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深挖根源,狠抓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的安全用药教育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
2、,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组织领导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工作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监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开展,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及总结材料的报送。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监所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宣传,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种养殖户正确用药,按规定建立用药档案,严禁违规、滥用、乱用农药和兽药,以及不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的行为,同时负责各职责范围内的种植养殖产品、畜禽屠宰环节和农产
3、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包装、保鲜、贮存、运输环节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镇市监所负责对辖区内侍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镇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及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各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整治重点(一)“利剑1号”行动。以蕹菜、豇豆、芹菜、菠菜、叶用莴苣、菜心、黄瓜、西红柿、豆芽等蔬菜和葡萄、柑橘、桃等水果为重点产品,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蔬菜、水果禁用农药的行为,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
4、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行为。(二)“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禽肉、猪肉、牛肉、羊肉等为重点产品,以蛋禽、肉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年出栏10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年出栏20200只肉羊的养殖场(户)、生猪(畜禽)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蛋禽、肉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禽肉等行为,生猪、肉牛及肉羊养殖、交易、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
5、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三)“利剑3号”行动。以鳜鱼、乌鳢、鲫鱼、草鱼、等为重点产品,全面排查水产养殖场、养殖户,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物的行为,以及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行为;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依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按照假兽药处理),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添加兽药和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行为。四、主要措施(一)规范种植养殖屠宰行为。一是落实主体
6、责任。全覆盖、高频次宣传告知,提升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依法告知种植养殖者其法定义务和违法犯罪后果;全覆盖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指导种植养殖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全覆盖培训指导试行范围内生产经营主体,扎实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面试行,积极推进诚信生产经营。全覆盖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瘦肉精”自检、非洲猪瘟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车辆清洗消毒等制度。规范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处置,严禁相关生猪
7、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二是指导种植养殖者加强风险防控。组织安全用药宣贯培训,提高种植养殖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能力,引导其严格落实安全用药要求,辨识国家批准的正规农药兽药,拒绝购买和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止使用药品、假兽药以及其他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投入品。加快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病虫害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培训一批技术骨干,提升科学选药用药能力。(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一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重点监管对象都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实现网格内重点监管对象排查全覆盖。及时组织风险预警,开展风险信息提示、生产技术指导、专项监督检
8、查等行动,做到风险受控。二是排查未按规定使用“三剂”以及使用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中添加兽药和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安全隐患。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排查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养殖环节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等问题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查处。对在水产品养殖环节中发现的属于兽药但未经审查批准的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物质,要依法按照假兽药处理,及时查处违法使用假兽药行为。对其他不属于兽药的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物质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跟进开展监督抽查,严厉查处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行为。(三)加大监督抽查力度
9、。严格对照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202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永农委发20286号)明确的任务,落实“双随机”监管要求,科学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加大对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种植养殖者以及风险隐患高、问题突出的农产品监督抽查比例,加大对有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地区农产品的监督抽查比例。严格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及时销毁或无害化处理问题产品,依法查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做到依法查处率100%,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立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监督抽查开展及不合格产品情况。(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是强化执法办案的协同性。完善与公安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完善线索互通、信息共享、案件会
10、商、技术支持和执法联动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提升执法办案的精准度和主动性。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综合执法的重要任务,将监督抽查作为发现线索的重要手段。三是增强执法办案的震慑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一旦发现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四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提升执法能力。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快落实班子配备、人员划转、装备建设、运行保障等工作,确保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五、实施步骤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种植养殖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力量和时间,切实开展好“利剑”行动。(一)部署启动阶段(202年7月15日前)。结合
11、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利剑”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启动“利剑”行动。(二)排查整治阶段(202年7月至11月上旬)。围绕“利剑”3个行动,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打出一套风险排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的专项整治“组合拳”,依法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三)总结提升阶段(202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及时报表,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效监管模式,推动标本兼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六、有关要求(一)加强协调配合。一是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与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
12、”行动成员单位要协调配合,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顺利开展。(二)做好宣传引导。镇属相关部门和村(居)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着重宣传“利剑”行动措施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打开大门接受监督,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社会共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及时报送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涉及的村(居)、镇市监所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于每月22日将数据信息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办公室,报送数据信息务必及时、准确。镇农业农服务中心“利剑”行动工作组联系
13、人:附件:1重点关注品种及参数清单2202年XX月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统计表3202年XX月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现查处台账4202年XX月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统计表5202年XX月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统计表6果蔬基地采摘统计表附件1重点关注品种及参数清单类 别重点关注品种重点关注参数禁用停用药物使用常规药物超标蔬 菜豇 豆克百威、水胺硫磷灭蝇胺、多菌灵韭 菜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多菌灵、腐霉利芹 菜毒死蜱、甲拌磷、氟虫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阿维菌素菠 菜毒死蜱、氟虫腈、甲拌磷/叶用莴苣克百威阿维菌素、烯酰吗啉、多效唑、霜霉威、灭蝇胺、啶虫脒、异菌脲普通
14、白菜三唑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毒死蜱、氟虫腈阿维菌素、吡虫啉、氯氟氰菊酯、霜霉威、氯氰菊酯啶虫脒茎用莴苣(莴笋)氟虫腈腐霉利、阿维菌素、多菌灵蕹菜甲拌磷、氧乐果、氟虫腈阿维菌素-菜豆氧乐果、克百威灭蝇胺水 果葡萄/苯醚甲环唑、烯酰吗啉、腐霉利、嘧霉胺桃克百威、氧乐果多菌灵、啶虫脒、吡虫啉、腐霉利柑橘水胺硫磷、克百威-4,三唑磷-丙溴磷、咪鲜胺、多菌灵、啶虫脒畜 禽产 品禽 肉氧氟沙星、金刚烷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禽 蛋(产蛋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牛 肉盐酸克伦特罗/猪 肉氯霉素磺胺类药物、恩诺沙星、氯丙嗪水产品乌 鳢氧氟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草 鱼孔雀石绿恩诺沙星、环
15、丙沙星鲫 鱼/磺胺二甲嘧啶鳜 鱼孔雀石绿、氯霉素/附件2202年XX月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统计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填报时间:行动名称重点产品出动监管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家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个)行政执法案件数(个)移送司法案件数(个)销毁问题产品数量(吨)涉及金额(万元)开展监督抽查样品数(批次)监督抽查检出不合格样品数(批次)媒体宣传(次)发放宣传材料(份)指导培训(场次)指导培训(人次)“利剑1号”行动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使用蔬菜、水果禁用药物违反安全间隔期规定未按规定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利剑2号”行动畜禽产品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违反休药期规
16、定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生猪屠宰“利剑3号”行动养殖水产品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违反休药期规定假水产养殖用兽药合计说明:1.每月27日前报送本月的统计数据。2.只报送种植、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含农资。3.涉及金额是指案值,不含罚款。附件3202年XX月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现查处台账填报单位:填报时间:编号发现的问题发现时间发现方式查处进展情况是否移送司法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公检法查处情况是否销号问题销号情况说明:1.此台账每月27日前报送,只报送种植、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含农资。2.此表问题编号固定,按照问题发现时间依次排序。“问题销号情况”填报前期发现问题的处罚结果
17、。3.问题销号标准:不涉嫌犯罪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处罚后,可以销号;涉嫌犯罪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后移送司法机关并确认接收的,可以销号,但要跟进关注并填报公检法的查处情况。附件4202年XX月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统计表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序 号抽样编号抽样时间抽样品种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类型抽样环节检验结果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名称说明:1.每月27日前报送,只报送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品监督抽查样品情况,不含农资;2.检验结果填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需要填报附件4具体内容;3.被抽样单位类型是指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4.抽样环节是指:种植养殖生产基
18、地、“三前”、运输车、屠宰场、暂养池。附件5202年XX月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统计表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序 号抽样编号抽样时间品 种抽查区县被抽样单位名称不合格参数药物种类禁限用药物/常规药物说明:每月27日前报送,只报送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情况。抽样编号、抽样时间与附件4对应附件6果蔬采摘基地统计表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事项序号采摘基地名称性质采摘品种种植规模(亩)批次采摘时间自检情况1例: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枇杷3036月1日-10日委托机构检测23填报人: 联系电话:备注:性质:填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批次:为生产条件一致的为一个批次,即同时播种,同时收获,使用同样的农业投入品;采摘时间:填写主要得时间段。自检情况:填写是否建立自检制度,或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此表于7月25日前,由镇街负责填报送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