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置业公司薪酬制度置业公司薪酬制度1.0 目的: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与成长。2.0 适用范围:适用于置业有限公司所有员工。3.0 内容3.1 新雇佣的员工、公司通过考查本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资历和所担任的职务,确定其薪级。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其本人的实际表现,决定是否调整其薪级。并且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情况随时调整(高、低)员工的薪级。3.2 根据公司政策,工资每年7月调整一次。3.3 因国家相关政策、行政法规变更或公司人员结构有较大变化以及其它原因时,公司可对工资做临时调整。3.4工资构成:3.4.1本规定提及的薪资是指
2、基本工资、福利津贴、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其它收入等。 基本工资为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 福利津贴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生活津贴及政策性补贴。不在职工作的员工不享受福利津贴。 岗位工资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不在职工作的员工不享受福利津贴。 绩效工资根据岗位职责及公司目标对每月的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3.4.2加班费计算公式:(加班费只针对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工作日:加班至20:00以后,50元补助休息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补贴)/22*200%*加班时间(天)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补贴)/22*300%*加班时间(天)3.5 员工缺勤、旷工期间的工资计算依照本公司制定的员工休假规定, 员
3、工考勤规定。3.6 新雇员工第一月工资或离职员工最后一月工资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按以下算式计算:(实际出勤天数/月规定出勤天数)*月工资总额3.7 支付方式:3.7.1员工工资以现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规定的发薪日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存入员工的银行帐户。新雇员工的银行卡将于第一次发薪日发给员工。3.7.2员工工资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计算期为本月1日至月末),如有本月未能计入的加班,将与次月工资一起发放。3.7.3工资正常支付日为次月28日。3.8中途离职:若员工因各种原因中途离开公司时,未付的费用(包括工资、加班费等)将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起核发。3.9 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
4、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3.9.1个人所得税3.9.2社会保险费中个人负担的部分。3.9.3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预支的费用3.9.4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资、离职员工的违约金、赔偿金等)3.9.5其他个人应负担部分及政府明文规定的应代扣款项3.10新聘任员工试用期执行岗位工资和基本工资;实习生及临时聘任员工执行岗位工资、基本工资和福利津贴,不执行绩效工资。4.0 薪酬保密4.0.1公司实行薪金保密制度。4.0.2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员知道员工薪水外,任何员工泄露薪酬秘密,严重者将受到开除的处分。5.0工资等级标准表(附表)6.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6.1本规定解释权及修改权为人事行政部。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