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促进村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两委”班子的和谐,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组织成员、村委员成员参加,人数须超过各自成员的半数,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联席会议应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二、联席会议主要根据上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村的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安排本村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研究确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三、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联席会议召开前,“两委”主要负责人确定会议内容和议题的初步方案,对讨论决定的事项,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赞成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方可有效。联席会议形成的决定,村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要按各自分工,认真执行。四、凡村级事务需要决策的问题,都要由“两委”联席会议集体讨论,提出决策的初步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五峰村党支部五峰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