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慈善总会“关爱贫困孤儿助学”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我县开展的“关爱贫困孤儿助学 相约99公益日”活动共筹募善款1715992.15元,为使善款尽快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湘西自治州慈善总会和腾讯公益平台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项目范围“关爱贫困孤儿助学”项目实施对象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县户籍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及部分困境儿童,项目资金应用于保障对象的生活、教育和医疗救助,不得超范围使用。二、执行标准(一)州民中“慈爱阳光班”、吉大师院“慈爱阳光幼师班”、“朝阳助学”等已实施项目所含孤儿,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湖南城建学院、
2、长沙民政学院、长沙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等合作院校就读的孤儿及部分县市生活困难的孤儿由州慈善总会直接负责资助,不再享受县市慈善总会资助。1.州民中“慈爱阳光班”孤儿:资助生活费2000元/人/学期,据实全额资助学杂费等。2.职业教育阶段的孤儿:资助生活费3000元/人/学期,据实全额资助学杂费。3.“朝阳助学”项目孤儿大学生:资助学费5000元/人/学期。(二)*县正在就学期间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龄前教育1500元/人/学期;小学阶段1000元/人/学期;初中阶段1500元/人/学期,高中阶段2000元/人/学期;中专、中职阶段及高职、大专阶段3
3、000元/人/学期;本科及以上阶段4000元/人/学期。(三)孤儿医疗救助帮扶金:800元/人/年。(四)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困难补助金(参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950元/人/月。(五)*县社会福利院教学辅助器材等设施设备:250000元。(六)因本年度实际筹款没有达到既定目标,按上述标准发放慈善资助资金不足部分,从2019年“99公益日”线上捐款结余资金及历年“慈善一日捐”线下捐赠资金中解决。三、工作要求(一)摸清资助对象。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及民政局儿童服务股积极配合县慈善办认真摸底统计,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资助范围。(二)资金发放。孤儿助学金分上下两学期进行发放
4、,孤儿医疗救助帮扶金一次性发放,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困难补助金按季度发放。所有资金发放以银行代发的形式直接发放给孤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四、严格纪律,强化保障(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要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把好事办好,让孤儿感受到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关怀。(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要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政策,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做到资助政策家喻户晓,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对象都能及时得到资助。(三)强化监管、用好资金。要严格按照项目执行计划和助学范围的标准,合理安排,有序使用资金,不得任意挪做他用。确定后的资助对象名单要在网站或新闻媒体公示。五、如对此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