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化镇农村季节性水源缺水供水保障应急预案一、 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指导五化镇农村供水季节性缺水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我镇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提高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贵州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习水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相关法律、法规、
2、政策和指导性文件,结合我镇农村供水安全工程现状和水源分布等特点,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1、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置我镇农村地区因持续干旱、严重自然灾害、严重水源污染,供水系统、供水管道遭到大范围破坏等引起的大面积停水和供水不足,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导致社会不稳定事件。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五化镇农村地区发生大面积供水不足事件发生后,各相关地区、各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恢复供水工作。(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用水保障和用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处置机制。加强安全用水和可持续用水知识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开展农村地区大面积
3、供水不足恢复研究和应急 处置处置演习,提高农村地区大面积缺水事件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处置农村地区大面积水源性缺水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供水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处置、应急救援、恢复供水、社会稳定等各项应急工作。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五化镇季节性缺水应急指挥部要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村、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镇处置农村地区供水应急指挥部五化镇人民政府设立处置农村地区大面积水源性缺水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
4、,副指挥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指 挥 长:XXX副指挥长:XXX成 员:XXX其主要职责是: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供水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指挥、督查、协调五化镇农村地区大面积水源性缺水应急事件处理、恢复保障供水等工作;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及时向镇政府及有关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处置情况;及时了解相关区域信息和应急处理、恢复供水等情况,负责信息发布。(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镇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五化镇水利站,XXX任办公室主任,XXX负责具体办公。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常规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汇总农村地区季节性水源缺
5、水区域、缺水时长、影响人数等信息数据,提请镇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实施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协助镇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预案,督促和检查预案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应急预案,监督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演习、培训和修订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信息发布;明确应急处置参与部门及人员。完成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一)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卫生院、供水站:负责集镇水源的水质监测,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水质污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和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派出所:负责维护农村供水应急抢险事故现场秩序,打击破坏供水应急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取水点秩序和
6、社会稳定,确保供水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村建中心:负责对水源及供水设施周围污染源的监测检查,组织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在生活供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安全等紧急情况下,报镇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水利站:负责供水应急设施的建设、抢修和统一调配。供电所、通讯部门:负责抢修供电及电信设施。财政所:负责应急抢险资金和救济资金的拨付和监督,对特大应急资金的使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督查,并为应急供水工程资金提供保障,严格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文广站:负责农村供水应急的宣传。在收到镇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有关供水应急信息后,及时通过镇村干部微信群、村民小组微信群、电话、等传播媒体向公众传播供水应急信息。
7、交管站:负责在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组织车辆及装备 在可取水点运水进入缺水区域进行供水。纪委办:对进行应急指挥相关工作中,对各项工作进行督查,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相应的问责处理。各村:负责完善农村饮水建后管护体制,落实管护机制、人员、阵地等;加强对节约用水的宣传,对农村供水应急工程中群工工作的协调。三、监测与预警(一)风险分级按照缺水或供水不足严重程度,将大面积缺水状态分为 特别严重(I级)、严重(II级)、较重(III级)、一般(IV 级)。1、特别严重状态(I级)一年连续缺水天数在40天以上,影响人数5000人以上。2、严重状态(II级)一年连续缺水天数在20-40天,影响
8、人数3000-5000人。3、较重状态(HI级)一年连续缺水天数在10-20天,影响人数1000-3000人。4、一般状态(IV级)一年连续缺水天数在10天以下,影响人数1000A以下。(二)应急响应与处置1、农村地区季节性缺水程度达到特别严重状态 (I级)时,启动一级响应。由镇政府统筹全镇的资金、人员、物资、水源解决缺水区域的用水问题(供水量按照35L/人.天)。2、农村地区季节性缺水程度达到严重状态(II级)时,启动二级响应。由镇政府统筹全镇的资金、人员、物资、水源解决缺水区域的用水问题(供水量按照35L/人.天)。3、农村地区季节性缺水程度达到较重状态(III级)时,启动三级响应。由镇政
9、府统筹资金、人员、物资、水源解决缺水区域群众的用水问题(供水量按照35L/人.天)。4、农村地区季节性缺水程度达到一般状态(IV级)时,启动四级响应。由镇组织发动群众采取相应方式自救。四、信息报告及信息发布(一)建立季节性缺水事件报告制度。当发生或者预知将会发生季节性缺水时,各村和各部门应当在发现险情后,立即向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送书面报告。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当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二)如实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事项后,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
10、,并指挥督促相关部门采取对应应急措施。五、先期处置根据可能发生的农村供水季节性缺水情况,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向社会发布农村供水可能会短缺,宣传节水和蓄水,减轻供水短缺造成的危害。2、农村发生季节性缺水时,实行分片区、定时段供水。3、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4、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和占用场地,紧急调集相关部门和运输工具实行配送给水,实施救灾、救助等工作。5、确保通讯、交通、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6、在季节性缺水严重的二里集镇、红工集镇,立即启动烂石溪应急抽水和利用徐矿集团抽水系统应急补水。在农村供水应急
11、期间,应急指挥部根据抢险的需要,在全镇范围内有权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在应急抢险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镇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六、应急保障(一)技术保障要积极向县级请求支援相关专家成员,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 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二)物资保障发生事故时,由镇应急指挥部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常用物资如:发电机、抽水泵、管道等,指挥部及各村应备齐。(三)资金保障全镇农村供水应急资金由镇
12、财政统筹安排。(四)宣传、培训和演练镇应急指挥部及个村向社会宣传节水和蓄水,以减轻供水短缺危害的常识和安全饮用水的相关知识;对各供水单位的相关人员和各村管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应急抢险队伍每年必须进行演练。七、奖励与法律责任(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积极参加农村供水应急抢险保民生的义务。对在应急供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未履行本应急工作职责的,给予单位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在农村供水应急期间不服从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调度的单位或个人,依法给予处理。(五)在农村供水应急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八、附则(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镇人民政府将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