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应对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及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根据有关法律安全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应急是指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安全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指挥。各科室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落实局及上级领导机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部署和要求,统一行动,令行禁止; (二)协作配合。各科室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加强科室协作,形成合力;同时应急处理要快速、有
2、效,要保持上下信息畅通,沟通及时,统一调度,果断应对,迅速阻止事态恶化。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和监管职责;二、安全应急工作组织领导(一)局成立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全局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统一指挥,协调全系统应急施救工作;(2)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3)统一调配应急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4)宣布应急程序的启动和终止;(5)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联系上级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 (二)应急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研究相关情况,制定应急措施,按应
3、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协调全系统及时、稳妥地处置安全事故; (2)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示,部署具体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处理。 (一)突发事件发生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件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局应急领导小组和专项应急办公室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件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有关单位及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三)应急救援工作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四)参加现场救援处置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
4、,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五)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局应急办公室所有人员、相关单位的人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做好值班和后勤工作。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和信息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局24小时开通专线电话、自动传真,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局办公室要确定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确保网络畅通。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各科室要在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快速反应,迅速调动物资、人员,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三)善后处置。要在妥善处置应急事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尽可能通过制度化建设,落实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应急结束后,要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局办公室。同时,要及时查找工作漏洞,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完善相应的专项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件的能力。 对因应急处理不力,行动迟缓,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 4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