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安全制度实验室安全制度1、为体现安全第一的原则,成立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实验室主任任组长,成员包括各教研室主任及各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系所有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定期、特别是节假日对各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2、各实验室必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人。建立实验室安全巡查制度,做好值日记录。责任人要定期检查安全设备和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及时整改。对易出事的部位,安全负责人员应经常提醒教师和同学注意。3、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在节假日前要对本实验室进行仔细检查,内容包括:门窗是否关好;水、道有无漏水现象,水龙头是否关紧;电源是否关闭。钥匙要由专人负责,以备发
2、生事故时能及时开门处理。节假日需要加班的人员,必须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登记并明确加班期间的水,电,火,盗等安全责任,做好安全记录.4、实验室配备报警器和相应的消防器材,指派专人保管。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及其他消防器材,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发现被盗或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系领导及校保卫科。5、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使用电炉及其它加热器,严禁私人使用电炉取暖,烧火,做饭。严禁在实验室存放与工作不相关的私人物品6、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上述物品应存放在仓库内,由专人保管。7、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应有相应的隔离措施。使用电炉,酒精灯要远离化学易燃物品。8、实验室使用有毒物质或进行能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如有废液,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便倾倒。9、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装接新的电源。10、传染性实验(如细菌,病毒)必须在指定区域进行,所用物品及废液需经高压消毒后方可处理.11、防盗是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人人必须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重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非本实验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实验室。12、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私配钥匙,需更换门锁、增配钥匙时须由实验室主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