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危险部位、场所、设备、设施等不安全因素的危险预知预控,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单位的生产设施及场所。三、职责公司安技部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危险源的监控职责落实到人的,由监控人负直接责任。安技部对危险源监控直接责任者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三、 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通过危险源排查,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由安技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由安技部门制定监控方案、方法和应急处置方案。四、管理1.将
2、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车间及仓库的相关人员。2.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3.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4.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5.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6.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五、附则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 / 22 /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