:一、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问题 二、事业单位的债务控制 第一个问题是研究,重点讲述第二个问题,事业单位债务控制。第十讲:债务控制第十讲:债务控制一、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问题 这个问题,是个重大科研课题,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本意,是要控制行政事业债务。但2012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预算法修改草案,并从7月6日至22日在网上征求意见。修改草案中提出:“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
2、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能不能借债?在以前是不行的。随着改革步伐,本世纪到来允许适度借债。但政府借债,也不是想借就借的。如果借来的钱搞成好的项目,可以逐步收回,当然没有危险;但如果借来的钱投到一些“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上去,建成后不仅不能收回,在经营中还要继续赔钱,那就苦了。还不了银行的债,企业可以申请破产保护,化解债务危机,政府也能破产吗?地方债务之所以成了“地雷区”,一个很主要的因素,是政府举债行为缺少必要的约束机制。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完善政府债务预警制度,对政府负债及其他可能导致风险的财政活动等纳入上级政府及人大的监督范
3、围。地方债务对我国经济影响几何?有关报告几年前就把它表述为“威胁我国经济稳定和社会安全的头号因素”。这些年来,有些地方盲目追求所谓的“跨越式发展”,不切实际地上项目,没有资金就借债,一届班子卸任之时,往往就是债台高筑之日,有的甚至还留下一个烂摊子。因为政府举债行为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没有科 面对当前地方政府超过十万多亿元的“非法”债务,面对今明两年到期额度合计超过3万亿元的还债高峰,预算法修改即便是重申地方政府不得举债,也使原本期待授予地方政府自主发债权的期待破灭,这反映了决策者面对地方债务的矛盾心态,也隐现着地方和中央博弈的复杂利益格局。在欧债危机持续蔓延、全球经济前景依然不明朗的背景下,预
4、算法修正案坚持这一规定,意味着中央政府将从严规范地方债务、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心。地方债务的猛增,一方面意味着,政府投资的盲目性和重复性,过多资金进入,不仅会造成产能过剩,而且政府投资回报也会被摊薄。再有地方融资的贷款往往以未来的土地收益作抵押,但土地收益因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变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像2010年2.7万亿的土地收入肯定不会长期持续,地方还债的风险极高。另一方面,当地方政府还不起债务的时候,最终要靠公共财政和金融机构来买单。地方官员和一些学者将此归结为财政与事权不匹配,我认为这是借口,关键还是GDP考核带来的弊端。随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进一步贯彻合同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5、调查内容一般有:商品验收环节失控,产生缺陷。我讲一个案例大家分析一下:事业单位自身的性质、职能就千差万别,对其进行债务控制也是因单位而宜,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千篇一律肯定要犯错误。但此时原材料已经使用完毕,生米已经做熟了饭,只能如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第八章明确规定了“债务控制”,其中:第50条、51条、52条都是具体控制条款。第一个问题是研究,重点讲述第二个问题,事业单位债务控制。第一个问题是研究,重点讲述第二个问题,事业单位债务控制。大家来看看此合同技术上有什么问题没有?2011年5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时,一个月内征集到23万条意见,超过2009年至2011年20
6、部法律的总和,曾创下人大立法网上征求意见的纪录。事业单位举债的好处与风险是什么?(6)签约方的资产情况,生产规模、有无履约能力,平常有无不守信事件发生。当然,大额的标准是以单位大小而定的,可是,各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应该明确额度标准。第一,合法性。虽然官司胜诉,但机会成本也损失若干万元。回过头来让我们再看看人民群众的声音:截至2012年8月5日晚6时,中国人大网显示,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数已达31万多条,远超出此前征集意见数“冠军”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011年5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时,一个月内征集到23万条意见,超过2009年至2011年20部法律的总和,曾创下人
7、大立法网上征求意见的纪录。人民群众为什么如此关心预算法的修改呢?这是因为现在我国基本国情存在着民主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地方民众和市场对政府预算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地方人大的实际监督力度也远远小于法律所宣示的,预算执行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改观。此次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也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旨在从法律层面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这些规定意图良好,关键是能否纳入常态化的地方民主政治生活当中,能否在地方人大法定权力崛起中得到严格的执行,能否在公共监督和民主财政监督的基础上确立预算执行的法治化路径。确立起法治化的预算执行和监督机制,让政府每花一分钱都能受到严格
8、的控制和监督,这才是建设廉政政府的关键。政府的债务控制讲到此处,我想大家已经听明白了,财政部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时,还是允许地方政府借债的,否则他也就不是财政部了。但现在形势变了,民众的意志不可违,人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步伐没有人能阻挡。所以,地方政府的债务控制也就根本不存在了。再有就是违法行为。至于地方政府以前的债务,怎么解决?那是地方政府首脑的智慧,我们可以静观其变。我的第一个大问题就讲述完毕。这都是个人观点,供大家探讨,参考,当然也可以善意批判。但不允许文化大革命式的批判,因为我们是问题研究,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二、事业单位的债务控制 从会计的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的
9、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从经济意义看,债务是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这也被称为债务。债务是对应债权而言的。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务与债权互相依存,单方不能存在。事业单位自身的性质、职能就千差万别,对其进行债务控制也是因单位而宜,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千篇一律肯定要犯错误。比如说,学校就有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中小学、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医院有三甲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医院、妇幼保健站、防疫站、结核病防治院;公用事业有市政工程、公共交
10、通、供水、供气;科研有技术研究、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等;有的没有收入,有的有收入;有的全额财政拨款,有的差额拨款,还有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就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我们这里讲的事业单位债务控制,是指自己有收入,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的单位,如中小学、事业单位为什么要筹资呢?一般说来,企业也好,事业也好,资金短缺都是永恒的课题,即使某一阶段或者某一时期企事业单位的资金非常充裕,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与自身的发展,自有资金永远赶不上自身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没有资金剩余的时候,除非企业领导者是“无能儿”,找不到开拓方向,才会有钱无处花,或者把钱借给别人。这样,事业单位要发展、壮大,开拓经营领域
11、,就得借债,借债在财务管理学上也称为“筹资”。又速度较快的“依维柯”非常热销,五年时间还完全部贷款,剩下先进技术与生产线,赢得了发展机会。当汽车市场竞争白热化的本世纪到了时,金陵汽车早已具备竞争优势,又转产更高档的大型客车了。这是靠贷款赢得发展机会,借鸡生蛋的典型案例。第二,筹资所支付的利息费用,按我国所得税法规定,是在所得税前扣除,对单位有利。但也不要认为筹资都是好处,没有风险,筹资是有成本的,单位必须权衡资金成本,同时关注单位自身的资本结构,一旦经营失利,筹资费用支付有问题,财务危机就到了。所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明确提出:单位应当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
12、务风险。单位大额债务的举借和偿还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单位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单位应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筹资规划与目标,结合年度预算,拟定年度筹资方案。筹资方案必须明确筹资用途、规模、结构与方式等相关内容,并详细计算筹资成本,估计足筹资风险,早有风险防范措施。筹资方案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如果有必要,事业单位应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筹资方案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应履行报批程序;筹资方案制定后,一旦外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进行可行性研究,决不可轻率行事,始终把风险放在第一位考虑。重点考虑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筹资成本高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以及控制权风
13、险,发行股票、债券的还要考虑发行风险。2.举债的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在建立债务管理制度时,必须明确单位的债务管理部门,并在管理部门内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的职责权限,决不允许越权行事。经办人员办理筹资业务,必须得到授权,必须在权限范围内按领导批准的意见办理。当然,大额的标准是以单位大小而定的,可是,各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应该明确额度标准。大额举债必须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决不允许某一个人说了算,更不允许某个人擅自改变集体决议。领导班子决议时一定要坚持民主,充分论证举债的风险,把风险考虑足够,及早考虑风险应对措施。必要的、事关全局的举债,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可行
14、性研究。4.财会系统控制,不相容岗位分离 事业单位借债,本身就是财务活动。整个举债、核对、清偿、结算、记账都要纳入财会系统控制。财会部门必须按会计准则规定记录债务资金来源、使用全过程、以及偿还情况。并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债务管理必须坚持不相容岗位分离,不得一人办理全过程。凡举债的事业单位必须由财会部门坚持与债权单位对账,保证债务与账目相符。债务管理部门与责任人员,要定期分析、评价债务情况,分析风险因素,并将分析报告及时上交领导班子,以便随机决策。学习思考问题:1.地方政府为什么不能发行债券?2.谈谈你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看法?3.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能否举债?4.事业单位大额举债为什么领导
15、班子决议?5.事业单位借债不经过财会控制可否?原因何在?6.事业单位举债的好处与风险是什么?7.债务管理为什么必须岗位责任制?8.定期核对分析债务有什么意义?合 同 控 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十二讲之十一主主 讲讲 人人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教授、硕士生导师 赵赵 英英 林林 第十一讲:合同控制第十一讲:合同控制 合同,是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的管理国家发布行政事业单位业内部控制规范,在第八章明确规定了合同控制,根据该法规的精神,在这一讲我主要讲述以下六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6、明确定义:所谓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政事业单位依据合同法订立经济合同,就将自己的经济行为置于法律保护之下,不管是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还是业务活动所需设备、物资都能得到及时供应,为本单位实现管理职能和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做了事前保证。本着平等互利原则订立的合同,能充分保障本单位的合
17、法权益不被侵害,可以提高合同履约率,减少合同纠纷,保证本单位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有利于提高本单位经济效益。行政事业加强自身合同管理,可以保障自身经济利益不受侵犯,使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得到发挥,为单位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是行政事业单位用法律手段 管理经济行为的重要形式。随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进一步贯彻合同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企业与行政事业每年都有大量的合同签署、履行、以及变更或者解除,如果仅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上级管理机关监督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进行控制。合同控制是个动态管理的过程,管理人员必须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围绕着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
18、、解除等活动工作,这些工作各自有着自己的内容与特点,相互之间又有着密切的联系。既给单位提供法律保护又带来法律风险。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重视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切实实施风险管理,又要有一套管理制度并得到严格执行。在合同控制过程中,必须关注风险,主要风险可能来自下列:(1)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本单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2)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单位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3)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单位利益、信誉和形象。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合同应由专门管理机构管理,那个部门的业务必须由那个部门管理,但签署合同时必
19、须有法律、财会部门参与。合同的条款拟定、审批、执行等要有一个流程与顺序,每个部门行使的权利都要得到授权,任何人不得越权处理经济合同。对合同的签署、执行、变更、解除等具体工作要有人员或机构定期检查、评价,对薄弱环节及时上报领导班子,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合同变更与解除,必须报告主管领导决定,并由法律、财会部门参与活动始终。合同管理必须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达到内部牵制、制约的原则。合同管理中发生的舞弊以及商业贿赂等问题,一般都是没有形成内部牵制的制约关系,才造成涉案机会。合同一经签署,一般情况时不得随便变更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到处充满风险,每一个环节和细节都不能忽疏。必须坚持谁经办的业务谁来执行,实行岗
20、位责任制。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必须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班子,至于采取什么应对措施,决不能以个人说了算,必须集体决策,更不允许未经授权就向对方作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合同管理评估制度,对签署与执行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风险发生。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发生的重要经济行为,均应签订相关的合同。合同签署前,应当了解调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用等情况,确保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资信调查是订立合同前最重要的一件合同控制活动。调查有利于提高合同履约率和经济交往的安全性,调查分为资信调查与主体资格调查两个部分。单位必须明确哪个部门那几个人具体负责那个合同签约前的调查,具体
21、负责调查的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的具体内容以及调查渠道。调查内容一般有:(1)对方是否具有法人与非法人资格,是否具有公民资格,是否具有合同签订主体资格;(2)经营范围是否合法。要看合同签订的业务是否超出经营范 围;对于一些重要资料和特殊商品是否取得许可证;(3)其他自然情况是否属实,如注册地址、联系电话、邮证编码、营业地址、法人代表、银行开户帐号等;(4)有无担保人,担保人情况如何;(5)具体签约人是否合法。签约前一定要求对方签约人出示签约资格证明,是法人代表的出示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代理人的必须取得法人代表授权,授权委托书与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重点看看代理权是否超出代理期限;
22、(6)签约方的资产情况,生产规模、有无履约能力,平常有无不守信事件发生。(6)通过网上查询。(7)平时从报刊杂志等媒介收集资料。合同单位的调查工作指定调查人以后,还必须约定调查期限,到时要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交调查报告。形成报告制度。调查报告制度必须明确调查人的责任,如因个人调查失职,调查的信息不实,给单位造成损失,应规定处罚办法。合同控制应建立内部审核和内部会签制度,必须有法律、财会部门参与。会签合同时重点考虑合同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严密性等相关内容。第一,合法性。主要指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合服法律要求,合同订立的程序符合规定,结算方式合法,资产动用的手续完备,条款规定内容没有违法内容。
23、第三,可行性。这是指签约方资信可靠,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不是指空卖空,并没有与他人发生违约失信现象。其所买卖标的产权明确,担保方式可靠等。第四,严密性。一般说来,严密性是建立在合法性的基础上,合同条款齐备、完整,文字表述准确,附加条件适当、合法;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明确,数量、单价、金额等标示准确,手续完备。这个严密性一是合法、二是懂得合同要求的技术知识,外行人起草的合同不可能严密,因为他不具备专业知识,有漏洞也会不知道,更没有感觉。所以,合同签署不但业务部门参与,还要求法律、财会部门参与,就是达到合同签署人员专业知识齐全,保持文字、条款的严密性。我讲一个案例大家分析一下:这是我刚来山东时的上
24、个世纪80年代中期,刚刚改革开放的山东从东北购进木材,由于木材奇缺,再加之运输问题,山东的木材是紧俏商品。一家不法商人就利用此机会诈骗了一个事业单位。当时木材二道贩子说直径20厘米园木,大小头不相差4厘米,材质红松,德州火车站交货,单价每立方米800元,每辆车皮50立方米,先交钱后发货,保证交款后15日内到货。钱到不能如期交货,承担150%赔偿责任。合同也是按此拟定条款。当时市场上20厘米原木红松1000元左右一立方米,该单位看出有便宜,就决定签合同。大家来看看此合同技术上有什么问题没有?这个事业单位付款后,果然如期到货,但很多原木已经糟朽,失去使用价值。但红松材质,20厘米粗均没有问题。两家
25、打起官司,对方以发货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不承担责任。这个合同就在于签约者不懂木材专业知识,没有在合同中标注“无虫蚀、无糟朽、当年新伐木材”,人家完全可以说是按合同发货,20厘米粗,红松园木,大小头不差4厘米,就是都是很直的圆木。至于你合同中没有规定的,现在你提出要求是没有道理的。加之80年代中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还没有颁发,当时法制不健全,只是合同条例,官司没有打赢,单位白白遭受损失三万多元。这个合同的教训是订立者缺少专业知识,条款不完善。我曾经请教过一位粮食局的专职采购业务员,面粉采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当然我们非常熟悉,他告诉我说:光看面粉白度和书面的标准没用,因为面粉白不白可以添加增白剂,
26、标准是写在纸上的官话。你得抓一把面粉放到嘴里用吐液和面,细细唨嚼,才能发现有没有土,是不是“芽面”,在唨嚼中品尝出“面筋”是多少。每次尝完面粉,要漱口几分钟都漱不干净。感觉合格,还要用信封封存三袋作为样品,双方加盖公章封口,以后发货与样品不符,可以拆封化验。没有封存样品,日后就没有办法说清楚订货时的标准。所以,我强调合同文本的语言严密性,而且由技术知识决定你能不能严密。合同订立后,副本及相关资料要由合同专门管理部门归档。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并且密切注意对方履约情况。合同履行过程中,我方如有特殊原因(包括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不能履约,或者需要延迟履约等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领导班子,立即采
27、取应对措施或者补救措施,做出妥善处理,尽量取得对方原谅,把损失压缩到最低限度,尽量维护本单位的声誉和社会形象。并依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管理部门要把合同移交法律部门办理。(3)纠纷处理过程中,任何单位或部门未经授权均不得向对方作出实质性答复和承诺。合同执行完毕,要整理存档,定期进行合同管理评估,总结经验,防范风险。案例1:某事业单位原材料进货合同案例 这是一家生产公共产品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在几年中不断发展,合同管理中还有一套办法。采购时一直按照填制请购单询价比较选择供应商合同评审合同签订的流程控制。但当月初询价时,采购员要求供应商报价,而报来的材料规格、型号与要求不符。没办
28、法只好由业务员电话询价,而采购员最后订货的价格比同类厂家高出10万元;采购员没有说明供应商的增值税发票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时只说价格是最低的,造成主管审批失误。供货商发货到达时,采购业务员没有按规定验收入库,而是星期天供应商送货,趁仓库无人而将原材料直接送到生产车间。交货后没有及时结算,而是单证压在业务员手中。结算时财会发现供应商不具有纳税主体,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不合格,不符扣税要求。但此时原材料已经使用完毕,生米已经做熟了饭,只能如此。但该单位依据合同继续调查,顺线索摸出采购业务员私自决定从不合格公司进货,拿了人家回扣。案例分析:这家事业单位虽然有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对合同控制没有到位,首先缺少
29、供应商主体资格调查,导致小规模纳税人供货。导致没能得到增值税扣税,直接损失一万元。商品验收环节失控,产生缺陷。询价、谈判和签订合同由同一个人负责,没有制约,所以发生采购业务员受贿。合同起草没有有关部门参加,而是有一人完成,不相容职务没有分离。可见,内部控制在合同管理中何等重要。案例2:某事业单位处理合同实例 山东某事业单位几年来一直与大华公司合作,使用该公司生产高压聚乙烯,每月发货一节火车厢50吨,合作非常好,双方度很守信,一方每月发货50吨,一方每月结算50吨的货款。突然,今年三月单位收货完毕发现本批货物短缺六袋,600公斤 大华公司业务员听到信息后立即请示总经理,然后回答说,不必查找原因,
30、本次按合同结算,下月发货保证多装6袋,给予补足。下月不补足在双倍赔偿货款。大华公司同意如此处理。纠纷立即解决。案例分析:大华公司的做法正确,因为短缺6袋原材料,实在是难以查出原因。到底是发货少发了,还是运输途中丢失,还是其他原因,查找的成本远远大于承担损失,所以还是自己公司承担为好,不伤和气,保持长久合作伙伴关系。虽然损失6袋原材料,但公司是最大赢家,保持了有好的合作关系。案例分析:轻易不要诉诸法律,眼光放远些 某事业单位生产公共产品,原材料由红光化工有限公司供应,双方签订长期供应合同,一直诚信合作。2011年8月红光公司急于给外商供货,仓库存货发空,突然连日降雨,生产厂区发生洪涝而停产,不能
31、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这种违约行为给该单位带来损失。不得不急于倒远地高价购货。多数管理者主张诉诸法律索赔,但该单位主要领导不主张索赔,原谅对方失误行为,认为双方一直合作很好,不能一时一事失误就反目追索赔偿,应该放眼长远,坚持以后精诚合作。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要轻易就是用法律解决,动用一次法律就丧失一辈子感情,应该有长远的战略眼光,以诚信对人,会使我们在商场立于不败之地。案例分析:对不法商人一定要运用法律武器 某事业单位因建设项目需要,同日本商家订立合同,进口一套设备;设备的性能与技术水平,均经过专家论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供应商发货到达青岛港后,我方聘请商检局进行检测,商
32、检证明设备为技术过时,别人使用过的二手设备。该事业单位立即聘请律师,进行法律诉讼;历时二年的官司,该事业单位在千辛万苦中获胜,追回信用证付款,获得赔偿6万美元。但该事业单位的项目合同,是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6)通过网上查询。定期核对分析债务有什么意义?第一,合法性。合同一经签署,一般情况时不得随便变更的。医院有三甲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医院、妇幼保健站、防疫站、结核病防治院;大华公司同意如此处理。整个举债、核对、清偿、结算、记账都要纳入财会系统控制。科研有技术研究、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等;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
33、府债券。从经济意义看,债务是必须返还的资金。第二,筹资所支付的利息费用,按我国所得税法规定,是在所得税前扣除,对单位有利。但供应商发货到达青岛港后,我方聘请商检局进行检测,商检证明设备为技术过时,别人使用过的二手设备。工期延误一年,改从欧洲进口,浪费了时间与精力。虽然官司胜诉,但机会成本也损失若干万元。案例告诉我们,对不法商人的欺诈行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但前提是合同订立是的条款一定严密,把风险一定预计足,防止意外,所以,违约责任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无误,否则一旦发生问题,就会处于被动地位。这家事业单位的合同,就是违约条款非常明确,所以追索违约赔偿就会有法律依据。也告诉我们,合同的订立与管理何等重要。第十一讲:学习思考问题 1.什么叫合同?合同订立有什么要求?2.合同控制有哪些意义?3.合同控制存在哪些风险?4.合同签署前应调查对方那些情况?5.调查有哪些渠道?6.合同订立应重点考虑那四性?7.合同一旦出现纠纷,怎么解决?8.合同订立为什么要求法律、财会部门参与?下面请听第12讲:自我评价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