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化镇路灯维护管理制度为方便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充分发挥路灯的作用,管理好路灯设施,本着方便群众,节能、降耗、安全的原则,确保路灯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一条 任何人均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1、擅自迁移、拆除路灯设施或使用路灯电源;2、依附路灯设施搭棚、建房、筑墙或堆放、悬挂物品,利用路灯设施从事牵引作业、拴牲畜或搭设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广播喇叭等;3、向路灯设施射击、投掷物体,向电缆井内倾倒垃圾、污物等物品;4、 各位家长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爱护好路灯,不故意损坏; 5、 一经发现故意损坏路灯的行为:成年人赔偿5倍该次破坏路灯的全部损失;未成年人,除批评教育本人外,
2、由其家长承担5倍损失责任; 6、其他有损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第二条 路灯的维护及管理人员职责1、路灯统一由乡指定专人进行维护;2、路灯维护人员要认真负责,协调配合,集中精力搞好路灯维护工作,防止事故发生。3、维护人员要爱护一切路灯设施,不随地乱扔废旧材料,修旧利新,降低盏灯消耗,保质保量完成维护工作。4、路灯维护人员要以安全为基础,严格遵守各项用电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5、维护人员要对灯具、器材等情况了如指掌,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遇有特殊情况时,要灵活掌握。对各种存在隐患的用电设备要及时更换,以免造成不良后果。6、要每周巡查一次,杜绝乱接、乱搭路灯线路的现象,对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理。第三条 路灯开放时间:冬天17:3023:00,夏天19:0023:00 ;为节约用电,路灯要根据农活季节、月亮的圆缺或特殊情况适时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