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和江苏省、淮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 福地路(承恩大道-山阳湾路段)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淮安生态新城来鹤路(万福路-乐善路)及其支路道路工程质量由乙方负责检测,特订立本合同。一、 检测内容 福地路(承恩大道-山阳湾路段)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工程淮安生态新城来鹤路(万福路-
2、乐善路)及其支路道路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等内容, 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委托方保留调整检测范围的权利。二、双方的主要义务 1. 甲方的主要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指定取样、送样、见证取样人员保证样品取样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3)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2. 乙方的主要义务: (1)按期完成甲方委托,按期提交检测报告。 (2)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数据公正、准确,必要时提供检测方案。(3)协助对甲方的技术进行保密。 (4)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检测咨询服务。(5)乙方所派驻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和服务水平应满足工程需要,乙方有责任按甲方代表要求调换不称
3、职的人员,有责任按甲方代表要求在必要时增派检测人员。(6)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总体计划要求统一安排检测工作计划,接受监理、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7)乙方应在检测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乙方对检测服务期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8)负责所需监测点的埋设及保护工作,保证仪器及观测方式的精度,提供符合规范及合同要求的成果,并对成果资料负责。(9)负责检测成果的分析,及时向甲方报告可能出现异常情况,并提出建设性的安全补救措施,最后提交给甲方完整的总体检测报告。(10)因检测质量低劣或
4、检测数据不合理,造成甲方损失的,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收甚至免收检测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1)负责上门取样或抽样并将检测报告送到甲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检测咨询服务,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确需加班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无需因此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12)依据检测规范要求,对甲方委托需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三、检测程序及检测报告的提交1. 由乙方到现场随机取样或抽样实施检测。 2. 需乙方现场取样或抽样,由工程监理提前一天通知乙方。3. 乙方如将业务转包、分包,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 每次乙方现场取样或抽样,甲方需填写检测委托书,委托
5、书填写时应字迹工整、规范 ,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5、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检测期限内,向甲方提交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检测报告。四、履行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工程竣工、甲方结清合同余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检测报告止。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 合同价款按苏价服(2001)11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45 %计取检测费用。本合同检测费用总数由各项发生的费用累计,计费方法为本工程质量检测合同采用固定让利费率法:即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应市场和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动,由乙方一次性按规定文件让利费率包死,以后无论工程是否发生变更,合同让利费率均不
6、予调整。检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由各种原因引起的加班及其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不得以加班费或任何其它名义向甲方或监理人或施工承包人索取额外的报酬。2.每个检测项目单价为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规定检测项目单价* % ,合同价款为每个检测项目费用总和(每个检测项目的合价=检测项目的单价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发的委托单且实际完成的检测项目的数量)。3. 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乙方将检测报告提供完毕且经甲方确认合格后,一个月内结清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的项目检测费用。4. 按苏价服(2001)113号文件中没有列出的项目如果发生,乙方必须先报甲方审核并
7、经甲乙双方商定费用后方可实施,否则费用由甲方指定,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检测单位检测该项目。5、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6、甲方支付检测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1、甲方及施工方应按规范要求制样并按合同约定付款,甲方无故未按规范要求制样或无故拖延付款的,乙方有权停发报告或延期出具报告,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2、乙方检测工作时间要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并须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延误超过三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如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有质
8、量问题,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样品检测费,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出现2次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由于乙方的检测程序混乱或检测人员失职而造成重大的工程质量事故或导致工期延误、增加工程投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甲方将对乙方的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进行抽查以确定设备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设备是否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人员是否胜任岗位工作,一旦发现有设备人员未及时到位或设备不能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或人员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得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6、对乙方不按规定履行义务,在检测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或擅自转包、分包检测
9、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7、因乙方违约等行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未支付的检测费甲方不再支付,已支付的检测费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返还,同时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8、甲方如对乙方的检测结果存在疑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检测或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复测。如两次检测结果没有重大偏差,则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有重大偏差则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9、甲方结算检测费用时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利益损失、鉴定费)等。七、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甲方所
10、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双方当亊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八、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2. 本合同未尽亊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一份在合同签订后、检测之前,送至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4、附加条款 / 。委托方:(签章) 服务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经办人 :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 账号: 本合同签订地点:淮安新城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附件1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委托方: 服务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
11、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委托方服务方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
12、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委托方责任委托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服务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服务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委托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服务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服务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服务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委托方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
13、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服务方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服务方责任应与委托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委托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委托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委托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14、。四、违约责任4.1委托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服务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服务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委托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服务方将检测报告提供完毕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委托方服务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方: (公章) 服务方: (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