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5.6-3 三级动火许可证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动 火 须 知动火部位层墙柱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作无证动火。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施工队、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存查。动火时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安全技术措施方案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焊割作业。2、焊工及监护人员必须事先摸清焊、割现场周围情况,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焊割。3、清除各种存放可燃物品的容器及可燃物品。4、焊割作业必须遵守焊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5、焊割部位若有PVC塑料管线、木模板竹夹板等易燃物品,应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6、监护人员在作业前查看现场,消除隐患;作好各工种协调工作;作业中应跟班看护;作业后,做好下班前的清理工作,并把焊接设备撤离现场,以防他人动火。动火人姓名监护人姓名申请动火人签名:日期:批准人姓名:日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