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资产保管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行为,确保集体资产资源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维护农民群众集体利益,根据国家、省、市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所有行政村。第三条 对全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由经管站负责全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作。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对集体资产资源清查和产权界定、登记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审核。3、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评估进行审核、监督、确认资产资源评估结果。4、对村集体资产资源保管、经营等情况进行审核、监督。5、指导、监督村级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帐。第四条 村级建立资产资源台帐由村指定专人负责登记管理。台帐一式两份,镇村各一份。第五条 村(社区)要定期对其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盘点,增减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账相符,帐实相符。-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