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管制化学品安全责任书使用管制化学品安全责任书为了防止使用危险化学品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特制订安全责任书。一、使用管制化学品必须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二、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三、使用单位负责人要增强安全管理意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组织使用人员学习法规,经常开展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检查。四、使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双人领取、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本帐、双把锁制度,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用存放柜。五、使用管制化学品的实验人员(教师)必须具备应有的知识和技能,严格按规程由两人以
2、上操作,实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实验记录并备案。六、严禁将管制化学品私自储存、转让、买卖。七、管制化学品使用后的废渣、废液等,由实验室处按环保规定负责处理,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八、领取剧毒化学品只限当天的使用量,领取人和使用人必须是教师,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领取。九、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使用责任人(教师) 实验室负责人 学院负责人(公章)签字: 签字: 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使用地点: 日期:备注:1每次申请领用管制化学品时,请提前将安全责任书和实验工艺流程交实验室管理处,以便审批购买。 2申请领用管制化学品,必须是学校在职教师。2 / 2