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二)工程合同方环境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 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包,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环境保护事项,经双方商议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进入甲方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2、乙方对油类、化学物品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专人管理,不得露天存放,防止因泄漏或雨水冲刷污染环境。3、乙方使用的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安全用电,节约用水,防止因为火灾污染环境,资源浪费。5、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有因施工质量问题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6、乙方在施工过程使用运输车辆的排放的废气、噪声、冲洗水应达标排放。
2、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损坏。如确需造成破坏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项目竣工后,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中受到破坏的环境。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废油、废水、固废不得随意排放,应集中妥善处理。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调整好作业时间,止和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10、乙方进入甲方现场进行土建施工,还应满足如要求: 10.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考虑采用先进和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外,特别应调整好打桩、搅拌、灌浆等作业时间,防止和减少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0.2乙方在运输施工材料或土石、泥浆时,应采用防泄漏容器或加盖篷罩,防止粉尘飞扬或泄漏污染环境。11、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本协议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可能或已造成严重污染的,甲方有权对其实施经济扣罚。12、协定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13、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商议同意后才可修改。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