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化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试行)第一条 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镇政务服务中心及各村便民服务忠中心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服务承诺是指进驻镇、村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办件过程中,对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提供诚信、热情、方便的服务承诺。第三条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使用文明语言,禁用服务忌语,热情、耐心回答群众咨询。第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政令畅通,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履行行政审批管理职能,树立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 第五条 镇政务中心及村便民服务中心要明确责任,
2、明确程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要承诺公正,简便高效,尽职尽责,按章办事,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第六条 各种审批事项的办理,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窗口所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少于规定的时限。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第七条 文明办公,真诚服务,着装整洁,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耐心细致、周全解答和办理受理事项。镇、村工作人员要讲究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来访者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耐心解释,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凡回答咨询的,要求做到一次性告知。第八条 依法办事,高效廉洁,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和“吃拿卡要”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第九条 本制度由五化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