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叉作业施工安全协议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甲方(施工单位):*有限公司乙方(交叉单位):(*分包队伍)(*分包队伍)根据安全生产法,对交叉作业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 安全管理的规定。为加强现场对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管理,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和权力,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特签定以下协议:第一条总包方的具体责任一、对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安全管理责任,组织现场安全生产。开工前应向甲乙双方告知本公司、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甲乙双方
2、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指导、管理。二、组织指导甲乙双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三、总包方在安排生产时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无法避免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在甲乙双方进行交叉作业施工前,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甲乙双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甲乙双方按交底内容实施,检查其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四、监督检查甲乙双方对进场职工的登记造册、发放胸卡、安全教育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操作证进行验证。坚决制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五、总包方有权利对甲乙双方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的进行检查,合格者方可
3、允许使用。六、对甲乙双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责令立即停工并按三方商定的具体措施进行整改,如甲方或乙方中任何一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进行强行施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七、建设单位预扣甲乙双方各自合同价款的 %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如发生死亡事故则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则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的50%;发生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视情节,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10%25%(轻伤事故及严重未遂事故处罚不低于1000元);不发生任何事故则在工程竣工时一次返还安全施工保证金。八、 总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甲乙双方交叉
4、作业中的安全关系及存在问题。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一、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安全技术标准。二、在总包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四、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抓好自有人员的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五、发生
5、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具体责任 甲乙双方在总包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的组织和领导责任。具体履行以下责任:一、 接受总包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总包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时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二、按照总包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总包方备案。三、根据总包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规定,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
6、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报总包方审批执行。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总包方报告,接受总包方组织的安全教育。甲乙双方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总包方,并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由于甲方或乙方私自安排未办理入场手续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损失由其自行全部承担。五、 甲乙双方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公司属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每楼至少1人,但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建议每楼配置2人。(二)乙方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
7、,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六、 负责本单位职工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教育及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签字书报送总包方安全部门备案;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七、向总包方主动申请报检自带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共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所必需的
8、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由甲乙双方按规定要求为职工发放,并监督其正确使用。八、甲乙双方各施工点及施工项目周围所需的安全设施或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由甲乙双方解决。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其中一方由于交叉作业或工序衔接,造成施工周围环境恶劣,不能保证另一方施工的,另一方有权拒绝施工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包方安全部门,由总包方协调解决;由于甲乙双方蛮干发生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九、甲方*公司的具体工作:(一)应当首先作好屋面吊篮的加固工作,保证吊篮的自身使用安全,经总包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二)吊篮周边用钢板网作好维护,钢板网高度同吊篮高度,并用钢板做不低于20厘米的踢角线,防止吊篮内杂
9、物坠落。(三)*公司施工人员在吊篮内操作时使用的所有手头工具应与吊篮可靠连接,防止坠落。(四*公司施工人员在吊篮内进行焊接操作时必须到总包处开具动火证,焊接时必须使用接火斗,配备必要灭火器材,派专人在*的三层、四层,*的五层,*的三层进行检查,防止部分坠落的焊渣点燃南侧防护。十、乙方劳务公司的具体工作:(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质量好、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二)制作并使用符合高空坠物打击的移动防护平台,施工人员在坠物半径范围内,必须在安全防护下进行施工,如:搭设移动式安全防护平台等。第四条 甲乙双方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凡在不同层次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均属于交叉作业。 (1)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2)*公司在使用吊篮进行施工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3)外墙幕墙施工与地下空间施工原则上实行错时施工,具体错时时间由参建施工方提前协商同意。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拾肆份,各方各执贰份。说明:本协议中的甲乙方,是指发生交叉作业时的相关单位(或其分包队伍)。*有限公司(章) 负责人: 日期:*公司(章) 负责人: 日期:*有限公司(章) 负责人: 日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