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用文档精品实用文档系列 (标准 完整 实用 可修改) 隧道工程危险源辩识、评价及审核中应注意的事项隧道工程是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中都可能遇到的施工过程。公路、铁路和市政工程的道路施工中遇到山岭时可采取绕行或者打隧道,当然打隧道要比绕行线路短,行车时间省,因此往往采用隧道工程。而水利水电工程的引水隧洞也是拦江筑坝经常采用的,可以引水发电、提供钦用水源,较之采用管道更具有引水量大,使用期长的特点。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解决人们出行难、出行时间长的问题,更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当前隧道工程及地下工程已是最符合节约土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
2、可持续发展的建设领域之一,是我国优先发展的施工技术。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是世界上隧道及地下工程规模最大、数量最多、地质条件最复杂、修建技术发展最快的国家。秦岭隧道、乌鞘岭隧道、秦岭终南山隧道、太行山隧道等一大批特长交通隧道和跨越水域的武汉长江隧道已经建成,多个城市地铁工程已经通车;辽宁省的大伙房水库输水隧道长度达到85.32公里已经投入使用。还有一大批跨水隧道、交通隧道,包括城市地铁工程正在施工中。然而隧道工程又有很大风险,进入隧道施工的员工不仅面临职业危害,如粉尘、噪声的伤害,还有坍塌、涌水涌泥、火灾爆炸的死亡、重伤的威胁。在我中心认证的企业中有相当一批企业是从事隧道施工的企业,获证施工单位在
3、隧道施工中的所面临的风险也是我们认证企业的认证风险,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的研究隧道工程及地下工程施工过程,通过审核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抓好隧道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隧道工程及地下工程施工中的风险。首先,我们根据危险源辩识的定义,对隧道工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识别进行分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4.3.1.3指出“危险源辨识旨在事先确定所有由组织活动产生、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例如: 根源(如:运转着的机械、辐射或能量源等); 状态(如:在高处进行作业等); 行为(如:手工提/举重物等)。”由此可知,隧道工程的危险源辩识,是要事先确定由隧道施工活
4、动所产生、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隧道施工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根源:如隧道和隧道周围存在的有害气体、瓦斯,可致人死亡窒息;存在高压地下水、泥浆可造成突泥、突水,人员淹溺;存在的松散岩层、地下溶洞,可引起坍塌,致人死亡、重伤;隧道工程施工人员所处的状态:是密闭、受限、且不稳定的空间。密闭空间:空气不流动,缺氧,易造成人员缺氧窒息或因有害气体使人致死致伤;受限空间:施工操作的工作面相对狭小,同一作业面无法容多工种多人施工;不稳定的空间:隧道工程受地质条件影响较大,隧道越长、可能地质变化越大,遇到软弱地层、三、四级以下围岩,很容易发生坍塌事故,对施工人员的生命造成威胁
5、;隧道工程施工中的行为:(钻爆法)主要有钻孔、装药、爆破、清除浮石、铲运碴石、喷锚、初期支护、二次衬砌施工等;这里面既有一般的机械操作、土建施工的普通施工作业,又有爆破作业使用火工品的危险作业活动;隧道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往往是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的组合;例如隧道工程发生突泥突水,造成人员伤亡,是因为山体本身存在有高压的地下水或泥浆(这是根源性原因)、由于没有事先探知到(可能勘探失误或未进行超前地质钻探,这是行为性原因),人处在密闭受限空间内无法逃脱,故发溺水死亡或重伤(这是状态性原因)。又如隧道施工人员易患尘肺,这是由于隧道工程是密闭空间(这是状态性原因);钻孔作业
6、、爆破作业、装碴清运均会产生粉尘,但有的人不戴防护用具,或项目部不及时安装通风设备或通风设备距掌子面远,就会造成人员健康损害(这是行为性原因)。隧道施工中的行为性原因还可分为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原因;不戴防护用品,属违章操作,不安装通风设备,或不按规定将通风设备安装到操作面上,是违章指挥。在下面的案例中我们还可进一步分析。第二,我们结合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4.3.1条款对隧道工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并提出审核中的注意事项。根据GB/T28001-2011 4.3.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确定控制措施的要求,我们应做以下几项工作:“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控制程序应
7、考虑: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标准条款解读:常规的活动是指正常的生产、施工活动过程,非常规的活动是指异常情况下的生产、施工活动过程;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控制程序应识别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评价过程中的危险源,确定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并制定控制措施。对于建设工程来讲,施工过程有一个特点,需大家在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时考虑:就是施工是一个不断地识别、评价风险和不断地控制风险的过程。施工中很多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不是通过一个两个控制措施就可以把风险降低的。如在隧道进口处我们的支撑到位了,可以说坍塌的风险暂时没有了,但在隧道中部或隧道施工尾部控制不好仍有坍塌的风险,也就是说坍塌风险始终存在,只要你继续往前施工就有风
8、险。因此建筑施工是高风险行业,不建议企业通过一来个措施,就轻易地降低常规和非常规活动中的风险等级。(二)我们首先要识别隧道施工中的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是与施工工序、施工方法分不开的。隧道施工及地下工程的施工有多种施工方法:(1)钻爆法;(2)浅埋暗挖法;(3)掘进机法;(4)盾构法;(5)沉埋管段法;(6)明挖法等;在这些施工方法的过程中还要采取一些辅助的工法,下面以钻爆法为例,对施工过程进行分析。钻爆法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测量放线、超前地质钻探、洞口及边坡开挖、边坡治理、掌子面钻孔装药爆破、浮石处理、渣石清运、喷锚初期支护及防排水、绑钢筋支模板二次衬砌施工等。辅助的施工内容包
9、括:围岩量测(对已完成爆破的围岩、已完成喷锚和二衬施工的围岩量测以防隧道不稳定造成坍塌)、动力照明电力的安装及跟进、通风管道的安装及跟进、凿岩机、喷浆机、衬砌台车的安装使用、钢筋骨架的焊接运输、施工中排水的开挖、火工品的运输和储存(临时存放)、在洞外渣石车辆的道路运输等等。(1)常规的活动如:钻孔装药爆破、喷锚初期支护、二衬施工、动力照明电源安装、通风管道的安装等等;在地质条件较好、围岩较稳定、破碎围岩少的情况下,风险较大的危险源往往来自管理不当,如未及时支护,初期支护与掌子面的距离太远,初期支护与二衬距离超过了施工方案的要求;以上可能造成隧道发生变形和坍塌;通风管道距离掌子面太远,或有的就不
10、安装通风管道,或爆破后立即进入作业面,造成操作人员暴露在粉尘之中,有职业尘肺的危险。还有的是进入隧道违反安全规定不戴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等等,可能出现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爆炸等事故;(2)非常规的活动:如超前地质钻探、火工品的运输、爆破作业和突泥突水发生、遇到复杂地质条件需抡修补漏、加强支护的施工过程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活动)。超前地质钻探,可预知30米的地质情况,但也有危险,万一打到地下水层泥层可能会有涌水和涌泥,就需抡修堵漏。因此隧道施工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施工过程,既要由地质勘探单位进行勘察,也要由施工进行近距离勘探,设计单位要及时修改施
11、工设计,施工单位要及时调整爆破设计,才能保证隧道的安全稳定。爆破作业之所以列为非常规的活动,是因为爆破时所有操作人员都要停止施工,而爆破位置随着掘进面的推进是在变化的,炸药的临时存放点和安全区的设置也会随之变化,每一次爆破都是一次特殊过程,需要对过程进行确认,方可保证每一次爆破成功,不发生伤亡事故。如长距离隧道的施工人员不可能都到洞外躲避,这就需对爆破安全区进行确认。此时的危险源就是爆破时违反规定,不在安全区内躲避;非常规活动可能带来的职业健康安全的风险主要是坍塌、突泥突水、有害气体的突出、窒息、火灾爆炸等。(三)隧道施工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中的危险源控制审核要点因此审核时应注意检查:(1)施
12、工企业是否充分地收集掌握了有关隧道工程施工相关信息,包括地质勘察资料、当地的水文地质、气候变化资料(隧道内突泥突水也和当地发生的相关);(2)隧道施工项目部是否注意对隧道内的围岩进行了监测测量并对围岩的变化进行了分析,对变化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3)项目部是否根据本隧道的实际情况(包括本隧道围岩变化、地下水、有害气体、穿越地上建筑物及工程断面设计等情况)对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中的危险源进行了识别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4)常规施工中的钻孔、打锚杆、初期支护和衬砌施工是否满足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初期支护和掌子面的距离、初期支护与二衬施工的距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及时跟进与保证隧道稳定,
13、防止坍塌;非常规施工过程中对钻爆法施工所使用的火工品的采购、运输、使用和储存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爆破方案的要求;隧道工程围岩量测是防止隧道坍塌、变形重要措施,隧道开挖后,如不及时支护,进行一衬和二衬的衬砌施工,已开挖的隧道会发生变形、甚至坍塌。只有加强隧道围岩量测和综合分析,通过量测及对围岩变形段和变型速率的量测,掌握把围岩量测的数据,分析其变形趋势,为调整支护参数提供充分依据,确保初期支护方案的安全可靠,才能防止防生坍塌事故。隧道坍塌是隧道施工中多发的事故,由于不重视围岩量测上也是有惨痛教训的:(四)案例案例1 :2011年3月30日,迪庆香格里拉县境内在建的国道214线香德二级公路
14、十六合同段肯古隧道发生坍塌事故,施工时已开挖支护完毕的洞体突然大面积坍塌,坍塌长度约为12米,致使在洞内进行开挖施工的19名施工人员被困。案例2:2011年4月20日兰新铁路地处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军马场境内的小平羌口隧道工程出口掌子面发生坍塌事故,造成某施工单位12名现场作业人员被困。案例3:2011年7月18日4时30分许,大连市胜利路东段南山隧道I标段北线K2+246+26段发生塌方事故,塌方段距离胜利路拓宽改造工程施工地点约45米,有12人被困。案例4:2012年7月19日晚澳门大学横琴校区河底隧道发生一起坍塌事故,连接澳门大学横琴新校区与澳门的专用海底隧道因临时围护工程局部变形弯曲,引
15、发土方坍塌事故。整个坍塌区域长约50米,深达17米,3辆挖掘机以及2辆泥头车深陷其中。事发时正在作业的6名工人听到异响提前撤离,逃过一劫。澳大横琴隧道发生坍塌事故前,澳府监理团队监测出工程数据异常,要求施工单位停工,但对方没有理会,最终酿成事故。以上案例说明,第一隧道工程坍塌事故多,是由于隧道周边山体本身就存在根源性的危险源,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第二是开挖后,初期支护和二衬施工要及时跟进,如果违反施工设计要求,未按规定及时支护和二衬施工很可能造成坍塌;第三要注意对隧道围岩的监测和监测数据的分析,这是防止坍塌的重要环节,也是我们审核时应注意的地方。二、根据GB/T28001-2011标准4.3
16、.1要求识别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识别人员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为因素;(一)标准条款解读:根据标准要求:(1)应识别进入隧道的具体都是什么人,干什么的。(2)要识别这些人员都有哪些活动,这些活动相互之间有无影响。人员的活动应从进入隧道开始到出隧道结束,以及这些活动中可能会存在的危险源。(3)在识别危险源时还要考虑人员指挥、操作行为,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二)隧道内施工主要的人员包括:凿岩工、爆破员、爆破安全员、火工品运输人员、电工、通风工、运输车辆司机、铲运车司机、项目部安全员、测量人员、钢筋工、衬砌台车、喷浆车操作人员、防水工及普工及甲方、监理、公司领导及
17、参观人员等;隧道工程属于空间窄小的受限区域,各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完成各自的活动,必然相互影响,交叉作业。例如衬砌台车上面有人操作时,下面有人要来回走过,到掌子面或出隧道。清理洞顶浮石、打锚杆、喷砂浆均可能对周围的人员包括参观者带来影响,应识别此受限空间的危险源,制定隧道施工的管理制度,各工种之间应互相协调,避免相互影响造成伤害。隧道工程属于密闭空间,氧气相对不足,对于有肺部感染、尘肺病史的、呼吸困难的人不适于进入隧道施工。进入隧道人员应进行体检,隧道施工完毕,应再次体检,以验证是否患了职业病。(三)对人员和人员活动审核的要求(1)要查人员登记,进出隧道均应有登记制度,包括参观人员。(2)要查人员
18、三级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是否传达到每一个人员;(3)要查相关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包括爆破员、安全员、瓦斯监测人员、测量人员、电工、焊工等;(4)查人员体检情况;(5)要查人员管理制度,隧道施工要特别注意是否有对人员行为管理的规定,如进洞的安全防护和佩戴防护用品的要求,上下班在洞内交通的管理规定,爆破时和爆破后的人员安全要求,进出洞的登记要求等;由于人员行业不规范所造成的隧道内安全事故也不少。(四)案例某公司隧道斜井货车违规载人侧翻事故2011年10月29日早7时28分,某公司承建的兰渝铁路黑山隧道1#斜井,一辆运送工人进洞作业的汽车,在斜井下坡行驶过程中刹车失灵,溜车至斜井与正洞交叉位
19、置侧翻,造成24人死亡,4人受伤。据某公司兰渝铁路项目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拉运材料的货车违规载人是导致事故的要求原因。发生事故的隧道斜井全长1.3公里,坡度9.9%。按照施工规定,施工人员绝对不能乘坐货车进入。这是典型的违章操作的行为。三、根据GB/T28001-2011标准4.3.1要求,对“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组织控制下的人员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识别评价采取控制措施(一) 标准条款解读标准在此处强调危险源识别和评价,还要考虑“源于工作场所外”的危险源,并且是“已识别的”危险源。什么是已识别的,已识别的就是大家都知道或者本企业通过识别知道的本施工场所外的危险源:如
20、外部自然环境、气候变化的危险源,大风、暴雨洪水、泥石流、雷电、地震等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外部设置带来的危险源,如工作场所附近有高压线、有危险化学品仓库、有爆破作业活动等等,这是本企业通过调查了解到的危险源。这些大家都是已认识到是危险源了,所以是已识别的危险源。但是已识别的危险源不一定是本企业、本项目部已识别了,有可能本项目部并未对某个危险源引起重视,也并未把此作业危险源对待。例如,大家都知道暴雨会给施工带来洪涝灾害,造成脚手架湿滑、沉降,给施工人员带来危险。但未必项目部的人员都知道,连日降雨会造成地下水位上升,使隧道涌水、涌泥、坍塌的风险增加。(二)隧道工程施工场所外能够对隧道施工人员产生影响的
21、主要是周围环境和气候条件;可能造成影响的危险源如:(1)地质条件特殊,围岩内含有有害气体、大量地下水、泥浆而未探查到;(2)当地易发生雷爆,而施工人员居住分散,无防雷措施;(3)当地易发生洪水、泥石流,造成山体坍塌,施工人员未识别造成伤害;(三)案例案例1:宜万铁路马鹿菁隧道口突泥、突水事故:2006年1月21日,宜万铁路马鹿菁隧道口发生突泥、突水总量18万方,隧道进口至出口为连续15.3上坡,隧道区域漏斗、落水洞、暗河十分普遍、岩溶发育强烈,水系复杂,这次事故造成10人死亡,1人失踪。案例分析:本隧道工程地质条件复杂这是已知的对工作场所工作人员有职业健康安全有重要影响的危害根源,项目部更应该
22、认真对待,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工作和应急准备,之所以还会发生这样大的事故,还是与危险源的识别评价不到位,对危险源的估计不足或控制措施不到位有关。案例2:宜万铁路野三关隧道2007年8月5日凌晨1时左右,由某局某公司负责施工的宜万铁路野三关隧道(湖北省恩施州境内)线DK124+602掌子面爆破后,在组织出砟过程中突发突水突泥事故,一个半小时内突水量15.1万立方米,泥石量5.35万立方米,正在隧道中作业的52名施工人员被困。经过紧张施救,救出43人(其中1人在医院抢救中死亡),发现2具尸体,7人下落不明。经初步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当地连续降雨,事故发生地段地表雨水与地下岩腔及断层水系相通
23、,并存有大容量承压水体,地质构造复杂。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虽然也做了多方面的地质勘测工作,但由于认知水平的局限,工作措施不到位,未能发现不明承压水体;加之对岩层变化及实测出主要发育岩溶裂隙水超压先兆分析判断不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因此,当隧道岩体揭露后,造成岩溶水压的承载失衡,导致突水突泥重大事故的发生。案例3:某施工项目部临时房屋被山体崩塌掩埋事故2月18日11时30分许,贵州省凯里市龙场镇鱼洞村平地煤矿处岔河百余米高的山体发生崩塌,掩埋了春节期间放假值守的工棚,初步核实有5人在此次崩塌中失踪。案例分析:隧道工程施工人员的临时生活生产设施,往往依山而建,山体滑坡、泥石流是威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24、的重要杀手,但常被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忽视,没有详细调查了解水文地质情况,没有对山体进行测量分析,以致发生上述重大伤亡事故。对于这些场外的对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有重要影响的危险源应认真识别。四、根据GB/T28001-2011标准4.3.1要求,对“在工作场所附近,由组织控制下的工作活动产生的危险源;”识别评价采取控制措施。(一)标准解读标准在本条款加了一个“注:按照环境因素对此类危险源进行评价可能更为合适。”意思这是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虽然是环境因素的识别,但环境影响也可能导致职业危害或者造成社会影响,给员工或社会其他人员带来危险源,因此不能不察。本文也简单地识别评价一下隧道施工中的环境影响因素:(
25、二)隧道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有(1)污水:主要是隧道掘进过程中,钻孔中使用高压水和隧道内涌水、涌泥产生的产生的污水。(2)大气污染:主要是洞口劈坡挖掘、爆破和运输碴石造成的扬尘遗撒、,造成的大气污染;(3)破坏植被:主要是洞口劈坡、运输道路、弃碴场的植被破坏、车辆碾压植被青苗等;(4)占用土地资源:主要是隧道掘出碴石占用土地资源。(5)噪声污染:主要是碴石运输过程中,车辆和弃碴场的推土机的噪声污染。(三)控制措施及审核要点:(1)污水处理应设置沉淀池,经三级沉淀符合要求后方可排入溪流、河、湖。很多隧道施工在饮用水的水源地,如不控制,隧道施工的污水可成为人畜饮水的危险源;(2)弃碴场的设计
26、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尽量不占用土地资源;弃碴场设计要考虑长远的安全性可靠性,避免成为引起次生灾害的危险源;隧道内的碴石能利用的应尽可能利用,以使碴石变废为宝,资源化和减量化;(3)破坏植被及噪声污染的控制措施,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编制植被恢复方案,减少车辆和机械噪声并严格控制。(4)审核时应注意该隧道施工项目的环境因素识别和控制措施,包括弃场碴场的设计和植物恢复方案的制定。查看污水沉淀池和污水处理的监测,检查车辆运输的道路及周边村庄、田地受污染的情况,检查隧道施工与周边相关方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及处理情况。以上环境因素如处理不当易发生社会问题或者造成次生灾害;(四)案例案例1:宁武高速公路某隧道
27、旁大片农田被隧道石填埋,引起网上投诉,造成社会影响;案例2:福安市某乡大片农田被隧道石头填埋,到现在都没有拿到赔偿,造成农民投诉,引起社会影响。案例分析:以上两例是由于隧道工程的弃碴乱倒引起农民和社会上不满,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影响社会团结、和谐。类似的还有运输车辆的扬尘、遗撒造成农民田地庄稼污染、隧道中的污水流入河流将河湖污染,均可造成社会影响。案例3:襄汾县尾矿库溃坝事故该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塔儿山铁矿的一座尾矿库于2008年9月8日发生溃坝事故,倾泄出来的共26.8万立方米的带矿渣的泥水波及下游500米处的矿区办公室、集贸市场与民宅等,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1。截止至9月13日19时,该起事故共
28、造成254人死亡。案例分析:这是一起由于开采的废矿碴库溃坝,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隧道工程的弃碴如处置不当也会产生以上事故,因此企业对业主指定的弃渣填埋场也应认真复核,如存在可能引起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情况,应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提出。五、根据GB/T28001-2011标准4.3.1要求,对“由本组织或外界提供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所产生的危险源识别评价采取控制措施(一)标准条款解讲读根据标准要求,企业应识别(1)本组织和外界都提供了哪些工作场所内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2)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存在哪些危险源;(3)针对危险源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二)隧道施工主要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
29、1)隧道施工主要的基础设施包括:钢筋加工厂、预拌砼搅拌站、空调机房、配电室、炸药库等;(2)隧道施工主要机械设备有:凿岩设备:手持风枪、凿岩机、岩石劈裂机、破石机、高压水泵、水冷活塞试压风机等;扒碴、装碴和弃碴场设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运输设备:轮胎式翻斗载重汽车等运输车辆;施工支护设备:打锚杆用,管棚钻机、水平地质钻机、工字钢冷弯机等;喷锚设备:高压注浆机、湿喷砼、滚筒拌合机、小型自卸车;衬砌施工设备:全液压自行式衬砌台车;砼自动计量拌合站、自动搅拌砼罐车、砼输送泵等防水施工设备:拖行式或轮式作业台车通风设备:通风机、通风管风压3000pa;施工供电:一般400630KVA变压器;施工
30、测量:激光准直仪、激光断面仪;(3)隧道施工的主要原材料有:钢材(钢支撑、锚杆、衬砌钢架用)、水泥、砂石、外加剂、防水材料、火工品(钻爆施工法用)、环片(盾构法施工用)(三)设备中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中的危险源主要有(1)坍塌 基础设施建在山上可能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被掩埋的危险;(2)机械伤害 机械设备安装使用不当造成设备倒塌或机械运转伤人;(3)触电 设备绝缘不良,人员使用不当易造成触电;(4)火灾爆炸 由于用电设备接触不良引起火花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四)对隧道设备的审核应注意:(1)查设备管理策划:查是否项目部公司或者项目部编制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和维修有具体规
31、定;制度是否有对劳务分包队伍所带设备管理的规定;是否制定了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并按计划进行了配置;(2)查设备进场安装验收;各种机械设备进入现场必须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手持电动工具应经绝缘电阻检测、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检定有效期的规定,计量器具符合检定有效期的规定。(3)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并经常检查是否运行有效。(五)案例案例1:洞内机械设备安全事故:2006年6月6日新建大理至丽江铁路北松平1#隧道出口,施工单位自制的衬砌台架在拼装时突然倒塌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案例2:2005年12月22日14日40分,四川省都江堰至汶川高速公路董家山右线隧道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4人死
32、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35万元。董家山隧道左线全长4090米,右线全长4060米,事故发生时右线隧道完成开挖1487米、衬砌1419米。案例分析(1)事故的直接原因:由于掌子面处塌方,瓦斯异常涌出,致使模板台车附近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模板台车配电箱附近悬挂的三芯插头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2)事故的其他主要原因:还包括:勘察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对涉及施工安全的瓦斯异常涌出认识不足,防范措施不到位。施工单位管理混乱,通风设备管理不善,隧道内通风不良、电气设备未按防爆设置。违规分包,瓦斯检测员无证上岗等。本次事故教训、防范措施和审核注意事项:首先必须先查明施工的隧道是否是瓦斯隧道,如
33、果是瓦斯隧道,要查:(1)瓦斯隧道勘察设计资料,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合同所指定采用的技术规范和相关安全规定,作出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制定了防爆措施方案,并制定瓦斯隧道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配置了防爆设备、瓦斯监测设备和培训合格的瓦斯监测员;(2)查瓦斯隧道的施工是否按要求,及时喷锚,初期支护,衬砌紧跟,尽快封闭围岩,最大限度降低瓦期逸出。(3)查瓦斯监测设备和监测记录,瓦斯隧道施工,是否按要求加强了观察和检测,防止瓦斯异常涌出和突出可能造成的灾害发生。施工中一旦发现瓦斯逸出出现异常与设计不符,是否向监理、设计、业主报告,提出修改设计的意见,重新制定施组,报业主批准后实施。(4)查瓦斯隧道是
34、否加强了通风设备管理,通风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采用防爆和自动检测报警等措施。(5)隧道施工必须制定瓦斯突出抢险救援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害时,要做到临危不乱、各负其责,全方位做好现场施救。六、根据GB/T28001-2011标准4.3.1要求,对“组织及其活动,材料的变更,或计划的变更”;“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临时变更等,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所产生的危险源识别评价采取控制措施(一)标准条款解读:根据标准要求,企业应对变更进行管理,变更所引起的风险应当识别并采取控制措施。(1)活动的变更,对于隧道施工来讲可能是施工过程变更,如原是钻爆法施工现改为浅埋暗挖法或盾构
35、法施工,施工方法变了,其危险源也有了变化,应根据变更后的施工方法对危险源识别;(2)材料的变更,如火工品的品种变了,其爆破的威力变了,使用方法变了,如不改变爆破设计和方法,出现了哑炮,在处理上就可能有危险;(3)计划的变更,主要是施工过程的计划调整,在隧道施工中最常见的是不按设计要求及时喷锚、初期支护和二衬施工跟进,常见喷锚与掌子面的距离、初期支护与二衬施工距离超过了设计要求。这主要是项目部为了抡进度,不按施工方案施工,实际是改变了施工设计,是计划的变更。但是,这给隧道工程带来了很大职业健康安全的风险,坍塌、突泥、突水、瓦斯突出随时都威胁着隧道的安全。(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主要是指
36、职业健康安管理体系文件的变更、过程的变更、职责的变更、人员的变更;文件的变更包括手册、程序文件、管理方案的变更。如应急预案变化了,抡救的医院电话号码变了,医院的救护车不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就耽误伤员的抡救时间,就会产生增加伤员死亡危险;又如人员变了,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爆破、就增加了意外爆炸风险;没有经过瓦斯监测人员监测,该报警没有报,就增加了隧道瓦斯爆炸的风险;当然还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过程的改变,如隧道火工品的管理要求当日没有用完的火工品应退库,并登记记录;如这个过程没有了,不执行了,这是管理体系过程变了,这就增加了火工品流入社会的风险、增加了意外爆炸的风险;一位审核员在审核中发现,有人把
37、雷管放在宿舍的床铺下,这是非常危险的。所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化,不仅要看体系文件是否变化,关键是要看过程是否变化了。(二)案例:某施工单位承建的上海地铁过江隧道涌水塌陷重大事故2003年6月正在施工的某过江隧道地铁工程发生了一起涌水塌陷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该隧道由于大量水及流砂涌入,引起隧道部分结构损坏及周边地区地面沉降,造成三栋建筑物严重倾斜,防汛墙局部塌陷,导致防汛墙管涌,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事后,建设部对事故的直接责任单位:该项目的分包单位和人员以及相关责任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人员进行了处罚。(1)事故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前分包单位原施工组织设计擅自进行了调整,未按程序报总
38、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方案调整没有严格遵循冻结法施工工艺的有关规定,导致旁通道冻土结构在施工中出现薄弱环节。调整后的方案降低了冻土平均温度的要求,从原方案-10提高到-8;旁通道处垂直冻结管数量由原方案24根减少到22根,另外长度也减少了,下行线仅设单排6个冻结孔,数量偏少,间距偏大。导致冻结效果不足以抵御相应部位的水土压力;6月28日制冷机出现故障,水文观测孔发现有压力水漏出,但现场没有任何人将这情况向总包方及监理方汇报;分包单位违反施工程序,明知旁通道冻结土结构存在严重隐患,执意安排施工人员拆除冻土前掘进面部分封板,凿孔准备安装砼输送管,正是这个孔洞出水,造成冻土渗水渗砂,以致封堵无效,酿
39、成事故;(2)该工程采用冻结法施工,这是一个需确认的过程,冻结法施工工艺所规定的冻结温度、冻结管的数量、长度、间距是经过计算和试验确认的,分包方擅自改动,这是酿成事故的重要原因。总包方没有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相关信息管理的规定,分包方擅自更改施工方案技术参数不向总包方和监理方报告,这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上的重大失误,如果总包方在管理制度上加以规定,对这种违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分包方也不敢对方案改变不报告,特别是发现有压力水渗出,有险情时不报告。七、根据GB/T28001-2011标准4.3.1要求,对识别“任何与风险评价和必要控制措施相关的适用法律义务”,并对违反法律法规义务所产生的危险源识别评
40、价、采取控制措施(一)标准条款解读根据标准要求,(1)要识别组织都有哪些与本组织风险相关的适用的法律法规;(2)要明确这些法律法规中哪些条款与组织的风险相关,条款中都作出了哪些具体要求,有无法律法规要求了(指明了需控制的风险),但本企业未识别出来的危险源;(3)评价组织法律法规的符合性;(二) 隧道施工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较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程、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等等,本文不一一列举;现仅以钻爆法施工中对火工品管理的法规为例,介绍本条款审核的要点:钻爆法施工要使用火工品,火工品的管理应是审核员必审的内容。(1)首先查法律
41、法规的收集和识别。查是否收集了火工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1984年1月6日颁布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6年4月26日颁布、2006年9月1日实施)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本标准适用于民爆行业生产、流通及企业新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使用);(2)审核的内容包括:1)审查企业是否建立了爆破作业与火工品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应有火工品的运输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火工品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盲炮安全处理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火工品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制度(
42、当发生了民用爆破器材被盗、被抡、或火灾爆炸应按应急管理制度处理,及时向当地公安局和安监局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进行了演练。2)施工企业对火工品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检查企业采购、运输、使用过程的相关记录(按法规要求此原始记录应在企业保存两年),包括生产单位的民用爆破物品生产许可证、销售单位的民用爆破物品销售许可证运输单位的民用爆破物品运输许可证、本单位或分包队伍的爆破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审核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包括人员是否持有爆破员证、爆破安全员证、仓库管理员和爆破物品押运员证书。3)审查爆破设计、火工品出入库登
43、记台帐、钻孔记录、装药量记录和爆破及爆破后的检查记录;检查火工品的运输(运输交通工具、雷管和炸药的运输过程、车辆管理过程)、储存(包括炸药库设置、存放量、及领用、临时存放、退库记录等)、爆破过程(包括装药、封泥、联线、撤离、起爆及爆破后检查、盲炮处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要求;(三)案例由于有个别企业对爆破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没有认真落实,爆破器材管理不力,对爆破过程控制不好,致使发生了多起事故事件,现举例如下:案例1:某公司隧道内运送炸药车辆爆炸事故2012年5月19日上午,8时30分某公司承建的湖南炎汝高速公路(炎陵汝城)十三标段八面山隧道发生炸药爆炸。一辆载有炸药和雷管(共240千克
44、)车辆进入炎汝(炎陵至汝城)高速公路在建隧道,在卸货时发生爆炸。根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时,隧道内有24人,其中20人死亡,4人生还,其中1人重伤,1人轻伤,伤者已送往医院救治。车上有12箱炸药,每箱24公斤。湖南省组成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该项目部对分包方管理混乱,分包方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输炸药,炸药和雷管混装,并且炸药与上班的人员同运,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例212月25日下午3点左右,山西省临汾市某公司施工的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南吕梁山隧道1号斜井在现场补炮作业时发生爆炸,导致8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未向相关部门报告。案例分析以上两案例是在运输和使用火工品时发生的
45、爆炸事故。运输和使用火工品均应有严格的规定,不仅法规上有要求,企业也必须有文字上的规定,但两个单位均没有认真执行火工品运输和使用火工品的规定,属于违章操作。通过案例可知,违反法规要求,违章操作是行为性危险源,与根源性危险源火工品相结合就酿成了事故。八、根据GB/T28001-2011标准4.3.1要求,对“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的危险源识别评价,采取控制措施(一)标准条款解读根据标准要求,应分别对以上“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的危险源识别评价;工作区域的环
46、境、施工操作过程、机械设备以及操作程序、工作组织设计应符合人体工效学,适合人本身的适应能力。这个能力是正常人所能承受的能力,如果超出了承受能力就可能影响健康或造成死亡重伤。(1)工作区域对人的能力适应性危险源识别;隧道施工属于密闭空间、受限空间,粉尘大,氧气相对不足,为此,应配备通风机,保证隧道内空气质量,满足人的基本要求。对于有肺部疾病、有尘肺病史的、呼吸困难的人员不适于进洞施工,因此隧道施工前应对进洞人员进行体检,隧道工程结束应再次体检,检查是否有职业尘肺发生。受限空间应识别各工种之间是否有交叉作业和交叉作业所引起的危险源;(2)过程对人的能力适应性危险源的识别;隧道施工有钻孔作业、喷锚作
47、业、衬衬施工、爆破作业等多种活动,其过程中有高处作业如在衬砌台车上作业、有在高噪声的环境下作业,其危险源应识别,应增加安全防护、配备护听器,以保护员工;有人有恐高症、有高血压不适于在高处作业, 应通过体检,调换相应工作,高噪声环境下,应减少在其环境下员工的工作时间。(3)设备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危险源识别;隧道施工中的钻孔使用的设备如手持风枪,振动较大,操作人员是否适应,是否长时间操作会对人员产生负作用,应根据设备状况进行识别。人在高噪声中连续工作是否会对听力造成损伤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隧道施工应尽可能使用低噪声和低振动的设备;(4)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设计是否考虑了人的能力和适应性,应识别其中的危
48、险源;隧道施工中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和瓦斯、粉尘也比较多,特别是爆破后的粉尘浓度较大;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设计应规定先监测有害气体和粉尘后进洞,如果没有这样的操作程序,就是没有考虑人忍受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能力,很可能会造成很多隧道施工人员患尘肺或被有害气体伤害。(二)案例案例:某建设公司矿井采煤区瓦斯窒息死亡事故某公司矿建第二项目部742队在二矿北茹11采区回风巷配巷施工风桥时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经过:矿建第二项目部北茹工地1011采区回风配巷横贯往外2550米段,2011年5月5日20时左右,742队当班出勤23人任务是10-11采区回风配巷打眼、放炮、正前掘进,维护顶板及两帮,在17:40左右班长安排刘喜双去1011采区皮带配巷机油存放地灌取机油,18:40左右发现刘还未取回机油,班长于是又派李存卫去寻找刘,但经过一个半小时左右,班长翟权军发现两人仍未回到工作岗位,于是(20:10左右)班长亲自去寻找,最后三人均因瓦斯窒息死亡。案例分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部缺少有害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